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说到,约翰·坎第揪着真正的王子进了垃圾大院,后面跟着一帮吵闹而又快活的人。只有一个人为这个俘虏求情,可是无人理睬他,人群闹得一塌糊涂,几乎没人听到他的声音。王子继续挣扎以求自由,并为这样的待遇大发雷霆,最后约翰·坎第失去了仅存的耐性,暴怒中将橡木棍举到了王子头上。那惟一为孩子求情的人扑过去拉住他的胳膊,结果棍子落到了他的手腕上。坎第吼道:
“你来管闲事,是不是?那就尝尝滋味吧。”他的棍子往那管闲事的人头上狠狠打下去。一声呻吟,一个模糊的人影倒在众人脚下,片刻之后,他就独自躺在黑暗之中。人群继续前行,这个插曲丝毫没有消除他们的兴致。
不久王子发现自己已到了约翰·坎第家里;门关上了,人群被挡在外面。就着一枝插在瓶里的蜡烛的微光,他看出了这可厌的狗窝的大致情况和里面的人。两个邋遢的女孩和一个中年妇女畏缩地待在墙角,那样子就像几头惯受虐待的畜生,正抖抖索索地等着挨打。从另一个角落里,一个瘦骨嶙峋的母夜叉披散着灰头发,瞪着恶狠狠的眼睛,轻轻走过来。约翰·坎第对她说:
“别忙!这儿有一桩好玩的事。你先别坏了事,开心够了再说,那时候要打多重都可以。站前边来,小子。把你那套蠢话再说一遍,要是你还没忘的话。说出你的名字,你是什么人?”
受辱而激怒的小王子又一次血往脸上涌,他抬起头来,气愤地盯着对面人的脸说:
“你敢命令我说话,真是无礼。现在我告诉你,就像我刚才说的那样,我是威尔士王子爱德华,不是别人。”
对这回答的震惊使得那母夜叉的脚像被钉在了地板上,她差点没背过气去。她惊得只是呆呆地望着王子,使她那流氓儿子开心得大笑起来。但是汤姆·坎第的母亲和两个姐姐的反应却不同。她们怕汤姆挨打的担心立即变为另一种痛苦。她们带着悲哀苦恼的神情跑过去,叫道:
“啊,可怜的汤姆,可怜的孩子!”
母亲跪倒在王子面前,双手扶在他的肩上,透过涌出的泪水,急切地望着他的脸。随后她说:
“噢,我可怜的孩子!你要去读那些呆书,这下可糟糕了,把你弄疯了。唉!怎么我再三要你不要读了,你就是不听呢?你真把妈妈的心伤透了。”
王子望着她的脸,轻声说:
“好心的妇人,你的儿子很好,没有疯。放心吧,带我去王宫,他就在那儿,我的父王会立即把他还给你的。”
“你的父王!啊,我的孩子!千万别说这些话了,那可是犯死罪的呀,还要连累你所有的亲人。抛开这种可怕的噩梦吧,把你那游荡的心灵召唤回来。看着我,我不是生你、爱你的妈妈吗?”
王子摇了摇头,勉强说道:
“上帝知道我不愿惹你伤心,但是说真话,我以前可从没见过你的脸呢。”
那妇人无力地坐到地上,用两手蒙住眼睛,伤心地抽泣恸哭起来。
“继续演下去!”坎第叫道,“什么,南!什么,贝特!不懂礼貌的死丫头!竟敢在王子殿下面前站着?跪下,下贱货,向他行礼!”
说完他又发出马嘶般的笑声。两个姐姐怯懦地为弟弟求饶,南说:
“爸爸,您让他去睡吧,休息和睡眠会治好他的疯病的;求求您,让他去睡吧。”
“是的,爸爸,”贝特说,“他比往常更累。明天他就好了,一定会好好要饭,不会再空手回家的。”
这句话使这位父亲的头脑清醒了,不再穷快活了。他想起了正经事,气恼地向王子扭过头去说:
“明天我们必须向这个破屋的主人付两个便士,留神,是两个便士——这是半年的房租,不然咱们就得滚蛋。你这偷懒的家伙,要到多少钱,都拿出来给我看看。”
王子说:
“别让你这些下贱的事惹我心烦。我再告诉你一遍,我是国王的儿子。”
坎第宽大的手掌结结实实地打在王子的肩上,他踉踉跄跄地倒在汤姆妈妈的怀里,她把他搂在胸前,她用自己的身体保护着他,挡住一阵暴烈的拳头和巴掌。
吓坏了的女孩退缩到角落里;可是祖母却起劲儿地上前帮自己的儿子。王子从汤姆妈妈怀里钻出来,叫道:
“你不用替我挨打,太太。让这两个畜生打吧,我一个人顶着。”
他的话把两个畜生气坏了,连忙行动起来。他们把这男孩痛打一顿之后,又去打女孩和她们的母亲,怪她们对那男孩表示了同情。
“现在,”坎第说,“睡觉,都睡觉。这场游戏把我累坏了。”
蜡烛吹熄了,全家人都歇息了。等一家之主和他母亲的鼾声表明他们已睡熟时,两个女孩就爬到王子躺着的地方,轻轻地用干草和破布盖在他身上,不让他受凉;她们的母亲也爬了过来,抚摸着他的头发,俯在他身上哭泣,断断续续地在他耳边说着安慰与同情的话语。她还为他省下了一点食物,可是男孩的伤痛使他什么也吃不下去——起码吃不下这毫无滋味的黑面包皮。她勇敢地、奋不顾身地保护他,她这样怜爱他,这使他深为感动;于是他以高贵的、王子的语言感谢她,请她去睡觉,忘却一切烦恼。他还说,他的父亲国王一定会为了她的忠心和慈爱而报答她的。他又发“疯病”了,这使她的心再次悲痛起来;她再三把他紧紧抱在胸前,然后才满脸泪水地回到床上去了。
她躺在那儿思索和难过之时,渐渐感到这孩子身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是汤姆·坎第所没有的,不管他是疯了,还是健全的。她没法描述这种东西,说不出这是什么,但是母亲的敏锐直觉使她可以感觉到它。要是这孩子真的不是她的儿子,那可怎么办呢?噢,真荒唐!尽管她难过、不安,想到这儿却差点笑起来。然而,她却发现这个念头不肯“消失”,老是在脑子里转。它追逐她、折磨她、缠着她,不肯离去或被忽略。最后她感到,除非她想出办法来检查清楚,确确切切地搞清楚,这个孩子到底是不是她的儿子,不排除这样令人不安的怀疑,她是不会平静的。是啊,显然这是解决困难的正确办法,于是她马上动起脑筋来。可是提出来这件事容易,完成却难。她脑子里想着一个又一个办法,却不得不都放弃了——没有一个是完全有把握的;而没有把握的办法是不行的。显然她已绞尽脑汁——看来她只得放弃了。正当这个失望的念头闪过时,她听到那男孩均匀的呼吸,知道他已睡着了。她听着,均匀的呼吸被一声轻轻的惊呼打断,好像是在噩梦中发出的喊声。这偶然的情况立即使她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主意。她立即忙碌起来,毫无声息地又把蜡烛点着,轻声自语道:“刚才我要是看见他的模样,一定已经弄明白了!从他小时候有一回火药崩到他面前起,只要他在睡觉或沉思时受惊,他一定会用手遮住眼睛,就像那天一样,和别人不同,他的手掌不是向内,而总是向外的——我见过几百次了,他从来没有变过,或者不做这个动作的。对,现在我很快就会知道了!”
这时她已爬到那睡着的孩子身旁,拿着蜡烛,用手遮着光。她小心地向他俯下身去,克制着紧张情绪,屏住呼吸,突然用亮光照他的脸,并用指节敲他耳边的地板。孩子的眼睛一下子睁大了,惊吓地望着四周——却没有用手做什么特别的动作。
可怜的女人惊讶难过得不知如何是好,但她竭力掩饰自己的感情,哄那孩子再睡;然后她爬开去,伤心地寻思着这次试验的不幸结果。她竭力使自己相信汤姆的疯病已经使他失去了这种习惯性的动作,却无法接受。“不,”她说,“他的手并没有疯,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失去这么长久的习惯。啊,今天真是个难过的日子!”
不过,此刻的希望与刚才的怀疑一样顽固,她无法接受刚才试验的结果;她必须再试一次——刚才的失败一定只是偶然的;于是她把孩子再三再四地惊醒,中间隔一点时间——结果却和头一回一样——于是她疲惫地爬上床去,难过地睡了,睡着前她说:“可我还是不能放弃他——啊,不,不能,不能——他只能是我的孩子!”
可怜的母亲不再打扰他了,王子的痛楚也渐渐失去了力量,极度的疲倦终于使他闭上了眼睛,睡熟了。一小时一小时过去了,他还是睡得死人一般。就这样四五个小时过去了,这时他渐渐不那么麻木了。突然在半醒半睡之中,他喃喃说道:
“威廉爵士!”
过了一会儿:
“噢,威廉·赫伯特爵士!快来,听听这个奇怪极了的梦……威廉爵士!听到没有?啊,我真以为自己变成了个贫儿,还有……喂,听着!卫兵!威廉爵士!什么!没有仆人在这儿侍候吗?好呀,我得教训一下——”
“你怎么不好?”近旁有人轻声问他,“你在叫谁?”
“威廉·赫伯特爵士。你是谁?”
“我?我能是谁,你姐姐南呀!噢,汤姆,我忘了!你还在发疯哪——可怜的孩子,你还在发疯,但愿我没有醒来又知道这件事!可是请你千万要控制一下舌头,不然我们都要被打死的!”
受惊的王子翻身起来,才起到一半,发硬的伤处传来一阵刺痛,使他明白过来,又躺回肮脏的干草之中,一边哼哼,一边叫道:
“啊,这么说,它不是梦了?”
刹那间,睡眠所消除的全部痛苦又回到他的身上,他意识到自己不再是个备受宠爱的宫中王子,全国的人都拿爱慕的眼光看着他,而是一个贫儿,流浪儿,穿着破衣烂衫,关在只配给畜生住的穷窝里,跟乞丐为伍。
痛苦之中,他听到外面有欢腾的喧闹叫喊声,显然只隔一两条街。接着门上传来几声敲门声。约翰·坎第止住鼾声问:
“谁在敲门?你来干什么?”
一个声音答道:
“你知道昨天晚上你的棍子打着谁了?”
“不知道,也不在乎。”
“恐怕一会儿你就不会这么说了。你要想活命,除了逃跑没有别的办法了。那人现在就要断气了。他就是安德鲁神父啊!”
“我的天!”坎第叫起来。他把全家人喊醒,粗声命令道:“你们都赶紧起来,快跑——不然就待在这儿等死吧!”
五分钟不到,坎第一家就到了街上,飞跑逃命。约翰·坎第揪住王子的手腕,催他在黑暗中快走,并悄声警告他:
“你这疯疯癫癫的傻瓜,留神舌头,不要说出咱们的姓。我马上要换个姓,叫那些法官的狗腿子找不到我的踪迹。留神舌头,我警告你!”
他向全家人吼道:
“如果我们跑散了,就分头去伦敦桥;谁到了桥上最后那家布店,就在那儿等别人来,会齐后一起逃到南区去。”
这时候他们忽然从暗处跑到了亮处,不只是到了亮处,还跑到了聚集在河边唱着、跳着、喊着的大群人丛中。泰晤士河上下,目力所及,燃着一长溜庆祝火堆;伦敦桥被照得雪亮;南区桥也一样;整个河上都被闪烁辉煌的彩灯照得通明;不断炸开的花炮使空中充满四散迸发、绚烂如织的光彩和雨点般的耀眼火花,把黑夜简直变成了白昼;到处是狂欢的人群;整个伦敦城似乎都在纵情欢乐。
约翰·坎第气呼呼地骂了一声,命令后撤,可是已来不及了,他和他的一家人被攒动的人群所吞没,立刻被绝望地冲开了。我们并没有把王子看成他家的一员;坎第仍然抓着他。这时候王子因为有了逃跑的希望,心怦怦地急跳。一个粗壮的水手,大概喝了酒,正在兴头上,发觉自己被想挤过人群的坎第使劲撞了一下,便把大手往坎第肩上一拍,说:
“嘿,伙计,跑这么快上哪儿去呀?所有的正派人都在庆祝,你还在为卑鄙的事动脑筋吗?”
“我自有我的事,不用你管,”坎第粗声回答,“把手拿开让我过去。”
“你怎么这样的脾气,不喝了这杯为威尔士王子祝贺的酒,我决不让你过去,我老实告诉你。”水手说道,坚决地拦住去路。
“那就把杯子给我,快,快!”
其他的狂欢者这时也来了兴趣,他们叫道:
“拿爱杯据现在所知,英国的宴会一向要用爱杯(一种大酒杯,有好几个柄。可供数人轮流用)。关于使用爱杯的仪式,传统的说法是:在蛮荒时代,要求饮酒双方都必须双手动作,是一种明智的防备措施,以免一方向对方表示友爱忠诚之时,另一方乘机用短剑伤人!来,拿爱杯来!让这个怪脾气的家伙用爱杯喝,不然就把他扔到河里喂鱼去。”
于是一只大大的爱杯被取来;那水手一手握住它的一个把儿,另一只手做出拿着一条餐巾的样子,按地道的古礼递给坎第,坎第也不得不按古礼用一只手握住对面的一个把儿,用另一只手揭开盖子。这一下当然就得把王子松开一下了。王子不失时机,朝树林似的人腿里一钻就不见了。转眼间他就消失在那动荡的人海中,要想找他,实在像从大西洋里找一枚六便士的银币那样难。
他很快就明白了这种状况,便赶紧去忙自己的事情,不去想约翰·坎第了。他还很快明白了另一件事:一个假冒的威尔士王子正在替他接受全城的庆贺。他很容易地断定:那个贫儿汤姆·坎第,有意利用了那个绝无仅有的机会,假冒了太子。
因此他只有一条路可行——找到市政厅,公布自己的身份,揭穿那个小骗子。他还下了决心,要让汤姆先有一段时间忏悔,然后按照当时的法律和惯例,以大逆之罪将他处以绞刑,开肠破肚,分尸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