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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调职

她身着戎装,却掩不住修长的身段,英气勃勃间仍然洋溢着几分天真的稚气,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阳春三月,草长莺飞,定远将军顾欢接到军令,命她即赴兰陵郡,向郡王高长恭报到,听候调遣。与她同时接到军令的,还有金墉城的守将尉相愿。

顾欢开心地跳了起来,随即收拾东西,一边打包袱,一边哼歌。

顾显笑吟吟地走了进来。

正值新婚燕尔,他容光焕发,本就英气勃勃的模样更显年轻。顾欢抬头看了一眼,随口便道:“爹,人家都说你是我兄长,根本不像我父亲。”

“胡说八道。”顾显对这个女儿时常出语惊人的习性一点办法也没有,只得顾左右而言他,“你怎么想起要调往兰陵郡?在爹这里不好吗?”

“当然好啊,我没说不好。”顾欢放下手里的东西,过去坐到父亲身边,笑嘻嘻地说,“我只是想去兰陵郡玩一段时间,可义父说我现在是朝廷命官,不得轻易离开驻防之地。他就去信与王爷商量了一下,把我暂时调过去。等我玩够了,想回来了,他们再调就是了。”

“你这孩子。”顾显啼笑皆非,“什么事都不着紧,都看得那么容易。”

“本来就不难嘛。”顾欢得意地一仰脸,两只胳膊紧紧搂住父亲的手臂,笑嘻嘻地问,“爹,新婚生活可好?”

顾显其实才三十六岁,却常常被这十六岁的女儿整得无可奈何。这时听她口无遮拦,居然问出这种话来,再是身经百战的勇将,也不由得红了脸。他伸指弹了一下她的额头,轻轻叹了口气,“你啊,在这里谁都让着你,惯得你无法无天。现在既是要去兰陵郡赴任,言行之间须得注意,不可再信口胡说,听见没有?”

“嗯,我明白。”顾欢乖巧地点头,“爹,你就放心吧。”

顾显又长叹一声,“怎么放心得下?你还这么小。”

“不小了。”顾欢嬉皮笑脸地说,“我已经长大了。”

顾显爱怜地抚了抚她那酷似亡妻的小脸,犹豫了一下,低低地道:“兰陵王骁勇善战,你跟他多学习学习,自然是好的。不过,他是皇室宗亲,皇上……对他……虽然赞赏,却也是有些……忌惮的。欢儿,你要当心,别跟王爷走得太近,对你不好。你记着爹这番话,却不可跟任何人提起,切记,切记。”

顾欢收起了满不在乎的神情,郑重地点头,“爹,我懂你的意思。你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那就好。”顾显暂且放下心来,抬手搂住她的肩,亲切地说,“欢儿今年十六了,照理说应该订亲了,不过,你要自己找寻喜欢的人,爹也就不勉强你。给你两年时间,好好看看,喜欢哪家少年郎,爹就把你许给他,好吗?等你到了十八岁,也该嫁人了。”

“不嫁。”顾欢再度耍赖,“十八岁又不大,我不要那么早嫁人。”

“十八岁怎么还不大?好多人都当娘了。”顾显搂着心爱的女儿,抬眼看向窗外的绿树鲜花,神情间无限惆怅,“你娘就是十八岁生的你……”

顾欢知道他想起了因难产而去世的亡妻,也知他为了爱妻而独身十六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六岁,那是一个人最珍贵的年华,他却无怨无悔地为了心里的一份怀念而守身如玉,将全部的爱都给了原本痴傻的女儿。顾欢的灵魂虽然是半途而入,却也为他的这份情意而深深感动,心甘情愿地将他当做自己的父亲。久而久之,这份父女之爱深入骨髓。对她来说,向这个年轻的父亲撒娇耍赖,已经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看到顾显流露出怅然的神情,她连忙抱住他的腰,倚进他怀里,温柔地安慰道:“爹,你为娘守了这么久,做得实在够好了,你对女儿也这么好。娘在天有灵,肯定是希望你幸福的。你现在过得开开心心,再生下几个弟弟妹妹,娘也会感到安慰的。”

顾显听了女儿的话,心里的悲伤立刻淡去,十分欣慰地笑了,“你是个好孩子。芸儿本来怕你不接受她,一直忐忑不安,谁知你待她如此亲厚,还亲自操持婚礼,这让她非常高兴,也很感激你。欢儿,爹也感谢你。你在战阵上不顾生死救过爹,现在又对爹再娶的事这么支持。爹有你这样的女儿,这一生真有福气。”

“爹,你怎么忽然跟女儿客气起来?”顾欢抬头看着他,故作惊诧,“这是要跟我闹生分吗?”

“怎么会?”顾显忍不住笑出声来,“你确实很让为父骄傲。我听你义父说过了,这次洛阳大战,如果不是你率三百精骑从侧翼杀入敌阵,吸引了敌人的注意,使敌阵大乱,兰陵王也不会那么容易便冲到金墉城下。现在,举国上下都传颂着兰陵王的骁勇,根本没人提过你,你却不急不躁,一点也没对别人说起自己的事。小小年纪,这么沉得住气,不抢功不争名,为父感到很欣慰。你义父也一直夸你,说你很有魏晋名士的风骨,十分难得。”

顾欢被他赞得眉开眼笑,却道:“功名有什么?我又不热衷,也没想过要封公封侯。得封这个将军都很意外,我很满足啦。”

“嗯,这样就好。”顾显满意地轻抚她的秀发,微笑着说,“不过,既封了将军,你也会有自己的军队需要指挥,平时更要训练和约束。治军与打仗是不同的,你千万不可轻忽。既然开始拿朝廷的俸禄,就要为国分忧,不可懈怠。”

顾欢顿时皱起了眉,“还要带兵啊?可不可以不带?我还小,先学习学习再带吧。”

顾显被她逗得直乐,却不忍令她为难,便点了点头,“我已经跟你义父商量过了。他会修书一封,你带给王爷,先不分兵给你,等你到了十八岁,再带兵不迟。你就先在王爷帐下参赞军机,跟着他学习学习吧。”

“太好了。”顾欢立刻眉飞色舞,“爹,谢谢你。”

“这孩子。”顾显看着女儿一脸快乐,也很开心,“你去了以后,若有什么事,立刻给爹写信,不许自己扛着,听见没有?”

“听见了。”顾欢愉快地直点头。

这一天如往日一样,父女俩其乐融融,而嫁过来不久的慕容芸看着他们,也笑容不断。

顾显在家中一向温和,凡事都由妻女安排,并无异议。慕容芸年轻美丽,性情温婉,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两人夫唱妇随,十分恩爱。顾欢在一旁看着,感觉很放心。

她收拾好东西,带上父亲给的银子和段韶写给高长恭的信,身后跟着女扮男装的丫鬟秋燕和小厮春喜,外加二十名亲兵,便骑着马上路了。

这一日阳光明媚,春风和煦,黄河边杨柳依依。顾显和段韶一直将顾欢送到河边,又沿着河岸走了很久,这才与她挥手作别。

到了分离的时候,顾欢便有些舍不得,骑着马徘徊不已,一步三回头。

到底还是孩子。段韶和顾显都不由得叹气,却强作笑颜,挥手示意她“走吧”。

顾欢终于一咬牙,策马离去。

待到渡过黄河,想着即将见到那个俊美英武的人,她才高兴起来。

这一路,春风得意马蹄疾,她走得很快,半个月后,便来到位于齐国东南部的兰陵郡。远远地看着丞县的城墙,她开心地笑了。

西晋时,从东海郡分出一部分,设置了兰陵郡,郡治所在地是丞县。这里处于齐国腹地,一向和平安宁,民风纯朴,经济富裕。高长恭被封在这里,足以说明他往日那些战功有多么辉煌。

顾欢的丫鬟秋燕与小厮春喜都只有十七岁,是同乡,六岁时同时被卖进顾府,专门服侍顾家小姐,至今已有十年。顾欢从痴傻状态中清醒过来后,对他们相当亲厚,从来不摆主人架子。他们对这位小姐也非常喜欢,一直照顾得无微不至,对她敢于上战场且屡立战功都十分佩服。这时见小姐立马坡上,看着春日阳光下的丞县,两人都以为她在担心未来的前程,便赶紧去安慰她。

秋燕下了车,仰头对顾欢说:“小姐……不,小顾将军,听说王爷长得很美,人也好,应该不会刁难你的。”

春喜也使劲点头,“是啊,我听说兰陵王爷待下属特别好,就是有一瓜一果,都会与自己的士兵分享;行军时和他们一样风餐露宿,打仗时总会身先士卒;如果有将士受伤,他一打完仗就会亲自去看望。他是位非常好的将军,非常好的王爷。”

顾欢知道他们想错了,却也不去纠正,轻声笑道:“我知道,我不担心,你们也别瞎操心了,赶快上车吧,我们要进城了。”

秋燕答应一声,便回身上了车,春喜随后坐到车辕上。

顾欢催动爱马,一溜小跑地进了丞县城门。守城的兵卒见是一位五品将军,立刻立正敬礼。顾欢向他们打听了郡王府的位置,便策马直奔过去。

城里十分繁华,商贾云集。路上行人如织,身上的衣饰看上去都不错。柔软的风自汴水吹来,带着轻盈的柳絮杨花,使满城春色如诗如画。放眼看去,似乎人人都在微笑。

顾欢怕自己和后面亲兵的马队撞伤人,便放慢了脚步,按辔徐行,一路走一路打量,心里感觉特别愉快,脸上也浮现出淡淡微笑。

这里确实比长城脚下的边塞之地要好多了。

她的亲兵队长不时停下来,向旁边的行人打听王府的位置。城里的人似乎都以这位王爷为荣,很友好地为他们指点路径,有的甚至会热情地带他们走出很长一段距离,再给他们详细说明继续前进的方向。

顾欢微笑着,侧耳倾听这些普通百姓夸赞自己王爷的那种自豪。他们讲述郡王爷的英雄事迹,有些已经近似神话。特别是他仅率五百骑便突入周军数万大军的重重包围,直抵金墉城下,随即又与城内守军一起杀出,将周兵打得溃不成军、狼狈而逃这件事,百姓们更是说得绘声绘色,眉飞色舞。

顾欢的亲兵里有十来个人是参加过这一战斗的,闻言都忍不住看向顾欢,似乎对这些讲述中根本没提到她的英勇颇有些不满。顾欢却豁达地微微摇头,示意没关系,更不可提起。那些亲兵都很清楚她的性格,便闭口不言。再转念一想,那边毕竟是王爷,是皇帝的亲侄子,顾欢虽是将门之后,身份到底比不上他尊贵,拿什么跟人家争?这么想着,他们便心平气和了。

王府占地颇广,雕梁画栋,尽显富贵之气。他们刚转进巷口,便看见了高大的门楣和一溜长长的青砖砌成的院墙。

顾欢走到大门前,翻身下马,示意亲兵队长上去递交名帖,请求王爷接见。

两个门人似乎已得了关照,一见名帖上写着“职下定远将军顾欢”,便即笑脸相迎,十分客气。一人热情地将他们迎进门中,一人已飞奔进去禀报。

不到一刻工夫,高长恭便亲自迎了出来。

他从议事的正堂里一出来,便看见了顾欢。她身着戎装,却掩不住修长的身段,英气勃勃间仍然洋溢着几分天真的稚气,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他疾步过去,笑着说:“顾兄弟,你来得好快。我想着,你怎么也得后天才能到这里,谁知今天就来了。”

顾欢抱拳躬身,恭敬地道:“卑职见过王爷。”

高长恭走到她面前,抬手托住她的胳膊,亲热地说:“不须多礼。你跋涉千里,一路辛苦,先进去歇歇,喝杯茶,咱们再慢慢说话。”

“卑职遵命。”顾欢按着规矩,一丝不苟地答道。

“我这里没那么多礼节。”高长恭笑着拍了拍她的肩,“兄弟,咱们有战场上并肩作战的交情,你又是段大人的义子,那咱们就是一家人。在军中虽是上下级,在我府里却不必守那些规矩,随意一些的好。”

“是。”顾欢那双明亮的大眼睛眨了眨,便放下了端着的姿态,笑眯眯地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高长恭带着她向里走去,关切地问:“段大人的身体怎样?令尊新婚不久,你便调到我这里来,他没有不高兴吧?”

“没有。”顾欢闻弦歌而知雅意,马上解释,“调职的事是常有的。那边与突厥毗邻,兵凶战危,我义父有些担心,我爹也觉得我年纪太轻,受封将军,难免名不副实。王爷是我大齐数一数二的名将,我能跟王爷学习一二,也是幸事。所以,他们都赞成我调职。”

“那就好。”高长恭点点头,谦逊地道,“要说上阵杀敌的武功,你已尽得令尊真传,我也教不了你什么,大家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吧。至于兵法,你义父才是最出色的,我也在努力向他学习。我听段大人说起过,你聪慧过人,这几年在军中,跟着他学了不少东西。你这次过来,就先留在我这里参赞军务吧,暂时不用带兵。”

“好。”顾欢一听,正中下怀,便从怀里拿出段韶的信,笑着说,“义父也正有此意。”

“是吗?”高长恭伸手接过信,打开来看了,不由得颇感意外,“你是女孩儿?”

“嗯。”顾欢有些腼腆,“王爷,卑职有个不情之请,可不可以不让别人知道这事?”

“哦,那当然,我不会说的。”高长恭微笑,“那么,我还是叫你兄弟吧。”

“行。”顾欢点点头,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高长恭很喜欢她那种无忧无虑的笑容,却惦记着她远道而来,年纪又小,怕她太过辛苦,便叫来总管,吩咐道:“带顾将军去歇息。”

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面对着心仪的俊美的将军王爷,顾欢觉得完全有必要沐浴更衣,再小睡片刻,才能够把自己的最佳状态展示在他面前。因此,她没有拒绝高长恭的提议,对他抱了抱拳,便跟着总管走了。

第二天,她便跟随在高长恭左右,听他介绍情况。很快,她就熟悉了公务,成为高长恭的得力助手。

洛阳大战之后,周国与齐国进入相持阶段。战事不起,高长恭这里便没有太多的事情需要处理。他本就有几个幕僚帮忙料理日常事务,顾欢分担的工作并不多。不过,顾欢很快就发现,高长恭与这几个幕僚并无私交,除了公务之外从不说其他的,反而跟她在一起的时候还放松些,会天南海北地聊天。

很快,人人便都知晓,新来的这位定远将军很得兰陵王赏识,便都对她另眼相看,或笑脸相迎,或盘算着巴结。顾欢在这里如鱼得水,每日里容光焕发,活泼开朗,让高长恭看了就忍不住要笑出来。

顾欢年纪小,平时颇为孩子气,但处理公事时却条理清晰,思维敏捷。加上高长恭见识过她在战场上的英勇,对她自然十分欢喜,走到哪儿都愿意带着她。

连着几日都是绵绵细雨,好不容易终于放晴。上午处理完公事和军务后,高长恭便对顾欢说:“今日是三月三,不少文人士子会在水边作修禊之会,我们也去看看吧。”

“好啊。”顾欢眼前一亮,笑着直点头。

“真是个孩子。”高长恭眼里流溢着怜爱之情,很自然地抬起手来,抚了一下她的头。

顾欢仰起脸,开心地笑出声来。

吃完午膳,她回屋歇息了一会儿,便换上外出的便服,一身文士打扮,风度翩翩地走了出来。此时,慵懒的阳光映照着大地,绿树苍翠,鲜花缤纷,不时有彩蝶翩翩起舞,鸟儿也在枝头清脆地歌唱。顾欢一摇三晃地走过花园小径,往大门口走去。

高长恭已经等在回廊下,见她摇头晃脑地走过来,一副小孩子装大人的模样,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他的贴身家人高福是自幼服侍他的,知他一向性子清冷。因相貌出奇俊美,总被人当成女孩,在战阵之上,朝堂之内,甚至家族之中,都屡受轻视,这使他自小便喜欢板着脸,从来不苟言笑。自那位小顾将军来了之后,高长恭却一反常态,时常微笑,看上去很开心。这让忠心的高福也非常喜欢这位可爱的少年将军。

顾欢见到高长恭的笑脸,顿时心花怒放,对着他潇洒地一拱手,拿腔拿调地说:“高兄,小弟这厢有礼了。”

高长恭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也抱拳还礼,“贤弟,愚兄有礼。”

两人骑上马,便往城外的汴水走去。

修禊是一种古老的风俗。殷周以来,巫觋的遗风仍有留传,禊即其一。春日万物生长,易生疾病,于水上洗濯,可防病疗病,消灾祈福。

东晋永和九年三月三日,王羲之和谢安、孙绰等名士在山阴的兰亭作修禊之会,即兴写下了许多诗篇。当时,名师们推举王羲之写一篇序,王羲之遂乘兴作了《兰亭集序》,文采灿烂,隽妙雅迪,书法更是劲健飘逸,被后世推为“天下第一行书”。这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修禊之会。

此时距东晋不远,类似的风流逸事更是多得数不胜数。每到春天,总有文人雅士相约在水边作修禊之会,吟诗作赋,把酒临风,不亦快哉。

顾欢长居边塞,那里时常烽烟四起。她从来没见过这种事情,心里不免十分好奇,不知会遇到什么样的名士,有没有自己曾经在书上看到过的那些人。

走在街上,高长恭仍然一如既往地引得万众瞩目。无论男女,都敬他英勇无畏,又爱他相貌柔美。顾欢走在他旁边,就像明月旁边的一颗小星星,基本上被全面忽略。顾欢却很开心,她一向就不喜欢引人注目。

高长恭被人看惯了,早就习以为常,视若无睹,这时只与顾欢轻言细语地聊些家常话。顾欢专注地倾听着,偶尔接上两句,却是伶牙俐齿,妙语连珠,让高长恭忍俊不禁。

很快他们便策马来到水边。两岸已经有不少人在这里洗濯,多是合家前来,到处都是欢声笑语,一片欢乐景象。

高长恭放眼看去,惬意地说:“百姓能够安居乐业,便是我们血战沙场之后的最大安慰。”

“是啊。”顾欢点头,“我长居塞下,看多了百姓的颠沛流离,最大的心愿也是能让他们过上安宁的日子。”

高长恭自然知道顾欢他们年年都在浴血奋战,力抗突厥铁骑,这才能够保住齐国的疆土和百姓的生活。他看向顾欢犹带稚气的脸,微笑着说:“你们辛苦了。”

“不辛苦。”顾欢洒脱地轻轻甩着马鞭,感慨地道,“如果有一日天下一统,就不会有这么多战争了。”

高长恭沉默了。

此时周国军力大增,突厥更为强盛,而齐国君王不思进取,甚至连一部律法都没有制订过,全凭个人好恶来定罪;地方官吏的任命也不是唯才是举,而是由高官显贵大量安置自己的亲友甚至奴仆,因而官场混乱,百姓怨声载道,国力急剧衰退。此消彼长,齐国现在只能苦苦支撑,保住现有的疆土已属不易,哪里还有可能一统天下?

看他的神情不对,顾欢略一思忖,登时明白过来,连忙转移话题,笑着说:“我们沿着河岸走了好长距离了,还有多久才到啊?”

“哦。”高长恭长长地吐了口气,抬手向前一指,“那边有个望江亭,他们一般都会在那儿聚会。”

顾欢便急不可耐地说:“我们跑几步吧。”

“好。”高长恭一扬马鞭,在空中挥了一下,却没打在马身上。他的马已经明白他的心意,立刻四蹄轻扬,冲了出去。

顾欢大叫:“好哇,你耍赖。”随即也一提马缰,向他追去。

高长恭听着她孩子气的指责,便故意逗她,不断催马前行,越跑越快。

顾欢纵马狂奔,一心想追上他。不过,这段路其实并不长,还不到两里地,高长恭便减速,随即勒马站定。顾欢自后赶上,停在他身旁。

高长恭下了马,带着她走上前面的小土坡。

一片绿草茵茵,靠近河面的地方修建了一处亭子。此刻,亭中的石桌上放着文房四宝,几幅已写好的字搁在四周的石凳上,却没看到人。

高长恭和顾欢绕过去,走向水边。

这里有十几个人,大都峨冠宽袍,或坐或躺,手边有的放着酒,有的放着茶,神情举止都很闲散。

看到高长恭出现,有些人无动于衷,有几人却眼前一亮,笑着迎上前来。

高长恭愉快地冲他们一拱手,“小王于诗文一道所知甚少,今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正是踏青修禊的好日子,我们也来凑个热闹。”

“王爷大驾光临,不胜荣幸。”为首一位三十余岁的瘦削男子笑着对他抱了抱拳,“我们说好了,今天须各赋长诗一首,绝句不限。王爷既来了,自当留下墨宝。”

“这是为难我了。”高长恭面露难色,“有你们这些大才子珠玉在前,小王就不献丑了。”

另一位温文儒雅的年轻男子温和地笑道:“我们这是抛砖引玉,就等王爷的锦绣文章。”

高长恭摇了摇头,却道:“先让我看看你的砖,只怕比我的玉强多了。”

“岂敢。”他潇洒地走进亭中,将一幅字拿出来,递到高长恭面前。

顾欢连忙凑上去看。这幅字圆润遒媚,透着中正平和,诗句却是花团锦簇,美不胜收。

高长恭轻声念诵,语调悠扬,悦耳动听。

佳丽尽时年,合瞑不成眠。

银龙衔烛烬,金凤起炉烟。

吹篪先弄曲,调筝更撮弦。

歌还团扇后,舞出妓行前。

绝代终难及,谁复数神仙。

“真是好诗。”高长恭赞叹道。见他笑眯眯地看着自己,一副打算催促自己做诗的模样,连忙说:“来,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位是定远将军顾欢,才从晋阳调来兰陵,以前一直随父亲顾显顾将军在长城守御边关,屡次打退突厥进犯。前次周军犯我疆土,他随段大人星夜驰援,更与我并肩杀到金墉城下,是位了不起的少年将军。”又转身对顾欢道,“贤弟,这两位都是有名的大才子。一位是给事黄门侍郎卢思道卢大人,另一位是待诏文林馆萧放萧大人。”

“久仰久仰。”顾欢不管听没听说过,就先做仰慕状,抱拳致意。

那些文人见她如此年轻,本以为是高长恭的什么子侄辈,没想到竟然是位将军,而且有着如此辉煌战绩,都有些意外,就连那些自诩清高的士子也不免微微动容。

卢思道是“北朝三子”邢劭的学生,现在不过三十二岁,便已经以文章名动天下。他一向厌恶战争,但突厥犯边,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历来被中原的所有人所痛恨,此时听说顾欢年纪轻轻便已随父出征,心下也自赞赏,便拱手还礼,微笑道:“顾将军少年英侠,令人佩服。”

“不敢当。”顾欢斯斯文文地说,“在下只是跟随义父和父亲,略尽绵薄之力,其实不值一提。”

“顾将军过谦了。”萧放温和地道,“战乱总会使百姓妻离子散,令所有人都苦不堪言。顾将军保境安民,便是无上功德。”

“萧大人所言极是。”顾欢看他的模样很像江南人,更是心生好感,“在下略谙武艺,自是要竭尽全力,保护百姓平安。”

“有王爷和顾将军在,是我大齐的幸事。”旁边几个人纷纷赞叹。

高长恭在一旁为顾欢一一介绍。这些都是有名的骚人墨客,顾欢自是谦逊地逐一“仰慕”。

最后,一位本来正在弹琴的青衫男子站了起来。他相貌俊朗,气质高华,一举一动都透着温柔。

高长恭却不认识他,便看向卢思道,“子行[1],这位是?”

卢思道笑着说:“那是邺城红袖乐坊著名的琴师郑怀英。我和希逸[2]从邺城出来游历,特意将他带来。他最近新谱了一支曲子,想让你先听为快。”

高长恭一挑眉,颇感兴趣地点了点头:“好啊,我洗耳恭听。”

顾欢看着那位年轻的琴师走回去,优雅地坐下,也连忙和高长恭坐到毡毯上,兴致勃勃地等着听他的曲子。穿越过来将近八年了,前四年她都在顾府,后四年在军中,根本就没有去过教坊酒肆,这是她第一次听曲,不免有些兴奋。

郑怀英垂目沉吟,忽然振袖翻腕,纤长的十指抚上琴弦。

注释

[1]卢思道,字子行。

[2]萧放,字希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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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航母时代的号角:中途岛海战(上)

    航母时代的号角:中途岛海战(上)

    本书讲述了二战爆发后,日本在发动珍珠港事变后,为彻底打败美国海军,发动了中途岛海战,结果阴差阳错,由于指挥失误,遭到惨败,从而使太平洋战场遭到逆转的过程。本书对海战原因、经过及最终结局均作了细致描写。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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