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过去有较长时期生活在农村,生活的贫困和想象的自由,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致使我喜欢写瓷实而又有质感的诗,不喜欢故弄玄虚的东西。这里的瓷实,即有生活,有感悟,有真情实感;质感,即有形象,有诗感,有艺术境界。诗是语言的艺术,写诗就应当锤炼语言,用平常的字,写出不平常的诗,努力做到“言有尽而意无穷”。如果不用诗的语言来写诗,就不可能成为一个成熟的诗人。虽说人人都是天生的诗人,但想做一个真正的诗人,就应该像诗一样生活,玩世不恭对诗是一种亵渎。
众所周知,诗是“赤子的心电图”,写诗就要写自己,写那种既有生活气息,又有人性韵味的诗,既朴素又自然的诗。在形式上,可长可短,句子亦可长短交错,一切自然出之,像自然一样自然。诗是人与自然达成一致的标志,我写诗,诗也在写我。我的诗是对“我”的真实的发掘。“我”即存在,即表现,即“这一个”。每一首诗都有自己的面目,自己的生命,是一个独特的存在。当然,这个“我”与生活紧密相连。因为诗的根基还是社会和历史,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诗人更应该是自己时代的产儿。只有立足于脚下的这块厚厚的黄土地,才能够生长,更不要说枝繁叶茂。故而,诗是神圣的。罗飞先生说得好,“不要轻佻地接近诗,读和写都应如此。”
近年来,读者朋友们偶尔在刊物上发现了我的一些诗作,便索要诗集。我说我的那些分行文字,难登大雅之堂,没出过集子,大家都不相信。看来,是该出本诗集,供同好们哂正。
是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