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711500000001

第1章 庄明歌之死

这个世界很神秘。

即使在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也有些太多的未解之谜,比如百慕大三角洲,比如雄伟的金字塔,比如法老们的诅咒,比如传说中的水晶骨头……

但是人们坚信着随着科技的发展,这些未解之谜自然会被一一破解,现在的未解之谜只不过是科技还没有发展到足以解开它们的地步而已。

但很少有人知道,世界上还有一样东西,自从科学这个词出现时,就被打上了“即使科学再发达也永远无法解开”的烙印。

这个东西就是……

魔法!

如果是在三天前,有人跟庄明歌说魔法什么的其实是存在的,庄明歌决定会跟他说一句,天色不早了,你还是洗洗睡吧。

不过现在吗……

他敞开大腿坐在沙发上,死死的盯着面前茶几上所摆放的一本笔记。

笔记有些残缺,纸张泛黄,显然已经有了一些年头,不过字迹很清楚,但唯一让庄明歌有些头疼的是笔记上面书写内容所用的字体不是中文。

是英文。

不过这些当然不是什么问题,作为LH市第一高中学年第一的好学生,庄明歌只用了一天的时间就解读了这本英文笔记。

于是庄明歌有些斯巴达了。

不是因为自己祖宗十八代都是纯种的汉人,但偏偏流传了一个英文笔记作为传家宝这件事情,只是笔记上所书写的内容是在太过于诡异离奇。

魔法,恶魔,契约,魔法阵……

如果说这只是一个恶作剧的话,这本笔记所记载的内容未免太过于详细和惊世骇俗了。

即使是想象力在发达的人也不可能凭空制造出一个玄幻离奇的魔法世界吧。

如果说笔记上所记载的内容是真实的话,那么庄明歌所认识的世界几乎在一瞬间就化成了碎片,说是天翻地覆也绝不为过。

这本笔记是庄明歌的爷爷留给他的,他爷爷庄北是一个抗战时期的老兵,立过几次一等功,最高时曾经是一位团长,抗战时期认识了一名性格古怪的老外,好像叫做欧洛.汉姆斯。

庄明歌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爷爷自然听不懂老外的满口外语,不过这位老外讲的是一个流利的中文,抗战时期两个人一起打过RB鬼子,合作过几次,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后来抗日结束,爷爷这位叫做欧洛的朋友被调走了,临走时忘记带走这个笔记本,再后来爷爷准备把这本笔记还给欧洛的时候,战争又一次爆发了。

美帝侵略朝鲜准备以这个为跳板进攻刚刚成立的中华政府,庄明歌的那位爷爷一怒之下和欧洛断绝了往来,参加了抗美援朝,去打那些美国佬。

一直到了今天,爷爷去世,也没有把笔记还给这位老外。

前几天爷爷去世的时候,把庄明歌叫到自己的身边,仔细讲诉了一下欧洛和他的事情,嘱咐庄明歌以后要是有出息了,就把笔记本还给欧洛的后人。

咱庄家不拿他的东西,是他的就还给他!

庄明歌好奇啊,没有想到自己那个大字不识一个的爷爷居然还有外国友人,于是止不住好奇就翻开了笔记上的内容。

笔记上面的内容是一些超越了科幻的魔法相关的内容,庄明歌花费了好几天的时间才把其中一部分内容消化干净。

结果傻了眼。

如果不是上面记载的内容太过于详细,庄明歌几乎以为这是某个神经病,魔法爱好者,发烧友的胡言乱语。

魔法在西方的古老时期就有了记载,后来教廷崛起,魔法被教廷的人称为恶魔的力量,甚至曾经掀起了最为暗黑和冷酷的魔女狩猎运动,任何喜欢魔法,或者和魔法有些关系的人类都会被处以极刑。

一开始庄明歌还以为这些只不过是教廷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对这些可怜的女性进行了污蔑,事实上还真不是这么回事。

教廷压根就没有污蔑。

根据笔记上面的记载,魔法什么的只是一个简称,真正的称呼应该是……恶魔的法则。

只有和恶魔签订了契约,献上祭品的人类才有资格使用魔法。

所以魔女狩猎什么的根本就不是污蔑,虽然不说大部分和魔法有关的东西都是邪恶的存在,但无论如何也无法改变的一点就是……魔法其实就是恶魔的法则。

能够使用魔法的人,都是和恶魔签订了契约,献上了祭品的人。

这些祭品千奇百怪,有些是动物的内脏,有些是人类的尸体,更有的是人类的灵魂,越是庞大的祭品,越是可以取悦于恶魔,获得超乎常人的强大力量。

呼风唤雨,无所不能。

假如你可以献祭一百万人作为祭品献给恶魔,交易成功之后,那么恭喜你,你已经天下无敌了。

所以纵使魔法师十分强大,但魔法的来源实在过于邪恶,不管是神权还是王权,都不允许这样的存在,活人献祭什么的更是禁忌。

所以那个时候的魔法师和魔女们都不敢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任何场合。

犹如现在的过街老鼠,是神权和王权的敌人,同时也是普通人的敌人,没有人愿意稀里糊涂的就成为祭品,被献祭给恶魔。

直到一位天才的出现。

他的名字叫做……梅林。

梅林这个人庄明歌并不陌生,他听过了太多有关梅林的传闻,西方最伟大的贤者,大不列颠王者亚瑟的老师,同时也是野史中记载的最伟大的魔法师。

不管是影视资料还是小说传记,梅林都会以魔法师的身份登场,获得人们的欢呼和崇拜,这显然和魔法师献祭人类取悦恶魔有着太多的违和。

明明是一个邪恶的存在,为什么会获得如此多的欢呼和掌声,甚至被称为贤者,成为亚瑟的老师。

是世人被他出现的表演蒙蔽了吗?

显然不是。

笔记上并没有太过于详细的记载梅林的事情,只是寥寥几笔掠过,但其中的内容却令庄明歌感到心惊。

天才梅林改变了魔法师的地位,甚至改变了魔法。

因为他欺骗了……撒旦!

好吧,这又是一个著名的存在,其流传之广,即使是梅林也不及他的万分之一。

撒旦,地狱的君主,统治着所有恶魔的……王者!

在这里要申明一点的是……别以为撒旦是光有力量不长大脑的笨蛋,他要比任何人想象的聪明的多的多。

在任何记载之中撒旦都是以狡诈的面目出现在世人的面前,甚至在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时候,撒旦就已经成为了天堂的敌手,地狱的王者,如果他真的是一个空有力量没有大脑的笨蛋,早就不知道被天堂灭了多少次了。

在漫长无尽的岁月之中,撒旦显然是智慧的,他的狡诈和睿智无人可挡,在他的眼睛里人类的阴谋和狡诈简直就如同三岁小孩子的想法,肤浅的可笑。

问题就出现了。

梅林,我们这位最伟大的贤者,究竟是如何欺骗了撒旦,两者相比就如同太阳和尘埃,完全不对等的情况下,梅林居然欺骗了撒旦。

在许多人的眼里,就好像蚂蚁非礼了大象一样不可思议。

那么他是如何办到的?没有人知道。

人们只是知道从梅林开始,魔法师的地位一下子就有了巨大的提高,甚至从那个时候开始,魔法师才被真正的成为魔法师,而不是女巫或者男巫什么的。

那个时代,被称之为梅林时代。

笔记中记载着从梅林时代开始,人类召唤恶魔,和恶魔结缔契约,不再需要什么祭品,而仅仅是一些人类看起来微不足道的东西。

而他们获得的也不在是魔法,而是种子。

恶魔的力量凝结出来的种子,只要细心照顾,好好的浇水施肥,这颗种子就会发芽,人类也可以拥有恶魔的力量。

如同恶魔的法则被称之为魔法一样,恶魔的力量被简称为……魔力。

拥有了魔力之后,人类可以通过学习来掌控魔法,这才是魔法师的由来。

庄明歌现在有些纠结的就是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尝试一下,召唤恶魔,结缔契约,获取一颗魔力的种子。

说实话,魔法师什么的,自从知道了这个之后,他就有些坐不住了。

每一个人的心底都有一个武侠梦,但不可否认的是每个人的心底同样拥有一个魔法梦,比起行侠仗义的大侠,庄明歌更加喜欢呼风唤雨的魔法师。

在纠结了几天之后,庄明歌决定尝试一下,按照比赛上所记载的内容召唤恶魔。

在此之前他不断从这本笔记之中确定召唤恶魔是否有风险,在获得了肯定的答案后,他抛开了犹豫和顾虑,到学校请假三天,在家里开始刻画召唤恶魔的魔法阵。

父母早早去世,唯一的爷爷也在前几天走了之后,就没有人可以阻止疯狂的庄明歌了,换一句话说,他已经天下无敌了。

反正自己孑然一身,如果这么有趣的事情都错过的话,将来那种人生未免太可悲了。

在这种念头之下,他从医院买了几包血,用鲜血刻画魔法阵,确定无误后,在满月的一天,对准月光念起了魔法的咒文。

他不是魔法师,不过笔记上记载在满月的这一天,鲜血组成的召唤阵会沟通恶魔的大门,如果念起古老的咒文,有一半的几率可以召唤出恶魔。

“依照古老的契约,万能的撒旦,请赐予你的信徒荣光,开启吧,恶魔的大门,开启吧,恶魔的欢呼,开启吧,恶魔的狂宴,开启吧,恶魔的咆哮,请降临于这个罪恶的世界,用漆黑的色彩来涂抹这个世界,开启吧,开启吧,开启吧!”

什么都没有发生。

寂静的月光,寂静的人,还有同样寂静的房间和寂静的魔法阵。

也就是说……失败了。

“一半的几率果然太低了吗,还是说我就是那枪兵,幸运从来不过E?还是在召唤一次吧。”

有些不甘的庄明歌再次念起了咒文。

顺便说一下,咒文完全是用英语念出来的,和中文无关。

依旧……什么都没有发生。

果断失败了。

“到底是我今天背运,还是笔记上面的记载完全是无稽之谈?”庄明歌有些想不通,不过没关系,他决定在下个月再试一次。

幸运的是下个月的满月正好是一个星期天,不需要再请假惹人怀疑。

原本魔法阵是不想要撤掉的,不过鲜血的味道太过于刺鼻,想了想庄明歌还是把它擦干净,准备下次在刻画。

大多数的时间,庄明歌还是很平静的在学院里度过。

偶尔也和几个朋友一起出去聚会,唱歌,运动,闲余的时间就放自己的血,他决定下次用自己的鲜血来刻画魔法阵。

时间一转眼到了下个月的召唤时间。

庄明歌早早就准备好,轻车熟路的刻画完魔法阵,念起了召唤的咒文。

月光依旧是月光,鲜血依旧是鲜血。

十分钟后,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搞毛啊,果然是开玩笑的吧,什么魔法阵啊,坑爹呢。

“我说你开启啊,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开启……”

嗖!

瑰丽的事情发生了,一道从天外而来的月光仿佛被凝聚成一道光线,轰击在魔法阵上面,鲜血所散发出的光芒瞬间犹如潮水一样席卷了整个房间。

在庄明歌不可思议的目光中,一只纤细白嫩,几乎令所有女性都要疯狂嫉妒的手臂从虚空中伸出,啪的一下直接把庄明歌扇飞。

紧接着,一个抱着睡枕的女性从一条裂开的细缝中走了出来。

“真是啰嗦啊,少年,睡觉的时候都听到你唧唧歪歪,唧唧歪歪不停地咆哮,居然敢打扰妾身的睡眠,你想死吗?”

女性不悦的把目光瞪向庄明歌,眼神微微一滞,“啊咧,已经死了吗?”

说的没错,刚才那一巴掌虽然在女性的眼里不算是什么,不过庄明歌却感觉自己的脑袋被疾驰而来的火车撞上,脑袋瞬间在脖子上转了十几圈,撞击在墙壁的时候碰的一下开了花。

如同从一百米高空坠落的西瓜,简直就是稀巴烂。

红的白的什么都有,失去了脑袋的脖子,鲜血如同扭开的水龙头不停的往外涌。

以人类的角度来看,这样的伤势显然不能够存活,所以……庄明歌死了。

“算了,既然已经死了,妾身就饶恕你打扰妾身睡眠的罪过吧,啊啊啊,困死了,还是早一点回去睡觉吧。”

这么说着的女性转身走回了裂缝,隐约间似乎可以透过裂缝看到另一边那雄伟到令人间所有建筑都黯然失色的宫殿。

最终,裂缝消失不见,房间又恢复了平静。

几天之后,当鲜血的气味和尸臭的气味弥漫在外,无可忍受的邻居们才报了警,在警方的探查下,一起轰动的入室杀人案在LH市引起了一阵热潮。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生活又如同往常一样,恢复了平静。

全书完!

同类推荐
  • 超凡学生

    超凡学生

    史上最倒霉的家伙林凡,晴天白日里被雷连续霹了两次之后,体内突然多出了一些来历不明匪夷所思的力量!面对这接踵而来的奇遇,夺宝,升级,林凡能否游刃有余,开启人生新的精彩呢?读者群:18643654
  • 都市修仙大高手

    都市修仙大高手

    三年前,他驰骋非洲,当之无愧的兵王之王;三年后,他重回都市,无车无房还麻烦不断。应聘公司当保安,不上战场入职场,低调机智有内涵,保安也会有春天。每次被人问起,为神马倒霉的总是你?雷刃常羞涩地说,只怪哥帅得太明显!……[新书《花都圣医》已上传,欢迎关注。]
  • 逍遥渔夫

    逍遥渔夫

    贝海,整个东海岸最成功的渔船船长,几年时间就被美国东海岸的渔夫们称为传奇人物。神乎其神的找鱼手段,几乎从不出错的识鱼能力,还有每次出航都让无数渔夫羡慕的渔获。不光是论起重量,论起鱼质量和体形也是一等一的。从一个一开始让人看不起,甚至认为根本不懂捕渔的中国小子,变成别人眼中的超级船长,而且比所有干了几乎一辈子的渔夫都要厉害的年青人,有一个不能告诉别人的秘密,他有一件根本无法用科学来解释的法宝。正是因为有了它,这才让一个啥也不会的毛头小子变成了让无数渔夫羡慕的传奇。新书《山洼小富农》上传了,希望各位大大多多捧场,多多收藏!http://m.pgsk.com/info/1004929121
  • 校园全职高手

    校园全职高手

    "三好学生李奇,无意中激活了一块玉佩,获得了红颜系统,从此,面对各类美女,李奇只能抱歉的说一句,不是我不想低调,实在是哥们什么都会,看见有人显摆实在忍不住啊。
  • 重生之娱乐金融

    重生之娱乐金融

    重生回到了1980年,原本只是三流作曲家的他来到了一个歌坛的黄金时代,且看他如何混迹娱乐圈,登顶天王巨星!凭借娱乐圈赚的钱如何发展自己的经济帝国,老美称他是经济制裁者,倭国称他为黑色魔鬼!因为他在股市,席卷了这些国民的经济!凭借后世的眼光,他成为了娱乐与金融的代言人!
热门推荐
  • 夜话安倍晴明

    夜话安倍晴明

    日本古代著名的阴阳师安倍晴明,在众多的传说以及书籍记载中,只要涉及到“阴阳道”这个名词,首先让人联想到的便是那犹如晨星般闪耀的人物--安倍晴明。阴阳师安倍晴明和武士源博雅都是历史中真实存在的人物,这两个男人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样的故事呢?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凤啸九霄

    凤啸九霄

    她是,天下盟喋血首领。天使面孔,身材妖娆如火。生杀予夺,我行我素。他是,君王朝温柔王爷。绝色倾城,威震天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他是,天域神秘传人。预知生死,扭转乾坤。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异星现,山河动。一愁,江山乱。一笑,江山定。乱世沉浮,笑点江山,俯瞰众生。天下,未必是男儿主掌的河山。危机四伏,看她如何坐拥江山美男。乱世,谁主沉浮?
  • 古龙文集:圆月弯刀(下)

    古龙文集:圆月弯刀(下)

    丁鹏凭“天外流星”剑扬名江湖,怎知被柳若松设计骗去剑谱,败于柳若松手下,并被冤枉盗窃武功。丁鹏侥幸逃命,被“狐女”青青所救,进入狐的世界,又习得青青祖父的魔刀刀法。丁鹏与青青回到人的世界,不仅大败柳若松,还设计使他的无耻嘴脸败露,柳若松而后拜丁鹏为师。丁鹏的刀法已入化境,决定前往神剑山庄挑战谢晓峰。而他也暗中发现,青青他们根本不是什么狐,而是多年前江湖人惧怕的魔教。从此,他卷入了魔教、神剑山庄、名门正派三者的争斗中去。柳若松则在暗中进行着他的阴谋……
  • 王永庆全传

    王永庆全传

    从米店老板到台湾经营之神(1916-2008)读透王永庆这个人,学做人做事做生意。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他从一家米店起家,创办了世界化工50强的台塑企业集团,他的投资遍布世界各地,涉及各行各业,半个多世纪以来,他的名字已经成为世人眼中成功者的代名词,被誉为“经营之神”。任何人只要从王永庆成功因素之中学到王永庆做事的理念、方法与毅力,也必定会有一番成就。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宠婚之御夫有术

    宠婚之御夫有术

    第三次见面,她名义上的舅舅却非她不娶!季景琛的人生目标就是,把江染染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叼回家,然后小火慢炖,最后生吞活剥了。呆冷娇妻御夫有术,你要负责!江染染本来豪门独生女,却一夜之间变成了孤女,父亲现任小三带着前任小三的女儿找上门,逼死了染染的亲妈,他说,还把她扔到国外不闻不问十几年。【一句话简介】总之这就是一个有些腹黑有些闷骚的老男人和一个有些天然萌傻的姑娘之间不得不说的红果果的QJ故事!季景琛从来没有想过,腹黑市长诱爱成婚,他决定宠爱一辈子的小女人竟然会是曾经把季家搅得天翻地覆的那个没有血缘的外甥女。好不容回来还是逼着她嫁人的。只不过她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值那么多钱。莫以宁从来没有想过,他默默守候了十年,却抵不上一个目光。他不过是晚了一步,军门权少婚内成妻奴!*第一次见面,却晚了一辈子。宋浩辰从来没有想过,能给他温暖却不能给他钱途的江染染,会是他一生都不能忘记的伤。染染,你勾引,宠妻如命。她以为她真的要嫁个陌生人,谁知道她父亲现任小三的堂弟,堂堂一个市长,她却差一点撞死他。江雨薇更没有想到,她处心积虑这么多年,他把她当成野模,抢走了江染染的一切,可到头来才发现,所有的人的都是爱着江染染的。为了不把抢来的一切还给江染染,她只能用自己的身体去换筹码!*有宠有虐,外围女。第二次见面,当然更多的是宠,神马男小三女小三都是炮灰,1对1到底!*
  • 嫡妻风华:纨绔世子倾城妃

    嫡妻风华:纨绔世子倾城妃

    洞房花烛夜,新房之内,弃夫子时她傲然而立,“这便是你的欲擒故纵之计?京城第一美女,但却气势十足,竟如此轻浮放荡,立个牌位摆案头,恬不知耻。日后早晚三炷香供奉。”她淡然瞥目,喜堂之上,风华天成:“世子爷未免太高看自己,“拿下去宰了,对你,声势温软,还不至于用上三十六计。大婚当日,他弃她如敝屣,他以公鸡拜堂,意在羞辱。”,【已完结】养夫千日。”
  • 绝宠亿万甜心妻

    绝宠亿万甜心妻

    他是GC集团的接班人,万众瞩目的焦点。她是如野草般的普通女孩。好姐妹设下的一场阴谋,害她误入陷进,他善心大发救下她,却因误会,两人剑拔弩张。她以为自己贞洁不保,对他恨彻入骨。正值母亲病重,迫不得已的她在好朋友的唆使下,向他讨要补偿费,他对她表示极度的厌恶与轻蔑,为了能够治好母亲的病,面对他的无理要求,她咬牙答应。她被迫成了他的妻子,却备受冷遇。当扮演的角色结尾时,面对她的离开,他万般不舍,却不愿放下身段去挽留,一贯的强硬,让她很是反感,而她也袒露心声,另有所爱。自尊心受挫的他,强行将她留下。爱与恨的纠葛,幸福到底何去何从?
  • 公主病王子改造计划

    公主病王子改造计划

    结果她二话不说,霸占了她一半的卧室!还差遣她做这做那的,将他直接打包绑上几圈丢给其他人。虽然她行为举止是偏男性化了点,母亲是社交名媛,他出生非凡,不是个男的么?不是都叫他少爷么?不是个公子哥么?!直到遇见她,她受不了了!怎么摇身一变,却怎么也没想到居然染上了一种怪病。“粗汉子!我要吃甜食!”父亲是商界赫赫有名的任务,去做一个富家大少爷的贴身保镖。结果她直接回了他一句:“小姐”,不是保姆!结果她手一伸,可是她好歹也是女生!怎么可能让她去当一个男生的贴身保镖呢?这么说那个大少爷也太弱了点吧……不行,是否需要芥末?好吧,一拍。“我喜欢你了怎么办?!”“我不要穿这个,赤果果的公主病啊!结果她瞪了他一眼,面无表情的,至少还能享受公主般的待遇,一脚将他踹到一边去。不喜欢运动,居然顶着“讨厌男生”的借口,不爱跟男生混在一起,拜托,只喜欢弹钢琴玩SD娃娃,顺便还看看各种言情小说。◇◇◇◇◇◇◇◇这家伙,她是保镖,真的是女生?!◇◇◇◇◇◇◇◇喜欢穿女装,她勉强答应做保镖好了,带有优雅花纹的裙子最佳,可是这个“美女”少爷处处针对她,如果颜色还是粉粉的话,不计前嫌救了他之后,那就再好不过了。算是比较小白……不爱看小白文的慎入~公主病王子,让他对女生原本的想象出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今天开始,自家老爸一声令下,改造计划正式启动!!亮点一句话概括:男性化的女主,她要保护的人,女性化的男主……等等,拿起旁边的报纸,变成一个比她还要漂亮妩媚的美女?!晚仔的读者群:251332050(敲门砖:任意角色名,将她踢出家门,没填验证的不加哟~)“哇啊啊啊~蜘蛛!”↓↓↓↓↓喜欢的话,居然还要跟着他一起女扮男装转到男子学院!害她得罪了一堆人,我要穿裙子!”到了男校也不得安宁,就请点击下面的加入书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