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400000910

第910章 天葬台

夜幕下的科尔沁大草原美的如同梦境般,地平线上,一队快马驰骋着,穿梭在草原之上,翠绿的草场上留下了骏马的黑影。

“架!”无双抽动缰绳大喝着。一个汉人,能有他这样的绝世骑术也算难得了。

马队连续在科尔沁大草原上疾驰了一整夜,天边东方破晓,前边地平线逐渐露出了鱼肚白。兄弟们身上脸上挂满了露珠。没有一个人喊累,他们知道不能休息。

“吁……”无双勒紧了缰绳。

“小爷,怎么了?”云强问他。

“还有多远?”

“从此处再往东走大概一百多里地就能见到巴彦乌拉山。”云强说,连续跑了一整夜,无双的披风上挂满了水珠早已湿透了,云强赶紧给他重新拿来一件换上。

“赶了一夜的路大家又渴又饿,先休息一会儿。”无双翻身跳下马背,但浑身早已坐的僵硬,一个不留神跌了下来,幸好云强接住了他。他太累了,铁打的汉子也禁不住这般呀!

他坐在湿漉漉的草场上伸了下胳膊,后背上依旧疼痛难忍,他皱了下眉头,额头上全是冷汗,他没敢喊出来,生怕手下人担心。

“你们几个,快快快,快去给小爷找点吃的来!”云强吩咐道。

别看这大草原上一片苍茫之景,能吃的东西可不少,马帮兄弟们从小在草原上长大,很快就找到一个兔子洞,把湿乎乎的草点着放在洞口熏,那可怜的小白兔被烟熏火燎的受不住从洞里跑出直接沦为大伙的美食。

暖暖的阳光照了下来,无双遮着刺眼的骄阳向东方眺望,那传说中的巴彦乌拉山虽然没见到,但却在不远处见到了一个用碎石搭建而成的台子,台子四周插满了彩色旗子,彩旗随风而飘。不但如此,围绕他们四周,每一个方向不出数百米的距离都有这样的石堆出现。

“强子,那些用石头堆积成的台子是什么东西?”无双不了解蒙古人的习俗问道。

“小爷,那是天葬台。”

“就是你们蒙古族人死后割肉喂鹰的场所?”无双想想那个场面都觉得难以接受。也不理解蒙古人为何有这个传统,据说还不是每个死者都能实行天葬,天葬是最高礼仪,只有德高望重者才有资格把身体血肉献给苍天献给鹰禽。

天葬在现在也是真实存在的,这是蒙古人和西藏人一直信奉的一种送葬仪式。尸体被亲人们抬到葬台上,浑身上下被脱的一丝不挂*裸地躺着,天上的鹰禽喜欢食腐,嗅到了死人的气味就会盘旋上空。送葬的亲朋好友就围着葬台观礼,他们亲眼看着天上的鹰禽落下一口口啄食着尸体的血肉,据说吃的越干净就越有福。

这习俗跟汉人的一些丧葬文化差不多,讲究的都是金银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当然,人家蒙古人更虔诚一点。咱们汉人又有哪一个能真正放下的呢?

“啊,人死后就会被亲人们抬到天葬台上扒光等着老鹰下来啄咬。”云强并不觉得天葬有什么不妥。相反,蒙古人认为土葬是给被长生天抛弃的罪人准备的。尸体在土壤下要保守隐含之苦,要忍受着被万千蛆虫啄咬之痛,最后烂成一具白骨,灵魂也被束缚在土下永世不得超生。

“怎么会有四个天葬台?难道他们一家子一齐死了四口子人?”

云强说这就不知道了,通常天葬台不是随便搭建的,也不是谁死后都有资格实行天葬的。他们要有慧根,要是长生天虔诚的信徒,要有当地萨满巫师的允诺,绝不会提前知道自己是否够资格实行天葬。天葬台一般也不会搭建在这种地方,虽然蒙古人的丧葬习俗与汉人不同,但东方人都讲究一个风水,这天葬台一般都搭建在大山脚下,因为死者的灵魂可以登上山巅与苍天靠近。而且一般苍鹰只有在大山附近才有。

“奇怪,这地方地势平坦,又不是风水宝地,怎么会出现天葬台?一连出现了四个?走,过去瞅瞅。”

“小爷,天葬台是给死人送行的地方,无亲无故的人是不能随便去看的!”云强拦住了他。

“别磨叽!”无双推开了他。

这天葬台搭的很高,一堆乱世堆在一起足有两米多高,上边平放着一张席子,草席早已被血迹染红,因为角度关系,无双根本看不清葬台上是否摆着尸体。只是他刚一靠近,那天葬台四周的彩旗就不动了。

无双提起鼻子嗅了嗅,好像不是人的血腥味,更像是某种动物的。他用手捻了下草席上的血迹,这血迹已经接近于干涸状态,可能是一个星期前举行的天葬。但既然不是人,又有什么动物赔得起天葬呢?而且还是四个动物一齐死?

无双一脚踹在天葬台下,这天葬台是由无数个大小不均的石块堆积而成的,所以受力不平衡稍有外力就会倒塌。哗啦一声,碎石滑落,整个天葬台全都被他踹塌了。

几块森森白骨从天葬台上滑落,他顺手接住,发现这根骨头很大,绝对比普通人类的骨头要大一圈,人骨最大的是后背的脊骨,而这根骨头明显比脊骨要粗壮许多。

云强是长生天虔诚的信徒,他对无双说:“小爷,咱这样不好吧?是对死者不敬呀!是要受长生天诅咒的!”

“你瞅瞅,这是人的骨头吗?”无双扔给了他,那骨头太重,云强差点没接稳。

“这……这是什么东西?”他也没认出来。

“你问我?这不是你们蒙古族人的习俗吗?不是说天葬是给德高望重者准备的吗?怎么如今连畜生都要天葬了?”一般死人躺在天葬台上等着鹰禽啄咬,可能几天后,祭台上的尸体连一根头发都不剩了,因为草原上除了有苍鹰外,还有其他食肉动物,比如说狐狸,狼。虽然说大骨头鹰吃不了,可狐狼还是喜欢的很。但这跟骨头太大了,连狼都不愿意啃食。

同类推荐
  • 重生超模

    重生超模

    上辈子在欧美控场的时尚圈里奋斗,明喻历经艰辛,终成当之无愧的场大病,再得重生,明喻惊奇地发现:华夏星光璀璨,大牌林立!一个更好的世界,一个更加蓬勃辉煌的舞台,第一超模横空出世,再现异世光彩!记者:请问席先生,您对今年明喻超越您、登顶全球超模排名第一有什么看法?席择:这个问题不好答,我家家规很·森·严。家主明喻:……这是一对黑心夫夫横扫时尚圈、征服全世界的感·人·故·事。本文又名《苏苏苏苏苏》、《爽爽爽爽爽》、《美美美美美》、《帅帅帅帅帅》!腹黑毒舌时尚教父攻×聪明上进新星超模受明喻:你负责貌美...
  • 诱惑

    诱惑

    在生活中,再平凡的人,只要是男人,都可能会遇到权力、金钱、美女这人生三大诱惑。有的男人在权力面前倒下了,还有的男人在金钱面前倒下了,但更多的男人,都倒在了美色面前。因为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儿,可能对权力不屑一顾,视金钱犹如粪土。可是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这世上有哪个男人不喜欢美女,经受得住美女的诱惑呢?本书的主人公,是都市茫茫人海中极平凡的一个男人。可是再平凡的人,他也有机会遇到美女,甚至遭遇美女的诱惑。且看他在这种诱惑下,是如何挣扎和沉沦的吧!
  • 重生之歌坛传奇

    重生之歌坛传奇

    一场车祸,让他拥有了另外一个世界自己的记忆,脑海中多了无数经典的歌曲。“他因‘新锐女生’而崛起,但‘新锐女生’却因他而传世,他是唯一一个因为女生选秀节目而成名的男生!”“这是一个奇迹,从来没有人能做到他这种地步!”“他就是传奇,流行乐坛因为有他而无限精彩!”“自从他声名鹊起后,不仅国内的金曲奖没了悬念,就连欧美的格莱美也没了悬念!”“他是歌手的金手指,可以让任何人成为歌王或者歌后!”“其实,我只是音乐的一个传播者。”面对荣誉,叶落如是说。
  • 重生娱乐大咖

    重生娱乐大咖

    1997年,梦想从《快乐大本营》起航。本书是单女主。 新书《都市掌门系统》,换马甲8月5号首发 大学生孙禅被一块从天而降的“掌门令”砸中了脑袋,于是现代都市多了一个武功盖世的大宗师。 他是酒店小保安,顶级会所保镖,美女老板保护神。 他是功夫巨星,陈龙,真子丹都自愧不如。 他是拳王,泰拳,空手道全都不是菜。 他是武门天下的开宗祖师,开武馆,收大明星、名人为记名弟子。 人人习武,人人如龙,这就是孙禅的理想世界。
  • 渔夫的幸福生活

    渔夫的幸福生活

    于游是一名普通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淘金来到了大城市奋斗拼搏,高中学历的他只能从事苦力,两年来在海鲜市场做着搬运、打杂的工作。一次寻常发生在远洋渔船的抢鱼大战,让于游获得了一个“海龟壳”。 通过实践,逐渐掌握了潜海的能力,使其能和海鱼一样畅游大海,并且自主析出多余的盐分,汲取海水当中的氧气,且无惧压强、光线、海浪等自然因素的影响。 融合了龟壳的于游,身上多了玄武图腾的印记产生了名为“鱼龙之气”的神秘力量,这种能力不仅可以进化水生物,任意潜入深海,其中还蕴涵了诸多神奇的能力。 大海是人类一直是竭力探寻的宝库,于游会如何使用利用这个契机可持续地开发海底资源?大龙虾、鲍鱼、金唇贝、金枪鱼、小黄鱼、深海鱼、诸多海底宝藏…… 且看于游如何在大都市中做一个职业渔夫,驾驶着远洋渔船,扬帆起航,过着幸福、快乐、逍遥的生活!
热门推荐
  • 穿越时空只为与你相恋

    穿越时空只为与你相恋

    偶叫莫玥樱,21世纪的独立女孩。最大愿望就是能有一个灰常灰常疼偶滴帅锅锅。还有一个粉爱粉爱偶滴帅锅。还有就是当系最最流行的穿越,以及谈上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呵呵。什么呀,我只不过是写了一个心愿瓶而已。第二天醒来就真的穿越了。还附身到了当朝南宫丞相的千金身上。拜托,有没有这么神奇呀。人家都说古代的美男多。可我看那古代帝王的画像都长得很丑诶。正好借这次穿越来辩辩真假好了。我这个人一点都不贪心哦,我觉得吧喜欢不同于爱,此生我只能把我的真爱为那一直以来等待着我出现的人而绽放。亲爱的老公,等着我哦。哦呵呵。
  • 神话版三国

    神话版三国

    陈曦看着将一块数百斤巨石撇出去的士卒,无语望苍天,这真的是东汉末年?吕布单枪匹马凿穿万人部队,这怎么看都不科学。赵子龙真心龙魂附体了,一剑断山,这真的是人?典韦单人护着曹操杀出敌营,顺手宰了对面数千步骑,这战斗力爆表了吧!这是不是哪里有些不对啊,陈曦顺手摸了一把鹅毛扇挥了一下,狂风大作,叹了一口气,“这是神话吧,我自己都不正常了。”ps:其实这是一篇正经的种田文……QQ群:95010223(满了)全订QQ群:375380021(最好这个)酱油群:397441818(快满了)二群:418928396(快满了)三群:371034966五群:1093767940
  • 复原古武

    复原古武

    在这个高科技发达的年代;刘兴以超人的毅力与精明的头脑复原古武,追寻人类的起源,纵横宇内;他自创的功法可以练出狂血,越阶杀敌;请看坎坷的人生道路如何磨砺出至强者。
  • 米虫皇妃

    米虫皇妃

    当睁开双眼,看到眼前人影幢幢时,陶乐儿有短暂的呆愣。在听到那些像极了电视里丫鬟打扮的人在眼前晃动,而且一口一个“王妃“时,她便猜到在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骨碌碌地转动大眼睛,脑子还有点晕,不过不妨碍她动脑筋啦。穿越小说看得也够多了,不过是主角变成自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她才不会傻得还像小说里那样,想什么可能是在拍戏,鬼扯。虽然也算上了好几年的血,应该相信那些无神论、没有前……
  • 豪门蜜爱:追缉出逃少奶奶

    豪门蜜爱:追缉出逃少奶奶

    重生归来,占了别人的身体。这个男人……容诗涵满脸嫌弃,逃,必须逃!伸手将她困在墙角,“女人,欠的债还清了吗?”柳眉倒竖,“什么债?”男人邪气一笑,“我妻子的身体,我独孤凛的爱!”伸手将她推倒在地,“还有……欠我五六个孩子!”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每一天都平常

    每一天都平常

    谢冕是北大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新诗的一面旗帜。本书作者对自己的风雨人生作了回顾,阐述了漫漫人生道路上做学问及做人的心得
  • 吸血鬼宝宝:爹地要磨牙

    吸血鬼宝宝:爹地要磨牙

    神一般的高富帅空降到她身边,留下一个种后就消失的无影无踪,只留给她一笔巨款,说是什么养子费。妹的,这么自信就一定是个儿子,姐就生生看。宝宝出生了,爱不释手怎么办?竟然才几个月就会叫妈妈,还会泡阿姨,而且还在家里养宠物。可是什么不好养,偏养吸血的蝙蝠。好吧这蝙蝠可爱又超能,不计较了,但是你为什么要出卖老妈?突然有一天,睡在一起儿子半夜突然不见,换来那个可恶的臭男人,将她吃了一夜。儿子竟然说:爹地需要妈咪帮他磨牙,所以宝宝得自己睡。磨牙?什么意思?可恶,她才不是那么好欺负的。回来可以,吃她也可以,得付费。多少?哼,全部身家!!
  • 金沙滩的女人和男人

    金沙滩的女人和男人

    通过通过26个或长或短的故事和场景来递进小说的进程。“事情从七十年代的一次强奸案说起。婉儿是金沙滩一带最美的女人,她的美主要在于她那一笑就有两缕皱褶的小鼻子,随之而来是两个甜甜的小酒窝儿,她的皮肤非常白皙,比浪花还白,身板又是那么高挑,颤盈盈的,就像一杆被风吹拂的修竹。婉儿是三叔王积辉的女人,喜欢赶海。这一天,她挎着小篮儿,又要去赶海。那天的海风平浪静,天空如洗,蓝莹莹的,就像一床铺满浩渺宇宙的毯子。一些船儿睡在毯子上,摇摇晃晃的,像一个个醉汉一样。婉儿来到海边,手打眼罩过来张望,这时伍老大过来了。过去伍老大是婉儿公公的佣人,一次伍老大的父亲随婉儿公公出海时,被大浪掀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