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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自选集》自序

我做小说,是开手于一九一八年,《新青年》上提倡“文学革命”的时候的。这一种运动,现在固然已经成为文学史上的陈迹了,但在那时,却无疑地是一个革命的运动。

我的作品在《新青年》上,步调是和大家大概一致的,所以我想,这些确可以算作那时的“革命文学”。

然而我那时对于“文学革命”,其实并没有怎样的热情。见过辛亥革命,见过二次革命,见过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看来看去,就看得怀疑起来,于是失望,颓唐得很了。民族主义的文学家在今年的一种小报上说,“鲁迅多疑”,是不错的,我正在疑心这批人们也并非真的民族主义文学者,变化正未可限量呢。不过我却又怀疑于自己的失望,因为我所见过的人们,事件,是有限得很的,这想头,就给了我提笔的力量。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既不是直接对于“文学革命”的热情,又为什么提笔的呢?想起来,大半倒是为了对于热情者们的同感。这些战士,我想,虽在寂寞中,想头是不错的,也来喊几声助助威罢。首先,就是为此。自然,在这中间,也不免夹杂些将旧社会的病根暴露出来,催人留心,设法加以疗治的希望。但为达到这希望计,是必须与前驱者取同一的步调的,我于是删削些黑暗,装点些欢容,使作品比较的显出若干亮色,那就是后来结集起来的《呐喊》,一共有十四篇。

这些也可以说,是“遵命文学”。不过我所遵奉的,是那时革命的前驱者的命令,也是我自己所愿意遵奉的命令,决不是皇上的圣旨,也不是金元和真的指挥刀。

后来《新青年》的团体散掉了,有的高升,有的退隐,有的前进,我又经验了一回同一战阵中的伙伴还是会这么变化,并且落得一个“作家”的头衔,依然在沙漠中走来走去,不过已经逃不出在散漫的刊物上做文字,叫作随便谈谈。有了小感触,就写些短文,夸大点说,就是散文诗,以后印成一本,谓之《野草》。得到较整齐的材料,则还是做短篇小说,只因为成了游勇,布不成阵了,所以技术虽然比先前好一些,思路也似乎较无拘束,而战斗的意气却冷得不少。新的战友在那里呢?我想,这是很不好的。于是集印了这时期的十一篇作品,谓之《彷徨》,愿以后不再这模样。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不料这大口竟夸得无影无踪。逃出北京,躲进厦门,只在大楼上写了几则《故事新编》和十篇《朝花夕拾》。前者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后者则只是回忆的记事罢了。

此后就一无所作,“空空如也”。

可以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只有这五种,本可以顷刻读了的,但出版者要我自选一本集。推测起来,恐怕因为这么一办,一者能够节省读者的费用,二则,以为由作者自选,该能比别人格外明白罢。对于第一层,我没有异议;至第二层,我却觉得也很难。因为我向来就没有格外用力或格外偷懒的作品,所以也没有自以为特别高妙,配得上提拔出来的作品。没有法,就将材料,写法,都有些不同,可供读者参考的东西,取出二十二篇来,凑成了一本,但将给读者一种“重压之感”的作品,却特地竭力抽掉了。这是我现在自有我的想头的:

“并不愿将自以为苦的寂寞,再来传染给也如我那年青时候似的正做着好梦的青年。”

然而这又不似做那《呐喊》时候的故意的隐瞒,因为现在我相信,现在和将来的青年是不会有这样的心境的了。

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本篇最初印入一九三三年三月上海天马书店出版的《鲁迅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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