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聊得高兴了,爽了,老头会要瓶啤酒。喝了酒,他的话就更多了。照老头的话说,因为我的单纯,所以特别容易被人看透。但通过我经常发呆的现象来分析,我心事重,想的事情能远到下辈子去。老头还发现,我虽然平时说话又直又狠,但事事都会替别人着想,尤其对自己在乎的人格外细致。
通过聊天,老头也知道了我接下来的计划。如果在这周能收到录取通知书,我将在两个月后赴美读研。
今天又是周一,老头下午有会,晚上还有大饭局。所以我们约定都不去咖啡馆。
可晚上八点多,我的手机响了,是他的短信。
“我在咖啡馆,你还能出来吗?”
从今天中午开始,我就莫名地郁闷,在家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直到收到这条短信,我才突然明白了让自己闷闷不乐的原因。看到短信的我,像是中了大奖般的兴奋,一种莫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很快回了短信,告诉他十分钟之后到。
进了咖啡馆,我一步并作两步直奔楼上那个我们每天坐的地方。只见老头倚在靠窗的沙发上,淡定地看着楼梯的方向。我笑着坐到了他的身边,他轻松地说:“够快的,跑来的?”
“没。慢慢溜达过来的,我家近,所以快。”强大的自尊心让我气儿还没倒顺就赶快撒谎。
“我都看见你跑着过马路了。”他为了逗我又故意补了一句。
“你见过谁过马路不跑呀!要是被车撞了算你的呀!”我知道他是故意,也娇嗔地回了两句。
“你找我干吗?大晚上的,不会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我可不会安慰人啊,说出来的没一句好听的。”我拿起桌上的饮料喝了一大口。
饮料刚入嘴,我的脸色就变了,要是对面没坐着人,我肯定立马喷出去。
“这是什么呀?怎么一股酒味儿?”我咬着牙,不情愿地把这一口要人命的液体咽了下去。
“你不喝酒?”老头诧异道。
“我不是说过吗,我不但不喝,而且从来没喝过。”我使劲用手捋着胸口说。
“没喝过就应该尝尝,这是威士忌可乐,根本不算酒。”老头边说,边拿起杯子自饮了一口。
“真够难喝的,简直是自虐。”
稍缓之后,我才问他:“你今天不是很忙吗?晚饭这么快就结束了?”
“哦,我先走了。我最讨厌这种又虚伪又没意义的大尾巴狼饭。”
“大尾巴狼饭?”还没来得及在社会上混的我从没听过这个词,觉得新鲜有趣。
“就是一群假正经的人,在一特奢侈的地儿吃饭,但实际上谁都吃不好。”
“我还没吃过这种饭,真是遗憾。”我只记住了“奢侈”二字。
“等你工作了就能吃着了,到那时候你就知道烦了。”老头像个家长,语重心长地靠着沙发扶手对我说。
就在这时,我抬头一看,窗外竟然一片雪白。我一把推开老头支在扶手上的胳膊扑到窗户旁边,大声地喊了一句:“下雪了!”
那是2010年3月14日,北京突然下起了雪。
一屋子的人都被我惊着了,整个咖啡馆似乎瞬间安静。
老头很无奈地往后错了错身,试图跟我保持距离。但他的腿却被我的身子压着动弹不得。
窗外的雪只吸引了我,吸引老头的却是我的侧脸。据他后来描述,我的脸很干净,也很精致,刚喝的那口酒,衬得我脸蛋上还有一圈红润,当真是七分可爱三分美丽。此情此景,他很想伸出手,但他赶紧压抑了自己这个邪恶的念头。他怕这样一碰,我脸上原本天真无邪的笑容就会消失。
我一边专心地看着窗外,一边跟老头说:“我最喜欢下雪了!我就是冬天生的,听说我出生的那天就下雪了。我觉得雪特别美,要是它们不落到地上就好了。”
“为什么?那它们落在哪儿?”
“落在半空,落在地上就脏了。你看下过雪的路,多恶心。”我经常会很认真地说出一些像这样不着四六的话。
老头笑了。
雪越下越大,我的小宇宙激动得马上就要爆炸了。我张牙舞爪地一手指着窗外,一手拉着老头的胳膊说:“快看快看,大雪花……”
这句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就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暖暖的,香香的。这是什么味道?像是牛奶,又像是香烟。我一时分辨不清,但却十分陶醉,我闭上了眼。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眼,他的脸如此清晰。看着他那双清澈的眼睛,像个纯洁而天真的孩子。他的眼神中带有不安和担忧。我微微一笑,然后羞赧地低下了头。
命啊,就是这么玩儿我。就在我们初吻的第二天,久久不来的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到家了。家人十分欢喜,我却喜忧参半。我走到书房,拿起手机,给老头发了一条短信:“我收到通知书了,下月初开学。”不到半分钟,他就回了:“为你高兴,为老头难过。”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每天都混在一起。就连他出差,我都会同行。但我们心里越是纠结,表面就越是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在厦门的海边散步时,我会双手搂住他的一只胳膊,使劲让整个身体紧紧贴在他的一侧。就算这样也觉得不够,时不时还得来个正面拥抱才算“解气”。我们就这样,成天腻在一起,回顾童年,回忆相遇,感叹现在,憧憬未来。
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乐不完的段子。就连安安静静地坐着,看着彼此,心里都充满幸福感。遇到他,先是好奇,了解,心怀崇拜的爱慕,等到真正迈出了恋爱的第一步,我居然义无反顾地沉迷和深陷。这样的爱情我头一次遇到,我带着美好的憧憬和坚定的信念直扑向前。
在我走之前,老头送了我一个镯子。镯子是半圆形的,扣在手腕上,上面没有任何点缀,玫瑰金的颜色很配我的皮肤。虽然貌似平凡,但漆下金色流动,盎然古意。我问,为什么送我这个?他只是简单地答了一句:“就是看见了个喜欢的东西,想送给喜欢的人。”也是从这天起,这个镯子成了我身上唯一的首饰。
海边的风越来越大,夕阳映红了天边,衬得海水都是血红色的。我不得不起身往步行街的方向走去。
我走在街上,看到成双成对的行人,突然觉得自己格外孤单和伤感。我刻意避开人群,贴着街道的两边低头往前走。
这条步行街很干净,除了两边的商店,在街道的中间还有些艺人在表演。现在是傍晚,街道上一片热闹景象,但我却始终觉得自己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看了看表,现在是洛杉矶下午五点,北京早上八点。我想起了老头。他起床了没有?睡得好不好?有没有梦到我?我又不分时间地点地进入了这种满脑子都是一件事的中了邪的状态。
当我转过头,决定从书包里拿出手机打给他的时候,身边橱窗里的一枚戒指突然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一家饰品店,橱窗里陈列的是一套首饰,标签上都写着:LOVE系列。放在正中间的是一个玫瑰金的戒指。戒指很简单,上面没有钻石,只是一个金色的圈。
我凑近橱窗,想看得再仔细些。这是个男士的戒指,戒指上压印着LOVE这四个英文字母。而放在这个戒指旁边的,正是我手上戴的镯子。
我走进首饰店,询问戒指的价格。听到店员说出900美金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戒指就这么贵,那一个镯子不得翻好几倍?我心惊胆战地偷瞄了一下镯子的价钱,顿时一阵晕眩。当时,我压根儿没觉得这东西多贵。而且我看镯子的样子跟我几年前在上海小商品市场买的200多元的银镯子没什么区别,就顺理成章地认为,这也就是个几百块钱的东西罢了,没什么不能收的。本来就是礼不在贵重,全在心意。我说了声谢谢,便高高兴兴戴上了。
出国的时候,我偷偷带了1000美金私房钱。这些钱是我从大学开始通过各种实习打工一点点挣来的。教小孩跳舞,帮人拍广告,给公司整理文件做小时工。总之,这些钱对于我来说十足珍贵。本来是想攒多了给家里买个大件,但怎么算怎么觉得离买大件这一天实在是遥远。就这样,突然心念一动,我用这笔仅有的积蓄买下了这枚戒指,并让店员在戒指内侧刻上了一排字,“love umore. 10625”
三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掏出一看,是程宣。
“喂,程宣。”我接起电话。
“心怡,你在哪儿呢?”程宣像是有什么急事,声音显得有些急促。
“我在3街溜达呢,怎么了?”
“你在那等我,我现在就过去,20分钟。”
“你怎么了?有急事儿吗?”
“到了再说吧,我开车呢,先不说了。”
“好,那你到了给我打电话吧,我就在3街路口的咖啡馆等你。”我话音刚落,那边就急忙挂了电话。
除了担心,我还有些奇怪。其实程宣跟我的关系并没那么近。要不是小白脸和李易童,我们也不会成为朋友。而且她这个人性格有些高傲,平时要是跟不熟的人吃饭,基本一句话都没有,这点倒是像我。说来也怪,我和程宣都倔。但在程宣面前,我却从来不敢放肆,像是地痞流氓遇到了街头恶霸。
虽然程宣知道我跟小白脸和李易童算是一家人,但这一个月以来,她也一直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的热情。我一直觉得,程宣有点吃我和小白脸的醋,所以我自然也就识相地避让三分。
从我来洛杉矶以后,小白脸好像也刻意避免跟我单独相处。就连周末去超市,也都是李易童来接我。我掐指数了数,这一个月只见了小白脸三次。一次是机场接机,一次是考驾照,还有一次就是陪我买车。倒是程宣,每周都会跟李易童一起找我吃饭。
每次吃饭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会天南海北地聊,而聊天的内容涉及各个方面。感情、生活、朋友、八卦、购物等。也是通过这几次小女人的小聚会,我发现了程宣心里的不安和对感情的担忧。原来真像书里写的那样,越是没有安全感的人越会表现出无比的坚强和冷漠。我估计程宣就是这样的人,努力用外表的冷漠掩盖着内心的孤独。当然,这一切只是非专业的猜测。
正好过了20分钟,我的手机再次响起。
“心怡,我在咖啡馆了,你在哪儿?”
“进门右手,我就在靠窗的座位。”
程宣一进咖啡馆,就看见我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向她招手。她走过来,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对面。
“喝点什么?我要了茉莉花茶。”我问程宣。
“跟你一样。”
“怎么了?我听你在电话里特别着急。”
程宣没有马上回答。她用一双大大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窗外,好像在努力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开始这段严肃的对话。
过了半分钟,程宣把胳膊放在桌上,直视我的眼睛说:“他想回国了。”
“谁?谁想回国了?”我完全措手不及,脑子有些发木。
“还能有谁。”程宣有些不满,把胳膊放回了腿上,身子也往后靠了靠。
我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噢,你说小白脸呀。”
程宣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笑了一下。
“他什么时候说的?为什么突然想回去了?”
“就在我给你打电话之前,说是他家里给他找工作了。”
“找工作了?什么工作?什么时候回。”
“银行金融之类的,我也没听清。说是九月底之前就得回去。”
听到这儿,我一下松了口气。“九月底?嗨,我还以为马上就得回呢,把你急成这样。从现在到九月底还有两个多月呢。”
“根本不是时间的问题,他想回去就说明他心变了。”
“心变了?怎么变了?”难道故事还在后面?我偷想。
“不是心变了,为什么待得好好的突然要回去了。”程宣有些激动地说。
“他一直这么无所事事地待着就好吗?要是我的男人没有事业,老这样闲晃,也没个上进心,我才觉得有问题呢。”我觉得程宣的想法很是可笑。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的年龄了。
“心怡,你跟他从小就认识,你觉得他是个有责任心靠得住的人吗?”程宣把身子凑过来,又一次直视我的眼睛。
被她这么一盯,本来没有犯错的我顿时感到一阵莫名的心虚。因为紧张,我一时语塞了。虽说小白脸跟我是发小,但从他出国到现在也已经七八年了。对于一个男孩来说,七八年的成长是没人能想象的。况且我跟他也只不过是个玩伴,有没有责任心这种事没有经历恋爱,谁会知道。
“他,应该挺有责任心的吧。”我含糊地答了一句。
“什么叫应该有?你跟他这么熟,都只是说应该有,那肯定就是没有了!”程宣的声音越来越大。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跟他都七八年没怎么见了,你问的这个问题我真是不知道。”我赶快解释,试图hold住场面。程宣没有说话,喝了口茶,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就是不放心。”程宣颓然说道。
“不放心?你不放心什么?”
“不放心他。”
“你怕他有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