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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朱赫来走出了家,他在公寓的四周徘徊着,不知道哪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他又一次给李小曼打电话。

“你现在在哪?”

“你有什么事吗?”

“我只是希望你能帮我保守住这个秘密?”

“什么秘密?我和你上床?”

“不是,是我们家的秘密,我不希望除了你我之外任何人知道。”

“那可以。”

“我们能见面吗?现在。”

“好吧,半小时后惠工广场。”

朱赫来准时到达,他在广场一角的冰淇淋店要了三份鲜奶冰淇淋,边吃边等李小曼的到来。过了很久,李小曼出现了。她站在广场的另一边,举着伞,看着朱赫来慌张地走过去,自己则一动不动。

“你有什么事?非叫我来。”

“没什么事,我只是希望我们之间能够继续这种友谊。”

李小曼很轻蔑地笑了笑,她好像好久没有听过这样的笑话,她很不耐烦地把朱赫来引领到了一个阴凉的地方。

“听着,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我也不在乎你们家那些破事儿。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木。你觉得你很有魅力吗?你觉得你那点能耐就锁住了我?你觉得你你你穿上一件西服我就觉得你成熟?别这样好吗?还有就是你给我买的那件艾格的蓝吊带比我身材小一号,不怎么合身,不过我也谢谢你了。”

朱赫来听着有点傻了,他目送李小曼离开。等李小曼走后,他突然笑了起来。他很高兴自己告别的男孩的生活,也不用像电视里那样背负道德上的压力被人逼着结婚。他还回忆起了昨天晚上李小曼哀求他别给她带来麻烦时的楚楚动人,又想起刚才的嘴脸,朱赫来不顾旁人地大笑起来。广场上马上有很多人转过头,大家都在看着他,都想知道这个年轻人到底在想什么,大热天站在广场上傻笑。

但是朱赫来马上又担心起一个问题,那个秘密的保守问题。或许也不用担心,李小曼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她既然不想公开和他的关系,那她也不会说出去的。朱赫来放心了。

看到这,我也在想关于李小曼的问题。我不想完全依赖朱赫来的文字来断定她,但是她给我的感觉是一个连轻浮都算不上的女人。在很多书中,即使是妓女也都不乏有感情的。我不要求她和李师师一样,至少能和杜十娘一样也是好的。沈阳的大街上总是有些援助交际的广告,有李小曼这样的人在,生意应该是可以维持的。算起日子,我和李小曼在一起的时间正好是她和朱赫来分手的第二天。我抬起头看了看正在睡觉的朱赫来,看了看这个有些自卑的可怜的男人。他侧卧着,打着鼾,好像谁也不能打断他的梦乡。一瞬间我几乎可以原谅他的所有错误,我几乎能够理解他的难言之隐,我觉得他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在我看来,一个有点自卑的男人才能算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好男人。而更多的人,则是在自我感觉良好的状态下,藐视他人的存在。我越来越觉得朱赫来的可爱。现在这个社会中,对爱情的忠贞已经不是判定一个人可爱与否的标准,相反我看到了朱赫来的睿智和理性。

这天夜里,朱赫来没有回家。他回到宿舍,躺在床上。他静静地看着天花板,闻着手上的消毒水的味道。他很失望,他一直都是一个懂事的男孩。一般细心的男孩很少,他却例外他知道父亲很少回家,所以每次他回家的时候,朱赫来都会说出各种理由回学校来住。给予他们夫妻之间更多的自由空间。他想尽一切办法来补偿地缘上形成的缺憾。可是朱赫来失算了。他无法承受母亲形象的瞬间损毁,更无法接受有另一个人与他分享这个秘密。他在室友的柜子上找到一根烟,悄悄地打开门,走到寝室走廊的楼梯口,燃着了香烟,静静地发呆。

我小时候也总是发呆。记得很小的时候,我父亲有一次病重,母亲把我寄放到外婆家。在她留下我离开的时候,我在路口静静地看着她的背影。一位哥哥把他的望远镜递给我,我拿着望远镜,把眼泪流到了镜筒里。晚上的时候,我偷偷地离开了外婆家,借着月光走在稻田里,玩得竟有些忘我。任凭来找我的人拿着手电筒在田埂上喊我的名字,我也只是蹲在稻田的另一侧,看着被光线惊起的青蛙逃离光线。早上的时候,我又偷偷地潜回家里。后来,我被锁在家里,很久不许出门。我隔着门看着窗外的孩子发呆,形象应该和今天的朱赫来有些相像吧。

朱赫来转过头,揉了揉眼睛,问我:“你看到哪了?”

“看到你和李小曼分了,在走廊上吸烟。你怎么醒了?”

“刚才做了个梦,做到精彩的地方就醒了。”

“什么梦?”

“我梦到我成了一作家,写了几本好书,天天有一帮人围着要签名。”

“呵呵,你梦的真有水准。”

“你将来想干什么?”

“我就想当一作家,写几本好书,天天有一帮人围着要签名。但是我每天有一个习惯,就写十次自己的名。我就让他们在门口等,不是崇拜我吗?那你就等吧。然后我的签名慢慢地就值钱了,我再给我儿子留几张,将来救急的。那也算是墨宝吧?”

“你可真行,梦做的跟真的似的。”

“也不行,喝多也吐,开车也撞树。”

“你将来真要当作家?”

“我想我选择了这条路,就应该走到底。”

“你知道作家最需要的东西是什么?”

“我以前有一朋友告诉我说作家最需要的是别写错别字。但是后来我发现也没什么,你看我们高中的时候读鲁迅或是毛主席的文章,明明是错别字注解上非拉上一个'同'。我就明白了,作家写错别字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写完了错别字也不至于影响子孙后代。老师明确地告诉你,默写课文的时候要写原文,但是写作文的时候写他的字那就是错别字。总之一句话,霸道。所以我发现了,作家只要学会霸道,那就写什么是什么了。你要是有了一帮FANS,别人要是在什么地方说点你坏话,你都不用打电话找人,他们主动就能帮你摆平。”几个月后,当网络上各色人物破口大骂甚至动用十几万人网络暴动的时候,这个关于网络暴民的预言才真正实现。据说当时一天时间里白烨的博客有上百万的点击量,一帮自以为很有思想或者说是很叛逆的孩子在网络上骂娘,的确挺壮观。而且骂人的花样繁多,内容翻新,创意也的确是人民群众的智慧,一两个人是想不出来那么多点子的。

“有那么悬乎?”

“悬乎?你这是在怀疑作家的号召力啊。”

“作家怎么就那么悬?现在有多少人都想当作家,你看这杂志上今天一个新锐作家,明天一个新生代作家,都不知道哪代是哪代了。”

“你知道什么?你要是想出名,还就是作家最不花本钱。”

"你也太小看作家了,好歹你也是这圈里人,我听你这话你自己都瞧不起自己了。不过我也听说了,你说你要是当演员吧,还非得有点模样的,要不就是特型。有时候还得为艺术献身一下。还就是当作家,写点黄色小段子,再就是什么青春爱情的,钱来了,名出去了。还有的出几个单曲,玩玩音乐,这可就大发了。

“可不,那可不大发了。现在文学就这样。再不就是书里边夹几张艺术照,非露点东西出来不可。一看真人,完了。”

朱赫来听完这话,难得笑了一下。他又看了看我:“吃点东西吗?”

“你家里还有什么?”

“你等着,我出去买点吃的去。”

“这么晚了还有卖的吗?”

“我们家这夜里大排挡里卖特好吃的鸡翅,回来就点啤酒。”

说完,他就开门出去了。

不一会他就回来了,带来了七八个鸡翅。他喜欢吃油汪汪的那种。而我则喜欢吃姑姑做的那种酱鸡翅。吃的东西我还算有点研究,但是夜里和朋友就着冰镇啤酒吃着烤鸡翅也的确是一件美事。平时和朋友吃饭,经常是吃点不上色的莲藕,或是炸蘑菇。就觉得是十分可口了。夜里看电视,突然肚子饿了,再从冰箱里捧出来半个西瓜,再吃点煎饼,也是十分向往的。每年开春的时候,奶奶都要做春饼,很薄,卷着豆芽炒肉吃。夏天的时候,地里拔下来很多白菜秧,也就是小白菜,和蟹肉猪肉做成的小丸子炖在一起。清汤白水的也不觉得油腻。生抽调汁的红烧鱼总是鲜亮的红色,筷子在蒜瓣肉上夹一下,再蘸点勾芡的汤水,酸甜的下肚。再就是弄点火腿,摘几个茄子土豆,炖十几分钟,也就是很不错了。冬天的时候,北方的炖菜很多,粉条猪肉什么的,还有用水发开夏天采的蘑菇,炖上鸡。但是我还是喜欢加鸡蛋的肉馅馄饨。南方的腊肉加上点咖喱,炒饭的味道也是不错的。

朱赫来听我说了这么多吃,眼睛都呆了。看着我,直羡慕我从小就能吃的那么好。而我小时候,家里人很少能聚在一起,所以要是能一起吃点东西也是一种奢求。后来长大了,上大学之后,再能聚到一起的机会也不多了。朱赫来见我比他也好不到哪去,连连干了几杯,吃了三个鸡翅,打了几个饱嗝,就又睡下了。我看了看表,已经是夜里一点多了。

他睡下了,却勾起了我的回忆。童年的时候,总是和一帮孩子们去离家不远的山上弄些野梨来吃,再带上点土豆,烤着吃。土豆的外皮都已经烤黑了,扒开再看里面早已经熟了,还粒粒的起沙呢。上了大学之后,就更是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又看了看睡熟的朱赫来,觉得这个人其实也是很不错的。除了平时的确有点傻外,还是很可爱的。我又看了看书上的黄笔记本,翻开刚才被他打断的那页,竟有些不想读下去。毕竟心情刚刚好一些,又觉得没有必要再被这日记弄得压抑,可是故事又刚刚看了个头,我也想弄明白朱赫来的父母到底是怎么回事,没有办法,那也就只能继续了。我承认朱赫来的文字的确谈不上优美,但是却很勾动心弦。就像莫言的小说总是说高密县,再就是说几句“俺”,虽不怎么优美但也的确是很吸引人的。所以,我也只好埋下头继续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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