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日之中,至少要洗几十次手。虽然我明知我的手并不污秽,理智也告诉我洗手是白费时间,毫无意义可言,然而不知不觉中,还是要洗手。当初洗的次数还少,这一两年来,次数特别的加增,耽误的时间实在是不少,以致念书不能持久,做旁的事,注意力也难得集中。所以我认为我是有神经衰弱的病,所以特地来请教。”
像这一类的病人,在青年学生中,恐怕不在少数。他们的病征,虽各有不同之处,而病源则相差不远。我曾经把这位病人的个人的历史,详细地审查一遍,他在幼年及青春的时候,确实有过手淫的习惯。他口里虽然不承认,而事实上却很明显,无可讳言。将手淫牵连到不洁净的事物上去,所以时常要洗手以去秽,这种联想,也是很普通的。
大半犯手淫的人,对于这习惯有两种看法:一是手淫本身,能使身体软弱。譬如不少的人,把精液认为从脑髓出来的,所以在成年以后,虽没有手淫的习惯,而往往以为幼时所犯的毛病,已经将身体弄坏了,日后总不及别人的健康,遂产生许多身体上或精神上种种衰弱的病征。另一种看法,是觉得手淫是不道德的行为,犯了这毛病,深怕为外人所窥透,所以想出种种假冒伪善的方法来粉饰。譬如许多洗手洗身的病征,是一种赎罪的表示。有的病人有前一种的病症,有的有后一种,有的两种都有。
手淫这习惯,是很普通的,纽约有一位医生,曾作实地调查,在他报告书里,第一句就很俏皮地说“Nine out of ten,masturbate, and the tenth one is a liar”,就是说,十人之中,有九个会手淫的,余下的一个,是在撒谎。在成年期内,男子手淫的,约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女子约在百分之五十上下,这是一种很可靠的估计。当然,不同的职业或社会阶级,各有其不同的情形,但大体上,这数字是可靠的。
手淫最普通的方法,在男子方面,大半是直接的与其生殖器有接触的行为,而在女子,则多属于乳头的抚弄。手淫的习惯,不但不限于性别,而且不限于年龄。往往在儿童时,虽然根本上,没有多少性欲的感觉,而仍然可以有手淫的事实。这时的手淫,对于生殖器,并没有多少好奇的心思,不过是一种无意义的抚摸,但是可以养成手淫的习惯。有时保护小孩的人们如乳母或仆妇,喜欢玩弄小孩的生殖器以取乐,或借以停止小孩的哭泣,也往往于无知识之中,助其养成手淫的习惯。这在为父母的,不可不严密注意。
因性欲的冲动,而在成年期中,有手淫的行为,并不是一件什么了不得的事。因为手淫的时期,在性欲发展上,有相当的地位,是一种必须经过的过渡时间。不过各个人的生理与心理不同,所以手淫的习惯,自然也有轻重的区别。普通说起来,人们一到成年,就会自然而然的,将手淫的习惯与兴趣,逐渐减少,以至于没有。这原是寻常的现象。在成年以后,和异性也有接触的机会,而仍靠手淫取乐,偶一为之,亦自无关紧要,但若继续以手淫为习惯,那便是不健康的表示了。
那么手淫对于生理上、精神上,到底有没有害处呢?青春时犯手淫,是很平常的行为,用不着过分注意。只要这习惯不侵犯其他的工作,如读书、运动及寻常社交的娱乐,在生理及心理上,都没有多大不良的影响。因为事过境迁,这类的习惯,天然会消灭的。若在成年结婚以后,仍非手淫不乐,这在生理上、精神上、都有很坏的结果。把全副的精神,集中在生殖器上,其他身心两方面的生活,总不免有相当的损失。书不能念,运动不感兴趣,视社交为畏途,等等,自然都会影响到生理与心理的健康。同时心理方面,虽未必有人指斥,而自己总有些责备自己,认为是有罪的,不道德的。所以积极的,便不能不有些自己以为可以赎罪,或改邪归正的道德的表示。畏罪的心虽重,怕被人察觉的忧虑心更重,所以无论在家中,或集会场所,甚至在街上,过有二三人低言私语,则引以为评议自己。当然这类病人,并不提手淫二字。他们的理由大都是“他们诬我,偷他们的东西”,或“他们聚集一块,想用毒药,放在我饭里,或放毒气进我的卧室,想把我致于死命,以免窥破他们的阴谋诡计”。这些话都说得活龙活现。错信他们的,也大有人在。这类疑心病(Delusions of persecution)是犯手淫的人们畏罪而怕被察觉的一种很普通的表示。旁人不知病源,而强与理论,是完全无济于事的。唯一的治疗法,第一是使病人明白手淫的习惯,是人人有的,是性欲发展必须经过的一种段落。第二是使他明了手淫在身体上,并没有什么大害,因为精液,并不是“脑汁”。也不是“脊髓”,乃是身体中一种液质,按时排泄而出。即不排出,终亦归于分溶。什么“遗精”,什么“湿梦”(Wet dreams),都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病。第三,手淫既是人人皆有的习惯,是性的发展必须经过的事实,则无关道德与不道德、犯罪与不犯罪的问题。不过他应该知道,注意力完全集中在生殖器上,是不健康的。做医师的人,也应该注意,若只管说不要做那样,不要做这样,结果反而会使病人注重这样或那样,要紧的是要想一样替代的办法(Substitution),如激励他对于运动的兴趣,加增朋友们的情谊,减少独自在一处的机会,多努力一种工作,尤其是与人合作的工作,则种种疑心的病征,自然不药而愈。
所以手淫的大害,不在生理方面,而在心理方面。因为不明白手淫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害怕身体的一天比一天断丧而随时随地不敢与人交谈,深怕暴露其秘密,而同时疑心丛生,这都是他日神经错乱的预征。人们若能将心理作用,与生理关系,认得清楚,我认为对于手淫所产生的神经错乱的病象,至少可以渐去一半。
同性恋
同性恋是异性恋预备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哪种同性恋是寻常的,哪种是病态的——同性恋不是罪恶
恋爱是人生不能少而不可少的一种情绪的表现。有时也许自己并不觉得是在恋爱,但恋爱的表现,却依然可以发生。儿童时候恋爱父亲或母亲,或者是父母的恋爱子女,都是常情。做女儿的恋父,做儿子的恋母,尤其是很普通的现象,西文叫做Electra complex或Oedipus complex。譬如做母亲的姑息儿子,一半虽然是由于我国重男轻女的恶习,但一半也未始不因为母亲的恋爱儿子。这虽然是寻常的现象,认清这一点,可以在家庭教育上,除去一大障碍。因为家庭教育最困难的,是父母不合作。儿童最容易窥出这个弱点,就会利用它来满足自己的要求。譬如,一个小孩,要买一件玩具,先求他的父亲,父亲或是因为价钱太贵,或是因为不是国货不肯买,这个孩子知道父亲的不合作,就会去找他的母亲。母亲有常识的,自然会婉转地告诉他所以不买的理由;否则,至少,会当父亲的面,不言语,事后,小孩不在面前时,再说个人情,让做父亲的自己去买了回来。若是当小孩的面前就露出不合作的马脚,如说:“别人家的小孩都有,他看见哪有不眼热的呢?”小孩们就趁此不合作的机会,越发吵闹。最没有常识的母亲,却会偷偷地去买,还要叮嘱小孩,父亲回家时候,不要让他看见。这种家庭教育对于儿童将来的精神健康,有很大的影响,不可不注意的。
进学校后,和同性的人接触,又会发生同性恋的现象。另外,小学生的恋大学生,大学生的恋先生,随在皆是。此时同学与师长的影响,比父母的确要大得多了。往往小学生们,崇拜大学生的心情,非常的浓厚,大学生的一举一动,都要仿效。若有机会能与大学生们擦鞋,拿书,洗手巾,那都是一些可以引为非常荣幸的事。大学生们对师长,也是一样。这个时候,顶要紧的,就是师长和大学生们,认识这是一种过渡的情绪。拒之太严,则使小学生们受很危险的一种精神上的刺激,恐怕他们以后对于情绪的表示,不是过分的怀疑,便是过分的压抑,从此一切心理活动,便日渐退缩到本身去(Withdrawal)。他们对于社会及同学们也就日渐疏远,甚至于思想错乱的病,也会随而发生。反之,若是师长及其他年长的学生过分奖励这种同性恋的现象,就可永久使他异性恋的能力无从发展,而终身成为一个同性恋的人,那也未免太伤心了。所以年长的应该婉言劝导,而替他多多地介绍朋友,以推广他交友的范围,而免专心钟情于一人,同时更应当随时使与异性接触。如此便不难平安渡过同性恋的危机。
犯同性恋的人们,自己一面深怕别人知道,一面总带有几分犯罪的心理,而别人对于他们,不是当面斥责,便是私底下议论纷纷。据某医学家说,在维也纳城中,有一时期里,同性恋的风气甚嚣尘上。人们在戏院中或街衢上,见有一男一女携手同行,便说他们是一对理所当然的伉俪。有二男或二女并肩而行的,便说他们是同性恋的追求的表示。有一人独行踽踽的,便说他是一个同性恋的情场中落伍而失败的人!
其实同性恋在恋爱中,是有一定的程序与地位。不有同性恋的经验,难得有异性恋的感应,因为异性恋是一种极其复杂的事,需要有程序的预备,同性恋是预备期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少数的人们,也许没有同性恋的感觉,而已经进入异性恋的境界,不过他们的感应,恐怕不会十分的灵敏。
现在要问的是,什么样的同性恋是寻常的?什么是有病态的?我们以上所说小学生的恋大学生,能有机会代大学生服务,辄引为莫大之荣;又如大学生借口讨论某某问题,得与某老师接谈,多觇风范,有的虽带有几分阿谀的臭味,但大半却是一种很寻常的同性恋的现象。似此情形,自出校门分手而后,就算完事。在中学时,这种风气,特别加重,当训育的人,想一扫而除尽,是不容易办到的。只要这种恋爱,在身体上与学问上,没有多大的损害,我看也用不着特别地干涉,自然而然有一天会终止的。但下文提起的两种人,是不普通的同性恋爱,应当有专家研究与治疗的。
甲与乙是某女大学的同窗,感情极好。在校时,日则同行同食,夜则同寝。凡学校中的课外运动,或交际集会,有甲参加,乙也是一定到的。假期时候,彼此也是形影不离。毕业后时运不齐,甲离乙而出洋求学去了。六七载的时光好容易似逝水一般的过了,然人生别离的凄惨也亏她俩尝够了。甲抱病归国后,乙则星夜奔驰;分燠嘘寒,侍奉汤药,重温旧好。世上谁无朋友,似此情深,真教人钦佩无已。不幸甲病一天比一天沉重,非长期休养不可。乙不得已,只好放弃了她的职务,抛撇了父母姊妹,另赁房屋,和甲作终老之计。亲友们劝她一面做事,一面仍旧尽她的友谊,她始终不听,就是老母的倚闾的思念,也忍心不顾。这两个人恋爱的情深,真比夫妻还进一步。一旦反目,那种欢喜冤家的光景,也和真夫妻一般无二。旁观者看来,有时真觉莫明其妙。她们的同性恋,已超过寻常的现象。因此她们的身体学问,都有很重大的损失,而且杜绝了异性恋的可能。这便是一种病态,应该求专家的指导与纠正。
又有丙丁二人,也是多年的同学,情如胶漆。两人都曾留学美国。所学的虽为同一性质的科目,竟不能在一个学校内谋枝栖,遂不得不作劳燕而分飞。未久丙与某女士订白首之盟,逾月而结婚,同时却没有让丁知道。日后丁风闻丙已婚娶,于是愤不欲生,晕厥过去好多次。原来丙与丁订有密约,各不婚娶,相偕到老。丙既背盟,丁亦积忧成疾。及丙闻讯赶到,丁执意不愿相见。终于由抑郁而转狂躁,后来进入某精神病院,住了两年多,始恢复健康。现在丁君,在一乡僻之区,专作农村教育工作。也可以算作“失之东隅,收之桑榆”罢!
同性恋的本身,可认为有三种:(一)同性恋是异性恋的一种媒介或是预备期,这是人人所必须经过的。不过在心智发育健全的人,自然会安然渡过,不发生问题。(二)在同性恋的发展期中,因某种特殊原因所阻碍,遂尔停滞不进,使异性恋的发展,无从开始,有如上述的甲乙二人。(三)有极少数的人,根性上就有向同性恋道上走的趋向,而非完全由环境所唤起。这种的同性恋,虽尽力加以诊治,也不能有很好的结果。好比天生的低能,任何好的教师及教授法,也不能把学问灌输进去。
第一种既是天然的,当然用不着请医师诊治,便可平安渡过。第二种是专家可以效力的,因为知道障碍异性恋发展的关键是什么,就可想法为他排解。结果,仍可以使病人由同性恋的难关渡过,而成功异性恋,开辟一条路径。所以同性恋,绝不是罪恶,而是平常的情绪的变态,应该访求专家指导,庶几可以免去日后神精错乱一类更严重的症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