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园就是我们的福地,在学堂读书时,顶令人想念的就是这地方。二姐大我三岁,一到,总是我们两个把脸一洗了,便奔到园里来。在那又青又嫩的草地上,跳跃、跑、打滚。二姐爱说草是清香的,“你不信,你爬下去闻!”不错,果真是清香的。跳累了,就仰睡在草地上,从苍翠的枝叶隙中,去看那彩云映满的天;觉得四周的空旷之感,好像从肌肤中直透入脏腑,由不得你不要快活,由不得你不想打滚。衣裳滚皱了,发辫滚毛了,通不管。素来把我们管得比妈妈还严的大姐,走来给我们整理衣裳发辫时,也不像在家里那样气狠狠的,只是说:“太烦了!”有时,她也在草地上坐下子,她不敢跳,不敢跑,她是小脚,并且是穿的高底鞋。
这一年到来,却与往年有点不同,因为平空添了一个蔡幺姐,同一个野娃娃──她的儿子。
四
野娃娃被我看得不好意思,一根指头塞在嘴里,转到他妈的背后,挽着她的围裙。我偏要去看他,他偏把一张脸死死埋在他妈的围裙上。他妈只顾同我们的妈妈说话,一面向堂屋里走,他也紧紧的跟着。
爹爹的轿子到了,大姐二姐同坐的轿子也到了,王安押着挑子也到了。人是那么多,又在搬东西,又在开发轿夫挑夫,安顿轿子。邓大爷、邓大娘、同他们的媳妇邓大嫂又赶着在问好,帮忙拿东西,挂蚊帐,理床铺。王安顶忙了,房间里一趟,灶房里一趟。一个零工长年也喊了来,帮着打洗脸水,扫地。蔡幺姐只赶着大家说话。大姐也和妈妈一样,一下轿就同她十分亲热起来。
野娃娃一眨眼就不见了。
我告诉二姐:“今天这儿有个野娃娃,蔡幺姐的儿子,土头土脑的多有趣。”
二姐把眼睛几眨道:“蔡幺姐的儿子?我像记得。……在那里?我们找他耍去。”
我们到处找。找到灶房,邓大嫂已坐在灶门前烧火,把一些为城里人所难得看见的大柴,连枝带叶的只管往灶肚里塞。问我们来做什么。我们回说找蔡幺姐的儿子。
她说:“怕在沟边上罢?那娃儿光爱跑那些地方的。”
沟边也没有。邓大爷在那里杀鸡,零工长年在刮洗我们带来的腊肉。
我们一直找到邓大爷住的那偏院,他正憨痴痴的站在厢房檐下一架黄澄澄的风簸箕的旁边。
我们跳到他身边。二姐笑嘻嘻的说道:“我都不大认得你了。你叫啥名字呢?”
没有回答。
“你也不大认得我了吗?”
没有回答。
“你几岁?”
还是没有回答。并且把头越朝下埋,埋到只看得见一片狭窄的额头,和一片圆的而当中有个小孔的青料子和尚帽的帽顶。
我说:“该不是哑巴啦?管他的,拖他出去!”
我们一边一个,捉住他的手腕,使劲拖。他气力偏大,往里挣着,我们硬拖他不动。
邓大娘不知为找什么东西,走进来碰见了。我们告诉她:蔡幺姐的儿不肯同我们一块去耍。
她遂向他吆喝道:“死不开眼的强[1]东西!这样没出息!还不走吗?……看我跟你几耳光!”
二姐挡住她道:“不要打他,邓大娘!他叫啥名字呀?”
“叫金娃子。……大概跟少爷一样大罢?……还在念书哩!你们考他一下,看他认得几个字。……”
到第二天,金娃子才同我们顽熟了。虽然有点傻,却不像昨天那样又怯又呆的了。
我们带来了几匣淡香斋的点心。爹爹过了鸦片烟瘾后,总要吃点甜东西的。每次要给我们一些,我们每次也要分一些给金娃子,他与我们就更熟了。
就是第二天的下午罢?他领我们到沟里去捉小螃蟹。他说!沟里很多,一伸手就捉得到的。我不敢下水,他却毫不在意的把朝元鞋一脱,就走了下去。沟边的水还不深,仅打齐他的膝盖。他一手挽着棉袄,一手去水里掏摸,并不如其所言:一伸手就捉得到。他又朝前移两步,还是没有。他说,沟的那畔石缝里多。便直向那畔踩去,刚到沟心,水已把他的夹裤脚打湿了。二姐很耽心的,叫他转来。他一声不响,仍旧朝前走去,才几步,一个前扑,几乎整个跌到水里,棉袄已着打湿不少。二姐叫唤起来,他回头说道:“绞干就是啦!”接着走上沟来,把棉袄夹裤通脱了,里面只穿了一件又小又短的布汗衣,下面是光屁股。
二姐道:“你不冷吗?”
“怕啥子!”
“着了凉,要害病,要吃药的。”
“怕啥子!”
二姐终究耽心,飞跑去找他的妈。他妈走来,另自拿了件衣裳,一条布裤,也不说什么,只骂了几句:“横刀的!短命的!”照屁股就是一顿巴掌。我帮着二姐把他的妈拉开。他穿衣裳时,眼泪还挂在脸上,已向着我们笑了,真憨得有趣。
五
两天半里头,蔡幺姐很少做什么事。只有第二天,我们在坟跟前磕头礼拜时,她来帮着烧了几叠钱纸;预备供饭时,她帮着妈妈在灶房里做了两样菜。──我们家的老规矩:平常吃饭的菜,是伙房老杨做;爹爹要格外吃点好的,或是有客来,便该大姐去帮做;凡是祭祖宗的供饭,便该妈妈带着大姐做,大半是大姐动刀,妈妈下锅。──妈妈本不肯的,她说:“太太,我还不是喜欢吃好东西的一个人。你们尝尝我的手艺看,若还要得,以后家务不好时,也好来帮太太在灶房里找件事情做做。”
大姐已洗了手,也怂恿妈妈道:“不要等爹爹晓得就得了。让蔡幺姐把鱼和蹄筋做出来试试。我们也好换换口味,你也免得油烟把袖子薰得怪难闻的。”
妈妈还在犹豫道:“供祖人的事情呀!……”
她已把锅铲抢了过去,笑道:“太太也太认真了,我身上是干净的呀!”
除此两件事外,她老是陪着妈妈大姐在说话。也亏她的话多,说这样,说那样,一天到晚,只听见她们的声气。
她是小脚,比妈妈与大姐的脚虽略大点,可是很瘦很尖,走起来很有劲。妈妈曾经夸奖过她的脚实在缠得好,再不像一般乡下女人的黄瓜脚。邓大娘接口述说,她小时就爱好,在七岁上跟她缠脚,从没有淘过大神;又会做针线,现她脚上的花鞋,就是她自己做的。
她不但脚好,头也好,漆黑的头发,又丰富,又是油光水滑的。梳了个分分头,脑后挽了个圆纂,不戴丝线网子,没一根乱发纷披;纂心扎的是粉红洋头绳,撇了根白银簪子。别一些乡下女人都喜欢包一条白布头巾,一则遮尘土,二则保护太阳筋,乡下女人顶害怕的是太阳筋痛;而她却只用一块印花布手巾顶在头上,一条带子从额际勒到纂后,再一根大银针将手巾后幅斜撇在纂上;如此一来,既可以遮尘土,而又出众的俏丽。大姐问她,这样打扮是从那里学来的。她摇着头笑道:“大小姐,告诉了你,你要笑的。……是去年冬月,同金娃子的这个爹爹,到教堂里做外国冬至节时,看见一个洋婆子是这样打扮的。……你说还好看吗?”
她的衣裳,也有风致。藕褐色的大脚裤子,滚了一道青洋缎宽边,又镶了道淡青博古辫子。夹袄是什么料子,什么颜色,不知道,因为上面罩了件干净的葱白洋布衫,袖口驼肩都是青色宽边,又系了一条宝蓝布围裙。里外衣裳的领口上,都时兴的有道浅领,露出长长的一段项脖,虽然不很白,看起来却是很柔滑的。
她似乎很喜欢笑,从头一面和妈妈说话时,她是那么的笑,一直到最后,没有看见她不是一开口便笑的。大概她那令人一见就会兴起“这女人还有趣”的一种念头的原因,定然是除了有力的小脚,长挑的身材,俏丽的打扮,以及一对弯豆角眼睛外,这笑必也是要素之一。她自己不能说是毫不感觉她有这长处,我们安能不相信她之随时笑,随地笑,不是她有意施展她的长处?
她的脸蛋子本来就瘦,瘦到两个颧骨耸了出来。可是笑的时候,那搽有脂粉的脸颊上,仍有两个浅浅的酒涡儿。顶奇怪的就是她那金娃子的一双死鱼眼睛,半天半天才能转一转,偏她笑起时的弯豆角眼眶中,却安了两枚又清亮又呼灵的眼珠。儿子不像妈,一定像老子了。
她的眉毛不好,短短的,虽然扯得细,却不弯。鼻梁倒是轮轮的,鼻翅也不大。嘴不算好,口略大,上唇有点翘,就不笑时,也看得见她那白而发亮的齿尖,并且两边嘴角都有点挂。金娃子的嘴,活像她。不过他妈的嘴,算能尽其说话之能事,他的哩,恐怕用来吃东西的时候居多了。
她的额窄窄的,下颏又尖,再加上两个高颧骨,就成了两头尖中间大的一个脸蛋子。后来听妈妈她们说来,这叫做青果脸蛋。
她不但模样不讨厌,人又活动,性情也好。说起话来,那声音又清亮又秀气,尤其在笑的时节,响得真好听。妈妈喜欢她,大姐喜欢她,就连王安──顶古怪的东西,连狗都合不来的,对于我们,更常是一副老气横秋讨人厌的样子。——也和她好。我亲眼看见在第二天的早饭后,她从沟边洗了衣裳回来,走到竹林边时,王安忽从竹林中跑出,凑着她耳朵,不知说些什么,她笑了起来,呸了一口,要走;王安涎着脸,伸手抓住她的膀膊,她便站住了,只是看着王安笑,我故意从灶房里跑出去找金娃子,王安才红着脸丢开手走了,她哩,只是笑。
只有爹爹一个人,似乎不大高兴她。她在跟前时,虽也拿眼睛在看她,却不大同她说话。那天供了饭,我们吃酒之际,爹爹吃了两箸鱼,连连称赞鱼做得好,又嫩又有味。他举着酒杯道:“到底乡下活水鱼不同些,单是味道,就好多了!”妈妈不做声,大姐只瞅着妈妈笑,二姐口快,先着我就喊道:“爹爹,这鱼是蔡幺姐做的。”
爹爹张着大眼把妈妈看着,妈妈微微笑道:“是她做的。我要赶着出来穿褂子磕头,才叫她代一手。我看她还干净。”
爹爹放下酒杯,顿了顿,也笑道:“看不出,这女人还有这样好本事。……凡百都好。……只可惜品行太差!”
爹爹所说的“品行太差,”在当时,我自然不明白指的什么而言。也不好问。妈妈大姐自然知道,却不肯说。直到回家,还是懵懵懂懂的仅晓得是一句不好的批评。一直到后来若干年,集合各方传闻,才恍然爹爹批评的那句话,乃是有这么一段平庸而极普遍的故事。
故事虽然明白,而金娃子业已飞黄腾达,并且与我们有姻娅之谊,当日喊的蔡幺姐,这时要尊称为姻伯母了。爹爹见着她时,也备极恭敬,并且很周旋她。“品行太差”一句话,他老人家大约久已忘怀了。
注释:
[1]强字读成将字,去声,意谓小儿不听大人言语指导,其实即强字本意而声稍变耳。——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