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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文明及其缺憾(4)

另一种方法施行起来更有力和更加彻底;这种方法把现实看作是一切痛苦的根源,看作是唯一的敌人,人们是不可能和它生活在一起的,因此,假如一个人想以任何方式获得幸福的话,他就必须隔断同现实的一切联系。就像隐士一样对这个世界不予理睬;因此,他和现实世界是毫无关系的。但是,一个人所能做的远非至此;他可以努力再创造一个世界,努力建立起另一个世界取而代之,在那里,排除那些最令人不能忍受的特征,而代之以和一个人自己的愿望相一致的其他特征。但是,在绝望和对抗中走上这条路的人,一般说来将不会走得太远;现实对他的影响太强烈了。他变成了一个疯子,他发现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人帮助他实现妄想。但是,据说我们每个人的行为往往在某些方面像妄想狂(paranoic)的行为,通过愿望的建构和把这种妄想贯彻到现实中去,来代替他所无法忍受的世界的某些方面,当一大群人一起做这种尝试,并试图通过妄想再造现实来获得对幸福的保证和免受痛苦时,这种妄想就获得了特殊的意义。必须把人类的宗教也归类为这种群众妄想。毋庸讳言,有某种妄想的人都不会认识到这一点。

我并不认为我已经列举了人类努力用以获得幸福和控制痛苦的一切方法,我也知道,材料本来可以做不同的安排。这些方法中有一种我还根本没有提到——不是因为我忘了提,而是因为它将在另一个方面使我们感兴趣。在所有这些方法中,我们怎么可能忘记生活艺术中的这种方法呢!它以其非凡的、最具有结合力的特点而引人注目。它的目的当然是想使主体不受命运支配(就像我们最好地称呼它的那样),为了这个目的,它把满足置于内部心理过程中,在这样做的时候,利用了我们以前提到过的力比多的可移置性;但是,它并没有脱离外部世界,相反,它紧紧地抓住属于外部世界的那些对象,并且从一种与对象的情感关系中获得幸福。它也不满足于避免不快乐——也就是避免由于厌倦而放弃那个目标;而是漫不经心地放过了对痛苦的避免,并且为积极满足幸福而进行那种根深蒂固的、热情的奋斗。或许这种方法确实比任何其他方法都更接近于这个目标。当然,我说的是那种使爱成为万事之中心,并且从爱和被爱中寻找一切满足的生活方式。这种心理态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熟悉的;爱得以表现自己的形式之一——性爱——使我们最强烈地体验到一种压倒一切的快感,为我们追求幸福提供了一种模式。还有什么能比我们应该坚持沿着这条我们首次遇到它的道路来寻求幸福更自然的呢?这种生活方式的弱点是显而易见的;假如不是由于这个原因,没有一个人会放弃这条通往幸福的道路,而去赞同其他任何方法。绝没有任何时候像我们在恋爱时那样对痛苦毫无防备,也绝没有任何时候像我们在失恋的时候那样悲惨和愁苦。但是,这个把获取幸福的手段建立在爱情价值基础之上的生活方式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关于它还有好多话要说。

我们可以在这里继续考虑这种有趣的情况,在美被我们的感觉和我们的判断所发现的一切地方——例如人类形体和姿态的美,自然物体的美和风景的美,艺术创造甚至科学创造的美——在这些情况下生活中的幸福主要地是在美的享受中寻求的。作为生活的一个目的,这种对待美的态度对受苦的威胁毫无防备,但它却能做出大量补偿。对美的享受会产生一种特殊的、轻微“中毒”的感觉。美并没有任何明显的用途;它在文化目的中的必要性也是不明显的,然而,文明没有它却不行。美学是研究事物所以被看作美的条件;但是,它却不能对美的实质和起源做出解释;像通常所发生的情况一样,它的缺乏成效总是隐藏在一大串响亮而没有意义的辞藻里。不幸的是,精神分析对于美比对于大多数的东西说得更少。它从性的感受领域里获得的东西似乎都是肯定的,对美的爱似乎是某种冲动的一个完美的实例,这种冲动就其目的而言是被禁止的。“美”和“吸引力”最初是性对象的属性,值得注意的是,生殖器本身,虽然看到它总是令人兴奋的,但是,绝不会被认为是美的;相反,美的性质似乎依附于某些第二性征。

尽管[我的这些考虑]还有不完善之处,但我仍将冒险在这个讨论的结论里讲几句话。快乐原则促使我们朝向的这个获得幸福的目标是不可能达到的;我们不可以——确实,我们绝不能——放弃用某种方式更接近达到该目标的努力。实现这个目标可以采取各种不同的方式;有一些方式寻求该目标的积极的方面,即获得快乐;另一些则寻求消极的方面,即避免不快乐。这些道路中没有一条能使我们获得所渴望的一切。在我们已经发现幸福可以获得的有限意义上,幸福是每一个人如何利用力比多的经济学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没有适合于每一个人的黄金规则;每个人必须为自己找到他可以借以获得幸福的特殊方法。各种不同的因素将会在指导他的选择上发挥作用。这依赖于他可能在外部世界中获得多少真正的满足,依赖于他能在多大程度上使自己独立于外部世界;最后,他觉得他有多大的力量来改变外部世界以满足他的愿望。在这个阶段即使不考虑外部的情况,个体的心理结构也将起决定性的作用。性爱占主导地位的人将首先选择他和别人的情感关系;过于自信的自恋类型的人,往往在他的内部心理过程中寻求基本的满足;崇尚行动的人绝不会放弃他能够尝试其能力的外部世界。至于这些类型中的第二类,对自恋类型的兴趣将由他们特殊的天赋和他们可能具有的本能升华作用的程度来决定。如果所选择的某种生活方式是唯一的,并且被证明是不恰当的,那么当任何选择达到极端时,它就会通过把个体暴露在危险之中来处罚自己。就像一个细心的生意人避免在单方面用光他的全部资本一样,因此,人世间的智慧也可能会同样告诫我们,不要只从一个方面期待获得我们所有的幸福。成功从来不是确定的,它依赖于许多因素的合作,或许依赖的只不过是这种心理构造的能力,使其功能适应外部世界,然后利用这种外部环境来获得快乐。任何一位本能构造天生就特别不合适的人,他的力比多成分没有恰当地经历过为在以后的生活中获得成功所必需的这种转变和重新安排的人,将难以从外部环境中获得幸福,特别是当他面临着某种困难的任务时。最后一种生活方式将至少向他提供替代的满足,它采取了逃入神经症的形式,这是当他还很年幼的时候就经常采用的一种逃避形式。那些在晚年获得幸福的努力已化为泡影的人,仍然能在慢性中毒的快乐中找到安慰;或者,他就会使那个绝望的企图起来造反,这样他就得了精神病。

宗教对选择和适应的这种作用进行限制,因为它强烈要求每个人都要同样按照宗教自己的途径来获得幸福和免遭痛苦。它的方法在于贬低生活的价值,把现实世界的情况歪曲得就像一种妄想——它假定智慧有一种初步的威胁性影响。以这样一种代价,通过迫使人们患有心理幼稚症和产生一种群体癔症,宗教就成功地“挽救”了许多人免得个人神经症。但是,不可能有更多别的收获了,我们已经说过,有许多条道路,人类可以达到的幸福都可以借此来达到,但却没有一条能肯定达到。宗教也不可能遵守它的诺言。当虔诚的人们发现自己最后谈论的是上帝的“不可测知的天命”时,他们就会坦率地承认,在他们的痛苦中所遗留给他们的、作为一种最后保留下来的安慰和快乐的根源就是绝对的服从。假如一个人愿意为此做准备,就可以使自己少走弯路。

(第三章)

我们关于幸福的探讨迄今并没有告诉我们很多人们还不知道的知识,即使我们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即人类为什么这么难以获得幸福,那么,发现任何新东西的希望似乎也不会更大。我们以前曾做过回答,当时我们指出了人类遭受痛苦的三个根源:这就是自然的强大力量,我们自己身体的衰老倾向和我们调节人类的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的相互关系时方法的不适当。关于前两个根源,我们的判断是毫不犹豫的:它迫使我们承认这些痛苦的根源和服从不可避免的命运。我们绝不可能完全征服自然,我们的身体也是一个有机体,它本身就是自然的一部分,并且总是包含着死亡的种子,身体的适应能力和获得成就的能力是有限的。这种认识的效果一点也不令人沮丧;相反,它为我们的活动指明了方向。即使我们不能消除全部的痛苦,我们也能消除很多的痛苦,能减轻的痛苦就更多了;几千年的经验使我们相信这一点。关于第三个根源,我们痛苦的社会根源,我们则采取一种不同的态度。我们根本不愿意把它看作是一个根源,相反,我们不理解,为什么我们自己制定的这些规则不能为我们每一个人提供保护和利益呢?当然,当我们考虑到我们为免遭痛苦所付出的努力在这一点上已经证明是何等不成功的时候,我们就开始怀疑,是否有一种不可征服的性质——这一次是以我们自己的心理结构的方式——潜藏在这些困难背后。

当我们开始考虑这种可能性的时候,我们遇到了一种如此令人惊异的观点,致使我们不得不停下来讨论一下。根据这种观点,我们所谓的文明本身应该为我们所遭受的大量痛苦而负主要责任,而且如果我们把这种文明放弃,或者回到原始状态中去,我们就会幸福得多,我之所以称这种观点是令人惊异的,是因为不管一个人如何给文明的概念下定义,我们所用的每一种方法都是这种文明的一部分,这是不容否认的事实,我们试图用这些方法来保护自己免遭来自各种痛苦根源的威胁。

这么多人对文明采取这种奇怪的敌对态度,这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在我看来,它产生的一个基础是对现存文明状态的一种深深的、长期的不满,对文明的谴责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上的,它是由某些特定的历史事件引起的。我相信,我能够鉴定其最后的起因和倒数第二个起因。我的学问还不足以使我把这些历史事件链索中的联系追溯到足够遥远的人类物种的历史。当基督教征服了异教的时候,某些对文明的这种对抗就一定早已积极地活动了,因为它和基督教教义对世俗生活的过低评价有密切关系。这两个事件的第二个就是在这个时候,由于航海发现的结果,人类开始和原始民族及种族发生联系。欧洲人没能仔细地观察他们,而且误解了他们的生活方式和风俗,对欧洲人来说,这些民族似乎过着简朴的、幸福的生活,无所需求。例如那些访问原始民族的旅行者,虽然有其优越的文明,却不能获得幸福。后来的经验在许多方面纠正了这些判断;在许多情况下,舒适的生活应归于自然的慷慨和人类主要的需要得到迅速满足这种可能性,但是,观察家们却把它错误地归因于没有复杂的文明需求。我们对这两种说法的后者比较熟悉;正是在此时,人们才开始理解神经症的机制,神经症威胁要暗中破坏文明人所享有的少量的幸福。我们发现,一个人得了神经症,是因为他无法忍受大量的挫折,这些是社会为了其文化理想而强加于人类的,人们由此而推论,假如取消这些标准或使这些标准极大的放宽,那么,人们就有可能获得幸福。

另外还有一个令人失望的因素。经过几代人的努力,人类在自然科学及其技术应用方面取得了非凡的进展,并且以前所未有的方式确立了人类对自然的控制。这种进步的每一个阶段是人所共知的,没有必要一一列举它们。人类为这些成就而骄傲,而且有权为此而骄傲。但是,人们开始察觉,所有这些新获得的控制空间和时间的能力,这种对自然力量的征服,对数千年来久已渴望的这些东西的满足,并没有增加人类期望从生活中所能获得的快乐满足的数量,也没有使他们感到更幸福。由此得出的正确结论只能是,控制自然的能力不是人类获得幸福的唯一前提条件,正如它不是文明努力的唯一目标那样;我们不应由此而推测,技术进步从幸福观来看是没有价值的。这会引起人们的疑问,这难道不是一种积极的快乐,一种对幸福的明确获得吗?例如,当我愿意的时候,我就能听到住在几百英里以外的我的一个孩子的声音,或者直接知道我的一位朋友经过漫长的、困难重重的航行而顺利安全地抵达他的目的地。医学在大量减少幼儿的死亡和妇女生小孩时受到感染的危险方面,还有大大地延长了人类的平均寿命方面,都获得了成功,难道这也毫无意义吗?人们还能在这些好处后面加上很长的一串,我们把这些好处归于科学和技术进步很受蔑视的时代。但是,人们听到悲观主义者批评说,大多数的这些好处都遵循那些在轶事中获得“廉价快乐”(cheap enjoyment)的模式——人们往往是通过在寒冷的冬夜里把赤脚伸出被子之外,然后又把它缩回去而获得这种快乐的。如果没有藐视距离的铁路,我的孩子绝不会离开家乡,我也就不需要打电话听到他的声音了。如果没有穿越海洋的船只,我的朋友绝不可能进行他的航海旅行,我也不需要打电报以免除我对他的焦虑了。当我们确切地说,正是这种要求减少儿童的死亡才使我们在生育他们的时候,把这种最大的限制强加于我们,这样,当我们生育的孩子总的来看并不比卫生学盛行之前多的时候,同时当我们为结婚后的性生活制造了困难的条件,并且很可能抵消了自然选择的有益效果时,减少儿童的死亡又有什么用处呢?最后,当生活充满了艰难,没有欢乐,如果生活充满了悲惨,以至于我们只能欢迎死亡成为我们的拯救者的时候,长寿对我们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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