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萌不会生炉子,没人会嘲笑她。她是女孩子,本来就该不会。
可是,他也不会。他是男的,一米七八的个儿,居然也不会摆弄这只小小的、看上去是那么简陋的铁炉子。虽说这炉子和他家里使着的完全一样,可是从吃过晚饭到现在,小厨房里已经青虚虚地浮了一顶子的烟,他也没能把蜂窝煤的火眼儿给弄红。
尽管萌萌已经说:“算了,明天再生吧。”但他还是半跪半趴在炉子跟前,不甘心爬起来。这下,在萌萌面前又露了一个怯!萌萌最近好像一下子知道了他的许多短处,说话的口气里,时不时地要带一点嘲弄的味道了。他说不清是气恼还是难堪,背脊上竟刺刺地冒出些躁汗来。
“倒风。”他悻悻地爬起来,拍拍手,掸掸衣服,看了萌萌一眼,“真是倒风。”他很认真地补了一句,随即又觉得愚蠢,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
萌萌果然笑了,“我又没说你不会生。”他盯着萌萌略带戏谑的笑容,等着她说出自己最忌讳、最提防的那类话来,活像阿Q缩着脖子在等假洋鬼子的棍子。
“——你呀,刚认识你的时候,还真以为你特别能干呢,其实你好多还不如我呢,太笨了。”
他干瞪着眼,一时又找不出什么证明自己不笨的论据来,脸上红得很难看。
“这能怪我吗?”他糊里糊涂地冒出这么一句。
“你笨,还能怪别人?”萌萌奇怪他居然说出这种傻话来。
怪别人,怪谁呢?要怪,就得怪他的家,怪父亲。说这话就算有点没良心吧,可事实就是这样,他的低能,他的懦弱,他的孩子气,全是父亲给惯出来的,没错!
“哎,志明,今天到医院看你爸爸去了吗?”萌萌一边收拾着炉铲、火筷子之类的家什,一边问他。
“去了。”他说,“过几天,要给他会诊,医生说他鼻子大出血,可能不完全是高血压引起的。今天还给换了个小病房,两人一间的。”
“是吗?那可真不容易。”
可不是吗,像父亲这样一个当初的“走资派”,现在的“逍遥派”,有职无权的人,能住上两人一间的小病房,确是不容易的。给父亲看病的女大夫人挺好,周志明前几天从湘西回来才知道,她爱人原来也是南州大学的学生,就是当初父亲挨斗游校的时候,硬叫他敲那面破锣的那一位。也许小病房就是这女大夫给想的办法,算是替她爱人道道歉吧。谁能在前些年那种“你死我活”的日子里过一辈子?谁没有一点善良和同情?可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
是他陪父亲到那个小病房去的,房子挺不错。父亲的情绪也格外好起来,新鲜地环视着粉白的屋子,像个土气的乡下人那样用手试着按了按软软的病床,好像从来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似的。父亲能有这样一个安顿,的确是件大喜过望的事,可事情也并不都那么尽如人意。负责这个病房的那位上了年纪的护士长和那位年纪很轻的护士,就叫周志明大大地不痛快。护士长大概快六十岁了,眼力却很拙,竟然用又细又软的声音对父亲问道:“是您儿子吗,在哪个中学念书啊?”
“哈——”父亲大笑起来,响亮的声音简直就不像个病人,“你看,我说你一身孩子气吧,谁见了你都把你当成中学生哩。”父亲对护士长说:“他都工作七八年了,在公安局工作七八年了。这孩子从小没出过门,没独立生活过,都快二十二岁了,还像个孩子。”
“爸!”他气恼地皱起眉头,“高血压是不能这么大声说笑的。”
“嗬,还懂得挺多呢。”年轻的护士也打趣地笑起来,那神情,活像是在逗个小孩玩。
他心里恼羞不平,索性扭过脸,不说话。
真的,是不是他的外表太富孩子气了?为什么别人总会对他有这种误会呢?直到现在,望着眼前冒青烟的倒霉炉子,他还在为那个年轻护士藐然的讪笑感到别扭。
其实,在单位里,在工作中,在一本正经地板起脸的时候,他已经很像个二十七八岁的大汉子了,这两年在科里同事中间甚至还博有一点老成持重的印象。可一在父亲身边,为什么总还给人一种中学生的感觉呢?父亲总说他是个孩子,总说他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成个大人,可父亲又总不拿他当大人对待,总是习惯当着外人用手去摸他的头,拍他的脸蛋,前几年,连在澡堂子里洗澡都怕他洗不干净,非要亲手给他搓一搓背才放心。一个大小伙子在众目睽睽之下叫一个老头子搓背,该是多么难为情的场面啊。他开始常常违拗不过,只得红着脸由他去搓,把头勾得低低的,生怕熟人看见耻笑。这几年,由于他一再固执地拒绝父亲这一传统的宠爱,才算从那种尴尬中解放出来。
人们常喜欢这样概而论之:对孩子,爸爸总不如妈妈……
哦,妈妈,对他来说是多么遥远、陌生而又绕口的字眼儿啊!
母亲是在他三岁时病死的,她留给他的全部印象都来自那几张半黄照片上清秀文静的面容。父亲为什么一直没有再娶,他是不尽了然的,只听说母亲在弥留之际曾要求父亲等儿子长大一点再结婚。母亲死后,父亲是很爱他的,超过了一般父亲对儿子的爱,把父性的宽怀慈厚和母性的温柔细致混合在一起倾注在他的身上。他尽管没有母亲,但在心灵上却并没有丧母的痛苦和压抑,他仍然得天独厚地度过了黄金般的童年和少年时代,如果不算“文化大革命”头几年作为走资派子女的那段经历的话。
也许正因为这些,正因为他是从小在一个精神上和物质上都不感到欠缺的环境中生活过来的,在上了中学以后才显出那么低能和软弱,饭也做不好,炉子也安不好,干什么都笨手笨脚的。学校到工厂学工,到农村学农,干起活来他总比别的同学差一截。
“过来,我给你扫扫。”萌萌手里拿起一把小笤帚,在他的胸前和两肩轻轻刷起来。“你知道吗,我头一次见你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你会是个警察。”
“那我是什么?”
“什么,”萌萌笑起来,脸上的酒窝儿真好看。“你是个小少爷。转过身来。”
他绷着脸,一声不响转过身去,笤帚又在背上响起来。
“你怎么会是警察呢?我又怎么偏偏认识了你呢?”萌萌像是问他,又像是自问。“我姐姐是最恨警察的,我原来也不喜欢。警察都是粗人,从汗毛孔里冒粗气的人,是吗?”
“唔。”他含混地应了一声,懒得去解释了。女孩子不喜欢当警察的,就如同她们不会生炉子一样,也算是自然而然,无可非议之事。她们哪儿能体会得到,那鲜红的领章,灿烂的国徽,威武的大盖帽对于男孩子来说,该有多么大的吸引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