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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大鱼往往在后面:斤斤计较只会让你目光短浅

主动做别人不愿做的事

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没有前面种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图得到最后的果实。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就是你种下的因,在做事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东西,从中提高自己的能力。还会助长自己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帮你赢得更多关爱和尊重。

在生活中,我们要学会去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只要自己还能承受,多做一点也没有多大的损害。在总统竞选的过程,奥巴马并没有绝对的优势,但是最后,他却可以成功当选,这与他的主动有很大的关系。其实早在奥巴马年轻的时候,他就是一个非常主动做事的人。

奥巴马曾经主动转学到哥伦比亚大学,不过总体而言奥巴马还是很少提及他在纽约的日子。不是这段20世纪80年代的时光没有在奥巴马的记忆里留下太深的痕迹,而是这一段时期正是奥巴马希望能找出一条让自己发挥独特作用的道路而自我沉思的时期,所以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通过读书沉淀自己的思想、磨炼自己的意志中度过的。

奥巴马的童年生活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影响,这种影响使得他变得迷茫,他开始思考人生的价值,生命的意义。也正是有了这样的思考,他才能醒悟。大学毕业后,很多人都选择了富裕的生活,他们在华尔街或是从事比较有前途的职业,但是奥巴马没有,他清楚地知道,这不是他想要的,他需要让自己的资本更加雄厚,所以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而是选择了其他人所不愿去的地方,在一个小小的黑人社区做议员。

正是因为这个选择,使得奥巴马看清了当下的现状,他知道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生活没有着落,他们为生活辛苦地工作着,却得不到同等的机会。面对这样的情况,奥巴马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更加有理由相信自己所做的是正确的,于是他选择了继续深造,他报读了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并收到了录取通知书。

本来《哈佛法学评论》主编这个位置对奥巴马来说就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前景,如果他继续在这里做下去,那么他的未来可以说是一片光明。可是就在人们都向往这份职位的时候,奥巴马却选择了帮助黑人们解决困难,投入到社区生活之中。这是很多人都不愿做的事,特别是那些从名牌大学毕业出来的学生,更何况他是博士学位。但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清楚地感受到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需要帮助,他们需要有知识,有智慧,有魅力的人来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主动做别人不愿做的事,也许在他人看来是吃了亏,但是事实并不是如此。当一个人拥有梦想之后,上天就会为他创造无数的机会,让他得到锻炼,让他的能力得到相应的提升,而有些机会摆在我们面前,但是我们却会让它们溜走,这是为什么呢?因为这种机会在我们看来并不是机会,它似乎与你的理想全无关系,但是也正是因为这样,才让很多人选择了从事其他的事,然而正是这种选择,才造成了理想的无为。

任何事都是有前因后果的,没有前面种下的因,你就不要妄图摘到最后的果。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就是你种下的因,在做事的过程中去发现新的东西,从中提高自己的能力。就像奥巴马那样,他在社区里工作,体会到了黑人生活的艰难,而这种艰难让他燃起了改变这种现状的决心,这让他找到了自己坚实的立足点。

世界上万事万物是互相联系的,适用于某个领域的规律,同样也会适用于其他的领域。所谓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在打斗的起始阶段就应该积极争取主动,抢先进攻,争取先机。如果你占尽先机,通过积极的进攻早早地结束一场打斗,不给对方机会施展拳脚,更不给他机会进攻,那么你就能够把握住机会,将对方彻底击败。

比尔·盖茨曾对微软的员工说:如果你想取得优秀员工那样的成绩,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比那个优秀员工更积极主动地工作。积极主动是一种必要的工作态度,这种态度不需要别人的督促和吩咐,更不需要别人的强迫,而是心甘情愿做事的精神状态,甚至是“为了完成任务,在必要的时候,不惜打破常规”的智慧和能力。这种态度的员工能够创造性地工作,而不是被动、机械地应付差事。

成功取决于态度,时刻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知道自己工作的意义和责任,并永远保持一种自发的工作态度,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坚持不懈的努力,终将到达成功的彼岸。那些获取了成功的人,正是由于他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敢于承担责任而让人百倍信赖。主动要求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自动承担责任是成功者必备的素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你没有被正式告知要对某事负责,你也应该努力做好它。

不管是职场新人,还是职场老手,做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都会有所收益。因为我们在工作中要舍弃一些不甘心,主动做那些别人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一个为自己创造机会的方式。虽然在这个过程中会吃一点小亏,但是这种亏不是绝对的,而且是对你的前途和人生有帮助的。主动去做别人不愿做的事,还可以让你的心境变得更加明朗,相信最后你会得到想要的成功。

变换思路,别在一棵树上吊死

当我们处于死胡同的时候,要学会改变,不要固执地坚持所谓的原则,要善于发现新的东西,从不同的方向寻找解决办法,制订新的行动计划为自己寻找出路。只有善于改变自我的人才能获得成功。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矛盾都不是绝对的,解决矛盾的方式也必然多种多样,而这些解决方法不是在谁的头脑里凭空想象和杜撰出来的,逆向思维同其他思考方法一样,归根结底,它也反映着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不能用一成不变的观点来看待事物,也不能让自己陷于只有一条路可以成功的误区。

成功的路有千万条,只有善于寻找的人,才能发现最佳的成功之路。当我们处于死胡同的时候,要学会改变,不要固执地坚持所谓的原则,只有善于发现新的东西,善于改变自我的人才能获得成功。奥巴马的成功源于他的不断改变,在改变的过程中不断完善自我。他没有让自己只走一条路,而是当这条路走不通的时候,及时改变,选择另一条可行之路。

在奥巴马大学二年级快结束的时候,他听说有一个去哥伦比亚大学的转学计划,就立即申请了。他想即使哥伦比亚的黑人学生没有西方学院多,那至少也是在一个真正的城市中心,更靠近黑人社区,更加具有大都市的氛围并且更加多元化。对他来说,一个更加刺激的地方对他更有吸引力。

转学哥伦比亚大学对奥巴马的一生来说,是一个很关键的转折点,在那里,他不仅增长了自己的学识,还让自己更加接近梦想的中心。他改变了自己原有的生活方式,并借助自己的智慧创造了另一个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在那里,奥巴马开始了他全新的人生之旅。

在20岁那年,奥巴马来到了纽约,尽管是满心欢喜,但他更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纽约之行对奥巴马来说,是一次重大突破,他不得不丢下很多东西。在哥伦比亚读大学期间,奥巴马找准了人生的方向,相比同学们去谈恋爱,去逛街玩耍,奥巴马变得勤奋了许多,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学习上,这种改变让奥巴马成熟了很多。

奥巴马准确地把握住方向,他现在第一件事是戒掉毒品。他每天都将大量的时间放在学习上,异常珍惜哥伦比亚大学给自己带来的难得的学习环境和提升自我的机会。为了戒毒,奥巴马每天早出晚归,他还坚持每天跑步3英里,用加强运动来提高自己的体能。

转校到哥伦比亚大学对奥巴马最大的吸引力在于,他又必须在一群陌生人中重新定位自己并让自己为他们所熟悉。他不再与朋友喝酒、到派对中去消磨时光,他把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学习之中,他断掉了与那些朋友们的来往,他不想过醉生梦死的生活。不仅如此,奥巴马在纽约时,还定期为杂志社提供稿件,这对于他来说是很好的实习机会,那两年的时间不仅让奥巴马丰富了书本知识,而且还使他练成了自己的写作风格。

在2005年度哥伦比亚大学的校友杂志上,奥巴马将他的大学时期描述为“一段高强度的求学过程”,他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家里或图书馆,较少参加社团活动,过得如同僧侣。

与其他的求学者不同,奥巴马是带着目的来的,他不会在大学里继续以往的生活,对他来说,以前的奥巴马已经死去,现在的他应该为了实现梦想而全力以赴,他不应该像其他人那样,继续过着没有目标,没有目的的生活。奥巴马是一个很富有远见的人,他没有把自己的光阴完全地浪费掉,而是利用两年的大学生活,学习到了很多的知识,拓宽了自己的视野,让自己拥有更具竞争力的能力。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发生了彻底的转变,这种转变使得他一下子成熟起来,拥有了常人所不能拥有的智慧。

正所谓穷则思变,只有变化才会给你带来新的转机和活力,换环境并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新的环境会给你带来新的冲劲,也会给你带来新的机会。一个人在同一个环境中待久了,就会因为太熟悉周围的一切而逐渐失去那种新鲜感带来的干劲。奥巴马因为环境的改变,人生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改变。如果没有这种改变,就不会有今天的奥巴马,更不可能让奥巴马创造这么多的奇迹。

生活中,可以说处处都有阻碍、险境堵住我们前进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消极的人往往坐以待毙,抱怨为什么会有阻碍,而积极的人遇到事情不顺利时则能够掌握自己的命运,立刻做出反应,从不同的方向寻找解决办法,制订新的行动计划为自己寻找出路。适应环境本身就是奋斗的组成部分,只有在此基础上,开辟战场去对抗生活才有获胜的可能。

人生本该是多姿多彩的,应该有多方面的选择、尝试,之所以人们原本多样化的人生变得单纯,那是因为人们若能安于各行各业,将可以使社会趋于安定。不过现在的社会已经开始激烈地变动,如果还一味地讲求单纯,恐怕反而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动了,如此一来,恐怕会将自己封死在一条路上而无回旋的余地了。

在人们的心灵深处,随时都盼望能将自己从封闭、单调的生活中解放出来。另一方面,社会也似乎正迈向接纳多样化人生的成熟境界。我们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须知成功的道路有很多条,当一条路陷入死胡同的时候,我们要学会回头,寻找新的路,这样才不至于饿死在路上。

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成不变只会让人的思路变得更加僵硬,只会让人的意志变得更加薄弱。如果这个时候还不肯改变,那么很难想象你能获得成功。因此,必须尽早决定自己要走的道路,以及广泛地对一切事物保持兴趣,多处预设自己要走的道路,纵使已决定选择某一条路,仍然要适当地掌握好其他的道路,以备万一所选择之道路不通时,仍有他路可走。

我们不能一根筋到底,也不能随意就变换自己的想法,虽然变换想法对年轻人来说很有必要,可是如果随时随意地改变自己的想法,会让你的意志变得单薄,会让你的行为处事变得轻浮,所以随意改变并不是一件好事。我们所说的变换,指的是灵活,既不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又要灵活地为自己寻找出路,这需要大智慧,需要根据局势做出最佳判断的能力,也只有如此,才会慢慢地靠近成功。

不要沉迷于现状,寻找新的可能

当我们遇到困难,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无法解决的时候,就需要改变思维了,不能顺着先前的思路去想,而是应该寻找一个新的思路。任何人、任何事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让人类长久地发展下去,而只有改变,才能让人拥有创新的血液。

想要成功,我们就不能安于现状,安于现状就会让我们变得自满,让我们裹足不前,让我们变得颓废,终生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人。每一个安于现状的人,都不可能获得成功,只有那些敢于创新的人,敢于改变自我的人,才有可能获得上帝的青睐。这是因为不安于现状会激发人的创造力,会让我们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我们在年轻的时候也要持有不安于现状的态度,这样才能让我们更有追求,能接触到我们不曾接触的事物,挖掘自身的潜质,赢得人生的一次次胜利。一个随波逐流、安于现状的人是不可能有什么成就的。不安于现状、追求完美、精益求精的人才会成为胜利者。

在奥巴马刚开始参加竞选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看好他,因为无论在从政经验上,还是实力背景上他都不如他的对手,但是他却能赢得美国人民的支持,这与他善于改变思路,从全新的角度出发,来剖析美国现状有着直接的关系,他告诉他的听众,美国需要改变了,现在改变的时候到了。

奥巴马以满腔的热情,述说了自己参选的目的,也点燃了改变国家现状的希望之火。奥巴马在整个演讲中,没有像其他竞选者那样,信誓旦旦宣讲自己将来要如何,而是用实实在在的事实和道理去说服听众,鼓舞听众,让美国人民相信美国梦的重新到来,并以极其平稳的心态,平静的语调,把自己心中的愿望一点一点地传递给听众。

奥巴马知道人民想什么,需要什么,他在社区工作的时候,就明白了这一点,而那种经历成了他现在最锋利的武器。于是,他从事实出发,用了一段话来说明民众的现状,“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可以去改变整个残破的死刑体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把税收体系改革得更公平和公正,更益于工薪阶层;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通过了那些愤世嫉俗者所认为永远不能通过的伦理改革法案。”

不仅如此,奥巴马将自己的重心建立在和平美好的美国上,让听众意识到自己就是实现这种改变的唯一人选。他综合概括了过去在社区工作多年,虽然薪金甚少,工作任务量巨大,但是他还是坚持下来的目的,“通过这份小小的工作来为创造一个更好的美国做点贡献”。

为了打造一个和平、民主、自由的美国,先辈们进行了一系列的工作和斗争,既然先辈们能做到,那么我们也能做到,我们应该为完成自己的使命,做自己能做的工作。正如他在演讲中所说的:“这仅仅是胜利而不是我们所寻求的变化,这是我们唯一去做出改变的机会。如果我们回到原来的老路,那么什么也不会变,改变也永远不会发生。这是真正需要天才的时刻:美国会发生变化。我们的社会应该更完美。我们已经拥有了我们将来能够实现的希望。”

奥巴马一再地向美国人民宣扬改变,是因为现在的美国确实需要改变了,布什政府所留下的问题,需要一个英明的总统去解决,如果按着原来的路来走的话,那么一切还是原样。奥巴马清楚美国人民需要什么,所以他的这种改变说到了美国人的心里,让他们在灰色的季节里重新看到了希望。

当下的美国在奥巴马看来是最艰苦的时候,在这种情况下,改变在所难免。人也一样,人在艰苦环境下,最忌讳的就是安于现状,人生的希望在于改变现状的强烈欲望和动机,如果一成不变地生活下去,那么人生就会变得单调、无聊。如果我们去总结成功人士的成功经验,我们会发现:成功人士总是用更长远的眼光看待每一件事,看待生活,看待这个世界。他们知道:只有不满足于现状,才能不断取得更好的成绩。

然而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有些雄心勃勃的人本来是满怀希望地出发,最后却在半路上停了下来。因为他们取得一定的成绩之后,就满足于现有的温饱和生存状态,开始虚度余生。

如果我们只是安于现状,那么我们就不可能有什么创新,更不可能有进步,只会在原地不停地转来转去,最后导致失败。常用的思维方式会形成习惯,渐渐变成思维定势。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定势是思维的惯性和惰性。每个人都有各自不同的思维定势,于是我们常常以想当然的态度来对待我们周围发生的事情。著名的心理学家吉尔福特指出:“人的创造力主要依靠发散思维,它是创新思维的主要部分。”

人的思路应该更宽阔些,眼光应该更加长远一些,我们看问题不能只看到表面,应该深入到事情的内核中去,去体会每一件事背后所蕴含的意义。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想尽了一切办法也无法解决,这个时候就需要改变思维了,不能顺着先前的思路去想,而是应该寻找一个新的思路。任何人、任何事的生命力都在于创新,只有创新才能让人类长久地发展下去,而只有改变,才能让人拥有创新的血液。

在人生的低谷,要有勇气去面对

万物因为暴风雨的来临而感到恐惧,但是暴风雨却会给万物带来成长所必需的雨水和养料。如果把暴风雨比作人生的低谷,那么风雨后的茁壮成长不正是人生的希望吗?抵抗暴风雨的力量不正是人生抵抗灾难的一种执着和勇气吗?

每个人都会遇到人生的低谷,在这个时候,人的意志难免会受到打击,或许选择放弃会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加轻松,但是这并不是你所期望的结果。在最困难的时候,我们要坚信,只有勇气和希望才能帮你摆脱眼前的困境。

奥巴马在成长过程中曾遭遇两种认同危机,一个是种族认同,一个是信仰认同。奥巴马十岁的时候回到美国,由于进入了一所比较好的学校,所以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学校里只有三个黑人小孩,奥巴马是其中一位。这时,奥巴马产生了种族危机,可是他却在这次危机中坚定了自己的信念。在奥巴马开始工作以后,他的信仰受到了挑战,这个时候,他仍然坚持了自我,最后成功地渡过了难关。

事实上,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亦不可能风平浪静,试想像死水一样的生活又有什么意思呢?但是人却很难从生活的苦难中解脱出来,他们或是在苦难中选择放弃,或是拒绝苦难,把人生看得过于悲观,最终丢失了自己。我们从奥巴马的经历中不难知道,其实苦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希望的丧失。

奥巴马当选联邦众议院议员那一天,他敬爱的母亲安·邓亨不幸在火奴鲁鲁(华人称“檀香山”)去世。其实还在印尼的时候,安·邓亨就感到不舒服。那里的医生说她消化不良,无碍大事。她到美国复诊,被诊断出有卵巢癌。母亲生病的时候,奥巴马的妹妹玛雅在纽约大学读研究生。奥巴马和她都没有料到母亲的病已经很重了。安·邓亨去纽约检查的时候坐在轮椅里,她告诉玛雅,希望玛雅放假的时候到夏威夷看她。可是癌细胞扩散很快,医生开始给她注射吗啡。安·邓亨自知可能过不去了,有天晚上给玛雅电话,说她很害怕。

玛雅知道事情不好,立即安排她返回夏威夷,可是此时的奥巴马正在竞选的最后冲刺阶段,容不得丝毫分心。玛雅是11月7日到的医院,此时的安·邓亨已经不会说话了,最后只坚持到了晚上11点,安·邓亨去世了。奥巴马知道这个消息之后,第二天从芝加哥赶了回来。站在母亲的遗体前,奥巴马突然感到对他的生活产生最大影响的是母亲。即使在他们长久分离的时候,母亲也经常给他写信,让他相信自己,相信他人的善良。奥巴马和玛雅在夏威夷大学东西方中心的日本花园为母亲举行了追悼仪式,有20多个朋友参加了仪式。之后他们驱车去火奴鲁鲁南面的哈那乌玛湾海滩。

母亲的遗嘱是把她的骨灰撒在这里。她跟夏威夷心心相印,它的美丽给她安静,它的宽容教她爱人,它的大学让她结识了自己孩子的两个父亲。安·邓亨是喜欢旅行的人,她希望死后自己也可以从这里再出发,魂游世界。母亲的去世对奥巴马有着很大的影响,但是这却没能影响到他从政的决心。当他安排好母亲的后事之后,就立刻赶回了芝加哥,对他来说,这是一个新的开始。

虽然他感觉到无比悲痛,但是他将这股悲痛化为力量,更加坚信美好的明天终将到来,在他心里,即使是再寒冷的冬天,也会有明媚的阳光破云而出,因为希望是他所拥有的最伟大的力量。而这些不是每一个人都能拥有的吗?

当我们陷入人生低谷的时候,往往会招致许多无端的蔑视。这时只要我们理智地应对,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维护我们的尊严,就会发现任何邪恶在正义面前都无法站稳脚跟。而有尊严的人,终会走出人生的低谷。

在我们处于人生的低谷时,应该好好反省、重新认识自己,因为我们在所谓清醒的时刻,往往并非是真正的清醒。不管是刻意压抑或是在潜意识中,都会在有意或无心的时候,否定了内心种种孤寂、空虚的感受,也压抑了由恐惧所引起的各种负面情绪。这个时候,我们不仅能重新思考自己所处的位置,还可以为自己进行一次梳理,当走出低谷之后,面对即将发生的事便能坦然有序地去面对。

其实,人生的低谷谁都会经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生就是灰暗的,当暴风雨来临之时,万物不因此而颤抖和惧怕吗?可是当暴风雨过去之后呢?留给大自然的不仅是风雨后的晴天,更重要的是未来新的希望,正是这一种希望延续着大自然的准则,让生物们因此生长得更加健康、挺拔。所以,请记住奥巴马的这句话:在寒冷的冬天,只有勇气和希望才能够长存。

等待最佳时机,把悬念留在最后

上帝是公平的,他留给每个人的机会都是等同的,关键在于有的人善于等待机会,而有的人则在机会没有来之前,就选择了放弃。很多时候,我们需要学会忍耐,在自己最脆弱的时候尤其需要如此,需要耐心等待时机的来临,不惊慌失措,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遇到挫折,当自己所想的事与预期相反时,就会产生悲观情绪,以为自己什么事都做不好,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人生之路不会永远曲折,总会有光明的时候,所以,凡事须耐心等待时机的来临,不必惊慌失措,只有善于等待时机,并抓住的时机的人,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一个善于抓住机遇的人,肯定是一个注重细节、善于等待的人,等待并不等于落后,就犹如参加马拉松长跑一样,起步早的不一定能最终获得冠军。

奥巴马的先决条件比我们很多人要差许多,但是他却能够获得成功,能够创造那么多的奇迹,在我们看来,这都归功于他出众的能力,事实上奥巴马是一个善于把握时机的人,他不会在自己最弱的时候出手,相反在他处于不利位置时,他会隐忍,等待最佳的时刻出手,与希拉里的党内竞争也好,与麦凯恩的总统决战也好,都是如此。

作为民主党的总统候选人,奥巴马有着与众不同的经历。他的父亲来自肯尼亚,母亲为美国白人,他在火奴鲁鲁和雅加达两地长大,就读于常青藤名校。他的这些经历成了对手最后打击他的武器,在他是否“够黑”这个问题上,奥巴马表示,这样的争论与他的外表或者他对黑人选民问题的关注并无关系。

对于自己的年轻形象,奥巴马在2007年10月的一次竞选演讲中引用肯尼迪总统就职演说中的话说:“如果不是这个火炬被一次次传递到新一代人的手上,我不会有这个机会的。”奥巴马的机会来自他自己的创造,与其说是上天造就了奥巴马,不如说是奥巴马把握住了竞选总统的最佳时机。

2008年是民主党年,布什总统执政的几年使得美国的国际环境严重恶化,美国的部队在伊拉克陷入泥潭,在阿富汗处于被动和守势,美国政府的单边外交政策也引起了世界性的反感。由于联邦政府对金融机构管理的弱化,美国的金融市场先出现混乱,继而发生危机,引发世界性的震荡,给美国的企业和工薪阶层带来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困难和不稳定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人民需要一个能够带领他们走出重围的总统。奥巴马最强劲的对手麦凯恩却一再强调这是最美好的美国等言论,给奥巴马创造了超过他的最佳时机。面对美国经济困境,麦凯恩三番五次地告诫选民美国经济的基本要素安然无恙。而金融市场的混乱导致了信贷枯竭和股市崩盘,当国会开始讨论救市方案时,麦凯恩又终止自己的竞选,提出推迟第一次总统候选人辩论,号称国家第一,竞选第二,让选民感到他喜怒无常,行事鲁莽。

相反奥巴马表现出了总统应有的睿智,一语道破美国当下的困境,奥巴马沉着应战、按部就班地提出具体的救市和便民方案,让美国人看到了他的目的,他的出现不是为了竞选总统,而是为了拯救美国,重拾美国人民所共有的美国梦,奥巴马用自己的行动来证明自己完全有能力来解决美国当下所面临的问题。他的优势完全发挥了出来,相反对手则陷入了困境,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奥巴马的支持率一下子反超了麦凯恩,当选总统已是势在必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学会耐心地等待时机,这对任何人都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正处于青春期的我们。年轻人棱角外露,初生牛犊不怕虎,总幻想着靠自己的学识,在社会上取得地位和成就,我们的锐气是惊人的,但也是短暂的,一旦遭受挫折,无情的现实会使我们中相当一部分人感到生不逢时,怀才不遇,从而愤世嫉俗。所以,我们要学会等待,学会在等待中积累知识和经验,培养成熟的创业风格。

事实上,谁都会有顺利的时候,也会有突然跌倒落入低谷的时候,一个人只有经历过无数的痛苦,才可能让心智变得更加坚韧。虽然成功的机会对于每个处在逆境中的人都是均等的,但是,成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获得的,它属于坚韧者。要让自己变得更坚韧,就需要学会等待时机,只有当一个人学会了忍耐,那么他的心智才会变得更加成熟。

随着时代的发展,无论哪个行业的专业性都越来越高,有关方面的监管政策也已经越来越规范,行业的竞争也必然会越来越激烈。因此,对于创业者来说,如果现在还选择从头开始进入这个行业,就未必是一个恰当的时机了,所以,对一个渴望实现自我价值的年轻人来说,把握好时机相当重要,只有把握好时机,才能在最有利的情况下实现自己的目标。

要办好任何事情并得到最佳效果,都有一个把握最佳时机的问题。时机把握得好,就能充分利用条件,调动有效资源,达到事半功倍、事与愿随的效果。最有希望成功的人,并不是才干出众的人,而是那些善于利用时机做事的人。懂得相机而动,这实在是一种极其难得的智慧。

无论我们想去做什么,只要坚持到最后,总是有机会成功的。等待机遇亦是同样的道理,这需要你拥有十足的耐心,需要你忘我的努力。因为没有到最后一刻,就决不要轻言放弃。既然已经坚持了那么久,付出了那么多,有什么理由不再多等一会呢?只有当一个人学会忍受长久的煎熬,懂得做什么事都要努力坚持到最后的时候,他才会有成功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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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紧紧地锁住她,霸道地宣布:“你是我的女人,在我面前你不需要伪装。你可以哭,可以笑,只要你想。”为什么,她的眼眶这样热,泪水不听话地流下来,却不是因为悲伤。为什么他张开的双臂这么诱人这么温暖,让她好想就此扑进去?幸福好像就要来临了,曾经的灾难却又再次降临。他的怀抱,真的能够替她将这一切伤痛都挡去吗?他明白她心中的怀疑,却只是将她抱住。她所不知道的是,他是一个平凡的大学生,却更是让人闻风丧胆的煞魂。当然,这个没必要说出来吓她。但是他会向全世界证明,他能够保护自己的女人,幸福一辈子。......他是如和风一样的温柔男子,在她最绝望的时候将她带向希望。一直以为她只是妹妹,却不知道这份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改变。“我不想做你的哥哥,我,要照顾你一辈子。”温柔突然消失,一向温和的男子也为爱狂肆霸道起来。......因为年少无知,因为那无厘头的嫉妒,他任由姐姐将她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十年以后再相遇,本以为只是内疚,可为什么牵挂越来越深?“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是,从今以后,我会把所有的爱都给你。盛妖,让我来好好地疼你保护你!”本以为会恨的,却为什么做不到?......“烟儿,尽管我比你大二十多年,尽管我知道这样很自私,但我绝对不要你做我的儿媳妇,你该是让我宠一辈子的人。”烟儿?这个名字本就是她最深的伤,他却叫得如此顺口。......到底谁是我的避风港?......PS:看看一个男人,是如何去保护自己所爱的女人的。若爱希望自己的文字,能够带给你们属于爱的感动。推荐若爱自己的新文《俘虏皇后》:“我知道鞭打对你来说,无异于家常便饭了。”直到那些泛着禽兽一样目光的人出现在我面前,我方明白。更残忍的惩罚,要来了。“要怪就只能怪你的命了…你们不要弄死她。”说完他不再看第二眼,很快的走出去了。原来,我连死都不能。连死,都不能。…当凤冠霞帔着身,我依然恍如梦中。你当真赐我后位,许我一生一世。却不知道,在你辗转后宫时。我的心,早已裂成点点碎片。…岁月荏苒,你已君临天下,我站在人群中,静相望。转身,离去。你要这天下,我便为你夺取。而荣华富贵,我无福消受。…他坐拥天下,却不见了,那一抹水色身影。几许无情,几许残忍。只为,将你庇护。而你,却不懂。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霸汉第一卷

    霸汉第一卷

    无赖少年林涉出身神秘,从小混迹于市井之中,一身痞气却满腹经纶,至情至性,智深若海。偶涉武道以天纵之资无师而成绝世高手,凭就超凡的智慧和胆识自乱世之中脱颖而出。在万般劫难之后,恰逢赤眉绿林之乱,乃聚小城之兵,以奇迹般的速度在乱世中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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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世纷杂,她深爱的恋人为参军与她洒泪而别,她迫于母亲的病委身于一个有权势的军官。她清冷的气质、坚强的个性让倨傲的军官发狂般地爱上她。他想要娶她,爱她,而她只想离开他。她心中深爱的只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仇敌的心,让她无法接受他的权势和爱情,针锋相对的激烈对决,一颗清冷的心和两颗炙烈情潮的对碰。战火硝烟,尘世迷雾,从烈火中跃起的浴血凤凰,如何拨开硝烟和迷雾,勇闯艰难险阻,争得一世的幸福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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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越赶上生孩子,好吧,她风九认了。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异世带带孩子打打怪兽,泡泡美男玩玩家斗,人生照样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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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