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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相伴:我只想和你好好的

爱情是诗,生活有刺。你有些固执,他有些幼稚。

如漆似胶的甜蜜后,争吵像断了线的雨滴,滴水石穿在心里。

自责、挽留、猜疑、挣脱、懊悔……一切像场华丽演出,好好的已然成为过去。尽管,我比想象中更爱你……

如果爱,就请说出来

她时常会突如其来地问他这样一个索然无味的问题,你爱不爱我?

初时,他或笑或怜惜地说,心里知道就行了。后来,他不再作答这样的问题。皱着眉,沉着脸,略带轻责地看着她。她像犯了大错而又希望得到宽恕的孩子,悻悻地说,以后都不问了,不爱就不爱,何必生气呢!

他笑了,紧蹙的眉头如雨后薄云一般舒展开来。她似乎想要记住自己说过的话,再不去问这个让人心生烦倦的问题。可她总是忍不住,想要得到一个答案。

当他在人海中陡然消失片刻之后,她定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你去哪儿了?

你爱不爱我?他不说话,自顾着大步向前。她慌乱地如同一面清脆的小鼓,被孩童把玩在手中,于清晨、午后、黄昏,咚咚地响个不停。她需要倏然的镇定。此刻,在她的急切慌乱中,他的回答,就是一双抓住小鼓的大手。

他是那么倔强,不论她如何盘问,都不愿轻而易举地给她一个想要的答案。每每总是要待她气怨至极,双眼盈泪,他才握住她的小手,娇哄着,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爱,爱,我爱你,行了吧?

他以为,她会恍然停止在大庭广众下的泪滴。却不料,她哭得更加肆意。他焦急了,手足无措地说:“姑奶奶,你到底想我怎么样?你说吧,想怎么都行,先别哭了。别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怎么欺负你了呢!”

“你就欺负我了!你不加那句‘行了吧’会死吗?当初追我的时候,你会在每封信的后面写上‘我爱你’,现在追到手,说都懒得说了。”

他们像一对前世纠葛的冤家。他越来越不明白,为何她的问题会越来越多,且越来越无味。她也不明白,为何他越来越不喜欢黏附着她,且越来越不喜欢说那三个动情的字。

生活波平如镜,她依旧唠叨而又天真。他娇惯着她,宽容着她,也迁就着她。在这样漫长的行走中,他经常会觉得,自己一生是否就要这样碌碌而过?甚至,会于电光火石间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我最爱的,是不是她?

直到某一日,他看到她和另外一个男人在街头西餐厅的橱窗里平平对视,同席而坐时,记忆才瞬间翻江倒海。他站在清冷的街头,点一支烟,神色凝重地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他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随时准备越街而过,大干一场。

虽然他们从始至终都不曾发生过什么,但在他的心中,还是留下了些许不可平定的涟漪。他静坐家中,若无其事地看书写字。她于暮色中姗姗来迟。

他再也无法遏制内心的仓皇,劈头盖脸地问:“你到底爱不爱我?”她扑哧笑了,愣愣地看着他问:“你怎么了?你这是怎么了?”他不理会,穷究不舍地问:“你到底爱不爱我?爱不爱我?”

许久,她气定神闲地说:“爱,我爱你。”他仓皇的心瞬间安定。他终于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对于一颗惶惑不安的心来说,有多么重要。

他再不去逃避这样一个明知故犯的问题——你到底爱不爱我?他知道,他必须做出肯定的回答。因为,那是一颗躁动的心,在焦急地等待着被另一颗心轻轻安抚。

即便是曾经相爱,也已有了太多伤怀。

如何抛却那些曾真切伤害过她的爱情事件,重点旧火?

没有办法。所以,不爱了,就别从头再来。

不爱了,就别从头来

她实在忘了是哪一年爱上他的——此时,这个在她面前已有些轻浮的男子。

爱上他的时候,他是那么善良、勇敢、谦逊。在她眼中,除相貌之外,怕是几近完美了。可后来,他的缺点越来越多。他会把臭袜子到处乱扔,要她一只只为他拾捡。他会把碗筷一股脑儿地扔到池子里,让她清洗,多次争吵后仍是照旧。

她开始想,原本那些灿若星光的承诺,真要如此时的生活一般索然了吗?其实,她全然可以为爱放弃她的青春,甚至梦想。可她不能容忍,她的爱情从初始的命中注定,变成消耗大好年华的抽象烟云。

她不愿做张爱玲笔下的红玫瑰,更不愿做白玫瑰。她只愿做一朵最普通的小花,能让他在偶然困倦之时发现她的柔美,并且,再极其仔细地端详她一次。

在悄无声息的时光里,她的爱悄无声息地消耗尽了。她提出分手的那刻,他没有任何挽留,却在之后的一个星期,发疯似的找她。

站在初吻时曾站过的天桥上,他一个人泪如雨下。她抱着他,忽然感觉到他是那么脆弱,惹人心怜。他一个劲儿向她道歉,乞求她的原谅,说着初始那些让她心疼的承诺。她本是铁定了心,不再为这份消逝的爱情掉一滴眼泪。可那天,她还是哭得没了气力。

“让我们一切从头开始吧!”当他说出这句话时,她的泪水再次汹涌决堤。几个月前,几日前,你做什么去了?为何要到此时,她心若死灰,你才发现她的好?

对于这份感情,尽管心痛异常,可她还是拒绝了他。她无法从头再来。

一份感情,如果有了裂痕,可以继续,那就继续,无伤大雅。可倘若停止了,那就不能再继续了。因为这么长的时间里,他们的爱情已饱受冷却,如何让一颗已落温的心对同一个人瞬间升温?

不爱了,就别从头再来。因为即便是曾经相爱,也已有了太多伤怀。她如何抛却那些曾真切伤害过她的爱情事件,重点旧火?

点不了,或点的不够彻底,还不如让它就这么黑着,回忆着。爱情,宁缺毋滥。

真想谢谢初时的她让我有了对比与权衡,并让我明白,那些轰轰烈烈,欲死欲活的呐喊,大多不是爱。

有的爱,只有一次

她与我相恋几年,感情越发归于平淡。那样的涟漪不起,真实到让人觉得乏味。她的传统、保守、固执与偏见,让我对电影中一切浪漫而又肆意的镜头,望洋兴叹。

同寝的朋友,与一女孩相爱,半年之内,就走到了天下无人不识君的地步。我多希望,那样无视旁人而又惊天动地的张狂,自己也能切身体会一次。但我知道,这只能是一种希望。对于她来说,要放弃一堂稍有价值的课与我外出约会,近乎天方夜谭。她的思维,是一个硬生生的道德指标,时时丈量着我的言行。

我与她相约在周末的黎明,徒步上山,并肩看日出。不料,深夜竟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我想,下雨真好,两人在伞中相牵,雨中漫步,岂不更好?当我披衣下楼,驻足等待片刻之后,她终于打来电话,镇定地说:“天气不好,咱们就不去山上了吧,要不淋出病了又得耽误课程。”

我心中原本构思了许久的诗意对白,就这样,在一段苍白而又了无生趣的话语中,茫然夭折。很多时候,我真不明白,她对生活的向往到底是什么?那些如烟花般璀璨的爱情,她真不曾羡慕过吗?

我决定改变自己的爱情。倘若她真爱我,就必须按照我的设想,来完善我们的爱情,那才是我憧憬中的生活。我带着她,看日出,赏月光,听音乐,看歌剧。耗尽心思,企图将一切高雅而又浪漫的曲调,毫无保留地塞进她的脑中,温热恬静,以在往后的时光中悠悠释放。

她的嬉笑与欢颜都只停留片刻。她对一切张扬而又无畏的爱情,充满了不解和鄙夷。她说,爱情就是两个人的事儿?为什么要如同演戏一般在众人面前故作模样?我说,既然是两个人的事儿?我们眼中为何要有众人?

当寝室朋友的女孩,为他手捧烛光闪耀的生日蛋糕,在清冷的楼下站了足足一个钟头时,我恍然觉察到了自己那份爱情的卑微。面对这样如星汉光芒般的爱恋,我的波澜不惊,清风无形,到底该划分于纯如水晶的友谊还是陌路间的偶然寒暄?

我终于决定,放弃这段几经努力,而始终无效的爱情。我要用自己的青春追寻一段如同烟火般的爱恋,轰轰烈烈,此生不悔。

当我另觅她人,并不顾旁人劝阻地招摇过市了几个月后,心中那团关于爱情的烈焰,终于不可遏制地走下深渊。我本以为,可以和这样心似狂野的女子,相执对视,并一生驱驰,谁知,竟是在轰然中开始,于蚊声中结束。

我的悔恨如同秋后的落叶一般,簌簌地掩盖了心间的幽光。我的生活转瞬陷入黑暗。我多希望,保守的她能回来,再次牵着我的手,告诉我,只要我心中有她,即便我贫困穷疾,她也会义无反顾地陪我走至天涯。这样的爱,只有一次。我无法用永生的羞赧,逐一填平她心中的伤之沟壑。很多时候,真想谢谢初时的她让我有了对比与权衡,并让我明白,那些轰轰烈烈、欲死欲活的呐喊,大多不是爱。

真正的爱情,往往容不下这些藏有他意的良苦用心。

如果你的真心隐藏在良苦的背后,那不妨大声说出来,让他人知道你的实心。

爱情容不了良苦用心

谁也不曾想到,外表如此乖巧慧雅的她,竟会这般刁钻怪异。

她似乎是在绞尽脑汁折磨他。食堂离她的宿舍仅有十米之遥,可她还是不依不饶地要他从男生宿舍跑过来为她买早餐,送至楼下。她宁可站在楼下漫无目的地等,也不情愿多走几步上去迎他。

每次见他提着白色的塑料袋从食堂那头远远地跑来,她神似冰霜的脸上便豁然绽开一朵娇艳的鲜花。他是那么义无反顾地娇宠着她,把全部的爱和热情都聚集起来,献给了她。

她极力要求他一同吃饭。不管什么事情,什么原因,必须要等到她,才能开饭。为了确保这个条约能够顺利进行,她搜刮了他身上所有的伙食费。

于是,不管骄阳似火,还是天寒地冻,只要她不出现,他便不敢开饭。

偶尔,她故意来得很晚。他站在食堂的出口,窘迫得像个多日未归的流浪汉。饥肠辘辘的他,如见到天神下凡一般,再顾不得男人的颜面,上前阿谀奉承。她咯咯地笑开了,扬扬自得地说,真喜欢这种唯我独尊的感觉。

临近毕业时,她在本市的一家小公司找了一份工作。不管他有没有课,都必须亲自护送她上班。下班之后,又得骑着那张灰头土脸的二手电驴,吭哧吭哧地把她载回学校。他对她的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同寝的男生都劝慰他:“你怎么对她这样?即便爱她,也不能这样啊!

她找的到底是未来丈夫,还是后备保姆?”

起初,他笑笑,可后来,却蹙紧了眉头。的确,生活不是戏剧。三年的折腾和宽容,已经让他筋疲力尽。很多时候,他多么渴望,自己能够和其他男生一样,享受一下女友的温柔和体贴。

毕业后,他还是随着她去了南方的一座城市。同居的第一天,她便买来大堆菜谱,要他在下班后热火朝天地开始另一份家庭大厨的事业。

自小娇生惯养的他,干得甚为艰难。更令他心中积郁的是,不论他多么卖力,都逃不开她的指责与唠叨。这个菜咸了,那个菜火候过了,这个汤淡了,那个汤忘记加料了。她总能在他的劳动成果中找出无数瑕疵,一面大快朵颐,一面针砭其弊。

他终究发了火:“你知道我做得不好,为什么不做一次让我尝尝?更或者,你就不能和我一起下厨?我也是人,也需要呵护,也会疲惫!”

那一次大吵之后,他轻松了许多。他恍然觉察到,这些年自己活得太过于卑微。他决定退出她生活的那一天,意外地收到了她的信件:我要你送早餐,是想让你懂得呵护爱情;我克扣你的生活费,是不想你和其他女生一起吃饭;我逼你送我上班,是因为我只想与你多待一些时间;我指责你的饭菜,是想让你在婚后懂得我的艰辛……

他终于明白了她的良苦用心,可他却再也没有勇气回到那样的生活中去。她始终不明白,他绝情寡义的原因。

真正的爱情,往往容不下这些藏有他意的良苦用心。

爱情便是爱情,落了,也只可由它随风而去,即便你心有万个明媚春季,也不能使其貌盛杨柳,夏秋盎然。

爱情,寒了心

与她各奔天涯后,朋友真把肠子都悔青了。从他接连不断的求救信中可以看出,那几近在心中将他吞没的懊丧。

他们是昔日大学里唯一走出的一对。犹记得毕业后,一群顽劣未尽的朋友相约去了广州,颠沛不到半年,便陆续接到了他的新婚请柬。大红的框格大红的字,如冬火一般跃动张扬,羡煞了几个身无着落的大男生。

他在旧朋云集的筵席上,紧紧拉着她的手,围着半圆的厅堂,一桌接一桌地敬酒,说了许多莫名的话,喝得天昏地暗。无可非议,那天她是幸福的,她诚然觉得,自己将要在这一夜之间,悄无声息地完成从女孩到女人的所有蜕变。

数年,男孩成了男人。包括那群昔日调皮捣蛋没个正经的浪荡客,也无可避免地被生活打磨得越发寡言庄重。时光在冲淡他们年少情谊的同时,也在慢慢侵蚀着他与她的爱情。

她的猜疑是对的,他真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这个金屋藏娇的举动,对此刻正在细细盘算何时生育的她,无疑是一柄穿膛利剑。更加戏剧性的是,那个潜伏在暗处的女人,便是当年酒店里为他俩新婚忙前顾后、大汗淋漓的服务员。

对爱情义无反顾的他,今日,也同样做了一次不畏世俗的决定。就像当日他不顾家里的一切反对,执意要与她结为连理时一样。

她无力更改这样的结局。在这场短暂的三人战役中,她从始至终都处于毫无还手之力的劣势。这几年,她爱得多么辛苦。为了博得公公婆婆的欢心,娇宠成性的她,买了菜谱,添了器具,花样每日一换。数年中,她对他们给予的奚落不但笑脸相迎,还一声不吭地承受了所有来自门外世界的流言蜚语。

谁也不曾想过,当年蛮横任性的她,竟成了这样一位懦弱无能的家庭主妇。他不知道,这是她能奉献的全部。而她,已经毫无保留地、丝毫不剩地奉献给了整个家庭。

离异不到一年,家中所有亲朋,便开始日渐感念她的贤良淑德。他的父母几乎日日痛骂,令他想尽一切办法,务必将她重寻归来。于他,又何尝不想?当新的恋情不幸夭折,生活顿时陷入一片空茫之后,他才发现,原来之前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因为有她的搀扶。

彻悟明理,他已三十岁。他是真后悔了,真想把她寻回来,以弥补混乱中的一切过错。他放下男人的尊严,如年轻时追求她一般,抱一束粉艳的玫瑰,在她公司楼下一天接一天地苦站。他说尽了一切甜言蜜语,许下了无数动人誓言,甚至追着她坐上的计程车,疯也似的狂奔了几条马路……

所有的所有,都无法化解她的冷若冰霜。她是真绝望了,真不想再步入那看似甜美、实质处处受困的生活。她初时爱得太过于用力,才会在伤败之后,连一颗憔悴破损的心,都无法自行修补。

我不知该如何劝慰他,毕竟,生活不是小说。我能更改一切笔下的结局,却无力撼动现实的点滴笔墨。

世间诸爱,大抵是如悬上野花一般,一春一次,一生也只为春明。管那夏秋有意冬肆虐,都无法再让它打开心门。即便来年有春,有花再开,也不得不承认,那花,已非昔年之情。

爱情便是爱情,落了,也只可由它随风而去,即便你心有万个明媚春季,也不能使其貌盛杨柳,夏秋盎然。

如果你先我而去,那么我爱你,就会比你的生命更加长久。

我先离你而去的话,请不要悲凄,不要彷徨,因为我信守了当初对你的承诺——我爱你,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我爱你的期限

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最想要知道的事,莫过于对方能爱自己多久。他们不确定,对于未来,充满了希冀和恐慌,于是,只好不停地询问:“你会爱我多久?”即便他们知道,回答过后,不一定意味着承诺和事实,但他们需要这样一个答案,一个由“永远”来定义的答案,让他们惶惑的心得以瞬间安定。

当然,亲爱的,你也问过我类似于这样的问题。但很遗憾,每每你总会觉得失落,觉得我对你的爱不够完善,不够真挚。因为,我从来没有像电视剧里的女人一样,深情地告诉你:“我永远爱你!”

我不敢那样说。那是一个承诺,而既然是承诺,就必须是在自己能力范围之内。可对于永远,我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仿佛,它代表着山崩地裂,时光轮转。这些,都是我们不可能经历到的,不可能等到的。于是,我不能对你许下这个漫长的承诺。对于生命有限的我们来说,永远太远。

我只能悄悄地告诉你,我爱你,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是的,我只能这么承诺。或许,这个承诺在永远面前太过于苍白,与你所希望听到的答案相比,太过于无力。可我只能这么说。我爱你,首先的前提是我必须生存在这个滚滚红尘。有了我的身体,才有了爱你的思绪。你不能否认,爱是属于精神的。而一切精神的根本,是必须要有肉身作为依托。

因为你,原本对生活无所畏惧的我,忽然开始无端地害怕。我很努力地收起年少的任性与张狂。譬如,我开始小心翼翼地注意自己的身体,希望能多活一些年岁。譬如,我开始在意车流不息的马路,希望每天都能安全地抵达家中,为你烧好可口的饭菜。

遇见你之后,我越来越害怕死亡,不是因为怯懦,而是因为,那将会代表着我与你永远分离。我多么渴望,像那些不问世事的老人一样,与你手牵手走着,走过夏花纷飞的小径,直到白发苍苍。我从来没有那么热切地渴望过,并因为这些渴望去积极行善。原因,也只是书上常说的——因果报应。

我之所以要种善因,也仅仅只是想要与你长命百岁。

从前,我希望我能死在你的前面。这样,你就会爱我多一些时间。至少,比我的生命更加长久。可后来,我越发地害怕这会成为事实。因为,我不那样希望了。我所想要的,是你死在我的前面。因为只有这样,你才不会孤苦伶仃地在这个荒凉的尘世中漂流。而我,也不会看到你悲凄的面容。

亲爱的,如果你先我而去,那么我爱你,就会比你的生命更加长久。倘若,我先离你而去的话,请不要悲凄,不要彷徨,因为我信守了当初对你的承诺——我爱你,和我的生命一样长久。

这就是我爱你的期限。

最终那个人不是我们的理想选择,然而上苍就是这么眷顾。

他真诚的呵护与爱恋,在平淡无奇的生活里处处显现。

谁都不是铁石心肠,他的爱,终会打动想要温暖的心田。

爱你,并非为了草莓

他和她是在大学的时候认识的。和众多的爱情一样,是他对她发起了攻势,说实话他除了俊朗便什么也没有了,所以她并不喜欢他。但在室友的怂恿下,也迫于身边的人都成双成对,生活又百无一味,她便勉强答应了他。

她预想着他们是不会在一起多长时间的,她一直以为男人是最不可信的动物,况且他有着那么惹人喜爱的外表。可事实恰巧相反,他对她始终如一。

生活就这么慢慢地没有了任何的波澜,她在二十五岁的生日宴会上答应了他的求婚。因为她厌倦了漂泊的生活,并且她认为生活应该是这种样子的。

她一直以为着,她不爱他,就连和他结婚也只是因为时间,或许只是因为他那张轮廓坚毅的脸庞。

婚后的日子里,他一直保持着每天接送她的习惯,虽然他们俩上班的地方隔的很远。

一个滂沱的雨夜里,她急急忙忙回到了家。由于全身湿透,在换洗的过程中便忘记了给他打电话,告诉他,她已经回来了。

她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继续看着电影,她相信他到公司找不到她自然就会回来的。可凌晨一点的时钟已经敲过,他却一直没有回来。她开始担心了,拨开厚重的窗帘向下望,顿时惊呆了。朦胧中他打着一把白色的雨伞在回来的路上四顾环望,她知道他讨厌白色,可他今天却打着白色的雨伞。她知道,那只是因为他怕她看不见他。

她大声地站在窗户旁叫喊着他,很久很久他才抬头……

后来她在一本书上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话,霎时泪流满面。书上是这么写的:如果你为了俯瞰大地上的各个王国,而登上了雄伟的马特峰,竟在山顶发现了草莓,这也许是令人愉快的事。但是……你不是为了草莓才去攀登山峰的。

她终于知道,她嫁给她的原因不是因为寂寞,不是因为生活,更不是因为他那张坚毅的脸庞。

那些都只是山峰上一颗小小的草莓。

他三十岁生日的时候,她在给所有朋友的请柬上写下了这样的一句话:

我爱你,并非为了草莓。

彼年之前,她就已住入我的心里。

只是,那如千山万水的伤痕让我无法释怀罢了。

这些年,她固执的爱,终于让她从遥远的那头,抵达了我的面前。彼年有人入心来亲爱的,明天见!

林芷涵说爱我的时候,我正和一位刚认识的颇有好感的女孩儿聊得热火朝天。我说,林芷涵,你是不是真想我下半辈子唱单身情歌?

她坐在那女孩儿的位置上龇牙咧嘴地道,我不是说过爱你了么?你还想怎么样?现成的大美女你不要,非得去追那些残花败柳?

我看着眉目清秀的林芷涵,哭笑不得。印象中,这是她第八次出现在我的约会现场,并当众向我表白。我说,林芷涵,算我求你了,咱虽然做了十几年的哥们儿,但我不得不郑重地提醒你,如果你下次再这样,我真翻脸了。你掐指算算,我几岁了?都快奔三的人了,就因为你,至今还在打光棍!

林芷涵上前拥着我,吹气若兰,就你一个人奔三吗?我不也奔三了?等了你那么多年,你有过表示没有?姓李的,你今天必须给我一个答复!

当然,最后的结局一如既往,一成不变。林芷涵甩着微卷的长发,面色铁青地站起身来,嗒嗒地踩着高跟鞋消失在远处。唯留我一人和一整个餐厅的看客,坐在灯火通明的内阁面面相觑。偶尔,会听到有人说,你看你看,那人,把他女朋友气走了也不追,真不懂得心疼人!

几分钟后,我仍旧坐在餐厅里气定神闲地喝着可乐,林芷涵的电话便打了过来,咯咯的笑声在那头顺着呼啸的风奔入我的耳朵。她欣喜地问,有没有听到有人说我是你的女人?我说,听到了。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

林芷涵啪地把电话挂断,暧昧地发来一条短信:亲爱的,明天见!

男人最需要懂得的,是宽容

说实话,很久很久之前,我是悄悄喜欢过林芷涵的。那时候,我和她就像现在一样,成天双进双出。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误以为我是她的男朋友,可到后来,大家都知道了,我便更换了角色。从她的假男朋友变成了真邮递员。

我常常诧异地问那些给她写情书的男生,你们喜欢她哪一点?最好是想清楚了,哥们儿,我劝你们还是趁早死心了吧,她这种人,天生就不适合谈恋爱。殊不知,我这样的逆耳忠言,竟然换来了无数人的咒骂。

这信你还送不送?你要是不送的话,我自己去路上拦她。可哥们儿,我说句不好听的话儿,我们大伙儿都怀疑你身体是不是有问题,这么个天香尤物在你身旁,整天在你肩膀上晃来晃去的,你竟然一点儿都不动心?好,就算你不动心,你不要,你坐怀不乱,可你也不能强迫我们不要吧?你这不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吗?

之后,我再没劝慰过任何人。反正信是要送的。我亲自递给林芷涵那丫头,总比那些臭男生在半路上拦住她要好些。不知为何,我就是不喜欢那些男生怔怔地站在她的面前,一副欲窥全貌的丑态。

林芷涵每每打发完那些臭男生之后,就会奔上来挽着我的手不停地问,你吃醋了?你吃醋了?你要是不喜欢,那我不看他们的信好了。

嘿,你看你的信,关我什么事儿?这是我一贯以来的回答。我觉得,我年少时所有说过的话,就没有比这一句更假的。

不知道林芷涵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她竟然把那些信一封封拆开了,在摩肩接踵的公交上,一字一字地念给我听。我小声地附到她耳旁说:

“林小姐,你别给我丢脸好不好?咱们都还是大学生呢。”

啊——啊!我就喜欢这样念,怎么了?怎么了!林芷涵这一脚,并没有换来我的讶异。仅仅只是得到了中年秃头司机的一个急刹,以及一句咒骂。

而后,我与她在众人的怒火中下了公车,顶着烈阳,徒步回家。

我呼哧呼哧地大步向前,完全不去理会在后面叫干了嗓子的林芷涵。最后,她妥协了,站在原地,大声地向我认错。我回头,像她的父亲一样,扯着她的辫子问,你以后还敢这样吗?她娇滴滴地说:“不敢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就这样,我原谅了她。她所有的错误,只要低头,都可以得到我的原谅。这是我们从小的约定。因为她曾说过,男人最需要懂得的,就是宽容。

两分三十一秒的初吻

林芷涵当着我的面把一大包还没有开封的信件全全焚毁。那些轻柔的灰烬,在野外的马路上,像一场无人问津的秋收。那么多人的青春和懵懂,就在一把跳跃的火中被收割了。

我说,林芷涵,你有看到里面有什么东西吗?她说没有,不管有什么都不重要,因为,我爱上一个人了。

我以为,那个人是我。于是,我开始学着搭配服装。譬如,白色条纹的外领衬衫,我再不会去配一双落满尘埃的球鞋。譬如,额前厚实微长的刘海,我再不会去想着如何将它分开。

但是,当我第一次打理完毕,痴痴地站在校门口等林芷涵时,却发现,她的身旁多了个高大帅气的男生。她像只小鸟一样依偎在他的怀里,温柔地向我介绍,这是我的男朋友。我笑笑,故作幽默地自我介绍,我是她的邻居。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可我们三个走在宽阔的马路上,我却不知道,我该从他们两人身上学习什么。学习到不可言说的心痛,还是一些蕴藏在胸痛里的无奈?

林芷涵与他分别时,于门前不远处的拐角接了吻。我怔怔地站在凉风里看着,为她把风。她说,你得看紧一点儿,我只相信你。我没说话,转过头,对着巷口呼呼的暖风,不争气地流了两滴热泪。

两分三十一秒,这是林芷涵的初吻持续时间。我一面为他们的甜蜜四处张望,一面细数着时间的印痕。每过去一秒,我的心都会隐隐地疼上一秒。

我多么希望,他们还未开始,巷口的那头,就有熟悉的长辈前来。可惜,我这个愿望,始终没有实现。最终,是那个男孩儿放开了她。

午后,一起上学时,她眉飞色舞地说,你知道吗?当时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做,还好,他比较有经验。我说,你知道你们拥抱了多长时间吗?她摇摇头。

两分三十一秒。林芷涵瞪大了眼睛看着我,乌黑的瞳孔里闪耀着未知的神秘与猜疑。

之后,她和那男孩儿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恋爱。学校里,无人不知。我曾不止一次祝福过他们白头偕老。可是,这样的祝福,并没有成为现实。

后来的这些年里,林芷涵再没有提过那个曾让她疯狂让她落泪的男孩儿,也没有说过他们分手的原因。尽管,我是那么好奇,那么迫切地想要知道。

你爱不爱我?

林芷涵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我坐在昏黄的路灯下吃面条。她一面细细地看着我狼吞虎咽,一面极其严肃地问,你爱不爱我?

我险些把满嘴的面条都给咳出来。我说,林芷涵,就算你想谋财害命,也不至于这样吧?好歹,等我吃饱了再说。念在我们多年交情的份上,死也得让我做个饱死鬼吧?

林芷涵面无表情,接着问,你爱不爱我?我瞬间没了食欲。瞪大了眼睛看着她,说了两个狠狠的字——去死!

结果,我的这两个随口而出的口头禅,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堵塞。

林芷涵双手撑开,大义凛然地站在单行线中央问,你爱不爱我?我不语。不到片刻,原本昏暗萧条的马路,被无数个车灯照耀得烈如白昼。那些不同年龄的司机,纷纷咒骂林芷涵。

她不说话,只是安静地看着我,一遍遍问,你爱不爱我?最后,我妥协了,放下半碗没有吃完的面条,站起身来大声说,林芷涵,我爱你。瞬间,她笑靥如花,从单行线的那头,飞奔至我的怀里。

可惜,我对着一脸热泪的她补充了一句,是你逼我这样的。

其实,我一直逃不出那个让我内心张狂至极的午后。没有人告诉过她,她也不曾知晓,那一大包的情书中,有一封是我写的。

我鼓了多大的勇气,冒着与她绝交与她形同陌路的危险,告诉她,我喜欢她,很多年以前就默默地喜欢着她。只可惜,我那样的倾情,并没有获得她的半点可怜。在那一个黯淡的午后,我的青春和爱情,与很多人的一起,在一场大火儿中挣扎着丧生。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一直耿耿于怀,不能相忘,两分三十一秒的痛楚。

在我的心间,只要一经回忆,就隐隐作痛。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爱着林芷涵。只是,曾经被践踏至底的自尊,被焚烧殆尽的爱情,如何再重归人间,于朗朗天光下去接受同一个人同一双手所施予的温柔?

我被她固执的爱,感动了

今年,我无论如何都要结婚。当我对林芷涵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竟然反问我,你这算不算求婚?

我说,林芷涵,我们认识了这么多年,你应该知道我的性格。爱就爱,不爱就不爱。我和你之间,除了两肋插刀的友谊之外,别无其他。

林芷涵不语,从光亮的皮包里掏出一支烟,放在樱红的嘴巴上,抽得啪啪作响。而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茫茫人海。这次,出乎意料,她再没打我电话。

我与林芷涵失去了联系。三日后,我到了她的家门口,她站在灰色的窗格里问我,你来做什么?我说,我来看看你。她原本冷若冰霜的脸上,霎时绽开了花儿。

我漫不经心地站在树下,对着蓬头垢面的林芷涵说,你能不能别这么喜怒无常,以后要真嫁了人,婆媳关系一定会出问题。谁知,她却冷冷地答,谁要你管!

其实,我来并非是出于想念,只是单纯地想要告诉她,我要去另外一个城市开始新的生活。这些年,我宽容了她的一切小错误,可在心间,无论怎么努力,我都无法宽容那个黑暗的午后,和那短暂而又漫长的两分三十一秒。

我知道,她是真的爱我。即便,曾经是拿我开涮。但现在,一定是真的。因为,没有哪一个女人,会用自己的青春和日渐衰老的容颜与你开玩笑。

既然我无法打开心中的情结,那就必须对林芷涵负责。或许,我的离开,可以让她开始新的生活。

林芷涵说,她来送我。我说,我这歪瓜裂枣的模样,你看了那么多年,还不厌烦?她在电话那头哽咽地说,就最后一面吧。我把乘车时间告诉了她。

我没有想到,与林芷涵的最后见面,竟然是在人潮涌动的车站里。她悄悄买了站台票,跟在我的身后。

上车前,林芷涵的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这些年,我第一次见她为一个男人哭得那么动情。我说,傻瓜,以后还会再见的。到时候,我领着我的大肚妻子来看你,希望你们怀的是一男一女,这样,我们便可复古一下,来个指腹为婚。

林芷涵拉着我的手问,你爱不爱我?我很想告诉她,我爱她,这是这些年来,我一直想要说出的话。可我,始终没能说出口。最后,她以一种未曾有过的绝望语调告诉我:“如果你走了,我一定会找一个朝三暮四的男人嫁了。”

我不知道她说的是真是假,反正,那一刻我被彻底感动了。至少,这个赌注,我输不起。

彼年之前,她就已住入了我的心里。只是,那如千山万水的伤痕让我无法释怀罢了。这些年,她固执的爱,终于让她从遥远的那头,抵达了我的面前。

一个赌注往往是我们奋勇直前的勇气。

如果爱情也因一个赌注开始,不要因为它的初始而忽略了他的初心。

山水善于等待

她,爱上了我最好的搭档

他又被女生甩了,仍然是在楼下那家冰点酒吧。

他追着那个长发女生跑啊跑,像患了失心疯。最后,那女生无处可去,只好奔进女厕所避难。

结果,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他猛退几步,冲刺,飞身,一脚把女厕所的门给踹开了。

女厕所里没人。他目露凶光地盯着她,只为等一个答案。

她说,她喜欢上了别的男生。为了证明所言非虚,她把该男生的班次,名字,手机号,一股脑全告诉了他。他听着听着,拳头握起青筋,差点没把牙齿压碎。

那男生曾是他最好的搭档。

女生大摇大摆地走了。他一个人站在女厕所里无处可依,无处泄气,只能对着小门拳打脚踢。

那时,温倩倩刚好在隔壁的小门里嘘嘘,刚蹲下去,就被砰的一声巨响吓得倒抽了几口凉气。现在又忽然听到拳打脚踢的声音,还不吓得半死?

温倩倩的杀猪声把隔壁男厕所的同胞们全惊了过来。可想而知,他尚且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莫名其妙地被打了一顿满头包。

他坐在酒吧的吧台上一直呻吟到打烊。

这一刻,他记住了她

温倩倩不过是个相貌平平的服务生。短发,直眉,小眼睛,瘦得像门缝里的烧饼。

第二天,他顶着鼻青脸肿的猪头又去了。小姐,一打啤酒!

温倩倩抱着一打啤酒,呼哧呼哧地朝他跑了过来。他这才看到温倩倩左胸上的校徽,原来是个勤工俭学的苦孩子。

那晚,他喝得有点高了,摇摇晃晃走到一栋楼下,忽然回过头来朝着身后的温倩倩大发脾气,我叫你别跟着我!你还怕我跳楼啊!

温倩倩咽了咽口水,可怜巴巴地举着胸牌说:“大哥,你误会了,这是女生宿舍,我住这栋楼。”温倩倩说完这段话,便噼啪噼啪地进了大门,宿管科的阿姨热情地跟她招了招手,看来她所言非虚。

那一刻,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下去。

清早时分,他甩着昏沉沉的脑袋去上课,路经公告栏的时候,忽然看到了一个眼熟的名字。温倩倩,外国语言文学系2班,国家一等奖学金。他不由自主地笑了,嘿,这小妞还挺厉害。

晚上,他又光顾了那家酒吧。温倩倩抱着一打啤酒朝他跑来的时候,他流里流气地问了一句,嗨,小妞,我喝你的啤酒,你有提成不?

温倩倩笑笑,毫不避讳,有啊,一打啤酒抽十块。

他嘿嘿地朝温倩倩伸出右手,你好,温姑娘,我叫柳山水,中文系1班,大三。温倩倩握了握他的右手,有点凉。

只是在心里多想了你一下

他没撒谎。他真叫柳山水。

温倩倩之所以知道柳山水这个名字,完全是因为学校门口的大红海报。

全国征文一等奖,柳山水,中文系1班。

柳山水的名字是有来历的。他爸爸是个旅行家,走遍了中国的名山大川,而他妈妈又是位画家,尤擅水墨。因此,便给他取了这么个温婉诗意的名字。

按理来说,柳山水也算是出身书香门第,可他身上,一点书香气息都没有。大庭广众下,动不动就把衬衫纽扣全解开,管谁都叫小妞,一副混世魔王的流氓样。

柳山水果然言而有信,每天都来光顾温倩倩的生意。很多时候他都喝不完,但为了让温倩倩拿到那点提成,他总是坚持把啤酒打包带走。

终于有一次,温倩倩拒绝了他的好意。她一本正经地说:“柳山水,我知道你家境好,不在乎这点钱,但我不一样,我的每一分钱都是靠自己的努力和汗水挣来的,我不需要你这样的同情和施舍。”

温倩倩说这些话的时候,丝毫不带情绪,两眼平静如同秋日的湖,甚至,还有点玩笑的况味。但不知为何,柳山水竟觉得有一股力量,呼啸着朝他暗涌而来。

因为这句话,柳山水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温倩倩。他说不明白,第一次觉得词穷。坐在书桌前想了半夜,脑子里全是温倩倩的眼睛。他不明白,一个如此瘦弱的女生,为何能有那么大的力量?

柳山水见过很多坚强的苦命姑娘,但没有一人像温倩倩这般不卑不亢。

我真愿为你这般写下去

柳山水把写给温倩倩的信来回抄了好多遍。最后,他自己都觉得奇怪了,参加写作大赛都没这么认真过。

柳山水把写给温倩倩的信托人转了出去。因为信中一段话,温倩倩坐在宿舍的阳台上良久无语。大风呼呼刮过楼下的梧桐树,夏天正在哀怨的告别。

柳山水说,如果可以,我真愿为你这般写下去,从你决定跟我共度余生的那一刻开始,直到我最后谢绝尘世闭上眼睛。我用我所有的时光去描摹对你青春的记忆,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待你老了,依次翻开这些片段,你就会发现,原来我的一生都在追随着你,而你的一生,也只丰满了我一个人的记忆。

温倩倩看过听过很多感动的表白,看过很多感动的场面,但从来没有一段话可以让她这么着迷。

柳山水写的第一篇日记,是在温倩倩二十岁生日那天。日记是张蓝色的信纸,夹在火红的玫瑰中间,让人有种昏昏欲睡的晕眩。

温倩倩觉得,这就是她所要的爱情,平淡不失浪漫,热情不失真实。

柳山水又喝多了,躺在酒吧的沙发上一动不动,任凭口袋里的手机叮叮地响着。温倩倩原本不打算接,但铃声响了好几次,她怕会有急事,只好掏出他的手机。

温倩倩还没来得及问候,电话那头就率先炸开了锅,一帮男生哈哈大笑着打趣。不过,有一句温倩倩听懂了。

有人说,柳山水,你小子可真行,这次算你赢了!没想到,你连铁石心肠的村姑温倩倩都能搞定,够牛!哥们愿赌服输,奖金明天下午送到。

爱情,也可以成为赌注?

温倩倩很多年没有哭过了。她以为,在父亲病逝那天,已经把一生该流的泪都流尽了。可此刻,她独自一人跑在黑夜的怀抱中,到底还是哭了。

温倩倩换了工作,换了号码,换了宿舍。她觉得,很多故事与其等待痛苦的结局,不如早点忘记开始的原因。

打了一百多个电话还是没有回音,柳山水彻底疯了,他不知道温倩倩离开的原因。当他决定挖地三尺也要把温倩倩找出来的时候,一群男生嬉笑怒骂地围住了他。

当领头的胖子从兜里掏出一沓钱来递给柳山水的时候,温倩倩恰巧经过食堂门口。

胖子嘿嘿地朝着温倩倩坏笑:“嗨,小村姑,你不是说你不谈恋爱吗?那你干吗答应柳山水啊?看不出,你口味还蛮重,喜欢情场老手,哈哈……”

原本莫名其妙的柳山水忽然明白是怎么回事儿了,二话不说,抡起拳头,照那胖子的臭脸就是一拳。

结果毫无悬念,势单力薄的柳山水在一群男生的猛烈围攻下,成功变形。

温倩倩始终没有理会躺在地上的柳山水。现实不是电视剧,一个女生如果真的由爱转恨,那么,她往往会残忍到连自己都觉得陌生。

真爱,值得等待

柳山水还没找到机会向温倩倩解释,大四就轰轰烈烈地来了。柳山水被调到乡村中学实习,从此,与温倩倩更是天涯相隔。

他四处托人寻找温倩倩的消息。最后,在一份求职简历上找到了温倩倩的联系方式。柳山水站在大山里,鼓足勇气,拨通了号码。岂料,温倩倩才听见是他的声音,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在这场短暂的恋情里,温倩倩觉得自己不但丢失了爱情,还丢失了仅有的自尊。从始至终,她不过是富家公子的一颗棋子。

毕业终归来了,散伙饭,同学录,集体照。

温倩倩背着大包行李去了北京。她穷怕了,希望通过拼搏改善目前的生活。她不想再被别人称为村姑,再不想成为别人赌局里的一颗棋子。

温倩倩偶尔会想起那个关于山水的名字。

这五年,温倩倩变了很多。她学会了如何打扮,如何交际,如何通过努力而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不少男人向她抛出橄榄枝,渴望拥有她的爱情。

她一直没有恋爱,追求的人很多,却没有一人能使她感动。那个关于写你一生的承诺,温倩倩还是无法忘却。

公司长假很快又来了。温倩倩坐在宽敞的空调房里,忽然想起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上网聊天了。

聊天室里正在疯传一个名为《山水善于等待》的视频。很多人都被感动了,温倩倩抱着消遣的态度点开了它。

这是五篇七年前的日记。视频的上传者说,大三的时候,自己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生,但是由于新恋情刚刚失败,怕她觉得自己轻浮,所以迟迟不敢表白。后来,因为一群朋友和他打赌,他才有了借口和勇气……

日记是很久之前写的,目的只是为了证明,在打赌之前,他就已经喜欢上了这位女生。

温倩倩在日记中看到了那个端着啤酒噌噌乱跑的女生,看到了当年那个使她落泪的关于写你一生的承诺,也看到了一颗因为害怕错过而保持原地等待的心。

视频的最后,是上传者的电话号码。看到这串号码,温倩倩笑了,这么多年过去了,柳山水的号码一直没变。

关掉音乐,温倩倩在手机上按下了那串恍若隔世的号码……

房子、房产似乎是这个时代的必需品,似乎也是幸福指数不可替代的考量。

而真情恰恰是被这些物质的东西打败的。

我们的爱情被现实打败了

她是在结婚的前一夜才决定离开他的。

虽然是在相亲会上认识的,彼此年纪已经不小,但他们仍旧爱得如胶似漆。牵着手过马路,捧着爆米花看电影,去广场赏音乐喷泉……跟十七八岁时的恋爱一样,简单而又美好。

谈到结婚,两人都没反对的意见。

彼此都知道,在这个年纪,还能碰上自己喜欢的,是多么不容易。

因为这份喜欢,她从来不问他的条件。家里倒是四处打听,他有没有房,有没有车,父母是干什么的,背景如何?

她不在乎。她觉得所有的物质条件,都可以通过双手和努力来改善。

同时,她也体谅父母。她知道,父母把她养大,特别不容易,因此,她跟他说,钻戒什么的,都可以不要,只是希望他能多给她父母一点钱。他们年纪都大了,手上有点钱,心里多少都会有些安全感。

买房的时候,牵扯到房主是谁的问题。她笑笑说,就落成他的吧,钱都是他出的,再说了,他也不会离开我,落成谁的都一样。

北京四环的房子,真不便宜。这几百万的房款,压到谁头上,都不会觉得轻松。

他是家里的独子。父母早年做生意,赚了一些钱,有些积蓄,加上东挪西凑的一部分,这套房也就没有按揭。

不过,这套房也确实把他们家搞得够惨,省吃俭用很长时间,才勉强拿出装修的那点钱。

她条件不好,有心无力。所以,她尽可能体贴,为他们做好每一顿饭,算清每一笔账,争取不花一分冤枉钱。

婚前,他爸妈咨询了律师。房产归属问题,在他们二老心里,一直是个疙瘩。

律师说,《新婚姻法》里规定,房子不管落谁的名字,只要是合法夫妻,都有平等享受的权利。除非,有婚前财产公证。

他父母急坏了。是的,那么多钱,以后要是她爱上别人,提出离婚,那房子还要白白给她一半?

他们过了一辈子,知道两个人在一起有多么不容易。不走到最后,谁也不知道,中途谁先会离开。

他听从了父母的意见,结婚前一夜,跟她提出要做婚前财产公证。

他们为此大吵了一架。她说,你觉得我和你在一起,是为了你这点房产?我把自己一生的幸福交给你,就是为了赌这点房产?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他不明白,既然光明磊落,不是为了争房产,那做下财产公证怎么了?

父母开心,她也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何乐不为?况且,是安心要在一起过一辈子,又不是中途会分开,公证不公证,不过是走个形式让老人家开心而已,有什么不行?

他们还是没能在一起。

再后来,他跑来找她,说已经说服父母,不需要做财产公证,问她还愿不愿意结婚。她摇摇头。

是的,任何有傲骨的女子,都不会回头。她之所以离开他,不是因为财产和信任的问题。而是他们一家人首先就把秩序摆错了。

这场婚姻,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把爱情放在首要的位置。

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抱得再贴,也觉得冷;

拥得再紧,也觉得有了不可逾越的距离。

爱与距离

你有没有同时喜欢过两个人?

喜欢两个人,在心里,像是在进行一次激烈的拔河比赛。裁判是你,选手是你喜欢的两个人。他们经常会把绳子拉断,而你,却不知该判谁赢。

最让人烦恼的是,你似乎把一颗心,同时交给了两个人。

她和我说这个问题的时候,我毫不吃惊。喜欢一个人和喜欢两个人一样,抛开道德和法律不谈,本质都是好的,因为真心,所以这份喜欢,显得干净而又纯粹。

我们之所以觉得喜欢两个人不对,是因为道德和法律的环境如此。然而,内心又岂是可以被道德和法律所控制的?如果可以,她也不愿同时喜欢两个人。

很多时候,做选择题,并不快乐。

“我该和谁在一起呢?”她问我。

一个温柔体贴,对她千依百顺,典型的好老公备选人。一个成熟稳健,运筹帷幄,典型的魅力精英男。

她谁都舍不得放下。放在人海中,这两人,都那么难得。

于是,她决定把一切问题都暂时抛给时间。白天陪好老公吃饭,晚上陪精英男看电影。因为两个她都喜欢,所以即便累得头昏脑涨,还是乐此不疲。

两个男人同时追求她,她不知该跟谁在一起。

想了一夜,她最终决定,还是选择精英男。从长远打算来看,精英男以后不但可以给她一个稳定的家庭,还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再者,精英男懂得多,能力强,更值得依靠。

事实上,并没有完美男人。我们之所以觉得完美,是因为还来不及看另外一面。

和精英男生活在一起,她时常觉得孤独。精英男太忙了,为了让事业更上一个台阶,他不得不在职场中摸爬滚打,权衡利弊。

她彻底成了家庭主妇。烧饭、做菜、洗衣、拖地,偶尔累了,坐在地板上会想,要是当初选择的是好老公,自己会不会轻松一点?这个家会不会更温馨一点?

好老公还是喜欢她。回来找她,是她意料之外的事情。

他们彼此又回到了放不下、离不开的时光。

事情总会败露。精英男知道之后,他们大吵了一架。她理直气壮,说只是普通朋友,喝喝茶,聊聊天而已。

是的,他们确实什么都没做。她也不是个随便的女人。

为了证明自己的真心,她和好老公彻底断了联系。

但没过多久,精英男还是选择了离开。她不明白,自己都那么坚决了,他怎么还可以放手呢?

我笑笑,不知该说什么。

她还是不懂。在爱情的世界里,你爱谁,爱几个,爱多久,其实都是自己的事情。他之所以选择离开,不是因为不爱,而是在你的心河里,他怎么也抱不到那根可以救命的树枝。

真正使他可怕的,不是他心里有了别人,和别人发生过怎样的关系,而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抱得再贴,也觉得冷;拥得再紧,也觉得有了不可逾越的距离。

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要永远学会选择给自己最多的人。

给你最多的人

他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憨厚,实诚,寡言。同样,他也是她的未婚夫。相恋三年,尽管他把所有的爱都倾囊给了她,但她心里,却始终还是放不下另一个人。

这是一个怎样的男人呢?竟可以让她如此魂牵梦萦。

他和她的未婚夫迥然不同。他干净,斯文,经常穿一身黑色的西服,坐在9楼的办公室里接待客户。她的办公室在18楼。天隔地远的距离,她偏要认为,这是冥冥中的缘分。9和18,不就意味着单身与重叠吗?

她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在8楼出电梯,步行上至10楼,而后又乘电梯去18楼。他办公室的一块玻璃,正对着昏暗的楼梯间。她之所以这么做,无非是想多看他几眼。

他几乎每天都来得很早,一面低头翻着新来的材料,一面嚼着秘书送来的早餐。他的秘书很漂亮,但她从来没有见过他有任何暧昧之举。她由此判定,他该是一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从楼梯间缓缓而上的时候,她见过他接待客户的样子。不卑不亢,落落大方,笑容温暖且有不可抗拒的力量。

她的未婚夫没有如此迷人的笑容。他位处公司底层,整天忙得不可开交。他没有这样的气度,也没有这般浓郁的男子气息。她只记得,未婚夫的牙齿有点黄。

9楼和18楼的公司搞联谊,是在她快结婚的前一周。那晚,他换了身纯白的西服,高大而又挺拔。她坐在舞池的边上,听着柔媚的音乐,看着他的笑容,渐然有些醉了。

他弯腰伸手,主动邀她跳舞的时候,她吓坏了。她不会跳,可也不愿错过这样的机会。她跟着他去了,像踏上一条新的幸福之路,坚定而又不悔。

她能清晰地感觉到他手掌的温度与厚度,在他的掌心里,她像一只翩翩飞扬的白鸽,自由,欢喜,情不自禁。

那晚,他驱车送几个单身女子回家,她在其中。她想靠他近一些,于是,便急急忙忙地冲上前去,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他的笑脸顷刻迎了上来,不好意思,你坐后边行不行?这位置,是我爱人的;再者,天冷,挤着点热乎。

原本叽叽喳喳的她忽然就沉寂了下来。坐在拥挤的车门四闭的后座上,她还是冷得双手互抱。空空的副驾驶座,隔她不到三尺远。那里放着女人常用的香水,护手霜,还有粉色的拖鞋。

她莫名其妙地哭了。只有她自己知道,这段暗恋的时光有多么苦涩。

车停了,未婚夫披着大衣,双手捂在袖筒里,一动不动地站在楼下等她。冬天的雪花,像被撕碎的白色泡沫,沾满了他的肩膀。

那夜,她终于决定,把一生都托付给面前这位站在雪里等她归家的男人。她知道,每个男人都有相应的分值。可是,如果一百分男人,只愿为你付出十分的话,那么,为什么要委屈自己,放弃那个虽然只有八十分却可以给你全部的男人?

在爱情的世界里,女人要永远学会选择给自己最多的人。

对生活来说,只有争吵,才能让彼此发现问题所在。

不公平的喜欢

在爱里,唯一找不到的,就是公平。

喜欢本来就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不管谁追谁,不管谁先开口说喜欢,它都不会是一件公平的事情。

他是我朋友,他比她大9岁。她说喜欢他的时候,他彻底蒙了。因为他已经31岁,而她,不过是个年方22岁的90后。

他没在意。他曾经教过她,在他印象里,她仍然是那个在学校走廊里又吵又闹的小姑娘。

那时,他还没出来开公司,是所中学里的语文老师。她喜欢他的课,他觉得她的文笔不错,仅此而已。

再后来,她大学毕业,去了青岛工作。他恰好也在青岛。于是,她跟他表白了。

在这段喜欢里,他找不到任何的逻辑关系。年过三十的人,已经不会再像年轻时那样莽撞了,也不会再相信什么爱是不需要理由的无稽之谈。

是的,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他问她,是不是因为人生地不熟,好不容易有个老朋友,所以心里有点依赖感?我能懂,但你要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和心态,这不是喜欢。

他像当年一样开导她,给她上思想课,灌输她正确的爱情观。

他在电话里说了半天,口渴。她听了半天,最后,只问一句,你结婚了么?

他说没有。于是,第二天,她捧着大束玫瑰出现在了他公司。

90后追钻石王老五的新闻,谁不喜欢?公司一下子炸开了锅。

她把自己曾经偷拍的照片递给了他,厚厚一沓。里面有他走路的样子,上课的样子,批改作业的样子,打篮球的样子,还有生气的样子。

她说当年自己暗恋的,就是他。因为他是老师,所以她懂,她要等,要等自己长大,要等自己亭亭玉立,要等自己可以对“我爱你”这三个字负责。

不过一秒,他的心就坍塌了。

她真的长大了,亭亭玉立,美艳动人。褪去少女青涩外衣的她,更添了女人的柔美。最重要的是,从来没有一个人,可以这么喜欢他。

她把玫瑰捧给他,拍拍他的肩膀说:“老头,别怕,如果有人说你‘老牛吃嫩草’的话,你就告诉他们,是我追的你。你没有勇气面对流言飞语,我可以给你勇气。”

他们真的在一起了。因为真的在一起,所以,才看见了彼此身上的矛盾。

她真的还小,时间还没来得及教她如何做一个成熟的女人。而他,已经过了培养一段感情的年纪,他想要马上安定,结婚生子。

她脾气不小,生气的时候,倔得像头牛。他在床这边说话,她就非要滚到床那边去用后背对着他。他说一百句,她连一句也不答,软的硬的,都不奏效。

他学着电影里的主角说我爱你,对不起。她不理,过了半天才回一句,你既然爱我,那干吗这样对我?你走吧,我累了。

不管因为什么开始争吵,结局都一样。他都必须主动低头,哄着她,捧着她,安慰她,一遍一遍,不厌其烦。他觉得似乎成天都在玩一个猜猜猜的游戏,因为她什么也不说,所以,他就必须得猜,今天她为什么不高兴?她到底心里在想什么?她还爱不爱我?

所有的答案,都只能靠猜。他害怕每一次吵架。他觉得每一次吵架过后,自己都好像生了一场大病。是的,换谁都会觉得心力交瘁。你在按住情绪的同时,还不得不放下成年人的理智,像小男生一样哄她。可他真的不太会哄人,而她,也真的不好哄。

说来说去,他只会那几句,自己都觉得厌倦。他觉得自己像是在求一块顽石说话。或者,像是在努力拥抱一只背对自己的刺猬。

他并不害怕争吵,因为对生活来说,只有争吵,才能让彼此发现问题所在。好比一辆匀速行驶的汽车,只有在抛锚的时候,你才能看到是什么部位的零件出现了故障。

他不喜欢把所有都交给时间来冲淡,掩埋。因为不管过多久,忘记还是没忘记,问题都在。然而爱情,本身就是一种力气。

在这场不公平的喜欢里,他迟早会耗尽力气。他一旦累了,这场爱情也就结束了。

忍忍是对的,听着虽有些消极,但其实,蕴含了朴质积极的力量。

忍忍就会有希望

父亲母亲第一次闹离婚的时候,是她从隔壁跑过来劝和的。我站在阴冷的院子里,看着面目狰狞的父母为即将失败的爱情大打出手。

她拉着母亲的手,意味深长地说:“妹子,别急,再过一段时间看看,要实在不行,再做打算。”因为她的这句话,母亲和父亲又维系了很多年。

后来直到父亲去世,这段吵吵闹闹的婚姻还是没有离成。

她是从四川嫁过来的女人,好命不长,生了对双胞胎没多久,男人就被查出患了肺癌。她当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借了一屁股外债,只盼男人能多活几年。

事与愿违。男人睁着眼睛,走得好不甘心。她孤苦伶仃,漂泊外地,没有工作,两个孩子又年幼。

她白天黑夜地往外跑,最后兼了几份短工,马不停蹄地干。洗碗,拖地,缝纫,做苦力,当保姆,什么都做。

孩子大了,别说念书,光出去走走动动都得花钱。有人看她实在可怜,给她找了其他的对象。她一次也不去见面,直接婉拒了。

没事儿,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吧,要实在熬不住,再做打算。她每次都是这句话。

两个孩子很懂事,上学之后,几乎再没让她操心。兄弟俩很刻苦,在班上换着坐第一名的位置,争来争去,直到上了重点大学才分开。

大学第一年的学费是乡里给凑的。每家十块五块,把他们送去了大城市。第二年,兄弟俩主动申请助学贷款,不但不要母亲邮寄生活费,还勤工俭学,时不时往家里邮点钱。

她总算熬出了头。很多人都说,她有本事,守得云开见日出,换作别人,这家早垮了。可在我看来,其实不然。她只是比常人多了一分豁达而已。

爱情到头了,她鼓励母亲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忍忍,兴许有新的发现;

学业不行了,她鼓励我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忍忍,也许都会好起来;生活艰辛了,她鼓励我们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忍忍,好日子说不定明天就来……

因为这句话,我们一直走到了现在。此刻想想,忍忍是对的,听着虽有些消极,但其实,蕴含了朴质积极的力量。不忍又能如何?爆发了,反抗了,扯断一切锁链,最终还不是得继续寻找爱情,继续摸爬滚打,继续新的生活?

忍忍,再过一段时间看看,别想不开,很多爱情和成功的人生不都是在这样的隐忍中慢慢摸到希望的吗?

初恋,不完满,或许还有些疼痛,但它无可替代,不可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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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警队长安力身边发生了一系列妖异的怪事。先是感觉到有一双邪恶的眼睛时时刻刻监视着他,这眼睛甚至能进入他的内心世界,读懂他的思想,甚至逐渐控制他的思想,让他有杀人的冲动……在一次执行抓捕罪犯的任务时,他又发现有内奸出卖他,想置他于死地……一个在网络游戏QQ幻想中与他结识的清丽少女眉间来到他身边。她有着异于常人的力量和速度,两个身经百战的特警被她瞬息间打倒在地。接着,与他结仇的八个地痞被莫名其妙的杀死,安力被认定为嫌疑犯,遭到逮捕和审问。安力在逃跑时中枪,被眉间救回家中。两人在疗伤中,渐生情愫。而凶手的真面目也渐渐露出。这个凶手具有神奇的能力,不仅有巨大的力量和快捷如电的速度,而且可以看到别人眼中看到的景物,他将知道自己是内奸的人逐一杀害,就在他要杀害安力和眉间时,另一个具有特异功能的人出现了,经过一场血战,救了两人。眉间被人抓到一座高塔之上,身上安装了炸弹,安力如果在50分钟内救不了她,炸弹就会爆炸。安力在高塔内经历了蟒蛇,油锅,损肢,毁容等种种劫难,终于冒死救了眉间,而这一切,居然不过是一场游戏中的一个程序。原来这一切是一个因爱妻幼子被残忍杀害而对世人充满愤恨的科学家所为,他创造了一种叫《地狱游戏》的程序,可以让人在游戏中感觉到真实人生一样的经历,同时,他借用《地狱游戏》控制人类,激发人类的潜能,让这些人成为自己的手下,以达到控制世界人类的目的。最为恐怖的是这科学家最后在自己身上值入了外星人的DNA,简直成了一个打不死的神秘怪物……安力被奉命去除掉这个可怖的、体内有两个人共同生存的怪物……安力能打过这个怪物吗?他用什么方法消灭这个怪物?他杀死了这个怪物后,能救活自己心爱的眉间吗……本作融爱情,科幻,悬疑,动作,社会现实与人生哲理于一体,具有精彩的故事性和栩栩如生的画面感,同时,人物性格鲜明生动,想像力丰富,实是一部不可多得的精彩小说。
  • 我的妹妹是人鱼

    我的妹妹是人鱼

    穿越是不靠谱的,穿越回来就更加不靠谱了。更加不靠谱的是,穿越回来还带着一个小吃货。这严重违背了牛顿定律有木有。“哥哥,这个能吃吗?”湮儿举着手中黑乎乎的手枪。陆涛第N次对湮儿说:“这个不能吃。”“这个呢?”湮儿掏出了一个大威力,足够了崩掉几栋大楼的火箭筒。“我擦,你快放下,小姑奶奶,我虽然是法神的实力,也折腾不起啊。”穿越什么的都是浮云,陆涛觉得自己最重的任务是,要编纂一本《人类可食用物品大全》。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嫡女棣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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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本能的冲动与成功

    本能的冲动与成功

    这里弗洛依德清楚地肯定了集体力量在文明中的作用,看到了社会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意义,同时,我们要意识到在创造性的探索和活动中,即个人成功的最有前途的领域,理性与非理性是人的两条腿。理性离不开非理性,非理性亦离不开理性。他们的相互作用,才是成功的保证,人类的活动一面是走向未来,一面是走进历史,我们在看到文明的未来的同时,也会看到我们对文明的不满。本书本着通俗易懂的原则从弗洛依德早中晚三个时期的主要作品编译而成,并参考了一些英译本。
  • 烂醉于鱼头火锅店

    烂醉于鱼头火锅店

    李东文, 70后。1999年开始学习写作,以小说及情感专栏为主,曾在《天涯》《长城》《十月》《西湖》《长江文艺》等杂志发表小说,作品多次被《小说选刊》《中篇小说选刊》《读者》等转载。
  • 绝色降魔师:第一妖妃

    绝色降魔师:第一妖妃

    她,是邪隐杀手界让人闻风丧胆的不死杀手,打破宿命的诅咒,她带着前世的记忆异世重生!一句“妖皇归来,幻影将灭”的偈语让她家破人亡,为了复仇她从降妖伏魔的一代女降魔师一步一步化身成魔,冥王、妖狐、神秘的大地使者,谁是她将救赎?且看暗夜妖妃荼蘼如何翻云覆雨,祸乱三界.....
  • 斯格拉柔达(做自己的王)

    斯格拉柔达(做自己的王)

    从来不知道这个世界原本是什么样子。这世上的 一切信仰是否值得?自由或者神,某些快乐被谎言埋葬。童话里的妖魔,它们曾经是这山林里的精灵啊, 是那些不屈的生命啊,它们追逐风越过竹林,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永生自由的它们啊!后来,后来呢?它们被铁链与山丘埋葬,斯格拉柔达变成了这世上最大的坟墓。从很久很久前,这世界便丢失了一粒种子, 于是世人便开始信仰神,妖王变成奴才,山民变成信徒,谁再也找不到“我”。猴群里的猴子,熊群里的 熊,随风摇摆的竹予,一群一群,一片一片,它们一模一样,毫无差别。“带上我的眼睛去看看这个故事的结局。”一只妖跟罗布说,然后它死了。自此之后,平凡的我们便开始寻找梦想中那个童话的结局——我是自己的王!
  • 金牌王妃:罪臣女生存手册

    金牌王妃:罪臣女生存手册

    却穿越到了一个病弱美人的身上。好吧,想她堂堂现代一大警花,穿就穿吧好歹有爹爱有娘疼,有了上一世从来没尝的亲情。可进宫当皇帝的女人?爹爹还为了她的身体不惜叛国?好吧,为了这一世的亲情,下的武场,她只好以身冒险了,至于那个皇帝小子,哼,上得厅堂,别想着她会从一而终,等她找出了内贼救了爹爹,你这个万千后宫的渣男就给她有多远滚多远!
  • 嗜血太妹

    嗜血太妹

    蓝君雀,现世黑社会的大佬。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还十分,人再犯我,斩草除根。因为仇家的报复,蓝君雀死于一场爆炸之中,却穿越到了古代。成为左将军府上歌姬的女儿。因为伤病在身,无力反抗,她受尽欺辱,最后被卖到了妓院。可是在她的伤病痊愈之后,掌管妓院,开设酒楼,仿佛又坐上了现世大佬的宝座。如修罗般的她斩尽铁血盟,殡葬修罗死士,蓝君雀之名令人闻风丧胆,但是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乱世之中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与众多男主的感情纠葛,更是带起一段段的刻骨的痴绵。秦问,禁军统领,清洒脱俗,仿佛误落人间的神祗。她与他相识时,她墨发高束,俊朗飘逸。可就是那一瞬间的回眸,桀骜不羁的清冷面容,便已使他失了心神。“纵然你是个男人,为了你,我也将倾覆大燕王朝。”石墨,九岁的石南国质子,数年隐忍,磨砺出锋刀雪刃,一经出鞘,寒气冲天。猛虎终将冲破牢笼,为的不是雄踞山林,而是为姐姐撑起一片天。“姐姐,我会永远站在你的身前,谁也别想再伤害你,神,也不行!”楚心,富甲天下,男生女相,风流不羁,自从见到了她,他狭长的双眸中晃动的总是她。铁一,面如病鬼,骨瘦如柴,尚武成痴,力大无穷,捻铁如泥。痴痴傻傻的他只认定给自己一饭之恩的蓝君雀。燕雄,铁血三子,光阴似水,淘涤人间真情,抛洒一腔热血,望落地的殷红,会化作朵朵雪莲花,围在你的身周,暖在你的心间。本文男主众多,个个出彩,只是逃不过蓝君雀那双清冷似寒潭,却又隐含一丝若烟似水柔情的深眸。有悲有喜,希望亲们喜欢。*********************************素素雪的文《江山如画,红颜堪夸》《云倾天阙》推荐自己的新文《凤枭》《玄月引》《魔界妖娆》《花魁女帝》《极品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