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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致教子兄弟后娶治家(1)

序致第一

【原文】夫圣贤之书,教人诚孝,慎言检迹,立身扬名,亦已备矣。魏、晋已来,所著诸子,理重事复,递相模敩,犹屋下架屋,床上施床耳。吾今所以复为此者,非敢轨物范世也,业以整齐门内,提撕子孙。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服。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止凡人之斗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诲谕。吾望此书为汝曹之所信,犹贤于傅婢寡妻耳。

【译文】古时候圣贤的著作,都是教诲人们要忠诚和孝顺,言语要谨慎,行为要检点,要以高尚的人格扬名于人世间。这些道理,他们已说得很完善了。魏、晋两朝以来,各学派写的阐述圣贤思想的著作,相互仿效,事理重复,就像屋下建屋和床上叠床一样,都是多余。现在我重写此书,并不敢要以此来规范人的言行,只是为了整顿门风、教诲下古代人物一代罢了。同样的一句话,有些人会信服,因为说话的人是他们所亲近的人;同样的命令,有些人会遵行,因为下命令的是他们所敬服的人。禁止儿童过分的戏谑,与其让老师、朋友去劝诫,还不如让日常侍奉他的仆人、侍女去劝阻;阻止兄弟间的争斗,尧舜的教诲还比不上自家妻子的劝阻教诲。我希望这本书能被你们所相信,希望比侍婢对孩童、妻子对丈夫所起的作用更大一点。

【原文】吾家风教,素为整密。昔在龆龀,便蒙诱诲;每从两兄,晓夕温清,规行矩步,安辞定色,锵锵翼翼,若朝严君焉。赐以优言,问所好尚,励短引长,莫不恳笃。年始九岁,便丁荼蓼,家涂离散,百口索然。慈兄鞠养,苦辛备至;有仁无威,导示不切。虽读《礼》、《传》,微爱属文,颇为凡人之所陶染,肆欲轻言,不修边幅。年十八九,少知砥砺,习若自然,卒难洗荡。二十已后,大过稀焉;每常心共口敌,性与情竞,夜觉晓非,今悔昨失,自怜无教,以至于斯。追思平昔之指,铭肌镂骨,非徒古书之诫,经目过耳也。故留此二十篇,以为汝曹后车耳。

【译文】我们家的家风家教,一贯严整细密。过去,孩童年代,我就受到了这方面的开导和教诲。平时,跟随两个兄长,早晚照顾双亲,冬天暖被,夏日扇凉,做事循规蹈矩,言语适当,神色安详,行动举止小心谨慎,就像给父母大人请安一样。长辈们经常鼓励我,或是问起我的爱好,鼓励我扬长避短,态度都十分诚恳。九岁那年,便遇到了父母双亡的大难。从此,家道中落,人口凋敝,一个大家庭日益衰落。慈爱的兄长抚养我长大,历尽了千辛万苦;兄长过分慈爱,所以没有威严,对人总是注重劝导,而不予怪罪。我虽然读了《礼记》、《左传》,喜欢写点文章,但是与世俗之人交往而受到他们的感染,便轻狂放纵,说话随意,仪容外表不够庄重。到了十八九岁,才稍微懂得磨砺自己的言行。但习惯成自然,终于还是改不了过去养成的缺点。直到了二十岁以后,我才很少再犯什么大的错误。平常在嘴上信口开河的时候,心里便告诫,加以制止,理智与情感经常发生冲突;晚上躺下以后常常反省白天做的错事,今天常常懊悔昨天的过失。自己哀怜没有得到很好的教育,以致到了这种地步。追忆自己平时所立的志向,真是感受深刻,决不是仅从古书中的告诫就能认识到的,而是耳闻目睹的。所以,我留下了这二十篇文章,用来作为你们的后车之戒吧。

教子第二

【原文】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生子咳,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

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反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译文】天生聪慧,智力超群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智能很低下的人,即使教育再多也熟视无睹;但是智力平常的人,不教育就不明道理。古时候的圣王就施行胎教之法:王后怀孕三个月的时候,就搬出皇宫,到其他宫中居住,眼睛不看丑陋的东西,耳朵不听胡言乱语,所听音乐和所嗜口味等,都要受到礼仪的节制。君王还把这些胎教之法写到玉版上,藏进金柜里。到胎儿出生尚在襁褓中时,就选定了太师、太保来讲解孝、仁、礼、义来对他进行引导教育。普通老百姓家纵然不能做到这样,那也应在婴儿即将懂得识人脸色、知道别人喜怒时,就加以指导,教育他们做大人允许做的事情,不允许做的事情就不能做。这样,等到孩子长大几岁时,就可以少挨甚至是不用挨鞭笞的惩罚了。

父母对孩子既要保持一定的威信,又不能丧失关爱,这样子女自然会尊敬谨慎从而产生孝顺之心。我见到现在有一些父母对孩子不讲教诲而一味溺爱的,往往不能如此。他们对孩子的饮食起居、言行举止过于迁就,不加管制,该批评时反而夸奖,该训斥责骂时反而一笑了之,等孩子懂事了,就会觉得这些道理本来就如此。等孩子傲慢的习惯已经养成时,再去管教,纵使鞭打得再厉害,父母也难以树立威严了。而且父母越是愤怒,子女就越是怨恨。这样的孩子长大成人后,最终会成为品德败坏的人。孔子说:“从小养成的就像天性,习惯了的也就成为自然。”就是讲的这个道理。俗谚说:“教导媳妇要在初来时,教导儿女要在婴孩时。”这话说得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古代人物【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呵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译文】凡是不善于教育孩子的人,也并非想要使子女陷入险恶的境地,只是他们不想因斥责怒骂而伤了孩子的自尊,不想因体罚鞭挞而使他们承受痛苦。这该用生病来做比喻,怎么可以不用汤药、针艾就能治好呢?还应该想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难道他们愿意严厉地虐待自己的子女吗?他们这样做实在是形势所迫啊!

【原文】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译文】梁朝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夫人,本性严厉正直。王僧辩驻守湓城时,已经是一位统领三千人的将帅,且年纪过了四十,但他的行为稍有令母亲不满意的地方,就要遭到母亲棍棒的责罚,也正是因此才成就了他的功业。梁元帝时,有一位聪明而有才气的学士,但被父亲溺爱,疏于管教。他有一点成绩,其父就表扬个没完,恨不得让满街的人都知道;而他要是做了错事,其父就百般为他掩饰,指望他能自己改正。等到这位学士成年以后,他凶暴傲慢的习气越来越重,后来因为说话放肆,激怒了比他更骄横、更凶恶的周逖,结果被活活打死,连肠子都被抽出,并把他的血涂在了战鼓上。

【原文】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

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译文】父亲与儿子之间的关系讲究严肃,而不可以懈怠;骨肉之间要有感情,不可以简慢。简慢了,就难以做到父慈子孝;轻忽了,晚辈对长辈的怠慢之心就会产生。这样必然影响教育的效果。命士以上的官,父子分开居住,这就是父子之间的关系不能过于亲密的道理。至于晚辈为长辈搔痒抚痛,给长辈挂被子,帮长辈把枕头放进箱子里等,都是教育骨肉之间不能简慢这样的道理。

有人问:“孔子的弟子陈亢很赏识君子远离自己的孩子,这该如何解释呢?”回答说:“这是富含道理的,品德高尚的人不能亲自教导自己的子女。《诗经》中有些言辞讽刺君王,《礼记》中有些告诫回避嫌疑,《尚书》中讲的事例有些是犯上作乱的,《春秋》中有些叙述不合理、不亲睦,《易经》的卦象包容阴阳万物,这些都不是父子之间可以直接交流的,所以品德高尚的人不能亲自教导自己的孩子。”

【原文】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尝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訽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译文】北齐武成帝的儿子琅琊王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母兄弟,他因天生聪颖而受到父王和母后的厚爱。他的衣服饮食都可以与太子相媲美,与太子同一个标准。而且武成帝总是当面夸奖他:“这孩子非常聪明,以后一定有所作为。”太子高纬即位后琅琊王移居别宫,但他仍与诸王不同,受到优厚的待遇礼数。尽管如此,太后还嫌不够,常常在高纬面前埋怨。琅琊王十多岁时,傲慢任性,没有节制,他的器用服饰,珍奇玩具,都要与当皇帝的哥哥攀比。有一天,他到南殿朝拜,看到典御官和钩盾向皇上进献新到的冰块和早熟的李子,因索要这些供品不成而大发脾气,骂道:“皇上已有的东西,凭什么我没有?”他不懂安守本分,做事没有分寸居然到了如此地步,当然在其他事情上也是这样。熟悉他的人,背后纷纷用叔段、州吁来讥讽他(叔段、州吁都是春秋时因从小被宠坏,最后招致杀身之祸的人)。后来,他又假传圣旨,将与其发生摩擦的宰相处置了,但当时他因担心会有人前来相救,居然命其部下守住了殿门。尽管他并没有反叛的意思,并且在受到了抚慰以后撤了兵,但后来还是因为此事而被密令杀死了。

【原文】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

【译文】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孩子,但能做到公平相待的却寥寥无几。从古至今,因偏古代人物爱而酿成的种种弊病可谓是数不胜数。聪明俊秀的孩子固然值得赏识和疼爱,顽皮愚笨的孩子也不能被忽视,他们也应该得到同情和怜爱。那些喜欢偏爱的父母,原本是想对某个孩子好,但结果反而会给他带来祸殃。母亲的溺爱造成了共叔段的死;父亲的偏爱促成了赵王的被害。同样,宗族倾覆的刘表,兵败地失的袁绍,都可作为灵应的龟兆和明亮的镜子,使后人借鉴。

【原文】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译文】北齐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的一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很会写奏札,教他讲鲜卑语、弹奏琵琶,差不多都学会了,用这些本领来服侍三公九卿,一定会被重用的,这也是很重要的事情啊。”我那时候听了低头没有回应他。真是太奇怪了,这个人居然用这样的方式来教育自己的孩子!如果用这种办法当跳板,去取媚于人,即使做到卿相,我也不愿让你们这样做的。

兄弟第三

【原文】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

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后裾,食则同案,衣则传服,学则连业,游则共方,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不为旁人之所移者,免夫!

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爱先人之遗体,惜己身之分气,非兄弟何念哉?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则易怨,地亲则易弭。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则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风雨之不防,壁陷楹沦,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

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如此,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伫日月之相望也。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换子而抚,则此患不生矣。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国刘琎,尝与兄连栋隔壁,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怪问之,乃曰:“向来未着衣帽故也。”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江陵王玄绍,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爱友,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玄绍以形体魁梧,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终不得解,遂并命尔。

【译文】世上是先有人类然后有夫妇,有了夫妇才产生父子,有了父子之后才有兄弟,一个家庭中的亲人,仅此三者罢了。由此延展推广,直至所谓九族,都是从三亲拓展而来的,所以说“三亲”是人伦关系中最重要的,不能不认真对待。

哥哥与弟弟,只是形体不同罢了,是一个母亲所生的,气血相通的人。在他们还很小的时候,父母亲左手拉一个,右手扯一个;一个拉着父母的前襟,一个扯着父母的后裾;吃饭都是用的同一个木盘,衣服是哥哥穿了弟弟又穿,学习用具也是哥哥用了弟弟又用,玩耍也是在同一个地方,即使有时做事有点悖乱情理,也不能不互相爱护。等他们长大以后,都各自有了各自的妻子,教育自己的孩子,即使是性情秉厚的兄弟,感情也比不上小时候那样深厚。但妯娌之间与兄弟之间相比,就更疏远些了。如今让感情疏远的妯娌来节制度量亲密的兄弟之情,就像是给方形的底座配上圆形的盖子,再怎么也不合适的。只有兄弟间互相亲近,感情至深,才不会受别人影响而疏远了彼此,所以,你们一定要尽力互相友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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