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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我没有发表任何评论,就连被淡紫色的沙暴袭击时,我也一声不吭。

可等沙暴过去后,我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眼前是一长串汽车,堵在我们前头,排了大约半英里长。全都停着没动弹,我还能听见它们的喇叭声。

“悠着点儿,”兰登说,“这是第一个障碍。”

我放慢速度,又一大片沙子席卷而来。

还没来得及打开车灯,沙子已经不见了。我眨了好几下眼睛。

那串汽车和喇叭声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有一会儿工夫,眼前的路面像刚才的人行道一样闪烁起来。只听兰登在低声咒骂什么人或者什么事。

“我肯定正好按他希望的那样转换了,就是设置障碍的那个家伙。”他说,“气死我了,我居然干了他想要我干的事——最显而易见的那件事。”

“是艾里克?”我问。

“很可能。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是停下来试试比较困难的方法,还是继续朝前走,看看是不是还有别的障碍?”

“还是再往前走一段吧。毕竟这才是第一个。”

“好吧,”他补充道,“谁知道第二个会是什么玩意儿?”

第二个是一个“东西”——我不知道还能怎么形容它。

它看起来活像个长着手臂的熔炉。这家伙蹲在路中央,伸手抓起一辆辆汽车,把它们吞进肚子里。

我一脚踩下刹车。

“怎么了?”兰登问道,“继续开啊,不然我们怎么过去?”

“我吓了一跳。”我说。听了这话,他偏过头,神色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这时,又一阵沙暴出现了。

我说错话了,我知道。

等空中的沙尘散去,眼前的道路又变得空空荡荡。远处还能看见几座城堡。

“我想我把他打垮了。”兰登说,“我把几个加在一起,我猜他没料到这招。说到底,条条大路通安珀,谁也别想照顾周全。”

“没错。”我得尽力弥补刚才的错误,虽然到现在我也闹不明白刚才他为什么会有那种奇怪的眼神。我掂量起兰登这个人来。他是个瘦弱的家伙,昨天晚上,他和我一样可能会被人杀死。他的力量到底是什么?还有,他们总提起“影子”,那又是什么?不知为什么,我知道不管影子究竟是什么东西,我们这会儿正穿行其中。是怎么做到的?兰登正在这么干,他看上去全身都很放松,我还能看清他的双手,它们一直没什么动作,所以我能肯定他用的是自己的头脑。还是那个问题:怎么做到的?

唔,我记得他说过什么“加”啊“减”啊的,就像把自己置身其中的宇宙当成了一个巨大的方程式。

我想到了一种解释,而且我突然确信自己是正确的。不知他是怎么办到的,但他往我们眼前这个世界加上些东西,又从里边减去些东西,就这样使我们越来越靠近安珀。安珀,那个奇异的地方就是他要解决的谜题。

从前我也知道该怎么做。我忽然领悟到,关键就在于记起安珀。可我办不到。

公路猛地转了个弯,沙漠让位给大片大片的蓝色草地。草很高,叶片看起来挺锋利。过了一会儿,地表变得有些起伏,我们开过了三座小山坡,公路也到此为止了,接下去是一条狭窄的土路。土路的路面压得很硬,沿着几座更高的小山蜿蜒盘旋,山上开始出现小型灌木丛和刺刀一般的蓟属植物。

就这样走了大约半小时,小山不见了,我们进入一片树林,里边满是树干粗壮的矮树。树叶呈菱形,闪耀着秋日的橙色和紫色。

一阵细雨从空中飘落,周围的树木投下重重阴影。白雾从湿漉漉的树叶构成的地毯中升起。我们右边的什么地方传来一声嚎叫。

方向盘的形状又改变了三次,最后一个版本是个木制的八边形。车已经变得相当高了,不知何时,引擎盖上还出现了一个火烈鸟形状的饰物。我克制住自己,没对这些东西发表任何意见,只是随着座椅位置的变化调整自己的坐姿,并且努力适应汽车形状改变带来的新的驾驶要求。又一声嚎叫传来,兰登瞥了方向盘一眼,摇了摇头。转瞬间,树木高大多了,树上爬满藤蔓,还能看到寄生藤形成的蓝色面纱。汽车也几乎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我瞄了眼油表,还剩半箱油。

我弟弟评论道:“进展不错。”我点点头。

路突然宽了,而且变回了混凝土路面。两旁都有小水沟,里头满是浊水,树叶、小枝条和彩色羽毛顺水向前漂去。

我忽然觉得头昏眼花,还有些晕沉沉的。没等我说话,兰登已经开了口:“深呼吸,慢点。”接着又说,“我们抄了条近道,这阵子气压和重力都会有些不同。我觉得到目前为止咱们的运气还不错,我想尽全力看看。用最快速度,能走多远走多远。”

“这主意不错。”

“也许,也许正好相反。”他答道,“但我看值得赌一把——小心!”

我们正在爬一座小山坡,一辆卡车从坡顶往下,直直地冲我们压过来。它开错了边。我猛地一转方向盘,想避开它,可它也朝相同的方向转了过去。为了避免撞车,我在最后时刻把车开下了公路,结果车轮陷进左边柔软的路基里,车头距离水沟只有几厘米。

在我右边,那辆卡车发出尖利的刹车声。我试着把车开出路基,回到公路上,可我们陷进了松软的泥土里。

接着只听卡车司机“砰”的一声关上车门,而且他是从卡车右侧下的车。这么说他很可能是正常驾驶,开错边的应该是我们。我知道,全美国找不出一条靠左行驶的公路,在英国才是那样,不过,我早就确信自己已经离开那个熟悉的地球了。

那是一辆油罐车。车身上用血红色的大字写着“ZUNOCO”,下边还有他们的座右铭“偶们护盖全四界”。我下车绕到路中央,向卡车司机道歉。他和我一般高,长得跟个啤酒桶似的,手里还拿着个千斤顶。

“你瞧,我已经说过了,我很抱歉。”我对他说,“你想我怎么做?又没有人受伤,车也没伤着。”

“就他妈不该让你们这种蠢货上路!”他吼道,“该死的混蛋!”

兰登从车里出来对他说:“先生,你最好赶快滚!”他手里握着枪。

“把那玩意儿拿开。”我说,可他弹开保险,枪口指向对方。

那家伙吓得目瞪口呆,转身就跑。

兰登抬起枪,仔细瞄准那人的后背。在他开枪的一瞬间,我总算把他的手臂撞到了一边。

子弹打中道边,弹飞了。

兰登猛地转过身来,脸气得煞白。

“你这个该死的白痴!”他说,“我差点儿打中油箱!”

“你也可能会打中你瞄准的那个人。”

“谁他妈在乎?反正我们再也不会从这儿经过了。那头猪居然胆敢侮辱一位安珀的王子!我这是为了你的荣誉。”

“我能维护自己的荣誉。”我告诉他。就在这时,某种冷酷、强大的东西攫住了我,我几乎不假思索,脱口而出,“真要他死,也该我来动手,与你无干。”说着,我只觉得怒气填膺。

卡车驾驶室的车门“砰”地关上,车开走了。兰登低下了头。

“对不起,兄弟,”他说,“我本来没打算擅自行事。只不过,他们这种人竟用这种方式对你讲话,我太生气了。我知道我本该等你拿主意,让你照自己的心意处置他,或者至少应该先征求你的意见。”

“好了,算了。”我告诉他,“我们回路上继续前进吧。如果办得到的话。”

后轮陷在泥里,一直埋到挡泥板。我盯着它们,盘算着该怎么办才好。这时,兰登喊道:“好了,我抬保险杠,你抬后头,我们把它弄回路上去。最好放在左边车道上。”

他不是在开玩笑。

刚才他提到重力比平常小些,不过我觉得还没小到那种程度。我知道自己很强壮,可我还是怀疑自己究竟能不能抬起一辆奔驰车的尾部。

但话说回来,我必须试试看,因为他似乎觉得我能行,而我又不能让他知道我的记忆有问题。

于是我弯下腰,半蹲着抓紧车尾,然后开始伸直双腿。随着一阵咔吧咔吧的声音,后轮在潮湿的泥土里被拔了出来。我把车抬起来了,离地有差不多两英尺!车很沉——该死!确实沉得要命——可我办到了!

每走一步,我都会陷进泥里六英寸左右。但我还是把车抬起来了。那头的兰登也一样。

我们把它放回路上,落地的时候稍稍颠了两下。接着我脱下鞋,倒空里面的泥巴,扯把草擦了擦,然后拧拧袜子,掸掸裤腿,最后把鞋子扔进后座,自己光脚钻进前排。

兰登跳进车里,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呃,我再次向你道歉……”

“忘了它吧,”我说,“已经结束了,别再提了。”

“嗯,但我不希望你为这事儿记恨我。”

“不会的。”我告诉他,“不过下次再想在我眼前杀人的时候,别忘了管管你的急性子。”

“我会的。”他保证道。

“咱们走吧。”于是我们又上路了。

我们穿过一个满是石头的峡谷,又路过了一座高楼林立的城市,只是这些高楼似乎是用玻璃或类似东西建成的,看上去又薄又脆。我们经过时,城里的居民一窝蜂涌到街角,直愣愣地盯着我们。不过没人试图阻拦我们的去路,也没人从我们面前走过。粉红色的阳光穿透他们的身体,内脏和没来得及消化的食物都能看得一清二楚。

“这儿的查尔斯·福特们肯定会把今天的事儿讲上好多年。”我兄弟说。

我点头表示同意。

后来,道路完全消失了,我们仿佛行驶在一大张无尽延伸的硅片上。过了一会儿,它变窄了,成了我们的路。又过了一阵子,两旁出现了沼泽地,这些棕色的低洼地带真是臭气熏天。我发誓自己看见一头梁龙伸长脑袋,俯视着我们。接着,一片巨大的阴影从我们头顶飞过,那玩意儿长着类似蝙蝠的翅膀。天空是美丽的蓝色,太阳则呈现出毫不张扬的金色。

“油量不足四分之一了。”我告诉他。

“好吧,”兰登道,“在这儿停车。”

我把车停下,等着看他准备怎么办。

很长一段时间里——大概六分钟左右——他一言不发,然后说:“走吧。”

过了大约三英里,我们眼前出现了一大堆木头。我开车从旁边绕过去。木堆的一侧出现了一扇大门,兰登说:“停车,按一下喇叭。”

我照他说的做了。过了一会儿,这扇木门开始嘎嘎作响,在巨大的铁制铰链带动下朝里打开了。

“进去吧,”他说,“没危险。”

我开门进去,发现左边是三个带罩子的埃索牌加油机,它们后头还有间小屋。此情此景我再熟悉不过了,当然,我们以前都是在比较正常的环境下相见。我把车停在其中一个油泵前等着。

有人从亭子里走了出来,这家伙大概五英尺高,挺着个硕大无比的肚子,鼻头跟草莓似的,肩膀没准儿有一码宽。

“需要点儿什么?”他问,“加油?”

我点点头:“普通汽油。”

“再往前挪点儿。”他指挥道。

我照他说的做了,然后问兰登:“我的钱在这儿能用吗?”

“拿出来看看吧,”他说。我掏出钱包。

钱包里塞满橙色和黄色的纸币,角上印着罗马数字,数字后边还有“D.R.”两个字母。

在我检查这捆钞票时,兰登咧开嘴笑道:“瞧,我全弄好了。”

“很好。对了,我有点饿了。”

我们朝四周看了看,发现不远处有块巨大的广告牌。广告牌上,在这个世界贩卖肯德基炸鸡的家伙正望着我们。

“草莓鼻子”把剩下的一点油洒在外面,免得油箱里的油太满溅出来。随后他挂好油枪,走过来说:“一共八块钱。”

我递给他一张印着“5D.R.”的橙色纸币和三张“1D.R.”。

“谢了。”他把钱塞进口袋,“要检查一下机油和水吗?”

“嗯。”

他加了点水,告诉我机油没问题,还用一块脏兮兮的烂布条抹了抹挡风玻璃。接着他朝我们挥挥手,回到小屋里去了。

我们把车开到刚才看到的餐厅,发现它的名字是“肯尼王”,我们买到一满桶的肯德基炸蜥蜴和一桶淡啤酒,啤酒有点咸咸的。

吃完饭,我们在餐厅洗手间洗了把脸,把车开到大门前,按了按喇叭,一个右肩上扛着把戟的人过来开了门。

我们重新上路了。

一头暴龙跳到我们前头,迟疑了一下,接着自顾自地往我们左边去了。又有三头翼龙飞过我们头顶。

“真不想离开安珀的天空。”兰登说。天晓得是什么意思,我模模糊糊地咕噜了几声。

“我不敢一次弄完,”他继续道,“不然的话,咱们说不定会被撕个粉碎。”

“同意。”我当然同意。

“可话又说回来,其实我不喜欢这个地方。”

我点点头。我们继续向前行驶,最后,硅形成的平原被满地光秃秃的石头取代了。

“你现在准备干什么?”我冒险问了一句。

“既然现在天空已经完成了,我要试试地面。”他说。

那一大片石头随即变得稀疏起来,中间出现了黑色的土地。又过了一会儿,土地越来越多,石头则越来越少。最后,地上出现了绿色斑点。开始时不过是星星点点的一丛丛小草,但那种绿色真的是非常非常明快,与我所熟知的地球上的绿色完全不同。

草很快蔓延开来。

过了一会儿,路边稀稀拉拉地出现了几棵树。

接下来是一片森林。

一片多么奇妙的森林啊!

我从没见过如此高大、庄严的树木,树叶是浓烈、鲜艳的绿色,略带着一丝金黄。它们耸立在那里,直冲云霄。松树、橡树、枫树,还有许多我压根儿叫不出名字的树,全都硕大无比。我把车窗摇下一点,发现树林里微风轻拂,荡漾着奇异而醉人的芬芳。吸了几口之后,我决定把窗户全摇下来,让它一直敞开着。

“阿尔丁森林。”我的兄弟说道。我知道他说得没错。为了他的智慧、他的学识,我又是爱他,又是羡慕他。

“老弟,”我说,“你干得不错。比我想像的还要好。谢谢你。”

这话似乎吓了他一跳,仿佛他从未从哪个至亲口中听到过任何好话似的。

“我尽了全力,”他说,“而且我会一直如此,我保证。看!我们已经有了天空和森林!我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我们已经过了中间点,到目前为止还没遇上什么大麻烦。我想我们的运气不错。你会给我一个摄政区吗?”

“是的。”我说。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不过如果是我力所能及的东西,那么我愿意给他。

他点了点头:“谢谢你。”

他从前是个杀气腾腾的小叛徒,我记得他总是很叛逆。过去,我们的父母一直极力想让他守规矩,可从来都不大成功。想到这儿,我突然意识到,我们俩有着共同的父母,而我和艾里克、弗萝拉、凯恩、布雷斯、菲奥娜他们却并非如此,可能还有几个人也是这样。其他人的情况我记得不是很清楚,但对我记得的那几个人,我非常肯定。

我们行进在裸露的泥土路面上,四周是成片的参天大树。这条路似乎永远没有尽头。这个地方让我感到很安全。时不时能看见一头受惊的小鹿,有时,路旁的狐狸也会让我们吓一跳。还有的地方,路面上印着不少蹄印。阳光透过树叶洒落在地,仿佛是某种印度乐器上紧绷的金色琴弦。轻拂的微风湿润而充满生气。我意识到自己了解这个地方。过去,我常常走在这条路上。我曾无数次来到阿尔丁森林,骑马,步行,在森林里打猎,躺在繁茂的枝叶下,手枕在脑后,双眼望着天空。我曾爬上这些巨人般的枝条,俯视这个变动不居的绿色世界。

“我爱这地方。”我几乎没意识到自己说出了这句话。兰登回答道:“你一直喜欢这儿。”我拿不准,但他似乎觉得有点好笑。

就在这时,远处传来一串音符。那是狩猎的号角声。我知道。

“开快点,”兰登突然说,“听上去像是朱利安。”

我加快了速度。

号角声再次响起,更近了。

“那些该死的猎犬会把车撕成碎片的,他的鸟还会拿咱们的眼睛当饭吃!”他说,“真不想在他全副武装的时候碰上他。不管他本来在追什么,他肯定更愿意狩猎自己的两个兄弟。”

“我现在的哲学是‘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我告诉他。

兰登咯咯地笑了。

“多么离奇的想法。我敢打赌你坚持不了五分钟。”

号角再次响起,更近了。他骂了一声:“该死!”

车速表用北欧风格的古怪数字显示,我们的时速是七十五英里,在这样的路面上,我没敢再加快速度。

又是三下拖长的号角声,这次距离近多了。我听到了从左边传来的狗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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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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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金牌推销员的成功话术

    金牌推销员的成功话术

    “交易的成功,往往是口才的产物”,这是美国“超级推销大王”——弗兰克·贝特格近三十年推销生涯的经验总结。因此,可以这样说,对于销售人员,哪里有声音,哪里就有了力量;哪里有口才,哪里也就吹晌了战斗的号角,进而也就有了成功的希望。所谓“一人之辩,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口才的影响力将会贯穿于销售工作的整个过程,而推销口才的好坏,也将会在每一个环节上,对推销工作的成败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可以毫不夸张的说,销售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推销人员对口才的合理运用与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