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第一次狠狠相爱·
One Day You"ll be the best girl
[老子不伺候了]
夏微识,那段时间你对我的服务全心全意一丝不苟,可以颁发服务行业的优质金章了。早上你把拖鞋套到我的脚上,晚上你在楼下小店等到打烊。我一定要吃十二点收工前的臭豆腐,我总是边吃边问你臭豆腐香不香?其实我知道你压根看见这黑乎乎的玩意就恨得牙根痒痒。
我一直没有察觉,你回答我的语调开始有了一点点变化。这个变化,我是在2005年的6月就要结束的中午发现的。我跟你说过我一辈子最大的梦想是睡觉睡到太阳落山,所以下课以后,你在外面兼职做工,我在家与枕头亲密不分。考试来了有你整理笔记要点,我只需要略微背下六十分过关。我旷课有你去冒名顶替,反正老师在课堂上从来没见过我,不知道我是男生还是女生。
直到那个中午我忽然醒了,我看见电视里的节目在念诵着古老的诗歌,声音抒情而悠然:红豆生南国……我忽然就很想喝红豆甜汤了。当然,煮来吃的红豆和当定情信物的红豆不是一种豆子,但我才管不了那么多,我拿手机拼命给你发短信。
你回来的时候就握着一小袋红豆,神色有些淡漠。我说:快煮快煮,大火二十分钟然后加冰……我说得几乎要流口水了,你没吭声进了厨房。等到你出来的时候,我在餐桌边上等得马上又要入睡了。色泽浓稠、香甜芬芳的红豆糖水,我吃到第三口,一眼看见里面漂浮着一颗玉米粒,我一推碗,地上哗啦一片。我还没来得及矫情,没来得及把自己投到你的怀抱里,你就摔门而去。
你丢了一句:你太难伺候了,老子不伺候了。
[你看走了眼]
大二那年,我在食堂吃着恒久不变的炸得金黄鲜脆的大藕夹。我有点孤僻,不算漂亮,我一个人的时间很多,我不和男生打交道。我吃东西默默不语。我喜欢默默地喜欢我所喜欢的东西和人。食堂怎么就能够把平凡普通的食物做得百吃不厌呢!
我一口一口咬着,不看任何人。你就坐在我旁边的桌子旁。然后你挪动了,坐到了我的对面,我丝毫不去理睬你。我意犹未尽,还想再去弄一只,你忽然夹起一只递到我的餐盘里。怎么就那么巧合?你的盘子里也有一块?这是不是你的预谋,如今已成悬案。
我纳闷了一下,抬头,看见你一副快吃快吃的表情。我没说谢谢。你也没说别客气。
你跟我说,我埋头认真吃东西的样子,好像是一个可以白头到老的小媳妇。去去去,谁是你的小媳妇。我把话说完才意识到错了口。因为你只是说像小媳妇,没说是像你的小媳妇。
你看我的眼神,充满柔情。
柔情,是多么简单的两个字,但力量强大,胜过十支海洋舰队。你的柔情是一张网,我只能够想到这样陈旧粗俗的比喻了。我是漏网之鱼,但我却奋力一挣,跳回了网里。
后来的事实证明,你看走了眼。
[是你太过宠爱我]
我要你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你说你找到了一个比我温柔一百倍的女孩子。我嘲讽你说那姑娘是火星来的恐龙,还是《怪物史瑞克2》里那样的胖妞?你的话冰冰冷冷,说恐龙胖妞都比你有人性,我真后悔和你一起去看电影,因为根本没空看电影,都不知道你说的什么。你究竟当我是男朋友还是菲律宾男用人啊!
他摔了电话。他摔了我的门又摔我的电话。从前这些事情只有我对他做的份。现在世界颠倒了,我的天空也倒塌了。我再打你的手机,关机,关机,关机。我找到你的宿舍你的同学你的辅导员,他们告诉我你南下了,理由是有家大公司愿意要你,你提前试用去了。
我承认,我知道你没能够完完整整地看一场电影。就好像那场《怪物史瑞克2》,我从头到尾笑得快活,而你被我要爆米花、要可乐、要柠檬水、要南瓜子、要米脆巧克力、要苹果派,折腾得屁股来不及坐热凳子。在我要完了零食,我最后要的,是你的肩膀,你的肩膀被我的眼泪打湿了。你的表情很木,你没看完整,没有情节的铺垫,你根本不明白那丑怪物和肥公主的拥抱,多么叫我激动。我没预料喜剧电影也会有这样感动人的结局。我对你说:真正的童话也许不是美丽的公主和英俊的王子在一起幸福生活,而应该是幸福的怪物和发胖臃肿的公主热烈拥抱。我还问你,假如我丑了胖了,你还会一如既往地喜欢我吗?
你深深地看了我一眼,说:你好像从来没很漂亮过很苗条过……
我知道你只是开玩笑。我却接着看见你淋了一头的可口可乐,我泼的。
是你太过宠爱我了吧!
我知道我玩笑开大了。
[2005年6月28日]
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凶猛的,恶劣的。最后你屈服了。我的武器是分手。你不舍得,你当然屈服。我想大概对付天下的男人,此招一出,再无匹敌的。我想我的《红楼梦》没白读,爱情也如此,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难道,我就没有过温柔可爱的时刻吗?我努力不让自己去反省。可是我还是反省了。
我的答案,还是回到那一句——是你太过宠爱我了吧!在你面前,我不可遏制,我对所有人的态度,统统在你这里截然相反。后来是你反过来安慰我,你说,因为你是我最爱的人。最爱的人,就是拿来出气的。
我那一刹那,有过一点点的乖巧温柔的,我在你的怀抱里,喃喃地说:从此以后,我们都要在一起。你说:小媳妇,我跟定你了。
小媳妇,小媳妇,你叫得这样顺口,我听得已经习惯了,习惯到我以为自己就是你的小媳妇。
可是,你已经不要我了。
这已经是2005年6月了。
距离学校限定的离校时间30日,还有两天。
2005年6月28日,你买回红豆的同时,还夹着一本杂志。杂志是给我买的,但我一直没有去翻。我们吵架了,我们玩完了。你觉得累了,你不想伺候我了。杂志丢到角落里了。
[两年的念念不忘]
2006年,我讨厌看电视,所有的电视都在播放一部《阿旺新传》。怎么也没大红过的郭晋安,凭借扮演一个傻子阿旺,事业中年逢春。走到哪里,都听得到电视机里传出来他那有点嗲嗲的呼唤——小媳妇。阿旺就是这样叫着他喜欢的女孩子,“小媳妇,小媳妇”,从小叫到大。
把一个女孩子挑剔的心,把一段不可能的感情,叫成了真。我捂住了耳朵,我怕我一放开手掌,就会回到那个第一次见面的场景里,你该笑话我了吧。
大二之前,我所有的功课还依靠自己。我的逻辑学很好,考了89分,一干文科生分不清楚三段论和归纳演绎,我学得很好。后来有了你,我成了世界上最不讲道理最不讲逻辑的人。
我对你提的要求,逼近要星星要月亮的无理霸道的小孩子。准确地说,是逼近一个爸爸的小女儿。是的,我在家里是小女儿,是最默默无闻得不到宠爱的小女儿。说得再详细点,后母带来的孩子,礼貌照顾就够了,没有真心。
是你给了我机会。
现在我良好的逻辑学底子发挥了作用:我可以彻底改变自己,因为你离开了。但是我的改变,你看不见了。那么,我的改变是无意义的。
你的忽然离开,让我陷入了两年的念念不忘。
念念不忘。从被爱着,到习惯不被爱着,有多痛苦,我说不出来了。
现在是2007年5月7日。
现在,我当然知道你的下落和影踪。我一直都知道,只是你一直不再见我了而已。
你结婚了。
在2007年的5月长假。这样收到邀请的人才有时间参加婚礼。你有没有再与我联系,我有没有赠你祝福,我们有没有在电话里说些无效的话,都已经不再重要了。
[我把我们的爱情挥霍尽了]
你从我那里搬走了以后,你的教科书、你的自考资料、你的功课笔记本、你的杂志,全部都没带走。我携带着你的那些东西,活生生是作茧自缚的笨拙傻瓜。我全然不肯舍弃,直到今天,直到现在,我现在在清理,清理准备彻底当废纸卖掉的你的东西。
我要当废纸卖掉,为什么我还那么认真那么仔细地翻你的东西,手掌贴着那些泛黄的、满是灰尘的东西,那么近。
最后只余你的杂志。
我翻开了那本你买的2005年第七期的《读书》杂志。杂志封面最下面的标题是《萨特与加缪的美国之旅》。嗬!你学服装设计剪裁,而我学的法律。
杂志里面掉出一张2005年的麦当劳优惠券。在这张优惠券的正面最左边,青色底色印刷着优惠二十四招式。
这张优惠券丝毫没有被撕裂。完全没被用过,它就这样过期了,像没来得及开始的爱恋。那些记忆散落了,不知道源头了。我觉得好悲伤,就像哺乳动物在水里不习惯呼吸一样。
你终归没有能够花掉优惠券,就像是所有走失了的爱情,最后都不留痕迹。那一年出了卡罗比牛肉卷饼,那一年我们就要毕业了,那一年你要向南我要向北,我们的时光濒临崩溃。
请你把这张优惠券再翻过来,在它的背面,有这样一句话——我跟定你了。2005年,你拿着它的时候,是想要去吃的吧?是想要和我去吃的吧?这才是你想要说的话吧?因为我看见在这句话的旁边,写有我的名字——沈嘉柯。
如果我看见了,我就不会在你骤然离开的时候,坐在原地对你喊:夏微识,你滚,我不稀罕你的伺候。我喊完了,大声痛哭,我总以为你会听见,会返回我身边,可是你没有。
人生也再不可返回。真正的童话,是你永远会在心里记得我,而我永远这样怀念你吗?
你没有背叛我,我知道你从来没有。
是我太过奢侈,是我把我们的爱情挥霍尽了,你只能离开我。至此之后,只能空留回忆。我们的岁月,开始各自度过。那就这样吧!
·梦想打败了你·
能不能不要鲜花、不要城市、不要明媚、不要阳光?夏成悠吼道。
自己都搞不懂为什么会烦成这样,当初她听着林期版本的许巍听得入迷,摇头又摇头。那不是否定而是陶醉,陶醉的时候笑容在晚霞里川流不息、神采飞扬。林期一遍一遍地哼着恒久不变化的平调。那个大学礼堂的最后一次聚会,毕业散场,他唱了《蓝莲花》。他说:我爱所有行走的诗人,我爱许巍,我爱我们的青春,我爱我的那个她。
他说得声嘶力竭,近乎咆哮。
仅此一次。
夏成悠就在舞台下面的走道上靠着墙壁哭了满脸泪,中午去应聘化好的妆终于在黄昏之后花掉了。他们谈了三年恋爱,最后熬过了毕业临头各自飞,绑在了一起,像是飞渡了大渡河的红军,又像是登陆了诺曼底的联军。
许巍就是名词套名词,总是那几板斧。
你知道吗?时光憔悴了脸,僵硬了灵魂,那几板斧劈不开我的心了。
夏成悠不再说话了,她只是意识到,原本打算好的平静说分手,演变成这样的境地,不好收场。该怎么收场?
林期闷在床上,许久才转过头去。他说:对不起,我早该放你走。
夏成悠就走了。
林期又开始弹唱了,他已经在本城无数同学爱光顾的广场八楼餐厅里唱了一下午。他还没有唱够吗?他的声音都嘶哑了,他一个下午可以赚到一百元。一个月他能够唱到三千元,但是2004年到2008年,这座城市的房价从零首付单价一千一平方米变成六千一平方米还是中等地段。
并不是一开始唱就有一个下午一百元的。
重要的是钱吗?是的,这是恒久不变的生活。有时有餐厅要,有时没有餐厅要。有时候还要跑周边城市,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看电视,等电话,像个傻子。
夏成悠抱住了脑袋,让那声音不要入耳。
[关酒精屁事]
2007年的12月,夏成悠问身边的女伴:神龙汽车公司的男职员值得谈吗?女伴说当然。夏成悠问:神龙汽车公司的男职员并且有房子值得谈吗?女伴换成了英文:Of course。夏成悠仿佛痴呆了一样继续问:那神龙汽车公司的男职员并且有房子并且身高一米八并且对我还蛮温柔值得谈吗?女伴摸摸她的额头说你疯了吗?
怎么?
女伴说:毫无疑问马上嫁啊!还用得着问吗?
夏成悠喝干杯子里的液体,说:我真想醉呀,真想醉。但那不过是味道幼稚的冰冻果啤,所以她没有醉,她只是在开了暖气的小房间里哆嗦了一下。她和女伴分摊房租,各自一个房间。她选了便宜的小的那个。多的钱在银行里骄傲地象征着安全感。什么都抓不住,除了钱。
女伴说:你真的和他分了?
分了。
回答简洁利落、清脆干爽,像是搭配果啤的品客薯片。
她却喝醉了,躺在床上晕乎乎的。有时候想醉的主观意识足够强烈照醉不误,关酒精屁事。
女伴叹了口气退出房间,说分手的是她,烦恼的是她,拉人吃东西唠叨的是她,现在累了装死人的也是她。女伴说:你好好休息。
闭上眼睛,脑袋里都是空白。
空白……空白却最适合画最好看的或者最难看的画面。
[在这个荒谬的世界]
初恋跟空白也可以扯上关系。林期这个名字每个字都普通,连在一起说不出有多别扭。像商标,不像人名,像贴在傻子瓜子上的商标,不像会弹、会唱、会抒情、会勾引女孩子、会放电、会在舞台上让听众流眼泪的校园歌手。
那个年代校园歌手跟现在这个年代的校园歌手,似乎没多少区别。区别是林期重新被邀请回大学,不是表演而是在台下当评委。又不是大明星,不害羞吗?
夏成悠也被请回了。
各在一排座位的两个极端位置。东西两头,遥遥隔绝。
她是本地小报的记者,跑线教科文卫,不冷门也不热门,不比经济线的见识大老板,也不比副刊部总和酸腐文人打交道。她还兼顾报道本地大学新闻动态,从校长发言换人到大学的联合比赛。
真尴尬。
转移,注意力很快被手机短信转移。汽车公司的上班族并不比歌手少浪漫的神经。就算少,难道不可以从网络上扒吗?只要他愿意给自己一发再发,塞满收件箱。对,尤其是他说:宝贝,我们明年就结婚吧!
是啊!明年,明年只需要半个月就到了。
校园比赛距离她不带一物地说分手走人也只是一个星期。
转过头去,林期还是林期,木头人一样坐在角落边缘,刻意地回避。
台上进行到高潮部分,下面呼喊着,拿手机挥舞,暗里光电如星斑,如萤火虫。有年轻的男孩子大喊:现在,让我们欢迎学长,知名的民间歌手林期……
嗬!她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了。
那些热情,并不太久远,现在看来却如这个世界一样荒谬。
在这个荒谬的世界,爱你是唯一的真理。林期说过,是在夏天,在大三那年,在2004年这座城市房价一千二他说将来要有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在图书馆门口,在一次校园篝火晚会结束后,在星空密布下,他顺手拿了一朵玫瑰递给她。
不过是充当节目摆设的玫瑰,为什么那么感动?
为什么?
[两个相爱的人]
爱也会累、会倦、会迷茫、会不知所措。毕业不是过大关,毕业不过是跳过一条小河流,转身进入了丛林。社会只相信丛林法则,不相信校园情怀。
女生宿舍里A嫁了,手指上透明的石头,据说抵得2005年时价的一套小户。B离了,据说鬼佬将带她到冰天雪地的挪威吃鳕鱼,天知道是不是鬼话。C生孩子了,把照片放在同学录上惹来一片羡慕。那漂亮的小婴儿宣告什么理想、什么未来、什么人生、什么光荣,都是西北风。
当年,抱着《光荣与梦想》的新闻系大一女生夏成悠,以及来自彩云之南的民生系音乐才子林期,都不见了。
上哪儿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