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 静
1
中学语文课本上有道题,鲁迅先生写道“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课后题问“这句话反映了鲁迅先生的什么心情?”
老罗当年念到这儿就退学了,他说:“我怎么知道鲁迅先生在第二自然段到底是怎么想的,可是教委知道,还有个标准答案。”
冯唐是另一种高中生,他找了一个黑店,买教学参考书,黄皮儿的,那书不应该让学生有,但他能花钱买着,书中写着标准答案“这句话代表了鲁迅先生在敌占区白色恐怖下不安的心情”。他就往卷子上一抄。
老师对全班同学说:“看,只有冯唐一个同学答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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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过了好多年,他俩认识了。
老罗一直初中学历,没买假文凭,没考电大,贩中药,摆地摊,来北京混滚滚红尘;冯唐在协和学完了医,美国念完博士,进了麦肯锡当完了合伙人,买了后海的四合院,老罗刚来北京住他家,他给老罗找钱投资搞学校。“有了钱,有什么坏事儿,就更敢作了”。
老罗在饭桌上横绝四海,嬉笑怒骂,冯唐在饭桌上不吭不哈,挺文静的,但眼睛活,别人说没意思的话他就拿手机拍桌上的姑娘,有人说邪话,他笑得又快又坏,有时候还侧头跟老罗补充句什么,我们没听清,问说什么,老罗一挥手“别问了,这是个流氓”。
我当时觉得冯唐狷狂,有天晚上吃完饭一起坐车,他跟我说从小没考过第二,托福考满分,不用背,是照相机记忆力。写东西的时候根本不想,憋不住了一坐,像有人执著他手往下写。
我心里想,这哥们实在是。
后来还跟老罗聊过:“他挺有优越感啊。”
老罗带着欣赏之意说:“臭牛×呗。”他自己也根本不是个谦退的人,“希望那些喜欢用‘枪打出头鸟’这样的道理教训年轻人,并且因此觉得自己很成熟的中国人有一天能够明白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有的鸟来到世间,是为了做它该做的事,而不是专门躲枪子儿的。”
3
一开始冯唐的小说我不太喜欢,一股元气淋漓,但横冲直撞不知所终,在我们姑娘家看来,这是由男性荷尔蒙驱动的写作,是另一种动物的呓语——好像我们的存在只是像一面镜子映射出他们,不容易有共鸣。
不过他的文字真是腥、鲜。写跟姑娘在实验室用烧杯喝七十度的医用酒精,边上都是用福尔马林泡着的人体器官:“我喝得急了,半杯子下去,心就跳出胸腔,一起一伏地飘荡在我身体周围,粉红气球似的,我的阳具强直,敲打我的拉锁,破开泥土的地面就可以呼吸,拉开帷幕就可以歌唱。酒是好东西,我想,如果给一棵明开夜合浇上两瓶七十度的医用酒精,明开夜合会脸红吗?香味会更浓吗?它的枝干会强直起来吗?”
中国字和中国字往一块这样一放,像有线金光钻在冯唐的文字里,有的地方细尾一荡抽人一下。
这挺怪的,我们都是七十年代人,我的课外阅读是批判胡风的文件和作文通讯,写作文是“平地春雷一声响,四人帮被粉碎了”,他这个东西从哪儿来的?
大概是因为他和老罗都把背标准答案的时间省下了,老罗退学后,看李敖、王朔、《罗马帝国衰亡史》,冯唐看劳伦斯、二十四史和《金瓶梅》。我十七岁学汪国真的时候,他俩已经写小说了,老罗写个挺魔幻的尿床故事,投给《收获》,冯唐投的是《少年文艺》,里头有句诗,一个半大孩子,已经邪得很狰狞了,“我没有下体,也能把你燃烧”。
他们都这么野气生蛮地长起来,瞧不上肉头肉脑的精英,香港有个董桥,句子写得刻苦又艳丽,六十岁的时候感慨:“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衡量了每一个字,我没有辜负签上我的名字的每篇文字。”文章叫《锻句炼字是礼貌》。
冯唐说:“这些话听得我毛骨悚然,好像面对一张大白脸,听一个日本艺妓说,‘我扎扎实实用功了几十年,我正正直直地生活了几十年,我计计较较地每天画我的脸,我没有辜负见过我脸蛋上的肉的每个人’。”
朋友里说起冯唐,分两类,一类喜欢他,说:“他左手一指明月,右手一指沟渠,然后把手指砍了。”
另一类连他的名字都不能提,“阴气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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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理解他们说的“阴气”是什么。
有次跟冯唐说起韩寒,他说韩的杂文好,我问他觉得韩的小说怎么样,他举个例子说有个他喜欢的作家叫伊恩,写过八个中篇,全是禁忌,欺负白痴什么的,非常颠覆根本道德的人性最黑暗的一面,“但是他的视角是好小说家的视角”。
他说了个细节:“他们在二楼,在一个小渔港旁边,有鱼的味道一直在,跟女生抱在一起,感到怪兽在挠那个墙,他说给那个女生听,那个女生一开始没听到,慢慢她也听到了。”
这个细节让他感到用口语无法表达的那种敏感:“这是正常人的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但是是正常人在某一天,或者下雨,或者醒来,忽然感觉到的东西。”
他说,这就是小说家的责任。
他说:“韩寒根本没摸到门呢。”
他认为自己有这个敏感,“曾是寂寥金烬暗,断无消息石榴红”。
他学医的几年加重了这个气息,“我记得卵巢癌晚期的病人如何像一堆没柴的柴火一样慢慢熄灭,如何在柴火熄灭几个星期之后,身影还在病房慢慢游荡,还站到秤上,自己称自己的体重”。
能看到最黑暗处的人,大概有曹雪芹说的残忍乖僻与灵明清秀两气相遇的气质,“使男女偶秉此气而生者,在上则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亦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谬不近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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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奇怪的是,写这一类字儿的人一般远离俗务,吃完大酒横着肚腹,让帝王让开别挡着光。他不,从美国回了香港,香港又回了内地,还转到大国企工作,当上了局级干部,简直是泡在世俗里,“中午喝酒,喝到三点,谈,谈到了晚饭,没谈完,吃完晚饭看二人转,晚饭被三中全会了。吃完凉菜,就站着敬酒。喝得吐了再喝,到十二点”。
我问,天天开会怎么办?
他说有个大官儿跟他说,“开会的时候带一念珠,就当听和尚念经”。
党的套路,老外的套路,政治的套路,商业的套路,他都熟。说政治需要相对透明的规则,如果没有很多年的契约精神的积累,办不到。“现在要不然是大国企,要不然是小本生意。别的根本形成不了力量”,我说你能做什么。他打个比方,现在都知道医院不行,要靠药养着,他当年的协和的同学都是严重低工资,但没有载体帮它扭这个劲儿。他想利用这个国企去开个十家医院,不要什么人都去协和。
他说,现在这种垄断的状况,只能试试拧身钻进体制,“把事挑起来”。
我有什么俗事儿就问问他,他说他有个有用玩意儿,是一个戴金链子的美国老太太教的,在麦肯锡公司苦练了十年,叫金字塔原则。给我发个文件来。
用一句话说,金字塔原则就是,任何事情都可以归纳出一个中心论点,而此中心论点可由三至七个论据支持,这些一级论据本身也可以是个论点,被二级的三至七个论据支持,如此延伸,状如金字塔。
他写:“对于金字塔每一层的支持论据,有个极高的要求:MECE(Mutually exclusive and collectively exhaustive),即彼此相互独立不重叠,但是合在一起完全穷尽不遗漏。不遗漏才能不误事,不重叠才能不做无用功。”
我才第一次看到他搞咨询管理的嘴脸:“过去皇帝早朝殿议,给你三分钟,现在你在电梯里遇到领导,给你三十秒,你只汇报中心论点和一级支持论据,领导明白了,事情办成了。如果领导和刘备一样三顾你的茅庐,而且臀大肉沉,从早饭坐到晚饭,吃空你家冰箱。你有讲话的时间,他有兴趣,你就汇报到第十八级论据,为什么三分天下,得蜀而能有其一。有了这个原则,交流起来最有效。”
这人是有志于世事的,看中曾国藩立德立功立言三大不朽:“曾国藩牛啊,把自己的肉身当成蜡烛,剁开两节,四个端点,点燃四个火苗燃烧,在通往牛×的仄仄石板路上发足狂奔。”
所以他第一学老曾人情练达,依靠常识百事可做。第二如果想立事功,不要总在集团总部务虚,到前线去,到二级公司去,真正柴米油盐酱醋茶,对付痞子混子傻子疯子,对一张完整明确的损益表负责。第三学老曾灵明无着,物来顺应,不像和尚隐入五百里深山,要喝尽世事煮沸的肉汤,领会什么是“未来不迎,当时不杂,既过不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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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样他恐怕学不来,老曾一辈子一只青藤箱,一件布衣,前襟上还带着油渍,稍有点世俗之念,就骂自己是畜生,说不为圣贤,就为禽兽。他是两样都要,事功文章古玉姑娘,哪样都舍不得。
其实他心里挺清楚的,知道真正的文学要付出什么代价,不像司马迁那样付出身体,就得像曹雪芹这样付出穷苦。真要想醇酒美人还要文章传世,有点贪婪。他也想像狗子那样有一张苦瓜脸,一支潦倒笔,“全知全能又百无一用地度过一生”。
但他有一个妈,他妈是纯种蒙古人,老了还穿一身大红裙,脖子里挂狼牙,一人能喝一瓶蒙古套马杆酒,看见长得好的动植物,说拿回家炖了,见着风景好的地儿,说占一块盖房子。
有这么一妈,他就不太可能成阮籍、嵇康。加上他是红旗下的蛋,没战火没乱世,听着奥斯特洛夫斯基的“人的一生应该这样度过……”长大,大学宿舍里天天喝着劣质茉莉花茶坐看紫禁城的金琉璃顶鬼火闪动,出了国干了咨询又知道了一张A4纸上写了字能换两万美元。
这样的人哪儿还能受得了“百无一用”。
我问他权力对你来讲有吸引力吗,他想了一会儿说:“我能感觉到吸引,但没有形成贪恋,大权在握的时候,还是挺爽的。”
他想了一下,又说,还是挺爽的。
然后又说了一句,还是挺爽的。
又拿一个朋友举例子:“你说老陈他做的事是全行业里最好的,但为什么还要委屈自己去跟一帮傻×竞聘?因为没有待遇就没这个台子,这是个两难,当然要到这儿,你非得扭自己一下,但这扭一下,肯定就离你自己心里的理想远一点。”
陆放翁有句话说:“少时汩于世俗,颇有所为,晚而悔之,然渔歌菱唱,犹不能止。”冯唐说他看了有点害怕,但也知道这是命。
有不少人劝他,什么都有了,风景好的地儿哪儿都有房,干吗不停下来专职写。
他说:“有一个人天天背水上山,后来山上有了井,他还一直背,有人就说,你干吗还背这个篓,他说后背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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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次说:“比如我立志要当一个酒保,那又怎么样呢?但按传统价值观就是不靠谱的。”
我说:“你能摆脱吗?”
他说:“摆脱不了,所以我要反抗。”
反抗方式之一是写黄书,知道发不了。还要写。说是他小时候看劳伦斯、看肉蒲团、看金瓶梅的结果,想要写本又真又好又善良的,“像花丝要把花药传给雌花的蕊柱上一样美好,像饿了吃饭再饿再吃一样善良”,传个五百年造福人类。
说想发我看,又挺不安,“柴老师你不会觉得我是流氓吧”。
嗨,柴老师也是见过世面的人。
我说你撒开写吧,写字儿的人是造物,给万物命名。
后来他发大纲来看,叫《不二》,第一句话是鱼玄机站山冈上对老禅师说“你要看我的裸体吗?”后边都是大尺度,挑战禁忌,汁液淋漓,我没觉得不适,只是有点不太明白他想写什么。
有次说起来这个,他说很多小说,不说明什么,看了更糊涂,或者让你以为明白的,再次糊涂。“《不二》,故事清晰,人物背景清晰,力量起伏清晰,但是人物如何评判,对错等等,毫无结论”。
那你为什么要写黄书?我问。
他说:“我推崇的不是滥交,我只是要抛开审美和正统思维,因为接受新思维对于流氓是很容易的,对于社会主义老太太是很困难的。”
他问他爸,到这个年纪,你人生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他爸说我想解放台湾。
他挺感慨,说这么样的一个人心基础,即使有什么想法,也很容易碰到很大范围反对,再正确,也怎么都推不动的。“谁待在这个位置上,都推不动——并不说这个对,但这是一个现实。如果这么一个人群,让他们来支持你,只能用他已经习惯的东西。如果想站起来反对什么,反的人也是大字报言论”。
他说:“如果成了,可能更差。”
他用这个解释他为什么不谈时事,也不跟什么东西正面冲突,要写文艺。
冯唐说:“文艺有什么作用?至少能启人心,多有点美感,往天上一看,不光有太阳。这人一分心,独立性就能建立一些。”
他这话像蔡元培说过的,“一个没审美的民族是不知善恶的”,所以一战后蔡有个观点,道德的提高要依靠美术的教育,“美无私利,可以‘隔千里兮明月’,有普遍性。将人我之见渐渐熄灭”。
冯唐说他有个中篇,是写辽代太监的故事,他说:“我想用我的方式写写历史,平时听的这些事儿,至少可以有另外的解读,你听到的不是真理,只是真相的另一种说法。至少是我认为的说法。汪精卫是个大坏蛋吗?看你怎么看了。人心应该相对复杂起来。不要从小就是标准答案,不是纠错。”
这时候是能看出有了钱的好处——写的时候可以百无禁忌,不为印成纸,不为挣银子,写完提笔四顾,踌躇满志,他说:“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思维独立,很多事儿你是不敢做的。反过来说,经济上自信,你有自觉精神,能独立思考,这是分不开的。”
这是他对自由的理解,有一点像他喜欢的毛姆笔下的人物:“他像是一个身上涂了油的角力者,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一种自由,叫你感到火冒三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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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文字上嚣张得厉害,怪力乱神,但说起话很平常。这个挺好,怕就怕反过来。
他们说他喝大后,说话尺度极大,但我没赶上过,所以我觉得他是个内向的人,跟女生说话离远一站,有时候还结巴,觉得他这人也像他的小说一样,好像疯长的时候抽条太快,总有一部分是没有发育成熟的样子。
他当然也会一些闷骚的招,比如趴在桌上,眼巴巴地看着人“累了”,然后单位里的大姐们立刻心软“快去睡快去睡,我来做”。这也就是那种中学小男生把戏,他还老有点不好意思,“金牛座其实没那么花心”,他补一句,“跟他能得到的机会相比”。
他说他喜欢的女的从没变过。都是一个类型,都蛮强的,用他的话说像剪刀一样气势汹汹地强,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不会两天没理,一回身发现已经上吊了”。
他家王老师挣钱比他还厉害,不化妆,背个“为人民服务”的布包,聪敏过人,饭桌上,他稍说句过头话,她看他一眼,他就笑嘻嘻举杯敬她“王老师,祝你幸福”。
两人碰杯一笑。
有次聊天,谈起婚姻,他一拍桌子说你可是问对人了,严肃地想了半天,说有一点最重要:“两人还是要爱过,就算成了灰,也是后来婚姻的基础。”
这话多平常,他这么个看来放浪形骸的人说出来有点怪,他说有的事无论你有多聪明,道理多浅显,不是机缘巧合时你就是不明白。
所以他虽然老拿亨利·米勒的话来搞点流氓气,“if you feel confused,fuck”,但他本质上不是一个把女性当成猎物的人,甚至有点崇拜之情,不可能轻慢或者亵渎。就他这样的,谈个恋爱分个手都纠结个十年八年,稍下点雨就要写几句诗内心才平静,一辈子跟自己左缠右斗,也就是个场面花哨。
有次饭局上,有个姑娘跟他同来,头发脸蛋黑白分明。
中间他和老罗去撒尿,歪头主动对老罗说“发乎情发乎情只是发乎情”。
哪儿有流氓还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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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俩有时候约个小局,吃饭喝茶。
我们七十年代男女中学时疏离得很,互相猜测,彼此羞辱,我回忆起来几乎没跟男同学四目对视过,他是当时在楼顶上看着姑娘们青白分明的发际线,“都能闻到她们的味儿”,但也不敢搭讪。
之后二十多到三十多,男女都忙着恋爱,寸寸弯强弓,伤筋动骨地折腾,活在对自己和对方的想象里,哪有工夫互相了解。
到了这会儿,大雪初歇,天蓝得发紫,风把房顶上的积雪吹得满天都是,金光闪闪,好像才刚睁眼看到世界本然,觉得对方和自己都不是神,不是泥,都是人。
我原来对他的小说有些抵触,觉得当中的女性并不让我觉得亲切,后来他有次说“我只能通过我理解人”,我忽然觉得,我根本用不着通过他的小说去看到女性,他的身上就蕴涵着女性,他书里那个精瘦的小黑男孩身上,就有我自己,童年时热爱大白热馒头,芝麻酱蘸白糖,喝什么茶都是茉莉花味儿,常看的书摸得又厚又亮,头顶上是春天槐树上好多叫吊死鬼的虫子,拐过路边,“天上两三朵很闲的云很慢地变换各自的形态,胡同里两三个老头儿薄棉袄还没去身,坐在马扎上,泡在太阳里,看闲云变幻”。
有次和菜头深更半夜在MSN上说,看到冯唐写的一段话,看得他差点号啕大哭。说是有次开车的时候,看到前方有只松鼠被自己的车吓愣了:
“那只松鼠有我见过最困惑的眼神,很小地站立在我车前不远的行车线内,下肢站立,上肢屈起,两腮胡须炸开,它被吓呆了,快速左打轮,车入超车道,它也跟着闪进快车道,后轮子轻轻一颠,没听见吱的一声,但一定被压成了鼠片。太上忘情,如果更超脱一点,就不会走上这条路,最下不及情,如果再痴呆一点,就不会躲闪。小白和我就在中间,难免结局悲惨,被压成鼠片。”
无论男女,作为动物活在世上,一粒果子迸溅在嘴里的滋味是一样的,为对方梳理皮毛的眷恋是一样的,被命运碾过的痛苦是一样的,生之狂喜和死之无可奈何也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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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晚上聊完天,他送我从院子出来坐车,好像是夏末,月亮底下,槐树下的细胡同走好长,树的小黑手指着大银星星,有几个男人坐在路边上借着杂货铺子的光说话,有一个大嫂胡乱挽了个簪,花绸裤子白胖小腿,拿只铝盆哗一声把水泼在我们的脚前一截,月光下水印子像墨一样流得哪儿都是。
冯唐老说他心里有肿胀,要写出来,要化掉,才舒服痛快。
能痛惜这样的夏夜,又知道自己非死不可,这样的人才有肿胀,才写,他的博客名字叫“用文字打败时间”。
归根结底,没什么是不朽的,我们终将化为粉尘,归彼大荒,但还是要写,写是一件没办法的事,什么也不图,却非这么不可。王小波说,双目失明的汉弥尔顿为什么还坐在黑灯瞎火里头写十四行诗?那就叫“自我”。
他说:“我永远不希望有一天我心安理得,觉得一切都平稳了,我情愿它永不沉默,它给我带来什么苦难都成,我希望它永远‘滋滋’地响,翻腾不休,就像火炭上的一滴糖。”
(《美文(上半月)》2011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