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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缓慢(2)

也许是这些苍凉透彻的人生领悟过早地融进了血肉,我才从来没有想过活着到底要什么,什么事重要。遇见罗森,就嫁给罗森,我深以为这是命运的安排,即便换做另一个落魄男人,不过也是一辈子,每分钟不会因此更长或更短。

但不知为何,看着庄可,我却有时光荒废之感,仿佛之前许多年,都虚度了。

庄可送汤来;庄可陪我做复健;庄可带新的PSP供我解闷;庄可说附近有座清俊秀丽的大山,山那边有块极宽阔的草坪,他有时和朋友去放风筝,也曾经带烧烤工具去露营。我听着他说这些那些新鲜事,半羡慕半调侃地说,真年轻。

嘁,难道你老?庄可咬苹果,咔嚓一声,真清脆。

比你老。我说,马上为自己莫名其妙的比较和遗憾心虚缄口。

两三岁而已,虞桐——庄可故意拉长了调子喊我的名字。很奇怪,从何时起他不再叫我虞姐,有时甚至大大咧咧拍我的头,用削尖的铅笔指着手中的图纸说,连这个也不懂,笨!我看着他得意洋洋地为我讲解新工程的细节,像算术得了红花的幼稚园小孩儿,更是越发放任自己做懒散无知状,十分受用于这个笨字。

罗森来过医院几次,有时看见庄可时,默默地点过头,坐在旁边的沙发上询问我病情进展,不过片刻就离开。而庄可从楼下买了两杯咖啡上来发现人已经不在,吃惊地问我,他都不多陪你待会儿?我淡淡地笑,又不是小孩子,难道还要抱着唱会子儿歌?

庄可脸红了。他很容易脸红,实在不像是已经二十五岁。

他说,真的,虞桐,我近来老觉得自己像回到了小时候,恨不得能长快一些,老快一些。我愕然,我近来却像是加倍苍老,只希望自己能活得慢一点再慢一点。

这是为什么呢?盛夏的阳光和扰人的蝉鸣声被绿色纱窗滤淡了,落进淡蓝的病房里已变得格外轻忽,只剩一层薄薄的光线。我和庄可同时对望了彼此的眼睛,呼吸像一匹丝绸被沉默缓缓撕开,一缕一缕都又滑又亮,空间骤然变得逼仄狭小。这无形的距离两头,我们都在抽线,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原不知道自己的防线这样脆弱,不堪一击,或者只因为才碰上这人。

只希望手永不痊愈,时间永不继续。

有时我会想,遇见罗森,和罗森结婚,都是为了与庄可相遇。这念头甚是矫情,但爱本身就是一件矫情的事,身在其中,一边自我嘲笑,一边顾自沉溺,明知危险,还是不得不飞坠毁灭。我不过二十七岁,却觉得自己老得可怕,再照镜时滋生许多嫌弃和恐慌。往日的素淡装束,霎时如张张陈皮乏味不堪,我开始不动声色地保养皮肤,购置新装,变换低调却活泼一些的发型。

罗森说,这样好看。

庄可说,你怎样都好看。

我过去并不过分在意自己是否好看,相对来说,更喜欢装束是否得体舒适。可是现在我想这些都是重要的,爱一个人,会因为他而懂得观察自己更爱自己。跟罗森在一起,我只觉得情谊顺从而平静地流淌,无忧亦无喜。这样的静,在漫长之中逐渐显出一些深深的倦意,让我怀疑其实是可有可无的,连生命本身也如此可有可无。但在庄可身边,我生怕自己活得不够浓烈,不够精彩,想抓紧每分钟体会人生。

年轻是一件华服,幸好它仍在我的衣柜里,只是稍稍蒙尘。

9月末,罗森要去欧洲开会,顺道去曼彻斯特探望儿子,行程将有一个月。临行前,我们很难得地有时间去情调极好的餐厅吃意大利菜,在灯火映照下喝红酒。罗森穿了一件阿玛尼的白T恤,气色显得年轻不少,影影绰绰中他看我的眼神似比恋爱时更温情,但我心不在焉。晚餐的过程我一直在想如果庄可穿上这件T恤,必定比罗森更为英俊妥帖。

爱人都是经不起比较的,我悲哀地发现,原来罗森的手背已经有了星星点点的老年斑。而我呢?我暗忖着,在庄可的眼里,我比他的女友小芮又要惨淡几分?

我是见过小芮的,在刚刚受伤进医院的那几天,她抱着汤壶,和庄可有说有笑地推门进来,满脸生动的表情,见了我才怯怯地喊了声虞姐。她生怕我因此事故炒了她男友,拼命地与我说他的好处,庄可有多聪明,多有天分,只是粗心。那些夸赞自然带着一些情人眼里出西施的意味,我静静笑着,听着,感觉一室的静物都因为小芮充满爱意的声音而摇摆起来,微微有些焦躁不耐。

之后便没见过小芮了,亦不太记得她的样子。单觉得她年轻,生动,像一枚汁水饱满的果实。

隔日经过美美力诚,忍不住逛进男装部,买了衣服送给庄可,却被他婉拒。我不得已拿出老板兼阿姐的架势,他还是拒不领受,并十分认真温和地说,虞桐,不要让我觉得自己像一个被你圈养的小男人。我也不是你的宠物,不用想着精心打扮我。若你有心,若你爱我本来的样子,就请尊重我的自尊。

这个男人要我爱他的本来样子,不肯与我交换一针一线一桃一李,莫非只与我交换爱情?

但我有时疑心这世界是否真有所谓爱这东西,爱太虚无。当我未感觉它的存在时,它是生活里无足轻重的东西,是我和罗森的客厅里最平常的一只摆件。当我真的隐隐在庄可身上看到爱的轮廓,又会觉得怎么都抓不住、辨不清,我感觉到自己在这爱中精神虚弱,强烈需要抓住一些有力的旁证。

可是当爱情需要附加证明,是否说明本身的投入程度就有所欠缺?

碰巧一段工程结束,我告诉庄可想要他陪我出去走走。他说好,这个季节,我们可以去云南。

玉龙雪山的后面有一片海拔四千米的草坪,初秋了还是油油的绿。一些牛马散落在四处静静吃草,栈道的尽头有间寺庙,被风吹淡了颜色的经幡在阳光下轻轻翻飞,一排破旧的木屋如梦一般向着山坡下面延伸去,但貌似许久没有人住了。

没有人住了。庄可有些怅然地说,还以为会再见到那个卖煮玉米的老大爷。他抓住我有些冻僵的手呵气,上次来的时候,我们都感冒了。

我们?人物指向不言而喻。因为庄可一句无心的记忆,我狠狠地吃起醋来,只觉眼前的好山好水瞬间黯然。他不知我的失落,一路拉着我的手从丽江再到中甸,如热恋情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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