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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南京安魂曲(1)

长路

当文明成为灰烬

戈马克·麦卡锡(Cormac McCarthy,1933-),美国小说家,荣获多项文学奖,被誉为海明威与福克纳的唯一后继者。著有《血色子午线》《所有漂亮的马》《险路》等。

每一天都是谎言,而你快要死了,这是唯一的事实。

二三十年来,美国小说界出现了一批雅俗共赏的作家,文学造诣很深,深受大众喜欢。有些作品改编成电影后,很受欢迎。比如戈马克·麦卡锡就有两三部小说被改编成电影,最著名的是科恩兄弟拍的《老无所依》[1]。

《长路》也被改编成电影《末日危途》,但拍得不太好。比起电影,小说好太多了!在我过去三四年读过的美国小说中,《长路》不能说是最好的,但最让我难忘。在戈马克·麦卡锡一生的创作过程中,这部小说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

想象一下,你每天坐在电脑前,桌上亮一盏灯,旁边放一个水杯,里面有温热的饮料,窗外有人声、车声,街上闪着灯光。你知道今晚过后,明天太阳又会升起。你有家人、朋友、同事、伙伴,你能看到世界各地的新闻,欣赏最新款手机的广告……但是,假如有一天,大火从天而降,一切都消失殆尽了,这时你该怎么生活?那个昨晚还非常熟悉的世界,如今又有什么意义?假如你有一个孩子,面对这个被毁灭的世界,你该如何教育他?教育还有意义吗?当一切只剩下生存的时候,道德还有意思吗?所有的价值,还有什么基底来承托?

《长路》的故事背景就设定为这样的世界末日。一场大灾难将世界毁灭,幸存者在地球上苟延残喘。几年后,人们陆续饿死、冻死或自相残杀而死。海水变成灰色,河里不再有鱼,植物不再生长,人只能吃一些文明时代存留下来的食物,比如罐头。然而,这些食物也所剩不多了,人类挨不了多久。于是,盗窃、谋杀,甚至吃人肉的现象都出现了。当人们在市镇间穿梭,寻找活下去的机会时,他们会看到路边树枝上悬挂的尸体,有时甚至是死婴。妈妈生下孩子,觉得孩子不可能在这个世界上存活,自己和家人又很饿,何不干脆把孩子吃掉?当你看到婴儿的肠子挂在火炉边,烟火熄灭没有多久,你就知道刚才有人在这里吃婴儿了。你得赶快逃离,不能和他们相遇,否则自己也会遭殃。然而,你能说他们就是坏人吗?当世界末日来临,原先的社会道德恐怕都要像尼采所说的那样重新评估了。

《长路》写的是关于父子的情感故事。父亲带着年幼的儿子,行走在世界末日的路途上,缓缓向南方海岸靠近。母亲在世界末日即将来临时生下孩子,几年后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就投奔荒野自寻毁灭了。于是,剩下这对孤独的父子在世界末日求生挣扎。男人相信,到了南方,也许会有出路。除了这样的信念,他还能做什么呢?这样的故事非常难写,很容易变成情节起伏、高潮迭起的恐怖剧。可是戈马克·麦卡锡用非常饱满的想象力和对文字的极尽雕琢,创作出一种典故跟智慧夹杂融合的文体。英文原著写得非常美,用典繁多,辞藻华丽,每隔几页就迸出一些美得让人心碎的句子。翻译时要想准确掌握那种行文语气是非常困难的事,我极少称赞译者,可是台湾毛雅芬小姐的翻译水平真是上乘。

这对父子在路上漫游时,偶尔会想起文明世界的情形。男人会想起他的太太、他的童年,想起以前有蜜糖、果酱、面包的丰足日子。他梦见太太以新娘的形象出现,他和儿子走在遍地开花的树林里,鸟儿从头顶飞过,天空蓝得刺眼。梦太美了,他在梦里都知道这不是真的,所以他学会了在梦中把自己叫醒。有一天,男人忽然路过小时候住的房子,便走进去看看。他想起一个寒冷的冬夜,暴风雨导致停电,他和姐姐坐在餐厅的火炉旁做功课……这时儿子走过来对他说,我们该走了,爸爸。

漫游的过程中,男人身上带了一个很没意义的东西——钱包。有一天,他坐在路边掏出钱包,检视里面的东西:一点钱、几张信用卡、驾照,还有妻子的照片。他像打扑克牌一样,把东西摊在马路上。因汗湿而发黑的皮夹被他扔进树林里,他拿起妻子的照片看了一会儿,最终还是留在马路上,起身离开。有时候男人会从废墟里找到一些东西给儿子玩。有一回他找到一支笛子,孩子开心地吹起来。父亲听到身后传来乱无章法的笛声,回头望见孩子正专注于自己的世界,像挨村宣告流浪马戏班到访的传报儿童那样,矮小丑怪,孤僻哀伤,全然不知马戏班早让野狼夺去了性命。父亲每一天活着只是为了孩子,孩子像野人般生长,很安静,不大说话。父亲知道等待孩子的命运是什么,但他不忍说出真相。

有时,在市镇街道空无一人的角落,孩子看到有小男孩在跑步,就叫父亲等着。可父亲说,不可能有小男孩,那只是你的幻想,你从没见过什么小男孩。但孩子说,爸爸,我们去接他,带他一起走,把狗也带走——孩子说他还见到一条半死不活的狗,炭黑的皮包裹着骨头,已经跟了他们两天。孩子想把这条狗也带走,就跟父亲说,狗会找东西给我们吃。父亲说,不行。孩子说,那我分一半食物给那个小男孩,行吗?父亲还是说不行。孩子哭了起来,抽抽噎噎地说,那个小男孩怎么办?其实,父亲知道,那个小男孩和狗都是幻象。

孩子一路很关心一个问题:什么叫好人?因为父亲常常要他做一个好人,告诉孩子我们不能吃狗,更不能吃人。偶尔他们闯进别人的地下室,发现一些食物,父亲叫他感恩之后再拿来吃。孩子不会祷告,只能胡乱感谢一下那些留下食物的主人。后来父亲发现,他不能为取悦孩子而编造一个世界,眼前这个世界真的什么都没有了,比如有时孩子会问,刚才天上那个是乌鸦吗?他说,不是。孩子又问,是不是只剩下书里的乌鸦了?他说,是的。

看到这个世界残酷的真相,父亲想起自己年幼时的残酷。他曾经在美国南部一个小镇上跟一帮很粗野的男人跑到荒野里,看他们铲开一些泥块,引出上百条正在冬眠的毒蛇,然后朝蛇群泼洒汽油,活生生将它们的躯体点火,像遍寻不着万恶的解药,只好着手歼灭假想的邪恶化身。燃烧着的蛇疯狂地扭动着,有几条挣扎着爬回洞底,照亮了地洞的幽暗深处。蛇本喑哑,却也好像发出了痛苦的呻吟。他们见证了蛇体的燃烧、蜷曲、炭黑,最后在冬日薄暮中解散,回家吃晚餐。现在父亲知道,自己也快要死了。在这个世界上,病了就无药可治。有一天,他看着儿子入睡,火光映红了孩子的脸。他对自己说,每一天都是谎言,而你快要死了,这是唯一的事实。

(主讲梁文道)

自由

不幸家庭之镜

强纳森·法兰岑(Jonathan Franzen,1959-),美国小说家、《纽约客》撰稿人。著有小说《第二十七座城市》《强震》、随笔集《如何孤独》、回忆录《不舒适地带:个人史》。

一些很偶然的原因会促使你迈出第一步,然后一步一步把你推向无可挽回的境遇。

当今世界文坛,英语文学无疑是最具活力的一支。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非常多,他们将各自的文化传统和独特腔调注入写作,使英语文学丰富多彩。英国作家看到加拿大作家写得好,可能会将其视为同行或对手。这跟中国的情况不一样,中国作家只跟本国作家比较。

在英语文学中,有一个国家的文学比较特别,那就是美国。美国小说界好像一直对“伟大的美国小说”这个概念特别着迷。这个名词的含义是什么呢?我有一个很粗糙的归纳:首先,它应该像《白鲸》那样人人喜闻乐见,既有很高的文学造诣,又能打动一般读者;其次,它要关注一些特别宏大的主题,不仅要契合时代的关怀,还要具有永恒性与普世性;更重要的是篇幅要够长,人物要立体、具象,还要比较写实。

这样一种文学传统最近二三十年却遇到了很大麻烦,因为很多曾经写出过“伟大的美国小说”的作者,包括一些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一一辞世。谁是接班人呢?在美国文坛甚至整个英语文学世界着急了这么多年之后,2010年终于有一位美国小说家登上强纳森·法兰岑登上《时代》杂志封面《时代》杂志封面。这是继2001年斯蒂芬·金[2]当上该杂志封面人物之后,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作家。他就是《自由》的作者强纳森·法兰岑。

强纳森·法兰岑早就是个家喻户晓的作家了,2001年他出版过一本畅销书The Corrections(《纠正》),据说全球销量超过300万册。这部小说出过中文版,但好像不太被注意。强纳森·法兰岑一直坚守文学的纯正性。很多年前,他写过一篇文章,批评我们这个时代被电视毒化掉了,喜欢鼓吹一种盲目的乐观情绪,而真正重要的文学风格是悲剧现实主义,它是盲目乐观情绪的解毒剂。

《纠正》获得了很多赞誉,大家都看好法兰岑,认为他是“伟大的美国小说”的接班人。美国电视脱口秀天后奥普拉邀请他上一个读书节目。法兰岑答应之后又后悔了,说他感觉不太好,上奥普拉的节目违背了他一向坚持的原则。奥普拉说,那就算了,你别来了。当时这件事还惹起一场争论,照我们的说法,有炒作的嫌疑。不过,在《自由》出版之后,他终于还是上了奥普拉的节目,在美国乃至全世界引起轰动。

法兰岑是一个有点孤僻的人。他喜欢观察鸟,离加州他家不远处有一片很适合观察野鸟的地方,他躲在那里,用了整整九年时间写作《自由》。他有一些很特别的写作习惯:躲在一个租来的小办公室里,早上7点钟开始写,每天写八小时,一周写六七天,写的时候一定要拔掉网线。他认为,如果又上网又开手机,不可能是个认真写作的作家。写《纠正》的时候,他戴上耳塞,把窗帘全拉上,甚至戴上眼罩,在一种几乎黑暗的状态下写作。据他解释,这能让他处在梦一般的状态,像做梦一样失去自控能力。写完一些对白后,他还会大声朗读,听听写得怎么样——这个习惯倒是很多作家都有。

在这样一种孤绝的状态下,法兰岑写出了《自由》。评论家说,这是21世纪前十年最重要的美国文学作品,甚至是此时期最重要的英语文学作品。有人更夸张地说,这是世界文坛的盛事。还有人说,这是这个时代的《战争与和平》。《自由》的确跟《战争与和平》有某些关联。但是,假如《自由》就是21世纪前十年美国文坛向世界交出的成绩单,我们会发现这太奇怪了,因为法兰岑完全回归了19世纪的写实主义,有点像托尔斯泰、巴尔扎克和狄更斯。但它又不像19世纪的写实主义小说那样,一下子很夸张地把整个时代包裹进去,而是像全景式的画卷慢慢铺开,集中写一个家庭,然后旁涉美国社会背景,连“9·11”事件、伊拉克战争都有。一本新世纪的小说,竟然用最传统的写法来表达对世界的看法,有一点讽刺,不是吗?

这部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篇幅那么长是因为作者写得非常仔细,对人物的性格、心理、动作、语言刻画很多,还有很多非常精彩的人性分析。在别的小说家笔下,把这样的分析夹杂进去,有几处就很有亮点了。然而,《自由》每隔几页就有一些灿烂而深刻的描写,这是最好看的部分。比如故事的主人公沃尔特从事鸟类保护工作时,因为猫总是捕杀他心爱的野鸟,他就劝大家不要让猫出来玩,甚至说应该给猫套上口罩。有一天,他忍不住把邻居家的那只猫抓起来,丢到远处一个动物保护中心。女主人马上明白他就是幕后黑手,她恨他,愿意陪他玩这个仇恨游戏。她养了新猫,故意把它们引向这个可恨的邻居。这部小说到底讲什么呢?我们可以用《安娜·卡列尼娜》开篇那句名言来描述:“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却各有各的不幸。”《自由》主要讲述一个美国家庭如何变得不幸,沃尔特和太太佩蒂一家三代人如何变得痛苦不堪。这里面触及不同国家、不同文化的人面临的一些共同的家庭难题,很难说清谁好谁坏,“坏人”走到那一步也是有原因的。《自由》里几个主要人物,都是想努力把事情做好的人。沃尔特是个难得一见的好男人,有原则,有社会责任感,对艺术感兴趣,对金钱不在乎,尽力讨好身边的人。他的太太佩蒂想做个好妈妈,虽然后来跟丈夫最好的朋友理查德搞出了外遇。理查德英俊性感,对性上瘾,因为敬重沃尔特,尽量压制对佩蒂的情欲。

三个人都没什么大问题,可是最后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怎么回事呢?我从小说中看到了最可怕的原因——人生会遇到无穷的人和无数的机遇,一些很偶然的原因会促使你迈出第一步,然后一步一步把你推向无可挽回的境遇。比如一个男人想甩掉不那么爱的女人,觉得这是一个错误的爱情,可最后他还是被捆绑住了。再比如父母跟子女的关系,佩蒂为了逗儿子开心,不加修饰地讲述邻里间的猥亵八卦,连沃尔特的种种古怪行为也不在避讳之列。看着儿子为之发笑,她并不觉得自己背叛了老公,她要儿子喜欢她——这是很多妈妈都会用的方法。后来,儿子跟他们闹翻,离开了家。

所有幸福的家庭都很相似,所有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残酷地说,大部分家庭都有一点点不幸,有的甚至非常不幸。不幸从哪儿来呢?我觉得反省是相当重要的。佩蒂后来得了抑郁症,医生让她以旁观者的角度写自传,梳理一下自己的人生。她才发现自己小时候一直没怎么得到父母的关注。父亲临终的时候想拍拍她的肩膀,把手放在她的肩头,最后还是犹豫不决地拿开,手悬浮在半空中。佩蒂终于明白了,父亲从来只有这一种方式来表达亲密。佩蒂为人母后,跟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出现裂痕,最疼爱的儿子跟她形同陌路。

痛苦是会遗传的,如果人小时候没有得到父母足够的爱,不知道怎么跟父母相处,长大后也就不知道如何跟自己的子女相处。如果不去反省的话,只会将仇恨投射到外面,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

(主讲梁文道)

狂野之夜!

向大师致敬

乔伊斯·卡罗尔·欧茨(Joyce Carol Oates,1938-),生于纽约,美国威斯康星大学文学硕士,1978年起在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文学创作。著有《北门畔》《大瀑布》《我们是马尔瓦尼一家》等百余部作品。

这就是天堂,我还没死,上帝就准许我先进来看看。

假如你经常阅读英语文学作品,你不可能不知道乔伊斯·卡罗尔·欧茨。她是一个非常多产的老牌作家,50年来出版过100多本书,包括长篇小说、短篇小说、诗集、剧本、文学评论等,几乎所有门类都有涉及。她在大学教课,也做各种文学奖的评审,得过美国国家图书奖,几次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不过,在有机会拿到诺奖的美国作家里,她又不算头号大热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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