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评估的现实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是与本国的国情、管理文化以及教育系统的特点和目标息息相关的。只有理解了国情、管理文化及教育系统的特点和目标,才能真正理解教育评估的过去、现在和将来,也才能真正把握我国教育评估体制创新和整体发展的脉搏。
一、教育评估与国情
各国的教育评估体制就像教育体制一样存在很大差异,这是历史发展和社会现实因素决定的。我国教育发展的状况以及教育评估体制的现状与国情密切相关。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人口分布很不均衡。我国同时又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但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我国地域辽阔,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发展极不平衡。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进程,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得到完善,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不断取得全面进步。我国的立法和政策制订的权力主要集中在中央和省两级,在此基础上根据不同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近几年来,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政府职能的进一步转变,管理非集中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社会发展更加趋于多元化。这些国情比较吻合地反映到了我国教育评估的现状和未来的趋势中间。
人口众多与资源相对不足、环境承载能力较弱也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要把沉重的人口负担转化为巨大的人才资源优势,关键在于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教育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作用,因此,将其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但是,穷国办大教育,数量、质量、效益都要搞上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广大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与教育资源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是我国面临的严峻挑战。同时,教育投入的制约尚未解决,市场的制约和管理的制约又接踵而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任重而道远。
在这种教育大背景下,教育首先是谁的责任?评估教育绩效和质量又应该是谁的责任?由谁说了算?这些一时间变得模糊了。家长、领导、专家、同行、高校和用人单位、政府、学校自身以及社会应该在落实教育责任和教育质量保障中各自扮演什么角色也变得不那么清楚了。如何实事求是地面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问题,是多一点公平,还是多一点质量与效率,是多一点一视同仁,还是多一点分别对待,教育评估将处于一种关键却尴尬的位置,其作用的发挥将受到种种限制,但又必然要发挥一定的作用,不论是正面的作用还是负面的作用。教育评估无法回避和逾越教育资源总体不足等现实问题,也难以摆脱评估系统内外的环境、政策和能力等方面的种种制约。
目前在我国相当严重的“应试教育”等教育问题以及教育评估方面的问题均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除了教育评估面对的现实制约以外,文化传统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我国历史悠久,从古代社会开始历来有尊师重教的文化传统,同时强调“子不教,父之过”的家长责任。而在教育评估方面,又历来重考试、轻评估,在科举制度下没有形成客观评估与主观评估有机结合的教育传统和有利于现代教育评估发展的社会氛围。“均贫富、等贵贱”的社会公平理想和“有教无类”的教育公平理念,也是与通过公共考试来选拔人才和实现社会升迁的实践相一致的,这种社会与教育公平的思想在过去的教育中主要是在科举考试中得到某种体现,而在我国现代公民社会中却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
另外,在我国还有中庸之道的儒家传统以及讲究人际关系和好面子的世俗文化遗风,这与评估本身重事实、重证据、重实证、重独立判断的特点是不相容的。在人们的社会文化心理中往往强调只要差不多就行了,只要大家的面子上过得去就可以了,对于可能影响人际关系的数据和事实不能太认真,对于评估结果也不能太较真。这些传统和特点使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诚信原则在现实中受到挑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教育发展的环境正在得到积极的改善,人们对于教育质量保障的意识也越来越强,教育评估的发展将面临新的机遇。教育评估将会伴随着教育现代化的进程和现代学校制度的完善不断走向现代化。
二、教育评估与管理文化
除了尊师重教、“中庸之道”等文化传统以外,我国古代也强调“天地人三位一体”“天人合一”“君亲师三位一体”“君臣之礼”等传统文化精神,这些传统文化精神虽然经过了长期的社会历史的改造,但仍然多多少少对当今的现实社会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在大一统思想、人治文化和根深蒂固的官本位意识,以及“一放就乱、一统就死”和轻实证等现象的背后,仍然有传统文化精神的影子。
从教育评估方面来说,造成实践中的诸多不足和认识上的一些偏差的原因除了评估理论研究的滞后以外,也有管理文化的制约问题。总体而言,缺乏评估的经验,对于有些评估的概念的理解仍比较模糊,对评估理论、模式与方法认识不够,这是造成教育评估问题的主要原因。同时,评估受现有管理文化制约的问题也普遍存在。如把评估主要看作是行政管理的工具而不是专业服务,把评估的功能定位在绩效改进而不是质量保障,把评估程序中的学校情况介绍会称为汇报会,现场评估或实地访问称为考察,观摩教学或观课习惯地称为听课甚至是推门听课,同行复核称为专家审查等。
要从根本上纠正对于评估的认识偏差,必须首先通过改进对于评估的概念的理解,改造现有的言语系统,转变观念和评估理念,在把握教育评估的世界趋势的同时,与时俱进地从理论与文化层面进行重新反思和重新构建,克服现有管理文化中某些负面因素的影响,为评估实践的体制改革创造良好的思想基础。
过去我们一直习惯于一切由政府包办代替,政府在管理上强调一竿子到底,学校也已经习惯于政府的大包大揽,如果要把学校推向社会、推向市场,学校就感到不适应。这样那些政府管不到或者管不了的、学校也不能管或者不想管的就变成了管理的真空。这种管理的真空和责任的缺位主要应该归因于政府功能的定位。那么现代政府应该做什么?
首先,应该在民主法制基础上,依法治国、服务社群、尊重和保障作为个体和组织的国民的基本权益。最近以来,民主法制、依法治国和保障权益已经成为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目标,这勾勒出了未来和谐社会建设的一个主要的基调,也为重新定位政府的角色创造了契机。现代政府是守法政府,即便是这个法律专门就是制约自己的也是这样,它参与社会规则制订但从不凌驾于规则之上;现代政府是取政于民并还政于民的政府,它主张并服从民主原则;现代政府是实施非集中化管理的政府,它在通过法制来实现社会控制的同时,用民主来维持社会的活力、和谐和凝聚;现代政府是有限责任政府,它只管好自己该管的事,不会去干涉甚至侵害本来就应该属于你的权益,更不会今天用一只手给你的权利,明天又用另一只手把它拿回去。
那么,拿这样的政府观来看待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估又会是怎样的一幅图景呢?简单地说,就是要尊重学校和学生的国民待遇,在教育管理和教育评估中维护他们的应有权益;不仅要科学管理,而且要人文管理;政府、社会、学校要合理分工,各负其责:对于政府来说,评估是间接实施宏观监控的手段,不能把它看作是一种行政权利的延伸,更不是权利的变相集中,对于社会来说,它是一种公开化的社会专业服务,而对于学校来说,它是在外部协助下的一种质量自我保障的机制。只有明确学校是教育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学生是学习质量的主要责任人,才能实现教与学的质量责任主体和教育拥有权的回归,才能真正把“要我评”转变为“我要评”,才能实现教育评估中从政府本位向学校和学生本位的“哥白尼式”的中心转移。
要建立现代政府,引领先进的管理文化,一定要抛弃万能政府的迷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不是要政府来负责全体人民的全部大小事务。在人民不需要政府服务的方面,政府就不要去过多地干涉,政府主要管好自己的该管之事。同时,你为他服务,不能到最后变成是他为你服务,跟着你转。总体而言,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的进步,政府大包大揽、包办代替、包打天下的情况已有好转,但是,教育评估却很可能成为最后的、最顽固的堡垒。除了它涉及到权利和权力的延伸,还由于它本身是一个管理环节,不太好与行政管理严格区隔,同时它作为一项专业服务本身也还十分稚嫩。但是,要完善现代学校制度,要建立可靠的教育质量保障和改进机制,必须对政府、社会和学校的职责进行区隔、界定,并制度化地相对固定下来。
三、教育评估与教育系统的特点
教育系统本身的一些特征对教育评估的理念、模式和方法提出了特定的要求。教育现象的复杂性使得教育评估也比其他普通的项目评估更具复杂性,因此,任何简单化的或者轻描淡写的评估方法都是应该避免的。同时,教育变革的长效性要求教育评估不能成为一蹴而就的工作或者是一槌子买卖,而要关注过程和长期的影响。而教育工作的人本特性则要求评估工作特别要尊重人的价值、人的参与和人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