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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记忆中的青笛仔(1)

正午时候,人影落在地面那样短,狗睡到墙根去了!炎夏的午间,只听到蜂子飞,只听到狗在墙根喘。

两个朋友——萧红

金珠才13岁,穿一双水红色的袜子,在院心和华子拍皮球。华子是个没有亲母亲的孩子。

生疏的金珠被母亲带着来到华子家里才是第二天。

“你念几年书了?”

“四年,你呢?”

“我没上过学——”金珠把皮球在地上丢了一下又抓住。

“你怎么不念书呢?13岁了,还不上学?我10岁就上学的。”

金珠说:“我不是没有爹吗?妈说:等她积下钱让我念书。”

于是又拍着皮球,金珠和华子差不多一般高,可是华子叫她金珠姐。

华子一放学回来,把书包丢在箱子上或是炕上,就跑出去和金珠姐拍皮球。夜里就挨着睡,白天就一道玩。

金珠把被褥搬到里屋去睡了,从那天起她不和华子交谈一句话;叫她:“金珠姐,金珠姐。”她把嘴唇突起来不应声。华子伤心的,她不知道新来的小朋友怎么会这样对她。

再过几天华子挨骂起来“孩崽子,什么玩意儿呢!”金珠走在地板上,华子丢了一下皮球撞了她,她也是这样骂。连华子的弟弟金珠也骂他。

那孩子叫她:“金珠子,小金珠子!”

“小,我比你小多少?孩崽子!”

小弟弟说完了,跑到爷爷身边去,他怕金珠要打他。

夏天晚上,太阳刚落下去,在太阳下蒸热的地面还没有消灭了热。全家就坐在开着窗子的窗台,或坐在门前的木凳上。

“不要弄跌了啊!慢慢推……慢慢推!”祖父招呼小珂。

金珠跑来,小母鸡一般地,把小车夺过去,小珂被夺着,哭着。祖父叫他:“来吧!别哭,小珂听说,不要那个。”

为这事,华子和金珠吵起来了:

“这也不是你家的,你管得着?不要脸!”

“什么东西,硬装不错。”

“我看你也是硬装不错,‘帮虎吃食’?”

华子的后母和金珠是一道战线,她气得只是重复着一句话:

“小华子,我也没见过你这样孩子,你爹你妈是虎?是野兽?我可没见过你这样孩子。”

“是‘帮虎吃食’,是‘帮虎吃食’。”华子不住说。

后母亲和金珠完全是一道战线,她叫着她:“金珠,进来关上窗子睡觉吧!别理那小疯狗。”

“小疯狗,看也不知谁是小疯狗,不讲理的小疯狗。”

妈妈的权威吵满了院子:

“你爸爸回来,我要不告诉你爸爸才怪呢?还了得啦!骂她妈是‘小疯狗’。我管不了你,我也不是你亲娘,你还有亲爹哩!叫你亲爹来管你。你早没把我看到眼里。“骂吧!也不怕伤天理!”

小珂和祖父都进屋去睡了!祖父叫华子也进来睡吧!可是华子始终依着门呆想。夜在她的眼前,蚊子在她的耳边。

第二天金珠更大胆,故意借着事由来屈服华子,她觉得她必定胜利,她做着鬼脸:

“小华子,看谁丢人,看谁挨骂?你爸爸要打呢!我先告诉你一声,你好预备着点!”

“别不要脸!”

“骂谁不要脸?我怎么不要脸?把你美的?你个小老婆,我告诉你爹爹去,走,你敢跟我去……”

金珠的母亲,那个胖老太太说金珠:“都是一般大,好好玩,别打架。干什么金珠?不好那样!”华子被扯住肩膀:“走就走,我不怕你,还怕你个小穷鬼!都穷不起了,才跑到别人家来,混饭吃还不够,还瞎厉害。”

金珠感到羞辱了,软弱了,眼泪流了满脸:“娘,我们走吧!不住她家,再不住……”

金珠的母亲也和金珠一样哭。

“金珠,把孩子抱去玩玩。”她应着这呼声,每日肩上抱着孩子。

华子每日上学,放学就拍皮球。

金珠的母亲,是个寡妇母亲,来到亲戚家里,是来做帮工。华子和金珠吵架,并没有人伤心,就连华子的母亲也不把这事放在心上,华子的祖父和小珂也不把这事记在心上,一到傍晚又都到院子去乘凉,吸着烟,用扇子扑着蚊虫……看一看多星的天幕。

华子一经过金珠面前,金珠的母亲的心就跳了。她心跳谁也不晓得,孩子们吵架是平常事,如像鸡和鸡斗架一般。

正午时候,人影落在地面那样短,狗睡到墙根去了!炎夏的午间,只听到蜂子飞,只听到狗在墙根喘。

金珠和华子从正门冲出来,两匹狗似的,两匹小狼似的,太阳晒在头上不觉得热;一个跑着,一个追着。华子停下来斗一阵再跑,一直跑到柴栏里去,拾起高粱秆打着。金珠狂笑,但那是变样的狂笑,脸嘴已经不是平日的脸嘴了。嘴斗着,脸是青色地,但仍在狂笑。

谁也没有流血,只是头发上贴住一些高粱叶子。已经累了!双方面都不愿意再打,都没有力量再打。

“进屋去吧,怎么样?”华子问。

“进屋!不打死你这小鬼头对不住你。”金珠又分开两腿,两臂抱住肩头。

“好,让你打死我。”一条木板落到金珠的腿上去。

金珠的母亲完全颤栗,她全身颤栗,当金珠去夺她正在手中切菜的菜刀时;眼看打得要动起刀来。

做帮工也怕做不长的。

金珠的母亲,洗尿布、切菜、洗碗、洗衣裳,因为是小脚,一天忙到晚,到晚间,脚就疼了。

“娘,你脚疼吗?”金珠就去打一盆水为她洗脚。

娘起先是恨金珠的,为什么这样不听说?为什么这样不知好歹?和华子一天打到晚。可是她一看到女儿打一盆水给她,她就不恨金珠而自己伤心。若是金珠的爹爹活着哪能这样?自己不是也有家吗?

金珠的母亲失眠了一夜,蚊子成群地在她的耳边飞;飞着,叫着,她坐起来搔一搔又倒下去,终夜她没有睡着,玻璃窗子发着白了!这时候她才一粒一粒地流着眼泪。10年前就是这个天刚亮的时候,金珠的爹爹从炕上抬到床上,那白色的脸,连一句话也没说而死去的人……10年前了!在外面帮工,住亲戚也是10年了!

她把枕头和眼角相接近,使眼泪流到枕头上去,而不去擦它一下,天色更白了!这是金珠爹爹抬进木棺的时候。那打开的木棺,可怕的,一点感情也没有的早晨又要来似的……她带泪的眼睛合起来,紧紧地压在枕头上。起床时,金珠问:“娘,你的眼睛怎么肿了呢?”

“不怎么。”

“告诉我!娘!”

“告诉你什么!都是你不听说,和华子打仗气得我……”

金珠两天没和华子打仗,到第三天她也并不想立刻打仗,因为华子的母亲翻着箱子,一面找些旧衣裳给金珠,一面告诉金珠:

“你和那丫头打仗,就狠点打,我给你做主,不会出乱子的,那丫头最能气人没有的啦!我有衣裳也不能给她穿,这都给你。跟你娘到别处去受气,到我家我可不能让你受气,多可怜哪!从小就没有了爹……”

金珠把一些衣裳送给娘去,以后金珠在这一家中比谁都可靠,把锁柜箱的钥匙也交给了她。她常常就在华子和小河面前随便吃梨子,可是华子和小珂不能吃。小珂去找祖父。祖父说:

“你是没有娘的孩子,少吃一口吧!”

小珂哭起来了!

这一家中,华子和母亲起着冲突,爷爷也和母亲起着冲突。

被华子的母亲追使着,金珠又和华子吵了几回架。居然,有这么一天,金耳环挂上了金珠的耳朵了。

金珠受人这样同情,比爹爹活转来或者更幸运,饱饱满满地过着日子。

“你多可怜哪!从小就没有了爹!”金珠常常被同情着。

华子每天上学,放学就拍皮球。金珠每天背着孩子,几乎连一点玩的工夫也没有了。

秋天,附近小学里开了一个平民教育班。

“我也上‘平民学校’去吧,一天两点钟,四个月读四本书。”

华子的母亲没有答应金珠,说认字不认字都没有用,认字也吃饭,不认字也吃饭。

邻居的小姑娘和妇人们都去进“平民学校”,只有金珠没能去,只有金珠剩在家中抱着孩子。

金珠就很忧愁了,她想和华子交谈几句,她想借华子的书来看一下,她想让华子替她抱一下小孩,她拍几下皮球,但这都没有做,她多少有一点自尊心存在。

有一天家中只剩华子、金珠、金珠的母亲,孩子睡觉了。

“华子,把你的铅笔借给我写两个字,我会写我的姓。”金珠说完话,很不好意思,嘴唇没有立刻就合起来。

华子把皮球向地面丢了一下,掉过头来,把眼睛斜着从金珠的脚下一直打量到她的头顶。

为着这事金珠把眼睛哭肿。

“娘,我们走吧,不再住她家。”

金珠想要进“平民学校”进不得,想要和华子玩玩,又玩不得,虽然是耳朵上挂着金圈,金圈也并不带来同情给她。

她患着眼病了!最厉害的时候,饭都吃不下。

“金珠啊!抱抱孩子,我吃饭。”华子的后母亲叫她。

眼睛疼得厉害的时候,可怎样抱孩子?华子就去抱。

“金珠啊!打盆脸水。”

华子就去打。

金珠的眼睛还没好,她和华子的感情可好起来。她们两个从朋友变成仇人,又从仇人变成朋友了!又搬到一个房间去睡,被子接着被子。在睡觉时金珠说:“我把耳环还给她吧?我不要这东西!”她不爱那样闪光的耳环。

没等金珠把耳环摘掉,那边已经向她要了:

“小金珠,把耳环摘下来吧!我告诉你说吧,一个人若没有良心,那可真不算个人!我说,小金珠子,我对得起你,我给你多少衣裳?我给你金耳环,你不和我一个心眼,我告诉你吧!你后悔的日子在后头呢!眼看你就要戴上手镯了!可是我不能给你买了……”

金珠的母亲听列这些话,比看到金珠和华子打架更难过,帮工是帮不成的啦!

华子放学回来,她就抱着孩子等在大门外,笑眯眯的,永久是那个样子,后来连晚饭也不吃,等华子一起吃。若买一件东西,华子同意她就同意。比方买一个扣发的针啦,或是一块小手帕啦!若金珠同意华子也同意。夜里华子为着学校忙着编织物,她也伴着她不睡,华子也教她识字。

金珠不像从前可以任意吃着水果,现在她和小珂、华子同样,依在门外嗅一些水果香。华子的母亲和父亲骂华子,骂小珂,也同样骂着金珠。

终久又有这样的一天,金珠和母亲被驱着走了。

两个朋友,哭着分开。

我最不能忘的,是他动身前不多时的一个月夜。电灯灭后,月光照了满院,柏树森森地竦立着。屋内人都睡了;我们站在月光里,柏树旁,看着自己的影子。他诉说他生平冒险的故事。说一会,静默一会。这是一个幽奇的境界。

怀魏握青君——朱自清

两年前差不多也是这些日子吧,我邀了几个熟朋友,在雪香斋给握青送行。雪香斋以绍酒着名。这几个多半是浙江人,握青也是的,而又有一两个酒徒,所以便拣了这地方。说到酒,莲花白太腻,白干太烈;一是北方的佳人,一是关西的大汉,都不宜于浅斟低酌。只有黄酒,如温旧书,如对故友,真是有味。只可惜雪香斋的酒还上了色;若是“竹叶青”,那就更妙了。握青是到美国留学去,要住上三年;这么远的路,这么多的日子,大家确有些惜别,所以那晚酒都喝得不少。出门分手,握青又要我去中天看电影。我坐下直觉头晕。握青说电影如何如何,我只糊糊涂涂听着;几回想张眼看,却什么也看不出。终于支持不住,出其不意,哇地吐不出来了,观众都吃一惊,附近的人全堵上了鼻子;这真有些惶恐。握青扶我回到旅馆,他也吐了。但我们心里都觉得这一晚很痛快。我想握青该还记得那种狼狈的光景吧?

我与握青相识,只是在东南大学。那时正是暑假,中华教育改进社借那儿开会。我与方光焘君去旁听,偶然遇着握青;方君是他的同乡,一向认识,便给我们介绍了。那时我只知道他很活动,会交际而已。匆匆一面,便未再见。三年前,我北来作教,恰好与他同事。我初到,许多事都不知怎样做好;他给了我许多帮助。我渐渐知道他不只是很活动,会交际;他有他的真心,他有他的锐眼,他也有他的傻样子。许多朋友都以为他是个傻小子,大家都叫他老魏,连听差背地里也是这样叫他;这个太亲昵的称呼,只有他有。

但他决不如我们所想的那么“傻”,他是个玩世不恭的人——至少我在北京见着他是如此。那时他已一度受过人生的戒,从前所有多或少的严肃气分,暂时都隐藏起来了;剩下的只是那冷然的玩弄一切的态度。我们知道这种剑锋般的态度,若赤裸裸地露出,便是自己矛盾,所以总得用了什么法子盖藏着。他用的是一副傻子的面具。我有时要揭开他这副面具,他便说我是《语丝》派。但他知道我,并不比我知道他少。他能由我一个短语,知道全篇的故事。他对于别人,也能知道;但只默喻着,不大肯说出。他的玩世,在有些事情上,也许太随便些。但以或种意义说,他要复仇;人总是人,又有什么办法呢?至少我是原谅他的。

以上其实也只是说他的一面;他有时也能为人尽心竭力。他曾为我决定一件极为难的事。我沿着墙根,走了不知多少趟;他源源本本,条分缕析地将形势剖解给我听。你想,这岂是傻子所能做的?幸亏有这一面,他还能高高兴兴过日子;不然,没有笑,没有泪,只有冷脸,只有“鬼脸”,岂不郁郁地闷煞人!

我最不能忘的,是他动身前不多时的一个月夜。电灯灭后,月光照了满院,柏树森森地竦立着。屋内人都睡了;我们站在月光里,柏树旁,看着自己的影子。他诉说他生平冒险的故事。说一会,静默一会。这是一个幽奇的境界。他叙述时,脸上隐约浮着微笑,就是他心地平静时常浮在他脸上的微笑;一面偏着头,老像发问似的。这种月光,这种院子,这种柏树,这种谈话,都很可珍贵;就由握青自己再来一次,怕也不一样的。

他走之前,很愿我做些文字送他;但又用玩世的态度说,“怕不肯吧?我晓得,你不肯的。”我说,“一定做,而且一定写成一幅横披——只是字不行些。”但是我惭愧我的懒,那“一定”早已几乎变成“不肯”了!而且他来了两封信,我竟未覆只字。这叫我怎样说好呢?我实在有种坏脾气,觉得路太遥远,竟有些渺茫一般,什么便都因循下来了。好在他的成绩很好,我是知道的;只此就很够了。别的,反正他明年就回来,我们再好好地谈几次,这是要紧的。——我想,握青也许不那么玩世了吧。

回忆起小学时代的种种往事,心中不禁洋溢着一种幸福甜蜜的感觉。

记忆中的青笛仔——纪小南

四十年前的水灾,可能是宜宾近百年来最大的水患,西部低洼地区大部分都被洪水淹没。那一年我小学五年级,住在长江沿岸的农村,没有收音机,更无报纸电视。那天清晨,一如往常背着书包走三公里路去上学,一路上虽然刮风下雨,但也没有特别的异常情况。走到校门口却目瞪口呆,比马路低洼的校园一片汪洋,杳无人迹。

疑惑中信步走到离校不远的“青笛仔”家去问个究竟。到了他家才知道学校已经停课。此时风雨变得很大,“青笛仔”慈祥的祖母叫我等雨势小些再回家。等着等着,大雨持续倾盆而下,街道成了河流,大水愈涨愈高,流进了庭院,流进了屋里,直淹到桌面。大人忙着抢救东西,小孩都躲到阁楼上去。从窗户望出去,外面一片汪洋,滚滚洪水沿着街道四处流窜。我心里着急,想着爸妈不知会如何担心。可是要回去不可能,又无法联络。焦急中捱到天黑,又捱到了天亮,大水终于退去,“青笛仔”的父亲用自行车送我回家。我永远不会忘记父母亲见到我时的欣喜及对“青笛仔”家人感激的神情。由于那次的水灾,“青笛仔”成了我人生中最深刻的回忆。

“青笛仔”是我小学时最要好的同学林富春的绰号。我从不曾问他为什么叫“青笛仔”

,那是当时乡村很常见的一种小鸟,只比手指长一些,常见它们成群结队在枝头跳来跳去,吱吱喳喳叫不停。几年前第一次用望远镜仔细端详,赫然发现它竟是如此美丽的鸟儿,小小的身躯,背上比着绿色的羽毛,腹部淡黄,眼睛围着一个白色的圈圈。它有一个诗情画意的学名叫“线绣眼”。有一回在阳明山,看到一群“青笛仔”倒挂在盛开的山樱花枝头吸食花蜜,比国画里的花鸟图更美,让人无法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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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瑶乃是清央国大将军静郝之女,她生性懦弱,寡言少语,没有任何斗气波动,相貌平凡,而且左眼角上方还有一红色胎记,世人称之为“鬼印”,鬼气煞重,接近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她年方十六,还未敢有人上门提亲,大将军静郝听从二夫人玉青昔的话将静瑶嫁于穷山僻壤里,那里的人不知晓静瑶脸上鬼印的事,静郝刚要有所行动,不曾想,一道令整个王国沸腾的圣旨就在此时颁布了,圣旨内容谁也没想到,竟是要将静瑶赐予逸王做正妃,这下全国所有的女性对静瑶那是嫉妒恨啊,可是两位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异议,静瑶没有异议,他们能理解,可是为啥天神般俊美的逸王不拒绝呢?依晟帝对逸王的宠爱,只要逸王提出反对,晟帝一定会收回圣旨的,可是出乎意料的,逸王同意了,顿时,万千少女的心碎了满地。世人皆叹静瑶会是逸王人生中不可磨灭的污点,却不知这桩婚事是逸王自己求的。片段一:“王爷,青枫小宛里的头牌幽雪姬今日在大街上嘲笑王妃是千古废物。”一侍卫恭敬地立在书房外。“废了她全身斗气,割了舌头,扔到军营中去。”逸王搁下狼毫毛笔,平淡道,门外的侍卫抽了抽嘴角。片段二:“启禀王妃,楚天国岚珞公主来访,说是要做王爷的小妾,并送上了一柄血如意为表对王爷的一片真心,这可如何是好?”王府管家双手捧着血如意站在院中,冷汗直下。“如何是好啊?呵呵,这么着急做人家小妾,那就成全她。”静瑶的一番话让管家摸不着头脑,成全岚珞公主?要是岚珞公主真成王爷的小妾了,估计王爷回来就成全他了。“城西李员外暮年还未娶一房,既然公主这么着急的话,就让她去伺候李员外得了,到时本宫会去祝贺她的。”吃下一粒剥好皮的葡萄,静瑶又躺了下去,只留下管家风中凌乱了。片段三:静瑶紧握手中的天剑,一脸冰霜地凝视着眼前的魔兵,浑身上下散发着幽冷如地狱的气息和刺骨的恨意,高举手中的天剑,周边的空气都聚集到了她的剑上,一刹那电闪雷鸣,手中的天剑一挥,一股磅礴的力量袭向了成千上万的魔兵,剑气所到之处,一片狼藉,她的身后清央国百姓脸上都是不可置信,妈呀,废材变天才,这片天因她而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