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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调职

她身着戎装,却掩不住修长的身段,英气勃勃间仍然洋溢着几分天真的稚气,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定远将军顾欢接到军令,命她即赴兰陵郡,向郡王高长恭报到,听候调遣。与她同时接到军令的,还有金墉城的守将尉相愿。

顾欢开心地跳了起来,随即收拾东西,一边打包袱,一边哼歌。

顾显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正值新婚燕尔,他容光焕发,本就英气勃勃的模样更显年轻。顾欢抬头看了一眼,随口便道:“爹,人家都说你是我兄长,根本不像我父亲。”

“胡说八道。”顾显对这个女儿时常出语惊人的习性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得顾左右而言他,“你怎么想起要调往兰陵郡?在爹这里不好吗?”

“当然好啊,我没说不好。”顾欢放下手里的东西,过去坐到父亲身边,笑嘻嘻地说,“我只是想去兰陵郡玩一段时间,可义父说我现在是朝廷命官,不得轻易离开驻防之地。他就去信与王爷商量了一下,把我暂时调过去。等我玩够了,想回来了,他们再调就是了。”

“你这孩子。”顾显啼笑皆非,“什么事都不着紧,都看得那么容易。”

“本来就不难嘛。”顾欢得意地一仰脸,两只胳膊紧紧搂住父亲的手臂,笑嘻嘻地问,“爹,新婚生活可好?”

顾显其实才三十六岁,却常常被这十六岁的女儿整得无可奈何。这时听她口无遮拦,居然问出这种话来,再是身经百战的勇将,也不由得红了脸。他伸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轻轻叹了口气,“你啊,在这里谁都让着你,惯得你无法无天。现在既是要去兰陵郡赴任,言行之间须得注意,不可再信口胡说,听见没有?”

“嗯,我明白。”顾欢乖巧地点头,“爹,你就放心吧。”

顾显又长叹一声,“怎么放心得下?你还这么小。”

“不小了。”顾欢嬉皮笑脸地说,“我已经长大了。”

顾显爱怜地抚了抚她那酷似亡妻的小脸,犹豫了一下,低低地道:“兰陵王骁勇善战,你跟他多学习学习,自然是好的。不过,他是皇室宗亲,皇上……对他……虽然赞赏,却也是有些……忌惮的。欢儿,你要当心,别跟王爷走得太近,对你不好。你记着爹这番话,却不可跟任何人提起,切记,切记。”

顾欢收起了满不在乎的神情,郑重地点头,“爹,我懂你的意思。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那就好。”顾显暂且放下心来,抬手搂住她的肩,亲切地说,“欢儿今年十六了,照理说应该订亲了,不过,你要自己找寻喜欢的人,爹也就不勉强你。给你两年时间,好好看看,喜欢哪家少年郎,爹就把你许给他,好吗?等你到了十八岁,也该嫁人了。”

“不嫁。”顾欢再度耍赖,“十八岁又不大,我不要那么早嫁人。”

“十八岁怎么还不大?好多人都当娘了。”顾显搂着心爱的女儿,抬眼看向窗外的绿树鲜花,神情间无限惆怅,“你娘就是十八岁生的你……”

顾欢知道他想起了因难产而去世的亡妻,也知他为了爱妻而独身十六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六岁,那是一个人最珍贵的年华,他却无怨无悔地为了心里的一份怀念而守身如玉,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原本痴傻的女儿。顾欢的灵魂虽然是半途而入,却也为他的这份情意而深深感动,心甘情愿地将他当做自己的父亲。久而久之,这份父女之爱深入骨髓。对她来说,向这个年轻的父亲撒娇耍赖,已经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看到顾显流露出怅然的神情,她连忙抱住他的腰,倚进他怀里,温柔地安慰道:“爹,你为娘守了这么久,做得实在够好了,你对女儿也这么好。娘在天有灵,肯定是希望你幸福的。你现在过得开开心心,再生下几个弟弟妹妹,娘也会感到安慰的。”

顾显听了女儿的话,心里的悲伤立刻淡去,十分欣慰地笑了,“你是个好孩子。芸儿本来怕你不接受她,一直忐忑不安,谁知你待她如此亲厚,还亲自操持婚礼,这让她非常高兴,也很感激你。欢儿,爹也感谢你。你在战阵上不顾生死救过爹,现在又对爹再娶的事这么支持。爹有你这样的女儿,这一生真有福气。”

“爹,你怎么忽然跟女儿客气起来?”顾欢抬头看着他,故作惊诧,“这是要跟我闹生分吗?”

“怎么会?”顾显忍不住笑出声来,“你确实很让为父骄傲。我听你义父说过了,这次洛阳大战,如果不是你率三百精骑从侧翼杀入敌阵,吸引了敌人的注意,使敌阵大乱,兰陵王也不会那么容易便冲到金墉城下。现在,举国上下都传颂着兰陵王的骁勇,根本没人提过你,你却不急不躁,一点也没对别人说起自己的事。小小年纪,这么沉得住气,不抢功不争名,为父感到很欣慰。你义父也一直夸你,说你很有魏晋名士的风骨,十分难得。”

顾欢被他赞得眉开眼笑,却道:“功名有什么?我又不热衷,也没想过要封公封侯。得封这个将军都很意外,我很满足啦。”

“嗯,这样就好。”顾显满意地轻抚她的秀发,微笑着说,“不过,既封了将军,你也会有自己的军队需要指挥,平时更要训练和约束。治军与打仗是不同的,你千万不可轻忽。既然开始拿朝廷的俸禄,就要为国分忧,不可懈怠。”

顾欢顿时皱起了眉,“还要带兵啊?可不可以不带?我还小,先学习学习再带吧。”

顾显被她逗得直乐,却不忍令她为难,便点了点头,“我已经跟你义父商量过了。他会修书一封,你带给王爷,先不分兵给你,等你到了十八岁,再带兵不迟。你就先在王爷帐下参赞军机,跟着他学习学习吧。”

“太好了。”顾欢立刻眉飞色舞,“爹,谢谢你。”

“这孩子。”顾显看着女儿一脸快乐,也很开心,“你去了以后,若有什么事,立刻给爹写信,不许自己扛着,听见没有?”

“听见了。”顾欢愉快地直点头。

这一天如往日一样,父女俩其乐融融,而嫁过来不久的慕容芸看着他们,也笑容不断。

顾显在家中一向温和,凡事都由妻女安排,并无异议。慕容芸年轻美丽,性情温婉,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两人夫唱妇随,十分恩爱。顾欢在一旁看着,感觉很放心。

她收拾好东西,带上父亲给的银子和段韶写给高长恭的信,身后跟着女扮男装的丫鬟秋燕和小厮春喜,外加二十名亲兵,便骑着马上路了。

这一日阳光明媚,春风和煦,黄河边杨柳依依。顾显和段韶一直将顾欢送到河边,又沿着河岸走了很久,这才与她挥手作别。

到了分离的时候,顾欢便有些舍不得,骑着马徘徊不已,一步三回头。

到底还是孩子。段韶和顾显都不由得叹气,却强作笑颜,挥手示意她“走吧”。

顾欢终于一咬牙,策马离去。

待到渡过黄河,想着即将见到那个俊美英武的人,她才高兴起来。

这一路,春风得意马蹄疾,她走得很快,半个月后,便来到位于齐国东南部的兰陵郡。远远地看着丞县的城墙,她开心地笑了。

西晋时,从东海郡分出一部分,设置了兰陵郡,郡治所在地是丞县。这里处于齐国腹地,一向和平安宁,民风纯朴,经济富裕。高长恭被封在这里,足以说明他往日那些战功有多么辉煌。

顾欢的丫鬟秋燕与小厮春喜都只有十七岁,是同乡,六岁时同时被卖进顾府,专门服侍顾家小姐,至今已有十年。顾欢从痴傻状态中清醒过来后,对他们相当亲厚,从来不摆主人架子。他们对这位小姐也非常喜欢,一直照顾得无微不至,对她敢于上战场且屡立战功都十分佩服。这时见小姐立马坡上,看着春日阳光下的丞县,两人都以为她在担心未来的前程,便赶紧去安慰她。

秋燕下了车,仰头对顾欢说:“小姐……不,小顾将军,听说王爷长得很美,人也好,应该不会刁难你的。”

春喜也使劲点头,“是啊,我听说兰陵王爷待下属特别好,就是有一瓜一果,都会与自己的士兵分享;行军时和他们一样风餐露宿,打仗时总会身先士卒;如果有将士受伤,他一打完仗就会亲自去看望。他是位非常好的将军,非常好的王爷。”

顾欢知道他们想错了,却也不去纠正,轻声笑道:“我知道,我不担心,你们也别瞎操心了,赶快上车吧,我们要进城了。”

秋燕答应一声,便回身上了车,春喜随后坐到车辕上。

顾欢催动爱马,一溜小跑地进了丞县城门。守城的兵卒见是一位五品将军,立刻立正敬礼。顾欢向他们打听了郡王府的位置,便策马直奔过去。

城里十分繁华,商贾云集。路上行人如织,身上的衣饰看上去都不错。柔软的风自汴水吹来,带着轻盈的柳絮杨花,使满城春色如诗如画。放眼看去,似乎人人都在微笑。

顾欢怕自己和后面亲兵的马队撞伤人,便放慢了脚步,按辔徐行,一路走一路打量,心里感觉特别愉快,脸上也浮现出淡淡微笑。

这里确实比长城脚下的边塞之地要好多了。

她的亲兵队长不时停下来,向旁边的行人打听王府的位置。城里的人似乎都以这位王爷为荣,很友好地为他们指点路径,有的甚至会热情地带他们走出很长一段距离,再给他们详细说明继续前进的方向。

顾欢微笑着,侧耳倾听这些普通百姓夸赞自己王爷的那种自豪。他们讲述郡王爷的英雄事迹,有些已经近似神话。特别是他仅率五百骑便突入周军数万大军的重重包围,直抵金墉城下,随即又与城内守军一起杀出,将周兵打得溃不成军、狼狈而逃这件事,百姓们更是说得绘声绘色,眉飞色舞。

顾欢的亲兵里有十来个人是参加过这一战斗的,闻言都忍不住看向顾欢,似乎对这些讲述中根本没提到她的英勇颇有些不满。顾欢却豁达地微微摇头,示意没关系,更不可提起。那些亲兵都很清楚她的性格,便闭口不言。再转念一想,那边毕竟是王爷,是皇帝的亲侄子,顾欢虽是将门之后,身份到底比不上他尊贵,拿什么跟人家争?这么想着,他们便心平气和了。

王府占地颇广,雕梁画栋,尽显富贵之气。他们刚转进巷口,便看见了高大的门楣和一溜长长的青砖砌成的院墙。

顾欢走到大门前,翻身下马,示意亲兵队长上去递交名帖,请求王爷接见。

两个门人似乎已得了关照,一见名帖上写着“职下定远将军顾欢”,便即笑脸相迎,十分客气。一人热情地将他们迎进门中,一人已飞奔进去禀报。

不到一刻工夫,高长恭便亲自迎了出来。

他从议事的正堂里一出来,便看见了顾欢。她身着戎装,却掩不住修长的身段,英气勃勃间仍然洋溢着几分天真的稚气,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他疾步过去,笑着说:“顾兄弟,你来得好快。我想着,你怎么也得后天才能到这里,谁知今天就来了。”

顾欢抱拳躬身,恭敬地道:“卑职见过王爷。”

高长恭走到她面前,抬手托住她的胳膊,亲热地说:“不须多礼。你跋涉千里,一路辛苦,先进去歇歇,喝杯茶,咱们再慢慢说话。”

“卑职遵命。”顾欢按着规矩,一丝不苟地答道。

“我这里没那么多礼节。”高长恭笑着拍了拍她的肩,“兄弟,咱们有战场上并肩作战的交情,你又是段大人的义子,那咱们就是一家人。在军中虽是上下级,在我府里却不必守那些规矩,随意一些的好。”

“是。”顾欢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便放下了端着的姿态,笑眯眯地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高长恭带着她向里走去,关切地问:“段大人的身体怎样?令尊新婚不久,你便调到我这里来,他没有不高兴吧?”

“没有。”顾欢闻弦歌而知雅意,马上解释,“调职的事是常有的。那边与突厥毗邻,兵凶战危,我义父有些担心,我爹也觉得我年纪太轻,受封将军,难免名不副实。王爷是我大齐数一数二的名将,我能跟王爷学习一二,也是幸事。所以,他们都赞成我调职。”

“那就好。”高长恭点点头,谦逊地道,“要说上阵杀敌的武功,你已尽得令尊真传,我也教不了你什么,大家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吧。至于兵法,你义父才是最出色的,我也在努力向他学习。我听段大人说起过,你聪慧过人,这几年在军中,跟着他学了不少东西。你这次过来,就先留在我这里参赞军务吧,暂时不用带兵。”

“好。”顾欢一听,正中下怀,便从怀里拿出段韶的信,笑着说,“义父也正有此意。”

“是吗?”高长恭伸手接过信,打开来看了,不由得颇感意外,“你是女孩儿?”

“嗯。”顾欢有些腼腆,“王爷,卑职有个不情之请,可不可以不让别人知道这事?”

“哦,那当然,我不会说的。”高长恭微笑,“那么,我还是叫你兄弟吧。”

“行。”顾欢点点头,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高长恭很喜欢她那种无忧无虑的笑容,却惦记着她远道而来,年纪又小,怕她太过辛苦,便叫来总管,吩咐道:“带顾将军去歇息。”

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面对着心仪的俊美的将军王爷,顾欢觉得完全有必要沐浴更衣,再小睡片刻,才能够把自己的最佳状态展示在他面前。因此,她没有拒绝高长恭的提议,对他抱了抱拳,便跟着总管走了。

第二天,她便跟随在高长恭左右,听他介绍情况。很快,她就熟悉了公务,成为高长恭的得力助手。

洛阳大战之后,周国与齐国进入相持阶段。战事不起,高长恭这里便没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他本就有几个幕僚帮忙料理日常事务,顾欢分担的工作并不多。不过,顾欢很快就发现,高长恭与这几个幕僚并无私交,除了公务之外从不说其他的,反而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放松些,会天南海北地聊天。

很快,人人便都知晓,新来的这位定远将军很得兰陵王赏识,便都对她另眼相看,或笑脸相迎,或盘算着巴结。顾欢在这里如鱼得水,每日里容光焕发,活泼开朗,让高长恭看了就忍不住要笑出来。

顾欢年纪小,平时颇为孩子气,但处理公事时却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加上高长恭见识过她在战场上的英勇,对她自然十分欢喜,走到哪儿都愿意带着她。

连着几日都是绵绵细雨,好不容易终于放晴。上午处理完公事和军务后,高长恭便对顾欢说:“今日是三月三,不少文人士子会在水边作修禊之会,我们也去看看吧。”

“好啊。”顾欢眼前一亮,笑着直点头。

“真是个孩子。”高长恭眼里流溢着怜爱之情,很自然地抬起手来,抚了一下她的头。

顾欢仰起脸,开心地笑出声来。

吃完午膳,她回屋歇息了一会儿,便换上外出的便服,一身文士打扮,风度翩翩地走了出来。此时,慵懒的阳光映照着大地,绿树苍翠,鲜花缤纷,不时有彩蝶翩翩起舞,鸟儿也在枝头清脆地歌唱。顾欢一摇三晃地走过花园小径,往大门口走去。

高长恭已经等在回廊下,见她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一副小孩子装大人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他的贴身家人高福是自幼服侍他的,知他一向性子清冷。因相貌出奇俊美,总被人当成女孩,在战阵之上,朝堂之内,甚至家族之中,都屡受轻视,这使他自小便喜欢板着脸,从来不苟言笑。自那位小顾将军来了之后,高长恭却一反常态,时常微笑,看上去很开心。这让忠心的高福也非常喜欢这位可爱的少年将军。

顾欢见到高长恭的笑脸,顿时心花怒放,对着他潇洒地一拱手,拿腔拿调地说:“高兄,小弟这厢有礼了。”

高长恭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也抱拳还礼,“贤弟,愚兄有礼。”

两人骑上马,便往城外的汴水走去。

修禊是一种古老的风俗。殷周以来,巫觋的遗风仍有留传,禊即其一。春日万物生长,易生疾病,于水上洗濯,可防病疗病,消灾祈福。

东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王羲之和谢安、孙绰等名士在山阴的兰亭作修禊之会,即兴写下了许多诗篇。当时,名师们推举王羲之写一篇序,王羲之遂乘兴作了《兰亭集序》,文采灿烂,隽妙雅迪,书法更是劲健飘逸,被后世推为“天下第一行书”。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修禊之会。

此时距东晋不远,类似的风流逸事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每到春天,总有文人雅士相约在水边作修禊之会,吟诗作赋,把酒临风,不亦快哉。

顾欢长居边塞,那里时常烽烟四起。她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情,心里不免十分好奇,不知会遇到什么样的名士,有没有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那些人。

走在街上,高长恭仍然一如既往地引得万众瞩目。无论男女,都敬他英勇无畏,又爱他相貌柔美。顾欢走在他旁边,就像明月旁边的一颗小星星,基本上被全面忽略。顾欢却很开心,她一向就不喜欢引人注目。

高长恭被人看惯了,早就习以为常,视若无睹,这时只与顾欢轻言细语地聊些家常话。顾欢专注地倾听着,偶尔接上两句,却是伶牙俐齿,妙语连珠,让高长恭忍俊不禁。

很快他们便策马来到水边。两岸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洗濯,多是合家前来,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一片欢乐景象。

高长恭放眼看去,惬意地说:“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便是我们血战沙场之后的最大安慰。”

“是啊。”顾欢点头,“我长居塞下,看多了百姓的颠沛流离,最大的心愿也是能让他们过上安宁的日子。”

高长恭自然知道顾欢他们年年都在浴血奋战,力抗突厥铁骑,这才能够保住齐国的疆土和百姓的生活。他看向顾欢犹带稚气的脸,微笑着说:“你们辛苦了。”

“不辛苦。”顾欢洒脱地轻轻甩着马鞭,感慨地道,“如果有一日天下一统,就不会有这么多战争了。”

高长恭沉默了。

此时周国军力大增,突厥更为强盛,而齐国君王不思进取,甚至连一部律法都没有制订过,全凭个人好恶来定罪;地方官吏的任命也不是唯才是举,而是由高官显贵大量安置自己的亲友甚至奴仆,因而官场混乱,百姓怨声载道,国力急剧衰退。此消彼长,齐国现在只能苦苦支撑,保住现有的疆土已属不易,哪里还有可能一统天下?

看他的神情不对,顾欢略一思忖,登时明白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笑着说:“我们沿着河岸走了好长距离了,还有多久才到啊?”

“哦。”高长恭长长地吐了口气,抬手向前一指,“那边有个望江亭,他们一般都会在那儿聚会。”

顾欢便急不可耐地说:“我们跑几步吧。”

“好。”高长恭一扬马鞭,在空中挥了一下,却没打在马身上。他的马已经明白他的心意,立刻四蹄轻扬,冲了出去。

顾欢大叫:“好哇,你耍赖。”随即也一提马缰,向他追去。

高长恭听着她孩子气的指责,便故意逗她,不断催马前行,越跑越快。

顾欢纵马狂奔,一心想追上他。不过,这段路其实并不长,还不到两里地,高长恭便减速,随即勒马站定。顾欢自后赶上,停在他身旁。

高长恭下了马,带着她走上前面的小土坡。

一片绿草茵茵,靠近河面的地方修建了一处亭子。此刻,亭中的石桌上放着文房四宝,几幅已写好的字搁在四周的石凳上,却没看到人。

高长恭和顾欢绕过去,走向水边。

这里有十几个人,大都峨冠宽袍,或坐或躺,手边有的放着酒,有的放着茶,神情举止都很闲散。

看到高长恭出现,有些人无动于衷,有几人却眼前一亮,笑着迎上前来。

高长恭愉快地冲他们一拱手,“小王于诗文一道所知甚少,今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踏青修禊的好日子,我们也来凑个热闹。”

“王爷大驾光临,不胜荣幸。”为首一位三十余岁的瘦削男子笑着对他抱了抱拳,“我们说好了,今天须各赋长诗一首,绝句不限。王爷既来了,自当留下墨宝。”

“这是为难我了。”高长恭面露难色,“有你们这些大才子珠玉在前,小王就不献丑了。”

另一位温文儒雅的年轻男子温和地笑道:“我们这是抛砖引玉,就等王爷的锦绣文章。”

高长恭摇了摇头,却道:“先让我看看你的砖,只怕比我的玉强多了。”

“岂敢。”他潇洒地走进亭中,将一幅字拿出来,递到高长恭面前。

顾欢连忙凑上去看。这幅字圆润遒媚,透着中正平和,诗句却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高长恭轻声念诵,语调悠扬,悦耳动听。

佳丽尽时年,合瞑不成眠。

银龙衔烛烬,金凤起炉烟。

吹篪先弄曲,调筝更撮弦。

歌还团扇后,舞出妓行前。

绝代终难及,谁复数神仙。

“真是好诗。”高长恭赞叹道。见他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副打算催促自己做诗的模样,连忙说:“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定远将军顾欢,才从晋阳调来兰陵,以前一直随父亲顾显顾将军在长城守御边关,屡次打退突厥进犯。前次周军犯我疆土,他随段大人星夜驰援,更与我并肩杀到金墉城下,是位了不起的少年将军。”又转身对顾欢道,“贤弟,这两位都是有名的大才子。一位是给事黄门侍郎卢思道卢大人,另一位是待诏文林馆萧放萧大人。”

“久仰久仰。”顾欢不管听没听说过,就先做仰慕状,抱拳致意。

那些文人见她如此年轻,本以为是高长恭的什么子侄辈,没想到竟然是位将军,而且有着如此辉煌战绩,都有些意外,就连那些自诩清高的士子也不免微微动容。

卢思道是“北朝三子”邢劭的学生,现在不过三十二岁,便已经以文章名动天下。他一向厌恶战争,但突厥犯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历来被中原的所有人所痛恨,此时听说顾欢年纪轻轻便已随父出征,心下也自赞赏,便拱手还礼,微笑道:“顾将军少年英侠,令人佩服。”

“不敢当。”顾欢斯斯文文地说,“在下只是跟随义父和父亲,略尽绵薄之力,其实不值一提。”

“顾将军过谦了。”萧放温和地道,“战乱总会使百姓妻离子散,令所有人都苦不堪言。顾将军保境安民,便是无上功德。”

“萧大人所言极是。”顾欢看他的模样很像江南人,更是心生好感,“在下略谙武艺,自是要竭尽全力,保护百姓平安。”

“有王爷和顾将军在,是我大齐的幸事。”旁边几个人纷纷赞叹。

高长恭在一旁为顾欢一一介绍。这些都是有名的骚人墨客,顾欢自是谦逊地逐一“仰慕”。

最后,一位本来正在弹琴的青衫男子站了起来。他相貌俊朗,气质高华,一举一动都透着温柔。

高长恭却不认识他,便看向卢思道,“子行[1],这位是?”

卢思道笑着说:“那是邺城红袖乐坊著名的琴师郑怀英。我和希逸[2]从邺城出来游历,特意将他带来。他最近新谱了一支曲子,想让你先听为快。”

高长恭一挑眉,颇感兴趣地点了点头:“好啊,我洗耳恭听。”

顾欢看着那位年轻的琴师走回去,优雅地坐下,也连忙和高长恭坐到毡毯上,兴致勃勃地等着听他的曲子。穿越过来将近八年了,前四年她都在顾府,后四年在军中,根本就没有去过教坊酒肆,这是她第一次听曲,不免有些兴奋。

郑怀英垂目沉吟,忽然振袖翻腕,纤长的十指抚上琴弦。

注释

[1]卢思道,字子行。

[2]萧放,字希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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