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的是时间,可以尽情地胡思乱想。胡思乱想和睡觉一样幸福,使你忘掉了一切,当然首先忘掉饥饿。问题是你必须一个劲儿地胡想下去,千万别停顿,一旦停下来,你就倒霉了,而且更饿。幸运的是,就在我快要结束胡思乱想的时候,来了一个野小子。所谓野小子,就是蓬头垢面,衣冠不整的逃学学生。这些家伙夜里也不回家,钻进草窝里,地沟里,火车站和海港货栈的苫布底下,过着野狗一样的流浪生活。那时,我们这个城市有很多这样的野小子,满街乱窜。
我自认为我和他们天差地别,虽然我也逃学,但我不蓬头垢面,我不死乞白赖,我更不去饭馆讨要剩汤剩饭。因为我有个比母亲还好的姐姐。重要的是,我觉得我正派——也就是正义。这个感觉伴随我大半辈子,为此我老是火气很盛,吃了天大的亏还认为自己胜利了。
这个野小子长得尖嘴猴腮,一双老鼠眼滴溜溜转,长相很卑琐,使人望而生厌。不过这小子很坦率,毛遂自荐说他叫耗子,看我对耗子这个名无动于衷,他有些不满,甚至显露出一些恶气怒意。后来我才知道,耗子是我们城市东区大名鼎鼎的大王,这小子很能打,会猴拳和螳螂拳。几年后的文革武斗时,耗子的名声已惊天动地,连革命组织的武卫队都怕他。但我不怕他,我和他大战过一次,打得两败俱伤,也可以说两胜俱伤——这事以后再讲。
当时我不知道耗子的名声,是因为我住在城市的西区——我们这个城市地形狭长,分东西两区。东区大都是楼房,大百货商店和大剧院、电影院都在那里,我们称东区为街里;西区大都是平房和一些乌烟瘴气的工厂。与东区没法比,好像两个世界。东区那面的海岸全是水泥砌得齐齐的港口码头,停泊着各种各样的轮船,使西区的孩子看了很开眼。但东区的海面却是灰蒙蒙的,像是漂着一层油灰,绝对没有海的蓝色。无论刮什么风,或是多大级别的风,海水只是顺着水泥港壁升上降下,翻不出浪花来。西区却不然,全是荒滩野海,暗礁丛生。海水透明清澈得像流动的玻璃,略有一点风就能推波助澜,浩浩荡荡。暖日里,白得耀眼的浪花飞舞跳跃,扑打奇形怪状的礁石,发出轰轰的震响,叫你听起来浑身骨节都舒痒。冬日里更壮观,腾飞的海涛一下子被冻凝在半空,像一座座即将倾倒的山峰塑像。过去苏联兵没撤走那阵,常有一些金发碧眼的画家爬到礁石上作画,一面画一面狂喊哈老少!(俄语好的意思)!还有一些马达姆(苏联妇女)也来逛景。一个个又胖又红,像肉冻似的。这些家伙不怕冷,多么冷的天也穿着裙子。光溜溜的大腿,顶多套上双袜子。大人告诉我们,说马达姆连裤衩也不穿。因此,我们经常趴在礁石根处朝上望,看她们穿不穿裤衩。这才发现,她们不但不穿裤衩,有时还全身脱了个溜光,仰在沙滩上晒太阳,有懂行的人说是日光浴——外国人全晒日光浴,所以健康。年龄比我们大几岁的小子就看得口歪眼斜,而且厚着脸皮往前靠。但那些马达姆并不怕,海一样的监色大眼珠子,对我们笑嘻嘻地闪动。走近了我们才看清楚,她们尽管浑身通红,但两个奶子雪白,再就是裤衩那儿也有雪白的三角,不仅觉得奇妙无比。
姐姐知道我去海边看马达姆,有些不高兴,说外国女人全都不要脸,大出天在海边光大腚,肯定是流氓。男人们却兴高采烈,他们很详细地问我们所看到的一切,然后说女老毛子喜欢中国男人——因为男老毛子那玩意不行,别看个头粗大,干起事儿来像牛马,速度太快,女人还没有感觉就完事儿了。中国男人厉害,东西小却时间长,有耐力。然后他们就讲许多马达姆抢中国男人的故事。我们小孩子听不懂,只是跟着瞎乐。
总之,西区的海有力气,有色彩,有故事。这也使西区的孩子性格同东区截然两样。我们这边敢打敢拼,说话声音高,骂人花样多,干什么事不拐弯抹角。即便是降为野孩子,也不下贱,顶多像动物那样凶猛的撕咬,却绝不耍花招。东区的孩子全会耍花招,}兑话像唱歌一样好听,骂人也没多少词儿,但耍起花招来,一个顶得上我们一百个。这些家伙穿戴倒挺干净漂亮,很有些风度,一般市里举行什么重大的庆祝活动,都是东区那帮小子敲洋鼓吹洋号,或足唱什么歌什么的。我们西区的孩子只有排队走大街的份儿,但东区的孩子要是降为野孩子,就卑琐得很,脏得像一堆垃圾。他们什么能力也没有,只好偷和骗。
耗子就是这样的人,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他那件破得不像样的外套是挺贵的呢料,肯定是东区的资产阶级。
耗子也像我一样,首先围着小楼转圈,然后问我这座小洋楼里有什么。我说有大豆角,咂起来挺甜。这小于吃了一惊,说我撒谎。我立即怒火中烧,想给他那么一下子,但我讨厌他,讨厌得连给他一下子的劲头都唤不起来。这小子还穿着一双破皮鞋。我当时最恨穿皮鞋的人,因为我们校长就穿着双可恨的皮鞋。皮鞋破了就更可恨,难看得像晒干的扁口鱼。我叫耗子自己去咂那大豆角的味儿,尝尝甜不甜。耗子更认为我是在骗他,两只绿豆跟滴溜咕噜地对我眨个不停。后来我才弄明白,这小子以为我要偷洋楼里的什么东西,他绝不相信我在这里转了半天,是为了那些破豆角。当他终于弄明白我确实是为几个破豆角,便对我失去了兴趣。他要我跟他走,管保我吃香喝辣的。这小子竞掏出一盒大前门牌香烟和我套热乎,我没理他。我不抽娴,西区的孩子没一个抽烟的,抽烟全是流氓。但我喝酒,我早就偷偷喝过父亲剩的残酒。能抽娴算什么,能喝酒才是好样的——梁山上的好汉哪一个抽过烟?全是大碗喝酒的英雄。不管多辣的酒,西区的孩子全都能连千三口不咳嗽。
我不怕耗子,但对东区那些愿动头脑的家伙,却总有点莫名其妙的自卑,并含含糊糊地感到有哪些地方不如他们。耗子顶多和我一般大,但这小子挺老练,衔着一根烟,和我围小洋楼义转了几圈。最后说,这楼可以进,但没有退路。东区那帮胆小鬼全怕死,什么都考虑退路。我立刻觉得他比我矮了一尺。不过我还是问了一句,怎么进?
这很容易。耗子吐了个烟圈,说,从门底下钻。
我这才大梦初醒,低眼去看那扇可恨的铁门。铁门最下边离地面有一巴掌高的距离,但我不敢肯定能否钻过去。耗子说没问题,只要脑袋能钻过去,身子就能钻过去。然而他还是劝我不要往里钻——进路窄、逃路宽。管什么地方,先看逃路。
我得承认,这小子确实有点玩意儿。不用说,这小子肯定偷过不少东西,很有经验。但我不听他的,因为我不是偷东西。另外,我的胆子大,我才不想什么退路逃路的。
耗子义拉拢我半天,说只要我跟他走,好处大大的。我当然不会跟他走,我最瞧不起偷东西,只有东区那帮资产阶级小子能干出来。我们西区的是靠力气,不靠歪门邪道。耗子拉不动我,却并不生气,反而很义气地说,以后我可以去找他——到东区任何一条街,只要提耗子两个字,就像提拿破仑一样,没有不知道的。我也只好胡乱地应付着,因我不知道拿破仑是干什么的,但我可以感觉出是外国的一个名人。在文化知识方面,你不得不服东区那些可恨的脑袋瓜。
一等耗子走远,我就准备钻铁门下面的空当。我把裤腰带又往里煞了一个扣眼儿,这样我觉得身子又细了不少。确实像耗子说的一样,我把脑袋钻过去以后,身子就很顺利地钻过去。钻进院子里,我才发现里面像花园一样好看,一簇簇圆球般的灌丛,修剪得那样整齐,花圃的小路上铺满了从海边捡来的鹅卵石,两旁开着色彩鲜艳各异的月季花——只有月季花在晚秋才能开得这么旺盛艳丽。我看到花丛上面晾了几件绿色的军衣,知道这里住着军人,便不敢怠慢。三步两步奔到大豆角树下,、但随即又跑同去,因为书包还丢在铁门下面。我这个人生来看重个人家的东西,别人家多么好的东西我不稀罕,自己家的一根针线也舍不得丢,两区的孩子都是这个毛病。我对书包尤其看重,因为是姐姐的书包。姐姐用了那么多年,一点没破,开线的地方用小针缝得密密匝匝的。上课上腻烦时,我就摸索这缝得密匝匝的针脚,想我的姐姐。姐姐在书包角上绣了朵小花,花蕊里绣着她的名字,陈秀兰。我这个人最不喜欢女孩子玩意儿。但对姐姐书包上的一切,我都喜爱。所有的同学看到我背这样的书包,都远远地喊,背三尾巴子包了!背三尾巴子包了!三尾巴是泛指女同学的外号,因为母蟋蟀三根尾巴。不知那时我们为什么对蟋蟀如此重视。现在的学生决不会骂出这样的蠢话来。
只要有人讽刺我背姐姐的书包,我就怒不可遏,拼命地打他们,拧他们,一直打得没一个人再敢说一个字。东区的孩子没这事儿,他们男女同学排队扯着手是极平常的。我们都惊讶得不行,脸皮还替人家发烧。
我倒霉就倒在书包上。可我当时却想不了许多,因为我背着书包爬树照样飞快,我就是有这两下子。站在树权中间,我忘乎所以地摘大豆角,专找汁多肉嫩的摘。
突然,我听到树下面有人喊我,我低头一看是一个军人,一个留分头的官。那时分辨官和兵看头发,头发长的是官,剃光了的全是兵。说是打仗时怕敌人揪头发。这个官很文雅,喊我下树的声音又轻又细,像个女人。他大概喊了好多声我才听见。
我当然不会下去,还是一个劲儿地摘。那个军官开始抬高声音,有些严厉起来。这使我更加放心,从他尖着嗓子喊我的架势,说明他不会爬树,不会爬树你就奈何不了我。我甚至从容地去嚼一个大豆角。这下那个军官急了,哇哇呀呀地大叫起来,意思不让我吃那个玩意儿。我一想,坏了!我要是下去就完了,大豆角肯定被没收。这时我才觉得耗子说话有道理一进路窄、逃跳宽。如果有条可以直接跑出去的路,我就敢从树七纵身跳下,撒腿跑走。那个军官儿肯定追不上我,就听他那个女人声吧,跑起来也不是我的对手。但跳下去是不可能了,那个铁门缝隙就能要了我的命。我把日光投向墙外,我绝对可以越过墙头跳到外面。有一次打赌我从学校二楼的窗口跳下去,赢了王胜利一只鬼蟹子、那鬼蟹子是个母的,一包黄黄的籽儿,绝对有营养。
我开始朝伸向墙外的一根枝干攀过去。
那个军官看出我的打算,拼命地晃动长头发,更像个胆小的女人,尖声尖气地叫喊,跳不得!跳不得!
我当时没弄清他的意思(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怕我出危险),以为他非要逮住我不可,便什么也不顾了,用尽全力朝墙外纵身一跳一一我告诉过你,我倒霉就倒霉在书包上,如果没有书包,我决不会出一点事。那个书包哗啦了一声,大概是挂在什么枝叶上一但我的身子已收不住。直朝插满玻璃的墙上扑过去。其实我并没跌到玻璃片上,只是从上面擦过去。后来我使劲地回忆。似乎在擦过去的霎时感觉肚子下面嗖的一下——当时我什么也没感觉到。我只记得我完整无缺地跳到地上,然后就朝一个方向拼命地跑。跑着跑着。我感到身子下面有点异样,低头一看,肚子下面鼓出一个血糊糊的泡,泡里面有什么东西蠕动——后来别人告诉我是肠子。我就用手按住,不让它继续往外鼓泡,还一个劲地跑。跑着跑着我觉得鼓泡的地方挺别扭,而泡却越鼓越大,血染得手红糊糊的。不知怎么我跌倒了,血泡沾满了泥灰,我就用手去扑弄,越扑弄越脏。突然我发现我是倒在一个水湾子旁边,我就赶紧爬过去,用手掬水去洗,刚洗两下,我的手猛然触到热乎乎的什么东西,那东西像个大虫子在我手底下动弹——我一下子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部队医院里,因为几位穿白大衣的大夫,脖子上都露出红领章。他们都对我很慈祥,很亲切,但似乎有点紧张。他们老是讲什么感染感染的,还讲什么脏水湾,使我莫名其妙。我发现我的床边老是坐着一个我在哪儿见过的人,这个人愁眉苦脸地望着我。过了好半天,我才像被按了电钮似的一下明白过来——坐在床边上是喊我下树的长头发军官,于是我想起书包,想起玻璃片,想起大豆角,想起姐姐。我开始不安地扭动,医生和那个长头发的军官有些慌,老问我疼吗疼吗的。其实我是为姐姐没吃到那些大豆角焦急,那些大豆角全是嫩的,汁水鼓鼓胀胀的最后那个军官把姐姐找来了,姐姐吓得要死,老足哭,没完没了地哭。我告诉她我好好的,什么事也没有。其实,要不是我身上缠着白纱布,我真的什么事也没有。当然刀口有些啦噬拉拉地疼,但比我过去所经受的那些疼,比起我自己拔牙,那简直是舒服。
我也当然没感染,刀口长得像用胶水粘的那样快。住在医院里真不错,吃饭管饱,雪白的馒头又小又松软,棉花团一样,我一口能吃好几个。王胜利那帮小子来看过我,个个眼馋得要死,恨不能电去爬树,往那刀尖一样的玻璃片上跳。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那个女人一样细柔的官儿。他算倒了霉,一天到晚来陪我,给我买好吃的东西。就像是他逼我从树上往下跳似的,这使我很不过意。我对所有的医生护士和来看我的别的军官,都再三再四地说是我自己跳下来的——绝对是自己跳下来的,但都没用。后来我出院同家后,那个军官儿还来看过我两次,给我送来那么多鸡蛋,他说是部队分的。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都想那个温柔的军官,他是个好人,更有意思的是他姓郝,我叫他好叔叔。如果我早知道郝叔叔这样好,是决不会钻铁门下面的空当摘大豆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