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779200000020

第20章 隋唐法律制度(4)

自汉朝确立“德主刑辅”,“礼法并用”的立法思想以来,历代封建王朝定律都把儒家的礼治思想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唐律也不例外,因此有人认为“唐律一准乎礼,而得古今之平”。这说明唐初定律是以礼为主,依礼以为出人。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把礼义道德规范直接纳入法律,把札的规定改为法律条文,使儒家学说法典化、制度化。唐太宗曾说:“失礼之禁。著在刑法”,这就是说,凡是违反礼义道德的行为,如果触犯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就被法律宣布为违法犯罪的行为,而要受到一定的刑事惩罚。另一方面,立法者直接引用儒家的经典作为立法的根据,或用儒家的学说来阐释立法的理由。例如永徽时修定律疏,作者们完全取儒家的经典,即所谓《诗》、《易》、《礼》、《春秋》的基本精神来注解唐律,使礼与法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融为一体,这是唐律的一个显著特点。

唐律以礼为主,并不意味着排斥法家的学说。特别是在对被统治阶级的镇压手段上,一方面摒弃了儒家的“罪人不孥”,不“以族论罪”的主张,同时又把商鞅的族刑连坐法继承下来,作为维护封建统治的重要武器。可以看出,唐律是一部以儒家学说为指导,兼收并蓄、礼法结合的封建法典。

(四)立法技术空前完善。

唐律是在唐初封建统治秩序相对稳定、封建经济文化高度发展的背景下制定的。它充分吸收了各朝封建立法的经验和封建律学长期发展的成果,在立法技术上趋于完善。

首先,在篇章结构和体例上、整个法典前后呼应,各篇、各条之间紧密相扣,从整体上看显得极为紧密与严谨;其次,在名例律中关于“本条别有制”“举重以明轻”等规定,在当时条件下都是极为恰当、科学和严密的;再次,唐律中的“疏议”具体、详尽、简明的语言解释每一个条文、每一制度,补充律文,阐明律意,使整个法典显得更为科学与完善。可以说,唐律是中国封建立法技术的最高成就。

二、唐律的历史地位

唐律是中国封建法典的楷模,在中国法制史上居于重要的历史地位。同时,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在世界文明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第一,唐律是一部集众律之大成的法典。唐律是秦汉魏晋以来数百年间封建立法、司法经验的集中总结,也是自夏商以来数千年间法律文化的结晶。在唐律之中,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前代各朝关于五刑、十恶、八议等封建刑法原则、刑罚制度在唐律中最后完备化、制度化,历代的法律理论成果也被很好地吸收、利用。在《疏议》中,对各种制度由来的阐述,就体现了对前朝各代法律制度的继承和发扬。

第二,唐律对后世中国封建法典产生了深刻影响。唐律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刑事立法提供了样本。唐律的基本精神,也同样贯穿于后世各朝法律制度中,正如元人柳赞《唐律疏议序》说:“然则律虽定于唐,而所以通极乎人情法理之变者,其可画唐而遽止哉……非常无古,非变无今。然而必择乎唐者,以唐之揆道其中,乘之则过,除之则不及,过与不及,其失均。”这说明唐律对我国封建法律制度的发展,有着继往开来的深远影响。宋朝“法制因唐律、令、格、式,而随时损益……”元朝《至元新格》二十篇,同于唐律九篇,其他如八议、十恶、官当等制度,也都沿袭唐律的规定。明初制订《大明律》时,“今制宜遵唐旧”。唐律对《大清律例》也有明显的影啊,“凡唐律篇目有完全沿用者;有唐律合而今分者;有名稍异而实同者;有分析而类附者……”总之,唐律是我国封建法典的楷模,是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在中周法制史上居于重要的历史地位。

第三,唐律是一部有着厂泛世界影响的法典。因为唐律是一部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所以其影响所及不仅限于中国境内,对亚洲各国法律制度的发展也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例如日本文武天皇大宝元年(公元761年)所制定的《大宝律令》,有律六卷,共分为十二篇,其篇目与次序一如唐律,而且律文内容也多相似,只在某些方面略作省并而已。如八议,省为六议,删去议勤、议宾。十恶改为八虐,删去不睦、内乱等。在朝鲜,“高丽一代之刑制,大抵皆仿于唐。至于刑法,亦采唐律,参酌时宜而用之。”《高丽律》不仅在篇目体系上与唐相同,在内容方面,如刑罚种类和对特权阶层的优待条款等,也都与唐律极为相似。在越南古代历史上颁布的《刑法》和《国朝刑律》,基本上都是“遵用唐宋旧制,但其宽严之间,时加斟酌”,《鸿德刑律》,则以隋唐制为断罪化一的准则,并且,要求“历代遵行,用为成宪”。所以唐律也和唐朝高度发达的政治、经济、文化一样,在古代历史上大放异彩,并且在世界法律发达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第六节)唐朝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关

(一)中央司法机关

唐朝的司法机关,在中央设有大理寺、刑部和御史台来行使封建国家的审判权。

1.大理寺

大理寺,中央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及京师徒刑以上的案件。对徒刑、流刑案件的判决,须送刑部复核;死刑案件判决后直接报请皇帝批准后才能生效。此外,大理寺对刑部移来的地方死刑疑案有重审之权。设卿、少卿为最高司法长官。

2.刑部

刑部,中央司法行政机关,除主管司法行政事务以外,还负责大理寺流刑以下案件及地方判决徒刑以上案件的复核。在复核中发现疑点时,流徒以下的案件可驳令原审机关重审或自行复判,死刑案件则移交大理寺重审,上报皇帝批准。

3.御史台

御史台,中央监察机关,主要负责监督大理寺和刑部的司法审判活动。遇有重大疑难案件,也可以参与审判,并可受理有关行政诉讼的案件。

上述三个执法机关,如遇有特别重大的案件,则由大理寺卿会同刑部尚书。御史中丞共同审理,称做“三司推事”。此外,皇帝还经常根据案件的情况,命令非司法机关参加审判。

自秦汉以来,中央司法机关由一而分为三,并使它们互相配合,又互相监督,这说明封建司法制度更加严密和完备,而中央司法机关审判权分散,也反映了皇帝对司法大权控制的加强。

(二)地方司法机关

唐时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机关——州县行政长官兼理,不过辅助地方行政长官、专门主管司法审判的属吏有所增多。县以下的乡官、里正、村正对婚姻、土地等民事案件也有一定的审判权。

二、诉讼和审判制度

(一)控诉

1.限制控诉

唐律对诉讼,采用严格限制自诉的原则。除谋反叛逆以外,子孙不得控告祖父母、父母及期亲尊长;部曲、奴婢不得告主及主之亲属;在狱的囚犯除狱官虐待等事外不得告举他事。禁止以卑告尊。

2.严禁越诉

唐律禁止邀车驾告不实和越过地方机关而向上级机关诉讼的行为。“凡越诉及受者,各笞四十”。

(二)审判

唐朝司法机关在进行审判时,口供是判决的基础。为了取得被告的口供,法律准许采用刑讯手段,并将拷讯制度化。如,法律规定,法官拷国不得超过三度,总数不得超过二百。在此限度内拷四至死,不论;如超此限而拷四至死者,法官徒二年。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主义的限制,在实际审判中很少具有约束力。

(三)复审与死刑复核制度

1.复审

罪犯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在一般情况下,不准越级上诉。凡不服县判决的,可上诉至州;不服州判决的,可上诉至尚书省,由“左右丞为详之”,再不服可以向“三司陈诉”。接受上诉的司法机关必须认真详细进行复审,违者,答五十,如系死罪则杖一百。

2.死刑复核制度

死刑复核是唐朝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断狱律》规定:“诸死罪囚,不得覆报下而决者,流二千里,即奏报应决者,听三日及行刑,若限未满而行刑,徒一年。即过限,违一日杖一百,二日加一等。”《疏义》中规定,凡是执行死刑的罪犯,须复奏皇帝三次,经批准后方能执行。唐太宗以后,又确定五复奏,即决前一日、二日复奏,决日又三复奏。

唐朝的死刑复核制度对于避免冤狱泛滥起了一定的作用,所以不失为封建统治阶级一宽刑慎罚”的一项具体措施。但是法律规定,对那些直接侵犯封建政权的最危险的犯罪,一复奏即予执行,则充分说明了唐律司法镇压的重点。

(四)执行与录囚制度

1.执行

对判决的执行,笞杖刑的判决在县执行。如系怀孕妇女,须待产后一百日方可执行。徒罪以上的判决,要向罪犯及其家属宣告,并由犯人亲自写服辩书,以免反复。徒刑的执行,在京师则男犯送将作监,女犯送少府监服劳役。在州县,则送当地官府服劳役。判处流刑的罪犯应立即押送配所,否则稽留一日答三十,三日加一等。对于死刑的执行,报皇帝批准。死刑执行的时间,沿汉制应在所谓天有肃杀之气的秋分以后,如在立春至秋分万物孕育生长期间执行死刑者,徒三年。

2.录囚制度

始于汉代,唐朝自高祖时,成为定制。录四制度,是由皇帝亲录囚徒,凡被录之囚徒,多数被宽宥,或降刑,或免刑,兼有近代减刑、缓刑或假释的意义。

在唐代,除皇帝直接录囚以外,作为定制的还有大理寺“折狱详刑”,非定制的,由监察御史巡行各州县,以录囚徒,平反冤狱。

(五)司法官的法律责任

根据唐律的规定,司法官吏在判决案件时必须依法定罪和判决,否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断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答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人者,以故失论。”这是唐朝审判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封建法制原则,反映了唐朝中央集权的加强,对防止司法官吏滥用权力有一定的作用。

三、监察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唐时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监察机关也进一步完备。

中央设置独立的监察机关——一御史台,以御史大夫为长官,御史中丞二人为辅佐。其主要职责是监察中央及地方的各级官吏的行为是否合法,同时参与大狱的审讯和监督库府出纳。所以监察机关被称为“耳目之司”,是皇帝的御用工具,是封建国家监督法律执行的机构。

唐时御史台分台院、殿院和察院,改变了魏晋以来的因事设职、权限不清的状况,中国古代的监察机关组织得到进一步扩充。

台院,是御史台的基本组成部分,设侍御史若干人,执掌纠弹中央百官,并参与大理寺的审判活动和审理皇帝交付的案件。由于侍御史的职权重要,因此在诸御史中地位最高。殿院,设殿中侍御史若干人,掌纠弹百官在宫殿中违法失礼之事,并巡视纠察京城及朝会、郊祀等,以维护皇帝的威仪和尊严为主要职责。

察院,设监御史若干人,主要负责监察地方官吏,品级最低,但权力很大,任务极重,是皇帝派在地方上的全权代表。监察御史仍按汉代“六条问事”进行纠弹,唐玄宗时制定专门的法规——《六条法》。

同类推荐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有法有天:不可不知的350个法律常识

    法律并非人们想象中的那样高深莫测,也并不是司法机关或者律师等专业人士的专利,而是贴近大众生活的“日常必需品”。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讲解最晦涩的法律条款,是本书的最大特点。拥有它,读懂它,你的合法权益将不再受到侵害,成功维权不再是梦。本书针对当前许多人对法律的需求,从当事人的角度出发,针对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纠纷和人们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列举了大量案例进行深入分析。本书克服了法律普及读物重说法、轻案例的弊端,在内容的编排上,从多角度分析具体情况,使面临麻烦的你迅速抓住问题的要害,在短时间内成为运用法律成功维权的高手。书中专业的法律评析,能让人们轻松地找到法律依据,以最便捷、最科学的方式运用法律。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热门推荐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孟婆传

    孟婆传

    数千年前,听闻昆仑仙山上,因缘巧合,竟幻化出一只白泽仙兽,似乎是因为一缕在昆仑之上飘散不去的仙气。佛祖在那日,在遥远的西方极乐,微微睁开了眼……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理想透视

    理想透视

    歌德说:“名言集和格言集是社会上最大的财宝——只要懂得在适当的场合把前者带进会话里,在适当的时间唤起对后者的记忆。我们人类社会那些出类拔萃的名家巨人,在推动人类社会向前不断发展的同时,也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物质财富。他们通过自身的体验和观察研究,还给我们留下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和感悟,他们将其付诸语言表达出来,被称之为名言或格言,其中蕴含并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成为世人宝贵的精神财富。人们将之作为座右铭,产生着无限的灵感、启发、智慧和力量,从而成为人生的航灯。作为人生的追求者,茫茫人海,关键在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名家导师,关键在于找到鼓舞自己的名言警句,当然,最关键的是在这些金玉良言的指导下付诸切实的行动。
  • 帝锁红颜:妖妃乱天下 (完)

    帝锁红颜:妖妃乱天下 (完)

    她,苏浅浅,从小便被称为不祥的妖物受尽众人的歧视,艰难地存活着。她,孤傲而又清冷,终日以轻纱遮面,有着一双可以洞悉一切的紫眸。她,可以同时媚惑拥有绝世美颜地男子,却又可以封心锁爱地拒绝周转在她身边地所有佼佼者。她,时而清纯,时而妩媚,时而娇弱,时而狠棘,百媚如她,百变又如她……他,夙砚,夙国君主。他,有着一双傲视一切的银瞳,外带一张可以迷倒众生,精致到邪美地面孔。他,有心似无心,似乎世间所有的一切都入不了他那尊贵的眼眸……抛弃柔弱,揣摩人心底处地脆弱,使尽全身解数只为诱惑你的心,你的身……苏浅浅,百媚妖姬,在她轻纱落地的那一刻,瞬间令整个天下都掀起了靡乱地争战。※拉票时间※亲们~喜欢的不可以吝啬手中的票票哦!一定要记得多多收藏,多多支持,多多留言,多多给我动力知道不?「某V的其他作品」《穿越之来到王身边(完)》http://m.pgsk.com/a/81136/《站在幸福的顶端说爱你(完)》http://m.pgsk.com/a/84736/《嗨,隔壁家的美少年(连载中)》http://m.pgsk.com/a/98144/《纯爱物语:柠檬草的爱恋(暂停)》http://m.pgsk.com/a/73975/
  • 霸王奴妃

    霸王奴妃

    天地动,风雷变,爱恨情仇,是非恩怨,转头皆化为虚无。情逝爱去,凤凰涅槃只为浴火重生。一朝穿越,她已是相府出生时即被亲生爹爹遗弃的三小姐,重生的她选择淡然,即使身子已不再清白。而一场花嫁,改变了所有,她代替素有天盛王朝第一美女之称的姐姐嫁入王府,一入侯门深似海。她从此成了他借以羞辱他的棋子,她也是他眼中连棋子都不配的灾星,有父有夫,却似没有。他与他之间又是怎样的一段刻骨深仇?机缘巧合,她白日里是燕王府最低贱的人人可欺的奴妃,夜晚她化身为妖艳的紫罗兰,是天下第一消息组织流云阁的少阁主,面对他的一次次羞辱,责难,她坦然面对;面对宫斗,她应付自如;面对环肆四周的天下顶级杀手,她傲然独立,到底哪个才是真正的她,是温柔善良,还是巾帼不让须眉................皇室已淹没的秘密,燕王的真实身份,太后与丞相的阴谋,皇帝的算计,她的使命,当这一个个谜团慢慢解开之时,她又何去何从,是皇后,王妃,还是阁主,又或是山野寻常妇人。
  • 北大哲学课

    北大哲学课

    历经沧桑的北大,以其“兼容并包”的风范,将古今中外百家思想融会贯通,同时以“思想自由”的理念培养出了一大批学者,他们对于人生有着独特的经验与智慧。本书汇聚中外哲学大师的思想精华,穿插北大人的生命体悟,不仅是一本哲学思想著作,也是一本指导现代人生活的著作。
  • 求变就是求赢

    求变就是求赢

    当你面对不断变化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现代社会,想有所成就,却感觉迷茫无助之时该如何选择?在进与退、输与赢的关口,你当然会选择“进”与“赢”。而本书题为《求变就是求赢》,就是为你指出想赢就必须求变这一成功的先决条件。本书从求变与求赢的紧密联系、求变的重要性、变的方式、变的途径等各方面,辅以古今中外成功人士的范例,细致分析指明如何追求到“变”这一重要的社会生存技能,为你释疑解惑,拓展成功的思路,打开胜利的大门,让你顺利走向“赢”的彼岸。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