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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做全世界的女王

她时常回想,这场相遇未免狼狈。如果还有机会,她多想能像黛西说过的那样,女人就应该站在阳光下,做全世界的女王。这样她遇到他的时候,才能是个光鲜漂亮的好姑娘。

三年后,叶城。

“你们先去医院吧,我在前边下。糖糖要漫画杂志,我去便利店找找。”唐颂说完,车子已经停在街边,不远处就是一家随处可见的连锁便利店。他推开车门的时候抬头看了看天,叶城这两天一直没放晴,下午三点,天阴得让人昏昏欲睡。

车里的随行立刻递出一把雨伞:“可能要下雨,我们还是在这里等吧。”

“没事,我一会儿自己走过去。”唐颂接过伞,直接进了那家不起眼的便利店。

这里距离佑仁私立医院不远,只差两条街,只是唐颂一般很少步行经过,也是第一次进这家店。

他穿了件很简单的蓝色衬衫,袖子挽了一半,一边接起手机,一边盯着面前的杂志架问:“糖糖,你到底要哪一期,是粉色封面的还是蓝色的?”

店里人很少,收款的店员正在犯困,忽然听见有人说话,立刻坐直了往这边看,角度刚好,虽然看不见正脸,但进来的男人明显极有气质。

他拿了一把雨伞,正文质彬彬地讲电话,只是问的内容有点滑稽:“嗯,你是要裙子上有花的呢,还是有白色翅膀的?好……”

唐颂耐心地问清楚,弯下腰翻找,刚看到糖糖说的那一期,突然身后有人撞了过来。他回身看,只看到一袭暗红色的长发,对方显然是个女人。她背对着他,同样弯着腰,衣服有些污渍,不知道正在看什么,浑身轻颤。

她撞了他也没回头道歉。

唐颂上下看看,最终转过身继续找杂志。

他去收银台付款的时候,余光看到那个女人面前的货架,摆着的是应急纱布和双氧水。

前后不过五分钟的时间,雨已经落下来,被风打在玻璃上,腾起一片浓稠的水雾,很快就看不清外边的一切。

店员看着那本花花绿绿的漫画杂志被摆在柜台上,它与唐颂站在那里温文尔雅的样子格格不入,于是她一边扫条码一边红着脸问他:“先生,你女朋友还看这种杂志吗?真可爱……”

唐颂笑了笑:“不是女朋友,是……”

话还没说完,旁边有人直接把一堆东西砸了过来,零零散散的吃的东西和一些应急的止血纱布被甩到柜台上,而始作俑者像是控制不住自己一样,随后扑到唐颂身边的空位,还是那样弯着身子催促:“快点!”

她低着头,头发很长,是古怪的红色,语气凶恶,显然毫无善意。

唐颂当前,那店员不客气了:“急什么?排队!”

那女人并不理会,双手撑在柜台上,呼吸急促。唐颂交完钱准备离开,走了一步却又退回来,开口问她:“你还好吧?”

他的话让人听起来很舒服,不知道是不是嗓音的缘故,他总能控制得恰到好处,不疾不徐,礼貌而让人无法拒绝。

这场雨很大,空气里有雨水吹进来的腥气,以及一些别的什么。

他面前的女人穿了一身黑色的衣服,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弄湿了,腰侧的地方紧紧裹在身上。

唐颂盯着她的衣服微微皱眉,看她不说话,他忽然又折返回去。

店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耐烦地一样一样给她扫条码,扫完之后看到她扔出一堆纸币,花花绿绿,却没有一张能用,立刻大声说道:“小姐,我们这里不收外币。”

红发女人依旧撑在柜台上,似乎说不出话。

唐颂刚好走回来,又去拿了把雨伞,和她要的那些东西堆在一起,然后和她说:“外边雨大了,你不带伞是出不去的。”

她终于抬起脸,唐颂看清她苍白的脸色,以及明显混血的特征,他还没来得及再说什么,却被她抓住了手臂,她呼吸很急,直接说道:“先帮我付了。”

“你们认识?”店员已经有点看不过去了,这女人一身狼狈,莫名其妙。

“我……”她似乎连说话都已经很吃力,不知道是汗还是别的什么让她漂亮的红发贴在颈侧,她又继续补充道,“我刚回来,没来得及换钱,之后还你。”

唐颂一直站在原地看着她,一瞬间竟然有些出神。直到她手上抓着他的力气越来越大,他停了一会儿,慷慨让步,带着笑意点头:“好。”

他很快要了袋子,帮她把所有的东西都装进去,伸手扶着她往外走。

玻璃门被推开的一瞬间,风雨迎面而来。

叶城的雨一旦下起来就声势浩大,一整日的阴霾被风硬生生地撕裂,而光似乎仍旧很远。车声人声混着雨声,街上渐渐什么都听不清,足够掩饰一切。

唐颂轻轻开口和身边的人说:“你要尽快止血,否则就算你撑得住,衣服上也要让人看出来了。”

话音刚落,他背后立刻被什么东西抵住。斜后方的女人警觉地抬头盯着他看,脸色越发不好。

他盯着她笑了,分明觉得她的目光像是遇到危险的猫。这种动物永远这样,在必须寻求帮助的时候还有不被驯服的天性。

唐颂做了个嘘的手势:“别紧张,我只是恰好发现你衣服上都是血而已。”

“按我说的做,如果你喊人,或者想跑,后果自负。”身边的女人一边说着,一边手上用力。

唐颂清楚地感觉到来自身后的威胁,顺势点头说:“好,不过……你需要我做什么?抱歉,我不是医生。”

他确实不像医生,倒像能站在讲台上的儒雅男人,风度气质刚好,即使受人威胁,也不卑不亢。

总之当时的莫桑一直认为,他只是她被迫劫持的路人而已,无辜,也应该无害。

所以她看了看周围,目光停在十几步之外的公共电话亭上,对他说:“去电话亭,慢慢走,我们装作情侣。”

唐颂轻轻“嗯”了一声,身后的女人很亲昵地挽住了他的手臂,在外人看来,她似乎真的只是在和他撒娇,却没人看到她另一只手上的威胁。他就这样受她逼迫走到电话亭里,狭小的空间里只剩下她的喘息,一道玻璃的距离,仿佛几步之遥已经与世隔绝。

她终于有点撑不住了,靠在隔板上捂住腰侧,厉声冲他说:“帮我打个电话。”她需要有人来接她走,否则这样下去,肯定会被发现。

“我有手机。”

“给你留下号码报警吗?”

唐颂不置可否地笑了一下,拿起电话听筒问她:“那你就不怕我听一次也能记住?还是你准备之后杀人灭口?”

他似乎从容不迫,丝毫没有为突如其来的劫持所紧张,他说完背对她站了一会儿,却依旧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号码?”

身后还是没有回音。

唐颂慢慢伸手到背后,握住了拿枪的那只手,冰凉,消瘦,却毫无疑问地带着危险的美。直到他转过身扣住她的手腕,对方都没有反抗。

她晕过去了,手却还记得牢牢保持一个威胁自保的姿势。

外边依旧风雨大作,街上的行人匆匆而过,根本没有人往电话亭里多看一眼。

乱世浮生,有些事是逃不开的,比如这样让人压抑的天气,循环往复,似乎总有定数。

唐颂看着她叹了口气,拿出手机打电话:“雨大了,你们回到刚才的便利店来接我。嗯,顺便跟敬瑶说,今天有急事先回去,改日再去医院看她。”

这就是他们的相遇,莫桑像是一颗危险的炸弹,甚至还带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枪伤,在大雨滂沱中踉跄而来。直到她醒过来她都认为这只是一场意外。

可惜很久之后,她时常回想,这场相遇未免狼狈。如果还有机会,她多想能像黛西说过的那样,女人就应该站在阳光下,做全世界的女王。这样她遇到他的时候,才能是个光鲜漂亮的好姑娘。

人人都有机会,只有她从来都不是好姑娘。

她遇到唐颂的时候,千疮百孔。

莫桑伤得不重,但是太累了,昏沉地睡了很长时间才醒。

一睁开眼,她先看见天花板上的浮雕,那是用木头刻出的古老纹样,带着历史的气息,但明显光洁如新。

她适应了一会儿光线,顺着这个角度往前看,房间大而整洁,开间光线好,另一侧全部是玻璃幕墙。她躺着缓一口气,让自己清醒一点,很快就确定这房间的主人一定有某种程度的洁癖,所有东西几乎一尘不染,连笔架的摆放角度都刚刚好。

她感觉到自己的伤口被处理过,但依然疼痛,却不再难忍,于是她摸索着,发现自己的枪已经被收走。

一双手忽然而至,轻轻拍了拍她身上的薄被,唐颂的声音依旧很轻,对她说:“别乱动,休息一会儿。子弹取出来了,只差一点就伤到骨头。”

莫桑心里一惊,侧过头看他。唐颂半靠在斜后方的木架上,安安静静,她竟然一点也没有察觉到。

她看着他走过来,逆光的男人穿着居家服,良善而无害,他手里拿着书,有传统的线装封面,一切因他而变得格外闲适,好像这真的只是一个平常的午后。

莫桑盯着他的脸,忽然发问:“我是不是在什么地方见过你?”

唐颂合上书坐在床边,也看着她问:“我有这么大众脸?”

他的反问让人哑口无言,停了一会儿,莫桑笑起来:“不,我去过很多地方,也许见过你也不一定。”

她笑起来很好看,混血,年轻,眼角眉梢都带着野性的美,仿佛散养的猫咪,在悬崖峭壁上轻吻蔷薇。

气氛变得不再那么尖锐,唐颂和她说了伤势,医生看过,她只是因受伤失血过多,而且疲劳过度,从昨天下午昏睡至今,已经一天过去了。说完他很自然地伸手将她两侧的长发拢到耳后。

这动作轻微,不该由一个陌生人做,更不该是一个被劫持的人质应有的表现,所以当唐颂准备收回手的时候,莫桑已经反手扣住了他的手腕。

她食指上漂亮的猫眼石戒指调转方向,尖细的针对准了唐颂的动脉。

唐颂只好无奈地叹了口气,保持那个俯身的动作一动不动,两人因此十分贴近。他看着她的眼睛说:“如果我想把你交给警方,就不会带你回来。”说完他耸肩,“放松,紧张的情绪对伤口不利,我猜你也想尽快好起来,对不对?”

莫桑盯着他格外让人安心的目光轻轻松开手,又问道:“我的东西呢?”

“左边第二个抽屉里,不用担心,东西都是我收起来的。”

说完他浮出一丝笑意,含义不明。莫桑却想到自己的衣服被人换过,而弹夹贴身而藏,她扭过脸哼了一声。

“抱歉,但是如果让用人来,你那些东西会吓坏她们的。”

他拉开窗帘,落地窗外的阳光铺天盖地地洒进来,莫桑安静下来,她已经很久不能好好欣赏日光了。

她犹豫了一会儿,最终开口:“你叫什么?”

“唐颂。”

“好,唐颂,我要在这里住一段时间,直到伤好。”

唐颂手指轻轻敲击玻璃,在阳光里微笑,她真像只傲娇的猫,从来都不会有哀求的模样,受了伤不能离开,只会用威胁的语气跟他说话。

他随即回头,温文尔雅地问她:“我救了你,还要提供住处。谁知道你伤好了会不会杀人灭口,我也需要一些保障。”

这话像玩笑,但他说得却很认真。

莫桑再次笑了,盯着他看,这一路上,为了完成任务她威胁过不少人,见过惶恐求饶的,见过强硬反抗的,不管哪一种,对方总有激烈的情绪。但面前的唐颂,他一直很平静地看她,好像她也只是他手里那本书一样,这竟然是个旗鼓相当的人质。他的目光明明毫无惧意,还故意这样问。

无懈可击的挑战让人兴奋。

于是莫桑突然有点高兴,这种异样的兴奋感让她放松下来,冲着唐颂勾勾手指,然后躺在那里说:“过来。”

唐颂放下书走过去:“怎么了?”

莫桑眼睛里带着狡黠的笑,她有异域的红发,眼睛却是亚裔的黑,因为失血而脸色苍白,让她显得很单薄。

下一秒,她直接抬起手勾住唐颂的脖子,力气之大远超乎一个普通女孩该有的力量,迫使他猝不及防地被她拉了下去。

然后莫桑就带着笑意吻住了他,看见他的眼睛里一点一点浮出赞美。

她松开他,然后得意扬扬地问:“这种保障怎么样?”

唐颂起身坐正,仍旧一脸君子模样,然后点头说:“荣幸之至。”

莫桑无所谓地笑:“别这么严肃,在国外这只是礼貌,何况你都帮我换过衣服了不是吗,这是我的……感谢。”

她故意伸出猫爪子挑逗,却又分寸刚好。

她躺在那里动了动手脚,慢慢换了个姿势躺着,捉弄别人的感觉很好,捉弄一个看起来极有教养,又长得赏心悦目的男人效果就更好,让她连伤口都能暂时忽略。

唐颂低头看了眼时间,起身往外走:“我先出去一会儿,有事按床头的按钮叫人。”

她点头,觉得自己大获全胜。唐颂临出门的时候又补充了一句:“你的衣服其实是我让用人换的。”

房门关上,里边一声闷响,估计是枕头之类的东西被砸了过来。

到了傍晚时分,莫桑躺得实在无聊,她确实太累了,一旦停下脚步,浑身都像散了架。而唐颂给她安置的房间很宽敞,东西却不少,应该不只是普通的客房,不但有檀木书桌,就连多宝阁上的收藏都安放得当。

莫桑撑着床慢慢站起来,扶着伤口四处看,这房间似乎本来就有人居住。

她半坐在桌沿上,看见书桌上还挂着一排毛笔,上好的宣纸压得平平整整。莫桑好奇,伸手拿过来看,明明她对这东西半点都不了解,脑子里却浮现出唐颂站在这里凝神写字的样子。

他是那种看上去温和到普通的男人,但是他不在的时候,你却能明显地意识到他的存在感。

莫桑把笔扔了回去,扭头去翻找抽屉里自己的东西,她把随身的弹夹和枪拿出来,看了看确实没被人动过,旁边还有一个小盒子,她打开,里边是她一直带着的那个天鹅绒袋子。想来唐颂非常细心,知道这袋子里的东西价值不菲,还特意安放在盒子里。

莫桑伸手将那个袋子握在手里,渐渐用力,感受它的棱角,直至硌疼她的手掌,三年了……她带着这块怀表三年了。

这是她最后一次出任务的目标,它背后究竟掩藏了多少秘密不得而知。事已至此,怀表本来应该和她一起毁于那场爆炸。

但一切终究没能如愿,她没有死,它也还在她身边。

她扒开袋子,绒布包裹的怀表时间永远停在三年前那一刻,不知道是不是那场爆炸真的让它里边的零件损坏,总之从那天之后,时间再也没有改变。

事到如今她仍旧不甘心。

最终她深深吸气,闭上眼将它塞了回去,和过去无数次一样。

莫桑拿起自己的枪想要带回身上,又扭头看了看周围,安静的卧房,还是把它们统统都放回去,把抽屉关上。

她流浪了太久,这是偶得的浮木,天生的直觉告诉她,这里可以休息,不应该浪费。

唐颂是个很容易让人安心的男人,即使没有缘故。

落地窗外的夜色渐渐浓重起来,莫桑推开房门走了出去,这里是二层正中的房间,外边通体都是中式的建筑,仿制了古时江南庭院,绿色植物交错纵横,让挑空的走廊几乎成了空中楼阁。

莫桑这才意识到,唐颂的家世,很可能超过她一开始的设想,起码这栋房子修缮而出的气韵,绝不是普通商人或是简单的富有能来形容的。

她穿过空中长廊找到楼梯,刚下到一半听见有小孩子的笑声,她绕过去看到正中间的前厅点起灯,四壁全是落地玻璃,于是她停下来看。

唐颂正弯下腰抱起一个小女孩,他背对着她,而那个孩子被抱起来后,刚好朝向她的方位。

莫桑惊讶得一动不动,她发现那只是个很小的孩子,皮肤很白,偏偏也有一头红色的头发。

她这种发色不多,即使在外国血统中如今也算少见了,何况是混血。

小女孩似乎趴在唐颂耳边说了什么,莫桑看见唐颂抱着她回过身,然后又走出前厅来到庭院里,小家伙一直在他怀里紧紧盯着她看,看得莫桑有点紧张,抚着伤处说:“我只是出来走走,躺得无聊,如果有事去忙吧,不用管我。”

小姑娘转转眼睛,咯咯笑起来,一张非常可爱的小肉脸,指着她说:“她也有红头发,我才不是怪物呢!”

唐颂拍拍她的小屁股说:“谁说你是怪物了?”

“幼儿园的梅梅,她总说红头发是怪物!”

他亲亲孩子的侧脸,然后说:“下次她再这么说,你就让她来找这个阿姨。”

莫桑越听越不对,回了一句:“我为什么是阿姨?”这个小女孩显然也不全是亚裔血统,她一时不知该怎么问她的身份。

唐颂反倒很坦然,弯腰把孩子放到地上,然后蹲下身替她把小裙子整理好,其间小家伙一直歪着头,目不转睛地盯着莫桑看,仿佛她是什么新型玩具一样。唐颂摸摸她的头,说了一句:“这是我女儿,糖糖。”

莫桑所有的话都哽住了,女儿?

像唐颂这种家世气度,看着也不过二十多岁,难道婚事比一般人都早?如今他既然女儿都有了,那唐夫人呢?

莫桑立刻觉得下午那个吻实在太丢人了,有妇之夫她真的没兴趣,尤其是这种传统的中国男人最容易想多,招惹的风险太大。于是她立即摆手往后退:“我先上去了,嗯……我不知道你有女儿了,刚才那……”

唐颂看着她的样子似乎觉得很好笑,指指她,又对糖糖说:“这是莫桑。”

“莫桑阿姨好。”小家伙冲着她就跑过来,说话还不太清楚,但字字发音都很用力。莫桑只好站住,低头看着睁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小家伙,小家伙问:“阿姨也有红头发。梅梅说,除非我有一个红头发的妈妈,要不我就是怪物。”糖糖揪着自己的粉裙子,分外天真可爱地大声说,“你做我妈妈吧,这样就没有人怀疑我了。”

“糖糖,别闹。”唐颂伸手把她领回去,很抱歉地笑了笑,对她解释,“小孩子而已,没别的意思。”

莫桑反而听出了点什么,又问他:“她妈妈呢?”

“她没有妈妈。”

糖糖立刻蔫头耷脑,拉着唐颂的手又不看他。莫桑心里一酸,赶紧说:“你别当着她说。”

唐颂反倒不避讳:“我一直没有回避这个问题,我很清楚地告诉过她,她没有妈妈。这是事实,糖糖是个好孩子,不应该从小逃避现实。”

唐颂不知道怎么了,越说越严肃,似乎这个问题触及了什么,他微微沉下眼色,抱起糖糖对她说:“爸爸跟你说过,对不对?好了,别装了。”

小家伙果然绷不住了,嘻嘻哈哈笑起来,又拿手捂着眼睛假装自己要哭,唐颂伸手挠她痒痒,她在他怀里扭来扭去:“爸爸欺负人!糖糖要哭了爸爸都不心疼!”

莫桑站在那里看着他们出神,唐颂放开孩子让她先进屋去,直到糖糖跑远了,他才回身看着她说:“走吧,进去吃饭。”

莫桑径自跟着他走,唐颂看她走得很慢,轻声问了一句:“我扶你?”

她似乎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直到他伸出手,她也没有躲开。两个人刚好走到一株芭蕉树之下,巨大的叶子挡住了最后一线天光。

莫桑突然反应过来,迅速按住他问:“我好像没有告诉过你我叫什么。”

唐颂淡淡开口,表情没什么变化,扶住她的腰说:“你的枪上有一颗莫桑钻。”

莫桑眼里闪过一丝嘲讽:“那也不代表我就叫这个名字。”

他笑起来,非常绅士地护着她走进前厅,边走边说:“我只是听说你们这些人随时改变身份,随身的枪上应该有代表自己的东西。我看了看,没有字母,只有一颗钻,而且我刚才这么叫,你没有反驳,所以我猜对了,不是吗?”

通往餐厅的路上有暖黄色的灯光,两侧有内嵌在墙壁里的巨大鱼缸,随着走廊一直延伸而去,里边都是少见的鱼和海洋生物,懒洋洋地穿梭其中。

莫桑看着唐颂温和的侧脸,很清楚地意识到,他绝对不是个简单的路人。

叶城是个很繁华的城市,又是金融命脉所在,众多集团总部不约而同设立在这里,因为靠海,自然也有很多看不见的地下交易,让这座城市的白天和夜晚都格外诱人。

莫桑伤没好全,不方便出去,在唐颂家里躺了十天。第十天的时候她终于慢悠悠地逛遍了这栋别墅以及房子四周的花园,原来这里坐落在半山,平时只有唐颂和糖糖回来住。

入夜,四面都是玻璃的前厅伫立在黑洞洞的半山上,仿佛悬空的水晶宫殿。

此刻她就坐在前厅的沙发上吃草莓,这里的用人都非常规矩,没有一个人因为她的到来而好奇,因此莫桑开始对唐颂的背景分外感兴趣。

既然唐颂愿意接受她的胁迫,她也不客气。

她一个人走了太久,再走下去可能会疯,可能会死,她原本不在意,但最近突然有个人愿意给她一个地方落脚,她也没理由拒绝。

这里的管家姓沈,头发花白,精神体态却极好,看不出年岁,所有人都管他叫沈叔,似乎很受尊敬。沈叔每天都和她通报一声,今日也不例外:“少爷去医院了,可能稍晚一点回来,莫小姐是想等少爷回来一起吃饭,还是先吃?”

莫桑一直在国外,她的组织受雇于海外情报机构,不太懂国内的传统规矩。她以为这种通报是人人都会接到的,哪怕是客人,于是她也一直都老老实实地回应。今天她想了想说她先吃,然后又顺口问了一句:“他去医院?”

沈叔垂首说:“是去探望病人的,具体您问少爷吧,我们不方便说。”

莫桑对唐颂的行踪不感兴趣,她坐在那里伸手按了按伤口,她早就习惯了受伤这种事,从小锻炼出的身体,条件恶劣的时候都能养好,何况最近她占尽了这位少爷家里的便宜,环境好,心情好,自然好得更快。

正在她认真地思考唐颂到底是什么来历,以及她什么时候应该离开这里的时候,屋外突然有人进来,模模糊糊一个轮廓,但显然不是唐颂。沈叔快步迎出去,莫桑下意识起身,端着草莓准备退回去自己吃。

主人不在,她可不想见外人。

没想到那人跑得飞快,几步就进了门,大声就喊:“唐颂!你宝贝女儿差点被拐走,还不赶紧谢谢我!”

他话音刚落,旁边的孩子明显不屑,软软的童音小声嘟囔:“陆叔叔骗人!我只是甩开跟屁虫去吃冰激凌而已。”糖糖说完嫌弃地看了身边的人一眼,抬头往屋里张望,看到莫桑正往后走,欢呼一声喊起来,“红头发妈妈!”

沈叔等在一旁面无表情,拉过糖糖小声说:“不可以随便管客人叫妈妈。”他和来人问了两句,就知道了情况,低声道,“小小姐今天又乱跑了,会有危险,回来我只能跟少爷如实说,小小姐要挨罚了。”

糖糖一听要挨罚,哇的一声尖叫,直冲着厅里跑过去,撒腿一通乱喊。莫桑被小姑娘的声音闹得不忍心,回身冲她招手:“糖糖。”

她立刻像看到救星一样,奔过来抱着莫桑的腿说:“红头发妈妈救我。”

做错事还装无辜,那眼神把莫桑逗得想笑,她蹲下身捏捏糖糖的小包子脸,小姑娘今天梳了两根辫子,暗红色的头发像两朵花开在耳侧,还没等莫桑接话,门口的男人已经跟着跑进来,一脸惊讶地盯着她:“你、你、你不是……”

沈叔依旧没什么意外的表情,很尽职地走过来解释:“哦,这位是少爷请回来的客人,暂时住在家里,姓莫。莫小姐,这位是陆少爷。”

那人这才止住了刚才的话,冲她伸出手说:“哦,我是……唐颂的朋友,陆远柯。”

莫桑敷衍地伸手比画一下,她懒得多说,摸摸糖糖的头发说:“你爸爸不许你乱叫人的。”

“是啊,所以我叫你红头发妈妈好啦,反正爸爸只是不让我叫妈妈而已。”

陆远柯的友好握手动作被忽略了,他尴尬地站在原地,所幸他并不生气,反而很好奇地一路追着莫桑往屋里走:“你叫莫桑是吗?我记得你啊,你……”

莫桑拉着糖糖猛地回头:“你记得我?”

陆远柯被她的目光吓得呆在原地,挠挠头,想了又想才试探性地说:“你是回来找唐颂的吗?”

“我只是偶然住到这里……过几天就会离开。”她下意识地胳膊向后,微微护住腰侧的伤处,上下打量陆远柯,这人看着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纨绔子弟。

她不想纠缠,正好沈叔要带糖糖去换衣服,她顺势说唐颂不在,他如果有事的话可以先在前边等他回来,离开的意思非常明显。但对方是个简单的人,想什么就说什么,一点不知道看人眼色。

陆远柯大方表示:“我刚好经过,把小家伙抓回来而已,唐颂不在无所谓啊,我和你聊聊也行。”

莫桑可不想聊,但是她突然想到自己心里的疑问,于是莫桑重新坐回沙发上,盘着腿继续吃草莓。

就当套套话也好。

陆远柯长了一张娃娃脸,无疑是那种经久不衰的帅哥类型,他小心翼翼地打量莫桑,看了足有五分钟,才意识到对方已经不太高兴,于是他赶紧解释他没别的意思,不过是好奇:“既然你是偶然……呃,唐颂那种人,居然会随便带女人回家了。”

莫桑啃一口草莓,顺着问:“他是哪种人?”

“他是那种去夜店都目不斜视的人。”陆远柯非常认真。

她笑起来,想象了一下那样的唐颂,果然很对,然后又问:“就是所谓的……嗯,正人君子?”她思考了一下才艰难地找到这个中文形容词,但是陆远柯却连忙摆手说:“狗屁!他才不是!你可别被他平常那样骗了,他要真是正人君子,糖糖怎么来的!”

这下莫桑更开心了,觉得这人果然有意思:“那你还说他目不斜视。”

“唐颂啊,他从小家教很严,如果他去夜店这种鬼混的地方了,一定是看上谁了,而且只看上那一个人,你在他眼前再放一百个人,他也就只盯着那一个人看。”

陆远柯几乎觉得他这种毛病太可笑,边说边笑,说完了又看莫桑,补了一句:“不过,他既然带你回来住肯定是不一样的。”

“你误会了,我真的只是偶然遇见他,他愿意帮忙让我暂住而已。我都不知道他是做什么的,也不知道这里是他家还是他某处房产,你们这种人的生活我没兴趣。”

陆远柯却兴致勃勃地坐直了看她,那目光诚恳万分,仿佛她转身就走罪大恶极。她顾虑自己有伤在身,暂且忍着不耐烦地陪陆少爷聊天。

“这是唐颂自己的家啊,他和糖糖一起住在这里的,除非有事才回唐家主宅,现在那里是他爷爷和他大哥在住。”

“爷爷?那他父母呢?”

“叶城人都知道,生在唐家可不是什么好事,时常有危险……”陆远柯停了一下,又说,“他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过世了。”

原来唐家兄弟四个都是爷爷带大的,前几年的时候家里又出了大变故,唐颂的二哥和三哥也不在了,现在由唐家大哥当家。

陆远柯说得还算轻松,莫桑却瞬间心知肚明,他所在的家族果然不寻常,如果没记错的话,在莫桑那仅有的对于故国的认知里,他们这种人,就是所谓的太子党。

陆远柯笑了笑觉得有点无趣:“唐颂看着很温和吧?他小时候被送出去单独养大,脾气很好,他大哥那才叫嚣张,我最烦唐烨!恨不得和他说句话都要先请安。”

这本来是一场毫无预期的对话,莫桑和他聊了一会儿,发现这一切并不让人讨厌。陆远柯似乎对她有莫名其妙的认同感,说到最后,糖糖换了一条小短裤跑出来,缠着莫桑也要吃草莓。

与此同时,玻璃门打开,唐颂刚好回来。

糖糖马上换上一副小可怜的委屈样,顶着满头乱发扑过去,又哭又喊,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先发制人,抢着说陆叔叔今天欺负她。

陆远柯一着急直接看向莫桑说:“唐颂,你问她,她都看见了!”

莫桑扫了他一眼,捉弄人可是她的长项,她放低了声音说:“唐颂,陆远柯他欺负我……”

陆远柯脸都青了。

莫桑笑得伤口直疼,冲糖糖比了个大拇指,一口把最后那个草莓吃下去,乐得前仰后合。

她可真想看看门口那位八风不动的男人会有什么反应。

唐颂果然面不改色,镇定自若地挽起衬衫袖子,然后抱起糖糖,揉揉她的小脸蛋,最后目光才停在百口莫辩的陆远柯身上,柔声说:“行啊,陆少,擅闯我的家,调戏我的女人,欺负我的孩子,你还有什么要解释的吗?”

陆远柯听呆了,莫桑一口草莓喷了出去,又冲唐颂竖起大拇指。

糖糖的脾气,果然遗传自唐颂。

然后唐颂继续用他温和的声音说:“沈叔,送客。”

管家低着头过来向呆住的陆远柯伸手,请他出去。唐颂已经拉着女儿走到莫桑身边,问:“饿了吗?今天我有点事回来晚了,走吧,吃饭去。”他旁若无人地说。

陆远柯一直在骂他,但完全没有得到回应。

他口中黑心的狼根本没正眼看他,唐颂正盯着沙发上红发的女人,她像只猫一样伸个懒腰,打个哈欠后起身往餐厅走了,他想她的伤口应该好些了,又叫用人说晚上再请医生过来看看。

然后,直到一切都吩咐完了,唐颂终于良心发现,想起自己的好友,毫无诚意地和他告别:“既然你还要忙,我就不留你吃饭了。”

再次示意沈叔送客。

陆远柯口口声声骂他是白眼狼,莫桑叹气,一边举着叉子打量唐颂,一边摇头补充道:“不,是披着羊皮的狼。”

糖糖被带走去重新梳头,餐桌旁只有他们两个人,唐颂叮嘱用人要看好小家伙必须洗手,然后看着她微笑,问:“那你呢?你怕狼吗?”

莫桑想了想,忽地挪动椅子靠近他,故意露出很是诱惑的表情,说:“四少是聪明人,不知道为什么同意留下我,我听陆远柯说,你可从来没带人回过家。”

唐颂不躲不闪,任凭她不动声色地靠近,直到两个人近乎亲昵地依偎,他看着她的脸想这可真是猫性大发,她分明在使坏。

于是他抢先在莫桑之前扶住了桌上的茶杯,茶水一滴未洒,他的裤子幸免于难。

莫桑的把戏被揭穿,她看不到裤子脏掉的唐颂会有什么窘态,于是意兴阑珊,有点没意思地眨眨眼,嘟囔一句:“还不如陆远柯好玩。”

他忽然就拉住了她的手不放,低声笑:“陆远柯不会说我好话的,知道我是什么人还敢随便招惹?”

猫尖锐的爪子再次不动声色地伸出来,一点一点确定位置。

莫桑也不躲,由他拉着自己的手占便宜,然后再次亲上唐颂的嘴角,模模糊糊地说了一句:“你难道没查过我吗,留着我,会给自己找麻烦的。”

唐颂摇头,然后捏住她的下巴,那目光非常玩味,就像看着自己所有物一样,他就这样上下打量她,然后下了结论:“随便吻人的毛病不好,要改掉。”

莫桑被他的目光弄得莫名地紧张,甩开了他的手,坐回自己的位置,然后开始吃饭,边吃边无所谓地说:“反正你们都一样,既然你是唐家人,不会什么都不懂,更不会不明不白收留一个带枪的女人,你到底什么心思我很明白,不过,恕不奉陪。”

她冷冷打量他,那目光让唐颂忽然想起过去见过的画面,模糊一片的暗蓝色,却又分明看得清连绵不绝的山脉。她这样站着看他,就像看一段被凝结的时光,历经世事而最终心死如灰,仿佛片刻前妖娆如猫的人不是她。

莫桑明明白白地告诉他:“唐颂,你需要情人的话,跟着你的朋友一起出去找。否则,别以为我受了伤就解决不了你。”

唐颂不置可否,心里却在想,一只被触及底线奓毛的猫咪,应该怎么哄呢。

最终他放弃玩笑,务实地指指自己的嘴角:“莫桑,我可没有主动吻过你两次。”

言下之意,从头到尾,是谁先招惹谁的?

莫桑说完就自顾自吃完饭,不再理他,一个人回到楼上。

唐颂过来敲门的时候已经不早了,十点钟的光景,莫桑还没睡,正坐在那张紫檀木的书桌上发呆。

她随口嗯了一声,唐颂进来,就看到她孤零零地坐在桌子上,没规矩,野生的习气,但是气氛不对。

他看见她匆忙收起手里的东西,是那个天鹅绒的表袋。

莫桑扭头看着他,堆出来的笑意很勉强,故意说:“这么晚了……”

他摇头,懒得再逗她,直截了当地说:“医生来给你复查。”

她揉揉脸从桌子上下来,唐颂忽然伸手拉住她,莫桑扭过脸,不看他:“干什么?”

他清清楚楚地看到她脸上的泪痕,却没问,只是说:“你的怀表坏了,要不要我找人试着修修?”

莫桑低下头看手里的东西:“修不好,它叫时间罅隙,几百年前沉船里捞出来的东西,刚好卡在密封盒子里没有进水,上弦后还能走,因此价值不菲,几年前,它被当作一次任务的交换目标,但是现在……它被毁了。”

她说的到底是表坏了,还是当年那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彻底毁了,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只是静下来的时候,所有可怕的记忆如影随形,她逃了那么多地方,终究忘不了。

“这东西对你很重要?”唐颂措辞非常小心。

莫桑点头,她越想平静,却越无法平静,眼泪几乎控制不住。

她绝对不是脆弱,只是伤口愈合的速度太慢,慢到她走遍全世界,似乎还不能愈合。

唐颂看见她捂住眼睛,叹了口气,慢慢抱住她的肩膀安慰:“对不起。”

医生进来的时候,正好看到唐颂拥着她。

于是老实的私人医生有点尴尬,清了清嗓子,莫桑推开他低头说:“抱歉,我有点情绪失控。”

医生姓李,在唐家供职很多年,他第一次看到唐颂这样对一个人,一时谨小慎微,对莫桑格外细心,从头到尾询问她的起居习惯和饮食,但是莫桑的职业习惯最讨厌被人问隐私,一直非常不配合。

李医生很无奈,退出去在走廊和唐颂低声商量:“少爷,莫小姐的伤口没什么问题了,只剩下好好休养等伤口愈合就可以,但是她长期疲劳过度,底子不好,而且……恕我直言,她腿部有严重的烧伤痕迹,而且肩膀还有旧伤,普通人不可能有这种伤,那一般是因为……”

唐颂替他往下说:“肩膀长期受到重击,我明白,最大的可能是狙击枪,只有它的后坐力,会让人的肩膀留下长期损伤。”

“少爷,我能不能问一句,她到底是什么来历?”

唐颂不生气也不苛责,只是平静地反问:“我犯过错误吗?”

李医生摇头:“没有,少爷一直是唐家的骄傲。”

唐颂点点头,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放心:“所以相信我。”

医生叹了口气,开了医嘱,下楼离开。

唐颂看着门边露出的灯光,里边的人抱着膝坐在落地窗前向外看,他知道莫桑除了昏迷的夜晚,很少能踏实地睡个好觉,睡眠不稳,怎么能不过度疲劳。

他靠在门外并没有去打扰,人无完人,他怎么可能不会犯错。

他慢慢走到庭院里,夜晚山里的空气极好,抬头能看到夜空中的星星。

唐颂拨通手机,另一端传来夜店里喧嚣的音乐,他说:“陆远柯,你去洗手间,我有事跟你说,安静一点。”

那边声音渐渐小了,陆远柯走到能听清彼此对话的地方:“行了,四少你又怎么了?有什么需要小人帮忙的?”

唐颂停了一会儿才说:“谢谢。”

“啊别!千万别跟我说谢谢!听过四少你说谢谢的人一般都死得很惨……”

“我是认真的,谢谢你今天没说出当年的事。”

“你不会真的打算一直不说吧,她都回来了,你还等什么?”

唐颂果断地打断陆远柯之后喋喋不休的抱怨,然后干净利落地说:“我不想说,她没忘记那个人,我现在说也没用,谁会信。”

“你不为自己也要为糖糖想一想,唐颂,她很快就要走,你不可能留住她。”

唐颂慢慢在庭院里散步,抬头看了看二层正中的窗口说:“我知道,但是你要做的就是守口如瓶。陆远柯,其他什么事都可以开玩笑,只有这件事不行。”

“你竟然也有把柄……唐颂,你知道你这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他从此有秘密,有把柄,也有弱点,不管哪一样,都是致命的。

唐颂叹了口气,夜风迎面而来,说:“所以我相信你,你要保证,这件事只有你我知道。”

陆远柯似乎突然换了口气,沉默了很久,郑重地对他说:“你放心。我认识你二十年了,这点事还可以保证。”

“好,上次那辆车我让人送过去。”唐颂笑了。

电话那端的人分明不屑:“我的保证只值一辆车?”

“本来不值。”他看见二楼的灯光熄灭,一边上楼一边继续说,“今天心情好,便宜你了。”

有用人刚好下楼,有些为难地看着他说:“少爷,莫小姐要喝酒,但是李医生刚才说过,这段时间她要控制饮食,尤其是酒……”

“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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