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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18世纪欧洲美术(5)

加布里尔·梅蒂绥(Gabriel Metsu,1629—1667)于1629年生于莱顿,1667年逝世于阿姆斯特丹。早年作品多以宗教与神话故事为题材。1655年之后转向表现荷兰市民生活的室内风俗画,多描绘妇女梳妆与弹奏乐器的情景,擅长表现华丽的服装、地毯、绸缎的闪光,从中可看出受到特鲍赫的影响。作品赞美了市民温馨的家庭生活,房间布置整洁明亮。他喜用柔和的漫射日光,接近霍赫与维米尔的手法,色彩要比前者的用色温暖些。代表作有《一位绅士惊扰了晨妆时的年轻妇女》。

约翰内斯·维米尔(Johannes Vermeer,1632—1675)是一位优秀的风俗画家,又常常被看作“荷兰小画派”的代表画家。综观他的作品,流露出一种清新、恬静的诗意,虽然他属于“荷兰小画派”,但其作品风格与“小画派”其他画家的作品相比是有所区别的。他不以情节引人入胜,也不描绘过多的生活细节,而是以一种抒情情调给人美的享受。他的传世之作近40幅(一说34至38幅),其中只有《德尔夫特风景》与《小巷》两幅为风景画,虽然数量不多,却通过它们展现了画家故乡美丽而宁静的风光。1632年维米尔就出生在这个小镇。1653年加入圣路加公会,成为正式画家。1675年,正值43岁时英年早逝。他一生贫困,他的大部分作品却表现了舒适、安闲的中产阶级家庭生活,表现周围熟悉的妇女,喜欢将通常的家务劳动诗意化。画面很简洁,人物很少,大多只描绘一个妇女,人物神情安详自然,衣饰朴素大方。画家特别喜爱使用蓝色与柠檬黄两种色彩,组成十分和谐的色调,赋予画面以静谧、优雅的气氛。画面上往往有一扇敞开的窗子,明亮的阳光由窗外射人,使室内充满了轻柔和煦的自然光,维米尔极为出色地描绘了散射的光线的微妙变化,画面生动传神,充满宁静、安适的生活气息。《倒牛奶的女仆》、《穿蓝衣读信的少女》、《花边女工》、《戴头巾的少女》都是他的优秀代表作。

这时期重要的风俗画家还有阿德里安·勃鲁威尔、阿德里安·凡·奥斯塔德和扬·斯丁等人,他们也属于“荷兰小画派”,却主要面向下层人民的生活,有许多农民风俗画传世。

阿德里安·勃鲁威尔(Adriaen Brouwer,约1605—1638)早年在哈勒姆,曾经是哈尔斯的学生,在这位肖像画大师的画室里工作过几年,后去阿姆斯特丹加入圣路加公会,在那里闻名遐迩,受到公众的承认。1631年移居佛兰德斯的安特卫普,1638年在那里逝世。他继承了老彼得·勃鲁盖尔农民风俗画的传统,善于表现农民的生活。除了描绘他们在田野中的劳动之外,特别喜爱表现充满戏剧性冲突的场面,如农民唱歌、争吵或者在小酒店里喝酒的情景,用色较深,喜用褐色。代表作有《江湖医生》、《狂饮》等。

阿德里安·凡·奥斯塔德(Adriaen van Ostade,1610—1685)于1610年生于哈勒姆,1685年逝于此地。作品很多,一生创作了800多幅油画,50幅版画。他也曾经是哈尔斯的学生,1634年加入画家公会,一直在故乡哈勒姆工作。早期作品也多为农民风俗画,描绘农民酗酒或斗殴的场面较多,人物形象活泼而粗犷。30年代初期的画作,多为淡色调,色彩比较丰富。30年代末期受他勃朗影响,转为褐色暖调。晚期作品中,人物的形象与动作都趋的平和。《小旅店中的农民》、《娱乐的农民》、《女鱼贩》都是他的代表作。

扬·斯丁(Jan Steen,约1625—1679)大约1625年生于莱顿1644年曾在莱顿大学短期学习,后来决心一生从事绘画创作,于1648年人画家公会。以后移居海牙,又去过德尔夫特。1661年定居哈勒姆,认识到哈尔斯的艺术。1670年又回到莱顿。作品很多,共800多幅油画,其中一部分选取了宗教与神话题材,但大部分是风俗画。早期作品多为室外景色,描绘了一些诙谐的人物,热闹的场面;后期作品多为农民风俗画,1668年创作的《快乐家庭》是其代表作。画面上不同年龄的人都以自己的方式尽情嬉笑,并与周围的人进行交流,充满了真诚的喜悦,构成十分活跃而热烈的场面。其他如《圣尼古拉节》、《病妇》也是传世名作。1670年以后的晚期作品体现了细腻平整的画风,在一些高贵典雅的形象中,流露出法国路易十四时代宫廷艺术的影响。

在以上三位画家的作品中包容了较多的社会内容,如医生诊治病人、乡村教师上课以及令人同情的流浪汉,还揭露了酗酒、打架、赌博这些丑恶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下层人民生活困顿、苦闷的状况,但这种描写似乎只针对现象本身,并不揭示社会原因,因此不够深刻。

四、荷兰风景画的艺术成就

17世纪是荷兰风景画发展进程中的一个关键时期,形成了完全独立的风景画科。16世纪的绘画大师帕提尼尔和老彼得·勃鲁盖尔曾经在他们的风景画作品中进行过大胆探索,使风景在画面中取得了支配地位,但他们却没有使风景摆脱人物而存在,风景仍然是人物活动的背景。17世纪荷兰的一些风景画中,人物形象只作为风景的点缀而出现或完全消失,风景画终于发展成为完全独立的绘画体裁。荷兰画派的艺术家们描绘了沙丘、海滩、风车、牛群、平坦的土地、茂密的森林这些典型的荷兰风光,无处不流露出他们对祖国秀丽山川的热爱之情,从而也为荷兰风景画的发展作出了各自的贡献。

扬·凡·戈因(Jan van Goyen,1596—1656)早年曾师从故乡莱顿的几位画家,他去过许多地方旅行,也从事过多种职业。早年喜画农民庭院、乡村大路,很注意细节描绘。30年代成为哈勒姆著名风景画家。40年代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即以河流为主要题材,善于处理银灰色和白色调的水与黄褐色陆地之间的色彩对比,变化微妙,并时常点缀一些人们在河边的日常活动。《多特莱希特城前的河边景色》、《沙丘风景》都是他的代表作。

埃贝特·谷波(Aelbert Cuyp,1620—1691)的父亲雅各布·格里茨·谷波也是一位著名画家,因此埃贝特·谷波早年从父习画。那时期他作过一些肖像画,风格酷似其父。而在风景画创作中喜用灰褐色调子,可看到学习戈因的痕迹。后来又受到长期在意大利工作的风景画家扬·博特的影响,从40年代开始转向意大利风格,喜画河流与海洋风景,点缀以色彩较暗的人物和牲畜,与阳光灿烂的金黄色空间形成强烈对比,以精湛的技巧表现了光线与空气。有时人物与建筑在薄雾与晨曦中若隐若现,形成诗一般的优美意境。代表作有《山区景色》、《有骑士的风景》。

小威廉·凡·德·维尔德(Willem van de Velde d.J,1633—1707)出身于著名的绘画世家维尔德家族。这个家族曾产生过不少出色画家,小威廉是其中的佼佼者。他的父亲是一位擅长描绘海景与海战的画家。他自幼随父习画,约1672年开始为英王查理二世服务,1677年成为英王的宫廷画家。他最优秀的作品产生于50年代阿姆斯特丹时期。一生大部分作品描绘海景、海战与水兵生活,在荷兰画坛上发挥影响达半世纪之久。代表作有《海港》。《炮击》等。

雅各布·凡·雷斯达尔(jaeob Van Ruisdael,约1628—1682)大约1628年生于哈勒姆一个著名的绘画世家。早年曾随父亲学习,喜画哈勒姆的海岸、森林和明暗对比强烈的沙丘风景。1648年加入画家公会。50年代旅行过许多地方,发展了自己独特的风景画风格:气势雄伟、激情澎湃,充满英雄史诗般的悲壮感。他用画笔赋予那些湍急的河流、飞泻的瀑布、山间的城堡和荒凉的废墟以独特的韵味和意境。在他生命的最后20年中,由于担任医生职务的繁忙和自1676年起本人患病,基本上脱离了艺术创作。因此他的创作生涯很短促,但却以卓越的艺术成就被誉为17世纪荷兰最重要的风景画大师。代表作有《急流》、《有望塔的瀑布景色》、《埃克河边的磨坊》、《犹太人的墓地》等。

迈因德特·霍贝玛(Meindert Hobbema,1638—1709)于1657年成为雅各布·凡·雷斯达尔的学生,直至1662年在画风与设色方面都深受老师的影响。1663年,他的创作发生了巨大转变,形成了自己独立的风格,作品有如优雅的田园抒情诗,在人们面前展示了荷兰乡村的宁静与美丽。那里阳光明媚、绿树成荫,转动着的水车使静止的画面有了悸动的生命。1668年,他结婚后担任了酒与油度量衡器检定员,几乎放弃了绘画。但是1689年创作的《米德尔哈尼斯的道路》(又称《并木林道》)堪称举世闻名的杰作,独具匠心的构图使画面开阔而庄严,洋溢着明朗乐观的情绪,是一首大地的颂歌。霍贝玛的代表作还有《水车磨坊与巨大的红屋顶》、《水车磨坊风景》。

荷兰画派的另一个重大成就是将静物画也发展成为独立的绘画科目。一些优秀的静物画家悉心观察各种日用器皿、珍肴果品,对它们做了十分细致人微的描画,极为真实生动。皮特·克拉斯(Pieter Claesz,1597—1660)是哈勒姆颇有影响的静物画家,善于表现金属器皿与陶制器皿,还喜欢描绘盛在绿色高脚杯中的红颜色的酒,或者将黄色柠檬放在褐色和灰绿色背景前,使画面的色彩瑰丽无比,富于变化。

威廉·考尔夫(Willem Kalf,1619—1693)是17世纪荷兰最杰出的静物画家之一,除了少数风景画与农民风俗画之外,大部分作品是静物。他以擅长画荷兰与威尼斯的玻璃器皿和银器、中国与德尔夫特的瓷器而著名,出色地表现了物体的质感与光泽。

亚伯拉罕·凡·贝耶林(Abraham,dan Beyeren,约1620—1690)是静物画的天才画家,几乎涉足静物画的各个领域。作品构图清晰,以暖调为主,喜欢描绘鱼虾和厨房器皿,这些物体常常处于光的照射下,本身也闪闪发出微光,更显得色彩绚丽、丰富,具有传神的效果。强劫留西帕斯的女儿彼得·保尔·鲁本斯约1618年水车磨房风景迈因德特·霍贝玛中国瓷壶静物威廉·考尔夫。

(第四节)17、18世纪西班牙美术

进入17世纪,昔日的西班牙大帝国日益衰弱,逐渐降为二等国,正像马克思所说:“西班牙的自由在刀剑的铿锵声中,在黄金的激流中,在宗教裁判所的火刑凶焰中消失了。”正是在这样一个背景上,西班牙的美术人才辈出,在17世纪上半期出现了一个“黄金时期”。西班牙艺术的繁荣主要有3个条件:一是西班牙文学对美术的有力影响,二是西班牙地方画派中现实主义力量的存在和发展,三是意大利卡拉瓦乔主义艺术的影响。16世纪下半期,西班牙的文学先于美术开始了繁荣时期,这时最伟大的文学代表是塞万提斯和大戏剧家维加。维加就曾经说过,艺术要表现时代,应该把我们在生活中看到的东西反映出来。塞万提斯和维加的榜样是非常重要的,他们的作品启发后人去观察现实生活,反映人民群众的爱好和思想,并在作品中力求表现出民族精神。西班牙艺术中的波德格涅斯(Bodegones)风格就正是在这种精神指引下发展起来的。西班牙“黄金时期”艺术的特点,除了上面已经指出的以外,还有就是在肖像画中,特别在一些底层人民的肖像画中,画家笔下的人物往往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一坚定、冷峻、尊严和刚毅的力量,这在别国的作品中是很少见的。这种力量和气质的形成无疑与长达近800年反抗摩尔人的斗争有关。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些特点,西班牙的肖像画才能在世界的艺坛上独树一帜,并具有永恒的意义。西班牙美术的“黄金时期”有3大代表人物,他们是里韦拉、苏巴兰和委拉斯贵支。

一、里韦拉与苏巴兰

荷西·德·里韦拉(J.de Ribera,1591—1652)出生于瓦伦西亚,早年随父去意大利,后长期定居在意大利的那不勒斯。早期在艺术上曾受拉斐尔、米开朗基罗和提香等人的影响,卡拉瓦乔的艺术对他的影响尤为直接与明显。从1616年起,他成为那不勒斯总督的宫廷画家。在他早期的《圣巴多罗买的殉教》(1630)一画中,我们看到,画家热情地歌颂了理想中的英雄,虽然画的是殉教,但很少有宗教气息。画面上的人物好像是那不勒斯的渔民,他们显得十分繁忙,好像正准备扬帆出海。把宗教题材世俗化正是卡拉瓦乔主义艺术的一大特色,这件作品正是如此。《圣伊涅萨》(1641)也是他的一件代表作品,题材取自于宗教传说,描绘了一位14岁的少女与异教徒作斗争的情景,表现她在强暴压力下,宁受脱衣之辱也不肯改变自己的宗教信仰,她那坚强不屈的形象如同一座纪念碑令人肃然起敬。除宗教题材画以外,他还创作了一系列的肖像画,这些肖像作品更加鲜明地表现了画家朴素、先进的美学思想,表明美和智慧来自于下层人民。他的《笑着的德漠克里特》(163)、《第欧根尼》(163)等就是这样的作品。这些画虽然以古代哲学家命名,但是画上的人物完全是照着西班牙的流浪汉、农民的形象画出来的。他们的形象呈现出一种真实、自然、粗犷、豪放的特色,这种富有农民气质的肖像画,在以前是很少见的。他的《跛足者》(1642)同样是一幅很不错的肖像画。画面上这个跛着足的孩子,脸上泛着淡淡的笑容,在笑容后面似乎隐藏着悲伤、寂寞和孤独,他的手上拿着一块小纸头,上面写着:“可怜,可怜我吧!看在上帝的面上。”人物身后的风景十分宁静、美丽,充满大气和阳光,带有浓郁的乡土气息。里韦拉的代表作还有《雅各之梦》(1639)、《圣安德烈》(1635)、《抹大拉·玛利亚》(1644—1647)、《圣杰罗姆》(1626)、《盲雕刻家》(1632)等。1648年,里韦拉的艺术发生了一些变化,由于马萨尼埃诺领导的人民起义失败,统治阶级进行了血腥的镇压,在血雨腥风的年代,他辞去宫廷中的职务,隐居在那不勒斯的郊外。两年代后,他才又重新拿起画笔,晚期的作品有《牧人来拜》(1650)等。里韦拉活着的时候常受一些学院派画家的攻击,有人指责他的画风粗俗不雅,把他叫他“强盗”和“凶手”。其实,里韦拉的伟大之处正是在这里,他和卡拉瓦乔一样是一位把社会的真实生活毫不粉饰地呈现在人们面前的画家。

17世纪上半期另一个重要的画派是塞维利亚画派,法·苏巴兰就是这一画派的重要代表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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