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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雁归和孔峥

第二章 雁归和孔峥

因为郑老师取消了每天早上提前半小时来学校自习的命令,全班同学都很感激她,尤其是孔峥,他用手肘推推雁归,笑嘻嘻地说:“嗨,多亏有你,让大家少受点罪。”

雁归横了他一眼:“也没让你少受罪吧,反正早自习你都不会来的。”

“总好过听那老太婆的罗唆。”

雁归把头扭过去懒得理他。

在雁归11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讨厌过一个人,若一定要找,孔峥肯定名列第一,事实上,不止她不喜欢他,里仁巷的居民和学校的老师也没有喜欢他的。

孔峥是能让所有大人头疼的角色,出身差、成绩差、脾气也相当怪异,他能做尽他这个年纪该做和不该做的坏事。因为里仁巷小学一直本着好生带差生的原则,可怜的雁归从学前班开始和孔峥同桌,一直到五年级,她觉得这几年对她来讲是一种折磨。

学前班的时候学校条件差,没有单人椅,同桌要两个人一起坐那种长条的木板凳,孔峥的拿手好戏便是趁班长叫起立敬礼的时候悄悄把板凳抽走,害雁归一屁股坐到地上,等她面红耳赤爬起来,他就会很得意的笑出声来;雁归那把乌黑油亮的长发,是孔峥热爱的玩具,为了他不停的拉扯,雁归每天要束十多次头发,终于在今年被迫把头发剪了了事;当然他们也和其他男女同桌一样会在桌上画三八线,可是永远只有孔峥能够无限制的越线,如果雁归不小心过线他就用尺子敲雁归的胳膊。

可是这些都没什么,最令雁归迷惑不解的是竟然有很多人羡慕她的位置,经常会有不少女生脸红心跳地偷偷写小纸条给孔峥,或者放进他的抽屉或者请雁归转交,孔峥接过来后心情好时或许会看一看,有时候根本就漫不经心地拿了折成纸飞机到处乱扔,雁归觉得这一切实在让她费解。

她问最好的朋友刘晓玲:“你们往纸条上面写什么啊?”

刘晓玲说:“没什么啊,就是说一起好好学习,认真准备考试啊。”

雁归想难怪孔峥不感兴趣,他根本就是不爱学习的人,约他一起恶作剧或许他会更加感兴趣一点。

她还是搞不懂:“一起学习干吗找他啊?班上数他成绩最差了。”

刘晓玲开始叹息:“他很英俊啊,你不觉得他像《射雕英雄传》里面的杨康?”

孔峥个子高挑、高鼻子、大眼睛、头发微微卷曲,五官轮廓很深,有点像混血儿,十多岁的小女孩已经很能分辨美丑。

“他很英俊么?那么高,像头熊,而且杨康也是坏人。”

刘晓玲唾弃她:“你到哪里去见那么英俊的熊?杨康是坏人不错,但他是个英俊的坏人,而且如果他跟我一起学习,我想他应该会变好。”

这是女人的通病,不管是成年的还是不懂事的,她们都认为自己的潜能无限大,可以感化一个浪子。

“雁归,你跟他同桌会不会脸红发烧?他的眼睛每次看到我,都让我窒息。”

雁归老实回答:“不会,我坐他旁边又不是在烤火。”

刘晓玲白了她一眼:“看你的样子也知道你不懂拉,你不会懂的,这就是……”就是什么,因为年纪太小,刘晓玲也说不清楚。她们有上生理卫生课,可是大人们对男女这些事情总是遮遮掩掩,恨不得告诉她们所有人类都是从母亲的胳肢窝里掉出来,可越是这样,孩子们的求知欲就越强。

雁归听了刘晓玲的话沉默了一下,她很想说其实她是懂的,但是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终于就不出声了。有一个人,是的,有那么一个人,让她见过就觉得脸红心跳,魂不守舍,那个人是班长柳大伟,不过她还不能确定,她想,或许这只是书上说的内分泌在作怪,就像晓玲对孔峥一样。

至于柳大伟,可以这么说——如果说雁归是里仁巷的奇迹,孔峥是灾难,那么柳大伟就是里仁巷的希望。

柳大伟住里仁巷42号,雁归家的斜对面。他父亲是工厂的工人,很早的时候因为一次工伤事故去世,当时厂里还有人送了红旗过来,上面印着“模范标兵”几个字。这在里仁巷里算是了不得的荣誉,柳妈妈悲痛欲绝地接过那面红旗,同时也接下了丈夫对唯一儿子的期望。

她没有再婚的念头,虽然身体不好,三天两头生病,依然靠着一点微薄的抚恤金和自己少的可怜的工资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人家都说寡妇门前是非多,柳家却从来没有是非。他们家里条件很差,几乎是里仁巷里最差的,但柳大伟却被是被教得最好的——斯文有礼,功课优秀,他从不跟巷子里其他小猴崽子瞎胡闹,放了学不会在任何地方停留,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念书念书再念书。

里仁巷的人们都说:“看着吧,这小子争气着呢,上次又拿了个奥数亚军,全市,不,全省也只有那么几个人吧?能第一个走出里仁巷的人非他莫属。”

雁归想:“长得好不好看有什么紧要,孔峥再好看也就是个绣花枕头,还爱欺负人,功课好有志气才最重要。何况他的性情那么好,对妈妈又温柔又孝顺,这才是最最宝贵的。”想着想着,不由得脸也开始红起来。

雁归能确定自己是真切爱上柳大伟而不是出于内分泌失调的生理反应是他把她从孔峥的“魔掌”中救下来的那刹那。

那时候已经到六年纪了,毕业班的功课紧,雁归白天上课,晚上回家做家务外加复习,忙得团团转,开始睡眠不够。这天上数学课,天气异常的闷热,雁归只觉得眼皮不停往下坠,终于趴到了课桌上,手肘自然而然又过了那条三八线。或许同样因为天气太热,又或许因为别的原因,那天孔峥特别暴躁,见雁归过界,竟然想也不想拿起课桌上的圆规一下扎到雁归的胳膊上。雁归当时穿着件薄薄的的确良长袖衬衣,一下给圆规扎到肉里,她吃痛顿时从迷蒙中惊醒,“哎呀”一声尖叫出来,往手臂上看时,已经有小小的圆血珠冒了出来。

老师停下讲课,怒目而视,雁归不敢吱声,讪讪把头低下去。

“雁归!站起来!怎么回事?”

雁归战战兢兢地站起身子,不说话。孔峥马上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把头偏到一边,同桌这么些年他太了解雁归,打死她也不会吭半句声的。

没有等到老师再次开口责备,雁归身后已经有人站起来:“老师,我看到了,孔峥刚刚拿圆规扎雁归!”

雁归和孔峥同时一惊,两人一起惊讶地回头,柳大伟身子挺得笔直,小小面孔上满是严肃。雁归怔怔地望着他,眼里忽然漾出梦幻一般的神采,是,他的穿着的确有些旧,长得也不如孔峥精致好看,可是他那么勇敢的捍卫她、为她出头,而她以前仅仅只以为他成绩好,心地好,她似乎一直忽略了他最重要的品质。

下课以后,雁归、柳大伟、孔峥三个人一起进了郑老师的办公室。

郑老师早就不喜欢孔峥,从数学老师那里听了个大略,二话不说便开始责备。雁归站在柳大伟后来,悄悄问:“你为什么要帮我?大家都不敢惹那个魔星,大人都不愿意惹他。”

柳大伟光明磊落地回答:“他老欺负你,我早看不惯了,你别怕,我会保护你。”

雁归呆呆看着柳大伟,从没有一个人跟她说‘你别怕,我会保护你’,她一直以为这世上只有她照顾别人保护别人的份。她低下头去,眼里再次漾出遥远的梦幻一般的神情,她在家里从来不是受重视的一个孩子,父亲常年见不到人,妈妈与她最多的对白是问她家务做完了没有,买菜的钱够不够,顶多再加一句小考成绩怎么样了。可是现在简直就像童话故事一般,竟然有个王子为她打败喷火恶龙,并且对她说要她不要怕,他会保护她。

“雁归,到底怎么回事?”郑老师教训完了孔峥,温柔地询问雁归:“不要怕,告诉老师。”

雁归低着头考虑了一下,然后勇敢地把头抬起来望着郑老师:“孔峥一直欺负我,他在桌子上画了条线不让我过,今天上数学课他拿圆规扎我的胳膊,流血了,很痛。”她把纤细的手臂抬起来让老师验伤:“以前他就欺负我,考试的时候如果我不给他看答案,他就在桌子底下踩我的脚;上次……上次,他还在我的文具盒里拿了一块钱!老师,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郑老师吃了一惊,雁归一向柔弱沉静没什么心眼,甚至有点木讷,她方才还在担心她不敢说出真相,打算要费一番功夫循循诱导,没想到她这么勇敢承认,而且还把这么“重大”的事情都交代出来,看来的确是实在忍受不了了,不由得暗暗责备自己粗心,竟然把这么个好孩子放到一只幼狼旁边。

“好的,老师会做安排的,你和柳大伟先回去上课吧。”

“老师……”

“怎么了?”

雁归犹豫着怯怯开口:“我的数学成绩不太好,现在快毕业考了,能不能换个位置和班长坐?他的数学是班上最好的,可以辅导我。不过如果太麻烦,就算了……”

郑老师思考了一下:“我尽量调整。”

“谢谢老师。”雁归高兴得声调都提了起来,她感激地抬起头,明亮的眼睛里充满怯生生的喜悦和无尽的信任,多么让人怜爱的孩子啊,郑老师瞬间明白什么叫做助人为快乐之本,当下觉得为她做任何事都是值得的。

雁归和柳大伟先离开办公室,孔峥留下来继续交代“罪行”。他们走的时候,孔峥回了一下头,他的眼睛冷冷地扫过雁归,嘴角往下轻轻一撇,露出一个讥讽的、不屑的笑容,雁归平静地回视他一下,头也不回地走了。

其实这才是她讨厌孔峥的原因,她不喜欢他的眼睛!这个脾气暴躁的男孩,平日里总是懒洋洋的,好像对世间上一切都提不起兴趣,但是他的眼睛,像星星一样明亮,像寒冰一样刺骨,那是一双和年纪完全不符合的眼睛,当他冷冷地看着别人时,会让人联想到黑暗里的猫,会让人觉得自己心里的秘密没有办法隐藏甚至心虚。当然她可以继续忍受,事实上她也一直这么做着,反正快毕业了,他们不会再在一起,也不会同桌,可是现在她决定不再忍受下去。她已经为自己选择了一个新同桌,她的王子,其实她早该这么做了。

那天放学后,柳大伟帮助雁归复习功课,给她讲了鸡兔同笼、勾股定例,他拿铅笔的手指修长白皙,遇到困难的问题时会一边思考一边用笔尖习惯性地在草稿纸上画一串圆圈,雁归从不知道原来枯燥的数学也是生动的,他画的圆圈似乎都比别人画得要圆一些!她几乎忘记了还要回去做饭,而那是她一直认定背负在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他在一起她几乎忘记了一切。

当他说:“你明白了么?”的时候,他的眼睛亮晶晶地闪耀着,带着温和的笑意,不会有那种令人不安的精明,却有种一种天真的醇和,他在雁归的世界里几乎像一个外星人,让她知道原来世界可以纯净成这样。

雁归着魔似的地看着他想: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他就是我理想中的伴侣,他是我的!十年或者十五年以后,我一定要成为他的妻子,永远和他在一起!

那天对雁归来说是一生当中最奇妙的一天,她坚决地认定了她一辈子要寻找的那个人;那天同时对柳大伟和孔峥也是奇妙的,柳大伟浑然不知因为自己一个偶发的举动在这天成为了一个女孩终身所追求的目标,而高傲的孔峥也在这天认定了一个女孩,这个动乱的一天让三个孩子的一生都起了意想不到的变化。

孔峥之所以不被所有的大人喜爱,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的出身——他随母姓,在他户口簿上生父那一栏的记录上写着不祥,没有任何人知道那个来历不明的人是谁。

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在里仁巷那种下等地方,私生子仍然是个禁忌的话题,走在路上,会有人背地里戳他脊梁骨:“看,就是他,你知道他妈妈吗?她妈妈就是那个……”

声音不高,却足够让周围的人包括孔峥听见,在这种冷言冷语中他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孩子,他们看他的眼神轻蔑而厌恶。他的母亲是个美丽的女人,因为这个父不详的孩子,她丢了国营单位的工作,必须每天清晨4点起床去城东的蔬菜市场贩来小菜然后再拿到菜市场去卖。

他眼睁睁地看着母亲如此辛苦工作,但是还是会有很多粗鄙的男人带着不怀好意的笑容在放下几角零钱后顺便再在她的手腕上摸一下,而那些可怕的流言更是如影随形,永远也不愿意放过他和他的母亲。没有人相信她是个清白、无辜的女人,没有任何人可怜他们,尤其在里仁巷这种地方,走错路的女人几乎等同于妓女。这么淫乱的女人生下的儿子应该是怎么样的?所有人都觉得他应该是以可怜的、隐忍的、不敢高声说话的形象出现,可是他偏不!凭什么?里仁巷里有几个好货色?别人凭什么看不起他?他用最顽劣的做法向所有的人宣战!孔峥,是最骄傲的!

这天从学校回到里仁巷的路上,孔峥有些烦躁,其实他今天并不是真的想伤害雁归,只是当时他的确很烦。早上出门的时候,他对妈妈说天气开始热了,我们可以去贩一些西瓜来卖,但是妈妈就是不同意,他知道原因,西瓜比小菜难运输,妈妈不想让他耽误功课去帮她,可是她不知道他已经是个男子汉了,他可以保护母亲保护这个家庭。数学课时,想着这些事,越想越烦,所以才会拿雁归撒气,但他知道就自己算解释,也不会有任何人相信。

他不喜欢雁归,也不喜欢这世上任何一个人——当然这世上除开妈妈似乎也没什么人喜欢他。但总的来说,雁归还是比较对他胃口,首先她不会像其他女生一样爱发花痴地盯着他傻笑,也不会被他捉弄以后尖叫哭泣,她总是那么平静地接收一切,好像一切发生在她身上的事情都是应该的。雁归虽然不喜欢他,可是也从没像其他人那样看不起他,她看着他的眼神就像看任何一个普通人,这是他比较欣赏的,但是这个唯一对胃口的人,今天竟然冷冷地说:“我不要再和他同桌!”

孔峥恨恨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心里乱七八糟地诅咒着,明天又要请家长,见鬼!妈妈一定又要用那种哀怨的目光看着他了,真烦!突然被人从身后撞了一下,他想也不想就骂了出来:“没长眼睛么?瞎撞什么呢?”

那个撞他的人是巷子里出了名的小混混,15岁年纪就已经不读书闲在家里,素来和孔峥磕磕碰碰,虽然没正面冲突过也暗中较劲好久了,这时哪里会示弱,马上回嘴:“谁让你傻噔噔的,听见声音也不知道让,撞你这个野种怎么了?”

孔峥只觉得血一下冲到脸上去,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回身就和那人扭打起来。到底年纪要小几岁,个子也不壮,几下就被那人压到身下,孔峥捱了几下踢,身上一阵剧痛。小混混得意的站起来,掸掸身上的灰,大声说道:“代你老爸教训你,你这个有娘生没爹教的家伙!”

趴在地上的孔峥只觉得脑子轰的一声,眼一下就红了,那刹那他忽然没有任何知觉,全身都变得麻木,手狂乱地往地上乱摸,忽然探到一块砖,一把紧紧攥到掌心里,直到砖角的边缘划破手心才觉得有一丝刺痛。他吼一声,跳起来,几步上前就把砖狠狠砸到那混混的后脑勺上,血哗一下流了出来,混混应声倒地,孔峥看着自己手上流淌的刺目的红色,竟然一点害怕的感觉也没有只有一种淋漓地刺激满足,最后忍不住地大笑出来,痛快!真是太痛快了!

这时角落里突然传来轻轻一声响,孔峥望过去,正往回家路上走的雁归站得远远的,小小的脸上显出一些惊讶。四周静寂无声,世界突然停止不动,时间也在那一瞬间定格,他看的分外分明:流淌的鲜血让雁归清秀的眉头厌恶地往上挑了挑,她脸上的表情绝对是讶异而厌恶的,就像是看到厨房里经常出没的蟑螂,虽然厌恶于它们的肮脏,却能够处之泰然并且随时准备着把鞋脱下来然后把那蟑螂拍死,她没有一丝一毫这个年龄女孩看到鲜血本应该有的惊恐惧怕!

既然见了血,这事儿当然给闹到了派出所。

雁归在街道派出所是这么说的:“是的,从头到尾我一直在场……不过我真的不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只看到他们打成一团……谁先动手?我当时太害怕,记不得了……应该不是孔峥,对,不是孔峥!我记起来了,是那个人……那个人不停地踢他,还骂他、骂他妈妈,孔峥就还手了……好可怕,好多血……他不应该骂孔峥的妈妈,这样不好……对不对?警察叔叔?”

她说这些话的时候整个身子都在轻轻颤抖,声音也有一些隐忍的细微哽咽,乌黑的大眼睛上蒙着一层泪雾,完全是一副被吓坏的样子。但是她的语气却前所未有的坚决,让录笔供的警察完全能够从她断断续续的话里掌握到他想掌握的信息。混混挑衅在先,而且先动手,孔峥是为了自卫,不过自卫的幅度大了点。

孔峥面无表情地远远看着她,看着她雪白的脸颊上滑落的青丝,听着她的柔声细语,他不禁有些迷惑。雁归——难道之前的柔弱、可怜、诚实都不过是一种伪装,其实她骨子里竟然有着一种坚不可摧的东西?她当时的表情根本就不怕,为什么现在能在眼里装出这种惧怕的、泫然而泣的眼泪?为什么她说起谎来连眼睛都不眨?他突然想到在《动物世界》里看到过的一种昆虫——尺蠖,在有敌人的时候它会把自己变成一片枯叶来伪装,雁归似乎就是这种动物,不过她还年幼,或许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有这种天赋。不管是不是,孔峥在那霎那想,雁归,把那层表皮剖开的话,你根本就不是本身的你!而这些,除开我,还有谁能看得透?那么雁归,除开我,还有谁配得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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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度睁开眼,早已从北方换到了南方,天呐,她重生了!不仅成为富商女,还有个高富帅老公,尼玛,这个身体的主人,居然爱了他十年。可是,为什么老公视她如蛇蝎?更悲催的是老公心里还有个公主!偶买噶,小三找上门,还要给她道歉,抢了她所爱之人,搞错有木有?打倒小三,踹了总裁老公。哪知总裁老公缠上她,要吃回头草?哼,看她如何整治回头的老公以报十年之仇!这个社会太给力,这个地球太危险,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精彩小片段】“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今生这么有缘吗?”某男见她凑上脸来,还一副痴情的样子,顿时觉得恶心,不理会她,管自己打开车门上车去。正要将车子启动时,某女那轻轻的声音又传来:“其实千百年前我们就认识了,那时是春天,你追着我跑了很远,还在我身上留下了你的牙印,成就了千古佳话。”某女见冷皓尊听的云里来雾里去的,就邪邪的一笑继续说道:“那时我叫吕洞宾。”说完不等某男的反应转身就走。某男立即反应过来,这女人竟然变相的骂他是狗。他什么时候被人这样的侮辱过,用力捏紧了拳头,恶狠狠的朝某女的背影吼道:“沐轻柔,你最好是真的失忆了,否则我一定会让你后悔!”【精彩片段二】“臭小子,难道你不知道什么叫‘朋友妻不可欺’吗?”某男凌厉的目光看向对面的男子,可是对面的男子很悠闲,完全不把他的厉光看在眼里。“据我所知,你好像从来都没有把她当成你的妻子。”“那我现在把她当妻子了,你给我离她远点。”“那我现在不把你当朋友了,所以,我不答应!”【精彩片段三】“不是让你温柔点吗?你尽然......尽然......”把伤口给High裂了。某女已经从脸红到脚趾了,真没脸把后面的话说完。某男故做一副含羞状,朝某女眨眨眼,“老婆,我第一次,没有经验。”噗!某女差点昏倒。天呐,这货尽然还会装萌,主啊,请你降一道符收了他吧。本文走搞笑小清新路线,外加小大大的宠爱,喜欢的亲们就赶快收藏吧!推荐朋友的文文!《妃子不倾国》(大爱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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