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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这座城堡并没有让高大的围墙与其他城区隔开,而过去是有的。有人说六七十年前,即黑暗年代,这里的围墙高达三丈三,墙顶还栽满了玻璃碴和铁丝网,大门口一天二十四小时有卫兵把守。墙内巡警日夜徘徊,他们的模样和装束常常变换,有时是黑衣服,大盖帽子上围了一道白布圈;有时是黄衣服,肩头钉了肩章,从肩头到胸口那儿还有穗头什么的连缀着,看上去怪怪的。特别难忘的是有一段时间换了更怪的人物:巡警是一色黑黢黢的洋人,他们身着白衣,头上布条一层层缠裹如同柳木斗,看一眼吓死人!有人说,这样的洋人来自传说中的爪哇国,最有大力,所以专门雇来保家护院,有了他们,哪怕是飞檐走壁的大盗都不敢染指。不管怎么说,后来这四五十年里高大的围墙拆了,理由是越是好的地方越是属于人民的。围墙一拆,人民从此有了童话般的城区,有了一座座尖顶小楼、城堡,黑乌乌的大树和绿油油的草地。没有高墙了,巡警还有,他们会在夜间执勤,会在大白天里溜达,把那些闯进这里的流浪汉和小商小贩们、把一些不太吉祥的人驱走。

城里人的最大遗憾是五六十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把这片童话般的区域扩大到整个城市,而且还使其大大地缩小了——据说现在的橡树路虽然名称依旧,但四周已经被各种新建筑一点点蚕食,而且这些新建筑都灰头土脸的,与其他街道并没什么两样。而真正的橡树路,它的内核部分,一直像这座城市深藏不露的一颗闪闪发光的明珠,让人心生羡慕,让人滋生梦想。

我发现这里树繁草绿,真的如同梦境。树上的小鸟多极了,它们也在这里找到了乐园,叽叽喳喳地叫着,唱歌,不知忧愁地打闹。如果它们闲下来,这儿就一片安静。无论是笔直的或打一个弧形弯的柏油路,都平得像一面黑色的镜子,小汽车跑在上面无声无息:大气也不敢出,不敢高声鸣笛。其他城区乱哄哄的人流、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在这里根本看不到。时代发展到了今天,砍伐树木的恶习起码在一部分人身上戒除了,证据就是他们在自己居住的地方保留了这么多的树木。而其他地方也就难说了,因为只要离开这里,比如走到这座城市的任何一个角落,都看不到茂盛的树木。这大致还是一座干枯的城、没有绿色的城。

树木在这座城市里很难长大。我很快发现有人与树木有深仇大恨的新的证据。如开春时节,一队民工在马路边刚刚栽下了一行整齐的白杨,只过了几夜,就给人连根拔了或拦腰折断。再比如那些架线工,会毫不犹豫地朝路边一排生机盎然的法桐挥动砍刀,一眨眼,黑乌乌的大树冠全部落地。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一座尘土飞扬的枯城对一个瘦削的、急于寻找异性的青年极为不利。因为他需要树木的掩护或其他,比如和对方站在阴凉地谈点什么、倚着光滑的树干倾吐一下心事,那就要方便得多也好得多。路灯太亮了,没有路灯又太黑,人在黑影里惮虚虚的并不好——最好是由大树掩映一下,影影绰绰的,这多好啊,这多么有利于一些故事的发生啊。

我渴望在那样的草地上徜徉,渴望大学里终止了的一桩美事能够继续。我这个人基本上还算老实本分,可像其他人一样,并不宜在某些方面过于禁锢,因为刚刚二十多岁,那些方面火辣辣的,弄不好会出事的。想想看,如果连我这样的人也被迫成为一座城市里不安定的因素,这个社会也就太过分了。据说一个社会关心和疼惜青年,这个社会才是好的。社会无视咱青年的一些基本要求,把一些最起码的交谊场所搞得光秃秃的,青年生了气,回过头来就会反抗社会。这些都是我在当时的一些感悟,属于私密之语,虽不吐不快,也还是从来没有对组织表达过。因为我深知这里面有点犯忌的东西,比如,有向社会示威和恐吓的成分。

青年向社会示威是十分危险的。众所周知,社会主要被年长的人管理,他们经历漫长,经验丰富得用也用不完。老年人一旦发起火来,年轻人要后悔也就来不及了。这方面的例子在这座城市里就有,而且都是一些让人毛骨悚然的例子。这儿的老年人格外坚毅顽强,在原则问题或类似的问题上决不手软,年轻人如果硬要使性子耍犟劲,吃亏的只能是他们。我当时很快就弄明白了橡树路的大致情形,知道住在这个地方的,开始主要是那样一些老年人,他们都是为这座城市立过大功的人。最初几年这里的青年人还不多,或简直就可以说没有。出入这个地方的青年有的是来串门的,有的则是他们的家人。因为德高望重的老人也有妻子儿女,有的妻子像女儿一样小;儿女们长大了,他们要成家,成家后大半也要待在原地。人类的繁衍是自然而然的,只要生活安逸了,幸福了,一大群孩子很快就生出来了,而且一眨眼就长成了大姑娘和小伙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片神秘之地的故事越传越多。整个城市的人都乐于倾听它的故事,因为它历史漫长,再加上新主人和新发生的一些故事,使这儿的所有讲述都变得脍炙人口。这些故事能写成一部部大书,成为天方夜谭。而它作为一座城市之核,任何喜怒哀乐都直接影响着整个城市,或深或浅地决定着许多人的生活,所以人们都会关心这片城堡的深处到底发生了什么。如这里有了凶杀案,抢劫事件,或者是男女私情,都可以传得神乎其神,让人长久地谈论。特别是奇妙的爱恋与偷情,如果发生在这个地方,就会变得格外曲折和引人注目。

3

有些传说是永远也得不到证实的。比如说有的人因为长期在那个城堡里服务,做炊事员或其他服务员之类,年纪大了回到家里,既清闲又没了禁忌,免不了就要说出一些有意思的秘闻。这些事迹传来传去常常走了模样,再度夸张扭曲,就连故事发生的时间顺序也被颠倒。好在故事的地点没有错,这是惟一让人感到放心的。

传说有一个人独占了一座老城堡,这人身高马大完全像个巨人,而且的确是个传奇人物,在城堡里大约活了一百五十岁——他自己永远只说自己九十九岁,目的就是为了遮掩一些隐秘和真实。正常的人是不可能活那么久的,也不可能有那样的脾性和长相。他后来所做的一切,都不过是使用了障眼法罢了,这是后来的人一点点才悟到的。有人说真正的巨人英雄早就被一个妖怪杀死了,而这个妖怪也就借用了英雄的面貌和事迹隐藏下来,以享用城堡中的一切,被一座城市的民众供养着。因为这家伙越长越离谱儿,身躯放大了一倍,眉目似人却比常人突兀,大眼一翻一翻宛若铜铃,大嘴一咧好似马嘴。一般人害怕却不敢过多地议论,只说异人必有异相。其实除了近身的人知道他的真实模样,其余都只是听了言传。

巨人从不出门,一般市民见不着,城堡里的人也见不着。只知道运送各种好吃物的车子一辆辆进入城门,一个个活鲜美妙的少年和女子送入城堡,这些都是为巨人准备的。同时这也证明了巨人仍然活着。传说巨人随着年纪的增长,除了偶尔出门晒晒太阳,基本上只待在那个黑黑洞洞的大屋子里。再后来说他连太阳也不出来晒了,一天到晚只躺在一张结实厚重的大橡木床上,即便解溲也不离开。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巨人的死期也就不远了。可是时间延续下去,大家才知道这不过是巨人的一种生活方式,离真正的死期还远着呢。也许这家伙是不会死的,这从根上说就是一个异数,一个不为人知的古怪物种。

城里个别感觉敏锐的人,会在半夜隐隐觉出地皮在颤动——一下一下,既轻微又深长。他们知道这是巨人睡不着,于深夜离开大床踱步了。有人会从深夜时分的雾气中嗅到一种腥臭,知道那是巨人在迎着窗户打哈欠。只要是风向掠过那片城堡,就会带来一些显而易见的气味。那是腥膻和浊臭、烧焦的皮革之类混合而成的味道,极为难闻,只不过由于天长日久才多少习惯下来。巨人身上生了比牛皮癣还要严重的糙皮,后来又有人干脆说就是鳞片,说这对他就像一层铁甲壳,一般的刀子都戳不透。他在城堡里走动时不穿衣服,露着奇大的阳物,第一次见到的人都要努力忍住心底的惊呼。他有一副极好的胃口,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又食不厌精,通常要由十二个厨子轮流做出菜肴,摆满一个三米宽六米长的木台,由他随意挑食。即便饱餐一顿之后,他走出门来,见到一些小动物之类,比如蜥蜴蜈蚣,甚至是蚯蚓和蟑螂,也都要随手捉了吃。他一边咯吱咯吱嚼着东西,一边和新选进城堡的少男少女逗趣,有时一龇牙就吓得他们半昏过去。

巨人特别喜欢生吃五毒,据说这是为了保持自身的毒性。一旦争斗发生时,他只要下口咬上对手,对手也就必死无疑。他的唾液和血,甚至是手指甲的划痕,都能置人于死地。有一阵城堡里野猪泛滥,长了大獠牙的野猪不知挑伤和戳死了多少市民,最后惹得巨人火起,蹲在一个野猪必经的街口,待它们冲过来时,即一掌一个拍死。当年满城的烹肉味让城里人记住了好几十年,许久之后一提到那场人猪大战,他们还要感激巨人的勇武。

可是供养这样一个英名远扬的家伙所费不赀。精米精肉按时送进城堡不算,还要送大量的绫罗绸缎。按说一个不穿衣服的家伙根本不需要后者,后来才知道他用不用是一回事,送不送又是另一回事。有许多东西实在搞不清是被他所用,还仅仅是满足于一种喜好和欲望堆积在城堡里。引起众人疑虑的是越来越多的传闻,是巨人生吞五毒以及其他的种种怪癖,以及格外残忍的行径。人们私下断定这早已不是什么当年的那个英雄了,而是一座年代久远的阴暗城堡中滋生出的超常妖怪,这妖怪在暗中将主人吃掉,然后也就取而代之。这个巨人渐渐趋近民间传说中的魔头,不同的只是这座城堡确属一个真实存在,它至今还矗在那儿呢。

巨妖有着超人的欲望,对城中稍有姿色者一一亲幸。被亲近者毫无反抗之心,因为只要离得近了一睹面貌、一嗅气息,也就吓得筛糠。她们大多被蹂躏个半死,所余时间不过是留在人世苟活罢了。大约在巨妖长到一百二十岁左右,又开始增添了新的嗜好:戏耍孩童。一些稚气未脱的少男少女要一块儿送进去当贴身听差,以随时满足他的兽欲。半夜里城堡响起撕心裂肺的喊叫声,接上又被一阵阵巨大的哈气声所湮没,即是老妖乱施淫威的时刻。更可恐怖的是每到了半年城堡里就要失踪一名美童,一开始人们还以为是走失或逃离,正在心中为他们庆幸呢,后来才知道是被老妖吃了。“这家伙成了食人番了!”城里一传十十传百,个个惶恐不安,恨得咬牙切齿。

大约在后来的几十年时间里,城堡里的人不断想方设法除妖,于是围绕这些又滋生出无数的故事。比如人们在老妖经过处挖了陷坑,坑底栽了尖刀;再比如买通厨子下毒……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老妖最多在陷坑里伤个皮毛,或者吞下大剂量的毒药面不改色——他体内的毒汁已经远超所施之毒,自然不再怕什么毒药。更可悲的是每一次除妖失败都要带来巨大的后果,引起一阵疯狂的报复。老妖先是被针对他的阴谋气得不停地放屁,于是充斥了整个城堡的臭气让人窒息,让人变得身上无力,面色青紫,于危急关头逃跑的力气都没有了;再接下来老妖会很容易地伸手逮住身边随便一个可疑人物,如丫环或厨子护卫,不容分说揪着两腿就生生撕扯了。

在极为绝望的日子里,有的护卫铤而走险干过冒死一搏的事:趁老妖进食时,装作凑近了为其切肉,然后猛地举刀刺其咽喉:喉结像石球一样滚动一下,颈上的老皮鳞块重叠,哧拉哧拉被刀刃割下一些屑末,连血都不出;老妖只不过给弄得嫌痒,咳一声,吐出嘴里的肉,一低下颏夹住了刀子,然后一掌把护卫打翻在地,用脚踩巴踩巴将其闷死。还有人在老妖睡熟时想过办法:悄悄缚了他的手又罩上他的头,要把他活活憋死。谁知他的肺活量超过常人数倍,憋急了一声大呼,罩在头部的袋子马上开裂。老妖睡觉时双腿大撇,模样丑陋无比,有人就想取一个大锤猛击那对硕大的睾丸。可是刚刚举起锤子就吓得一旁的女人惊叫起来,老妖一翻身,锤子砸在了胯骨上,结果只在厚皮上落下一个白印。还有人尝试在下半夜堵塞了门窗,投进一些硫磺之类点燃,将其熏死。谁知几个时辰过去,屋里的侍人和各种生灵全都一命呜呼,惟有老妖在黎明时分摇摇晃晃出门,打着哈欠,只不过一头毛发和两撇胡子被熏白了,其余安然无恙。

4

真正完成复仇大计的是一位英俊青年。这人住在城堡之外的贫民窟里,自小和一个小仙女模样的姑娘一起长大。要对付魔王就需要小仙女,自古以来都是他们之间捉对儿厮杀的,没有她的参与也就一事无成。

传说英俊青年心爱的姑娘被老妖知道了,于是就从城堡传出令来,让人马上把小仙女送到里面。送之前要按新方折腾一番——这是老妖身边的人为了讨好魔头琢磨出来的,其实老妖本身是个粗物,根本没有这么多讲究——小美女要用泉水洗涮三遍,赤条条覆上桂花,再用芋头叶子裹了,用马兰草细细缠好。这样远看只是一个绿色草人,被称为“生人粽子”,为了让百无聊赖的老妖觉得有趣,到时候一层层解了高兴。因为老妖活得太久,身边已无新鲜事情,侍弄他的人就得按时想方设法搞出一些全新的名堂:抓了城外的壮汉赤脚走炭火,那种呼天抢地的大叫让老妖分外高兴;所有在城堡来往的人都不得穿一丝一缕,一切为了交欢和观看方便;为了测试忠心和逗趣,老妖自己还发明了一种游戏,说一声“我死了”,卫兵头儿及所有近旁的人即要赶紧表示悲伤和忠心,都要进行上吊表演,随便找一个门框和树枝就挂上绳子,结果许多人都因为表演过于真实而当场毙命。一些身怀绝技的面相师、预言家、变戏法的,都成为城堡里最受欢迎的人,这些人把老妖的大巢搅得热热闹闹,日夜灯火通明。不过老妖困极而眠,一觉醒来会犯糊涂,一睁眼瞄瞄满屋的怪人,怎么看怎么像是来刺杀他的,就一掌一个全拍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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