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做好了林世杰想把自己撑死的那些个宵夜。
金大娘一面将这些宵夜一一装进食盒,一面关切地问道:“叶姨娘,肚子好些了没有?要不要我找人来扶你回去?”
叶紫灵心虚地回答:“好多了。点心做好啦?那我们赶紧给大少爷送过去吧。”
金大娘一手提着食盒,另一只手伸过来搀扶叶紫灵:“我来扶着你。”
叶紫灵急忙去抢食盒来自己提:“不用扶,我已经好多了。还是我提着吧,哪里有年轻人两手空空而长辈提着东西的道理?
金大娘笑道:“你如今是半个主子了,我是个下人,我提着食盒是应该的。再说了,你不是肚子疼吗?行了,我知道你打小儿勤谨,又有眼色,可这会儿就我们两个,不必讲究这些了。”
叶紫灵只好作罢,因为若是再坚持下去,肚子疼也要穿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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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回到了竹影轩,这是叶紫灵住的院子的名字,不知谁起的,倒也有几分诗意。
虽然林家不是世家,也不是书香门第,可林老爷也想彻底扭转家族传统,成为宁州的贵族。当然,想成为贵族,光有银子那是远远不够的,各方面都要讲究起来才行,所以,林老爷让三个儿子读书,还买了很多古董字画,想把林家变得风雅一点,免得总被人说成是暴发户。当然,林老爷更想让儿子做官,但是,世杰和世伟似乎都志不在此,所以,林老爷做了两手准备,好好培养小儿子世豪,将来让他参加科举,设若不成,也有分店给他,设若成了,那个分店,就送给夫人的表弟好了。
可是,每个房间都是漆黑一片,难道林世杰没等住先睡了?
叶紫灵有些生气,认为林世杰纯粹在拿自己开涮,说什么肚子饿了想吃宵夜,现在宵夜来了,他却睡觉了。
正要扯开嗓门大吼一声,却听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林世杰看样子没睡,出来瞧了瞧她和金大娘:“怎么金大娘也来了?”
金大娘赶紧上前两步:“大少爷,是这样的,叶姨娘肚子痛得厉害,奴婢就帮她做了一些点心。奴婢做的不好,委屈大少爷了,等改天叶姨娘身体好了,再给大少爷做好的。”
林世杰瞥了叶紫灵一下:“肚子痛?还痛得厉害?真的假的啊?”
果然,这位大少爷对叶紫灵是没有好印象的,就连生病,都怀疑她在装假。可是,这一次人家没有猜错,自己的确是装病。可那也不能怨我啊。叶紫灵在心里替自己叫屈,我要是不装,下场会更惨。
可能是由于金大娘在这里,林世杰倒也没再说别的,只是吩咐金大娘将宵夜拿到房里,然后就叫她回去了。
叶紫灵很自觉地点亮了灯,说:“夜宵做好了,大少爷,你可以吃了。”
林世杰不急着吃宵夜,又拿了书在看:“你要不要也用一点?”
叶紫灵急忙摆手:“哦,我就算了,刚才肚子疼,这才好一点。”
林世杰说:“既然这样,那你早点去睡吧。”
叶紫灵鼓起勇气说:“那……那能不能请大少爷到里间去看书。”
林世杰奇怪地问道:“为什么我非要到里间去看书?”
叶紫灵急忙解释:“因为……因为我要在外间睡觉。”
“在外间睡觉?”林世杰把书放在桌子上,“床在里面好不好?”
“可是……可是大少爷刻苦攻读了一整天,十分辛苦,应该睡床才是啊。”叶紫灵装出非常替他人着想的样子,“可我就无所谓了啊,我睡在这外面就可以了。”
“睡在外面?”林世杰打量了一下外间,“这里没床,连个贵妃榻也没有,你怎么睡啊?”
“我……我可以将这几张椅子拼起来。”本来,叶紫灵觉得自己睡在外间,本来就是做出了牺牲和让步,是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可不知怎的,现在一说出口,居然有些做贼心虚的感觉。唉,心理素质还是不行啊。
林世杰倒是温和地笑了一下:“你不愿意和我睡在一起,那我睡在外间好了。”
“不不不!”叶紫灵急忙摇头,“你是少爷,当然应该睡床啦。我……我只是个丫鬟,凑合凑合就行了。”
叶紫灵一再坚持,不是因为自己瞧不起自己,更不是想讨好这个对自己厌恶至极的大少爷,而是害怕这个看上去温文尔雅的大少爷在耍什么阴谋诡计。万一这是个圈套呢?假设,自己真的睡了床,而他真的睡在了外间,他就可以跟林老爷和林夫人说,自己这个姨娘不贤惠,居然在蜜月期间不让夫君好好睡个觉,而林老爷林夫人震怒之下,将自己贬回丫鬟,那自己还能有好果子吃吗?她不是稀罕这个姨娘的身份,而是林府下人众多,加上原来的叶紫灵这么伶俐虚荣,一定得罪过几个人,万一才做了两天姨娘就被打回原形,那一定会有人冷嘲热讽以致落井下石的。尽管她还没有怎么接触这里的人,但是,提防着一点总是没有错的。
于是,叶紫灵坚持要睡在外间。
林世杰无奈地说:“可你是个女孩子啊,我是个男人,哪里有男人让女人睡板凳而自己睡床的道理?那不显得我欺负你呀?万一你明天去向爹娘告状,那我还活不活了?”
听前半句话的时候,叶紫灵突然有了几分感动,林世杰这个人,还是不错的,知道自己是个男人,应该呵护女人。可是听到后半句,对他刚刚出现的这一点好感立刻荡然无存。哼,闹了半天,你是怕我告状啊!可转念一想,自己不也存了这样的心思?算了,半斤对八两,谁也别说谁。
叶紫灵还是不敢去睡床,只好也拿了一本书,又点了一盏灯,努力保持着清醒,去看书上的文字。
看着看着,倒是来了兴趣。
这是一本地方志。
据书中介绍,叶紫灵来到的这个国家,叫做明月王朝,历史上根本没有记载。不过看年代,似乎是介于明朝与清朝之间。叶紫灵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服饰,又看了看对面的林世杰的衣服和发型,回忆了一下自己头脑中残存的一点点可怜的历史知识,终于做了出一个模模糊糊的判断,这个明月王朝,也许和明朝是同步的。而自己具体所在位置,叫做宁州,是明月王朝最繁华的都市之一。书中还介绍,明月王朝的工商业已经比较发达了,类似于明朝中叶的样子,冶炼、铸造、印刷、纺织、建筑等工业已经比较成熟,而且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行规。至于商业,那就更不用说了。叶紫灵粗略估算了一下,在整个明月王朝,比较繁华的、具有现代都市雏形的州县,至少有二十几个,宁州就是其中之一。
叶紫灵看得兴起,不由得按照以前养成的好习惯,要做读书笔记。于是找来笔墨纸砚,打算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抄录下来。
林世杰被她弄得有些心烦:“这大半夜的,你折腾什么呀?还要写字?你会写几个字啊?”
叶紫灵突然想起来,对呀,以前的叶紫灵是个丫鬟,恐怕会写的字真的不多啊。不过不要紧,自己的毛笔字写得也不怎么样,虽说上小学上中学的时候也在父母的威逼之下上过书法兴趣班,可到底一周才练两个小时,怎么也比不上人家古代人天天在学在练,所以,估计也不可能写的很好。
于是,笑吟吟地看着林世杰:“今天老爷还夸奖我知道要读书写字是好事呢,我当然要更加用功一些才不会让老爷失望啊。”
林世杰无话可说,从鼻孔里哼了一声,接着看自己的书。
写了一篇小楷,自己觉得还算满意,就拿起来,对着灯光自我欣赏。
林世杰嘲讽道:“才写了一篇字,就得意成这个样子。”
叶紫灵说:“我辛辛苦苦写了一篇字,难道自己高兴一下还不行啊?反正又没有影响到你。”
“你这晃来晃去的,都扰乱我看书了。”林世杰真想回到自己的书房去。
“如果看书真的专心,哪怕就是耳朵边上唱大戏也影响不了你。你分了心,这说明你自己心不静,怨不得别人。”
“你……”林世杰气得脸色发青,“真没见过你这样不懂事的女人,就算是不能红袖添香,那至少也别添乱,好不好?”
“我怎么添乱了?我不就是写了一篇字吗?”
林世杰连连冷笑:“你写了一篇字?呵呵,真是好笑。我倒要看看,你写出什么来了,让你猖狂成这个样子?”
冷不防,林世杰劈手从叶紫灵手里将那张小楷夺了过来。
林世杰当然不是想欣赏一下她的书法,而是明知道她写的不怎么样,打算好好嘲弄她一番,然后趁着她脸红心虚,让她不要再打扰自己。叶紫灵这个丫头,他再清楚不过了,做针线女红,倒是一点就透,可就是不喜欢读书写字。
当然,这不算什么缺点,一个女子,读书干什么呢?只不过有的家里经济宽裕,让女儿识几个字,不至于当睁眼瞎。比如严玉容,是大家闺秀,就是读过四书五经的。正因为这一点,林世杰才对她保留了几分尊重。
高素月也是识字的,因为她需要帮助家里打理生意,加上高家本身比较开通,所以鼓励女子读书。因此,林世杰很喜欢高素月,认为高素月既知书达理,又善解人意,说起话来,总是和风细雨不紧不慢,哪里像这个叶紫灵,简直不知道她哪里来的那么多歪道理?以前是丫鬟,还有几分顾忌,现在可好,目的已经达到,竟然原形毕露,自己说一句,她倒有十句话等在那里。哼,真是一个……
不对吧,这是叶紫灵写出来的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