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你真漂亮,你出门前我忘了告诉你这一点,我男朋友跟着我走进卧室。但是,我摘下耳环,我不舒服,很不舒服,我难过地告诉他。那么我们早点睡吧,他马上说,把已经搭在我肩膀上的双手又垂了下去,你去洗个澡,我替你铺床,给你开好电热毯。不,我不想洗了,我很困,就一个晚上,没有关系吧。这意味着我们今晚又不能做爱了?这种情况不好,每个法国人都会同意我的观点,性生活很重要,为什么你又不舒服了?是你吃了什么不好的东西还是你不再爱我了?你真让我担心。
马上就会全都过去了,全部,我保证,我喃喃地说,把头靠在了他的胸前。你太累了,我可怜的小家伙,你真的要继续写下去?明天,一半结束了,总的来看,我写得不差,你会看到奖金的。他笑了,捧起了他胸前的小脑袋,一个文学天才的神秘而复杂的小脑袋,在那上面吻了一下。
只过了一会儿,我就让我男友发现,我已经睡着了。他在考虑是否要关掉台灯,最终它把灯罩转向墙角。他极其轻手轻脚地关上了门。而我,我平躺在床上,很不舒服地穿着睡衣。有一瞬间,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幻觉,他会不会去找走走了?这么一想,我的心脏就有飞快的一道疼痛掠过。我集中注意力听着房门外的动静,我甚至半坐起身子,这时候门锁缓慢地开始转动,我的男友走了进来,他摸了摸我的脸,在那张睡着的嘴唇上亲了亲,我知道那嘴唇柔软温暖。他努力不碰到我的头,从另一侧取走了他的枕头,然后再次蹑手蹑脚地离开了卧室。再过了一会儿,我真的睡着了。
我突然醒了过来,是因为我的身体发生了一些变化。令人蜷缩的寒冷。我冒着这种寒冷伸出手去,发现身上的被子仍旧是两条。我把电热毯的开关调到了“高”,但是寒冷对我毫不放松,仍然紧紧抓住我不放。与此同时一些面团在被揉捏,它们在我的大脑里被一只无形的手捏成不可知的形状。我注意到自己的鼻子里发出了哼哼的声音。门锁开始旋转。
我看到我的男友坐在了床边,笨手笨脚地把体温计捅进我嘴里。走走躲在他的身后,他黑色的羽绒背心挡住了她的身体,由于看到他们已经明目张胆地呆在了一起,我愤怒地呻吟了几声。面团越来越大,越来越重,我不断地强迫自己保持清醒,为此只能不断地喘着粗气。我去给你买药,说完这句我男友就消失了。
走走,你走吧。我终于说出了这句话。就在刚才,在寒冷来临前,我还做了个快乐的梦。我是一个普通的白领,在一间广告公司努力地工作,一下班我就赶回家,和我的男友围坐在一张小餐桌边,电视里的明星唱着歌儿,我们的筷子清脆地敲着白瓷盘。然而现在,我却置身于这冰窟窿一般的被子里。
走走,我不想再走那条路了,那是一条永远也不会平坦的黑暗的路,所有的路灯都被走过的人们打灭了,有时它在你脚下上升了,你以为你可以一直走到天上,但就在那时,它又一次急转直下。再坚持坚持吧,我知道,你只是想停下来歇歇脚,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走走替我压了压被子。我男朋友呢,他在哪儿?他去给你买药了。走走一边回答,一边伸出右胳膊指了指。她明明指着一堵墙,那堵墙有二十八层楼那么高。我知道,他走了,他也走了。我悲伤地喃喃自语。但是我在你身边。走走说得很慢,很清晰,她把她的手搁在了我的额头上,是另一种柔软的凉,面团缩小了一些。你告诉我他在哪儿。我告诉你他去给你买药了。走走不高兴地提高了音量,你看看你现在的样子。她的手里多了一面镜子,我看到了我的脸,面无表情,目光呆滞。我只是想休息休息,好了我会接着走下去的。发点烧没什么,别烧坏了脑子。走走提醒我。我们等他把药买回来吧。会好的,黑暗即将过去,走走像个诗人一样抒情起来,她抬起头想看看天空,但她只看见了天花板,光明就是因为黑暗才显得如此光明。物极必反,我补充道。
我们静静地呆在房间里,窗户边缘有些发亮了,分针在耳边哒哒走着。
5
说心里话,我觉得整天躺着真是让人累坏了。一天里的大多数时候,我都是一个人安静地躺着。因为浑身骨头酸疼的缘故,我几小时才轻轻动一下胳膊或晃一晃膝盖。我男朋友在其他房间里悄然地走动,偶尔进来安慰我几句,他说我得了Workaholism,不过不算太严重,只是压力太大神经紧张,还说我对写作太过热情了。只有活在苦难中的人才会想到拿起笔,而笔又会使人加倍苦难,就像蛇吃自己的尾巴一样。我们结婚吧,我提议,我想过一种绝对正常平凡的生活。等你好了,你看你的脸色,还是那么苍白。你也是,胡子那么长都不去刮。有时进来看我的是走走,她审视的目光从我的脸上掠过,这时我就极力将面团往前推,它们笨拙的身形足以掩护住我所有聪慧的光芒。于是,她只能看到一具一动不动的身体。文学天才令人绝望地冬眠了。
就这样我不知不觉地睡去,醒来。当我发现坐在我床边的是我男友时,我就用眼睛递给他微笑,他也总是重复那几样:喂我吃好吃的东西;说乖,多休息,多睡;给我看好玩的小广告。有一则是这样的,出现一个洞(我们女人都自以为知道那个神秘的暗示),一根手指在那里面旋转、出入,镜头拉远,一个男人正捣鼓自己的腋窝。但我提防着走走,她是难以捉摸的存在,有时她很静,用相当轻的声音在我身旁朗读小说,有时她突然扑到我身上,扒开我的眼皮看我的思想,幸好,那几次都是我迷迷糊糊快进入梦乡的时候,思想就算有,也已经向四面八方解散了。
为了巩固我眼下的温馨生活,我和男友决定去婺源。
我们租下了一户农民家的四合院,小院不大,种了许多花。空气新鲜。还没到深夜,就已经一片寂静。人们慢悠悠地行走,摩托车的声音像是油溅进水里,哔卜爆几下就消失了。我的男友选择了浪漫的白窗帘,下部一溜小褶子显得更是轻盈。我给我们俩一人买了一双羊皮拖鞋,它们释放着簇新的皮革味儿。我们穿着它们在院子里散步,在阳光下惬意地躺着。我不时地向男友表达着我对阳光的热爱,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了一些小时候的事,那时我特别喜欢买彩色橡皮。有一种有香味的橡皮,做成非常好看的水果颜色。还有果冻一样透明的。我小心地保护着那层透明纸。我还喜欢买信纸。印上画的信纸比有颜色的信纸要贵。在我好朋友们生日前的那一晚,在做完功课以后,我用钢笔在那些信纸上给她们写很长很长的信,再折成千纸鹤的形状第二天放进她们的铅笔盒里。她们也给我写类似的信,但她们喜欢用原珠笔。我是从十六岁开始写情书的。此外,我也给我的母亲和老师们写信。我明白了,它们是你的热身运动,写这些信使你在某一天,成了一个作家,我男友脸上带着一丝笑容望着我。你的生日是在一个半月后,我也会给你写一封信的,在信里我会告诉你很多事。我只希望你身体好,能陪我做很多事,那样的你就很可爱,我们会住在我父母家的农庄里,有马和牛,四周都是田野,再远处还有海。这里的花都没香味,我从花朵上方直起腰来。我们可以在农庄里种上香草,它们有很浓的香味,你可以想像一下那种乡下生活,间间屋子都宽敞明亮,浆洗过的雪白床单,我们可以养一条大狗。很美,我同意。
总的来看,关于我的童年和他的农庄,话题可以无休无止展开下去。我很愿意让我的记忆一次又一次地回到那时候,最好是上学前,在我母亲给我那本成语词典之前的日子。那以后是一段漫长的和文字打交道的迷失的长廊,我现在就算想起我母亲把我写的第一篇作文拿给家里亲朋好友看时的神情,我也会飞快地晃一下脑袋,那样她摆出的那副洋洋得意就嗖地飞出了围墙。而我一岁到五岁那段日子,在那片安宁愉快的记忆区里有一只三斤重的麻鸭,它在屋子里大摇大摆地走着,俨然屋子的主人,我母亲在它脖子上系了根红布带,叫它鸭莉莉。每天它都生一个蛋。我母亲从过年前开始喂养它,到红五月时居委会的女人们上门做工作,说是城市不准养鸡鸭。事实上它死后很久我才成为我母亲的养女,但我母亲反复的叙述已经足以让它成为我记忆的一部分。
我未来的婆婆为我寄来了邀请函,并在另一封信里告诉我,没必要拖延,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爱是生活中第一位的,她写道。但出国手续不可能一天就办完。她还告诉我她很惊讶地得知我已经决定放弃写作,她说她之前告诉她的朋友们说她儿子的另一半是一位作家。因为写作占据了我太多的时间,我想有自己的生活,在回信中我这样解释。我本打算给你寄几本费米娜奖作品去,现在我给你寄上的是一本与众不同的香草烹调小册子,我未来的婆婆在那本花花绿绿的小书第一页上这样写。
我从网上下载打印了需要的表格,毕恭毕敬地面带微笑地填写它们,每一个字母都务求倾斜六十度(我母亲曾经训练过我写英文花体字,为此她买了一支“英雄”金笔,金笔尖在纸上滑行时的爽快感确实无与伦比)。我的男友陪我逛商店,等待着欣赏我穿上大衣的样子,还有长筒靴,羊毛短裙。挑选给他家人的礼物也给了我很大的乐趣,我认真地看着水印国画,然后向他解释黄宾虹与黄飞鸿的区别。不久在我和我未来的公公之间发生了一次愉快的网上聊天,他建议我找一个博物馆解说员的工作。当然,不是马上,您得先欣赏法国的美丽,之后,您的生活,它们也许可以这样安排。在那次大约十五分钟的谈话里,他告诉我法国的生活费用昂贵。是的是的,我笑着冲摄像头点头,不可避免地想到了那笔我存在母亲那里的稿费。那个数字不够大,也许承担不起一定水准的生活,哪怕只有三个月。因此,您可能还需要再做一些兼职,我未来的公公继续说道,在法国很难找工作。我不由得提起一口气,期待着他来一个新的转折。我们已做好准备,在最初,让我们先这么假设,您可以和我们一起吃住,如果您愿意的话,直到……好吧,热烈欢迎您来法国,我们会做您的向导。
我周围的人们开始以一种令我愉快的方式羡慕起我眼下的生活来。我的女朋友送了我一套“法国香颂精选”CD,她认为我的声音将会变得跟那些CD里的女声一样柔和。我另一个女朋友送了我一套法国品牌的内衣,胸罩固然才巴掌大,手感倒如绸缎一般。我的母亲突然意识到她将要失去我了,她频繁地给我打电话,还要求我每周必须有一个晚上与她一起度过。她在餐桌边费尽周折地打听一些关于我的性生活的细节,还用天真的口吻问我,他们那里真的很大吗?
但是,总是有那么一些时候,无法避免地我成了一个人。有一次,我就在无遮拦的阳光下看见了走走。她背朝我坐着,额头支在她的双手上,我想她是在思考着什么,她似乎萎缩得很厉害,我不想去看她的脸如今变成了什么样子,但是她向我转过了头。别放弃我,她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滴泪水轻微地颤抖了很久终于掉了下来。三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放弃了我,他们曾经咒骂过老天不给他们一个儿子,只是一顿饭,就有人开出了那个可怜小女孩的死亡证明,她被带到了上海的大马路上,你已经不记得那些情景了吗?那时她站在路边,她的胸前有一块牌子,写着她的出生日期,她低垂着头,因为害怕,双手绞在一块,人越来越多,他们不知道,站在他们面前的,任他们围观的,将是一个著名的作家。我低下头,不去看她因为激动略略涨红的面孔,我把注意力转移到地上,地上有些饼干碎屑,蚂蚁们在工作。小时候我就喜欢用很长时间研究它们的行走路线。有比现在更大的快乐,但是你不想要,她喊着,一边向我走近,我很害怕,于是我慌慌张张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这样一来我发现自己竟然歪到了地上,我的男友在厨房里唤我,汤好了,我原来是做了一个梦。
我懒洋洋地从地上爬了起来,餐厅里,蜡烛已经点上,昏昏味味,空气里是蔬菜汤的味儿,我的男友眼睛闪闪,举着汤勺等着我。他不知道在这一切之外,还有一个正在萎缩的走走。我能感到她在我身边颤抖着,好像随时都可能倒进我怀里。有几次,我低垂下眼睛小心向我怀里看,有过那么一次,我感觉她的手匆匆地摸了摸我的手。嗯,实在太好喝了,我赞叹地望着我的男友,他褐色的卷发,他看法国CANAL+搞笑节目时张开嘴大笑的表情,我想告诉他我觉得幸福,真想一辈子这样下去。但我只是继续喝着汤,胡椒的辛辣在我的喉咙里,像烛光一样一跳一跳。
(发表于《青年文学》08年第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