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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西汉初的诸侯王国(2)

韩信是最典型的例子。还在韩信刚当齐王时,项羽就派武涉做说客,劝韩信在楚汉之争中保持中立,三分天下。武涉的话说得很明白:

虽然足下自以为与汉王的交情很深,为他尽力用兵,但最终还是会败在他手里。足下之所以能存在至今,是由于项王还在。现在项王与汉王的命运就操在足下手中,你向右转就汉王胜。你向左转就项王胜。不过项王今天亡,下一个就轮到足下了。足下与项王是老朋友,何不反汉而与楚结盟,三分天下,自己做王?错过了这样的时机,一定要为汉王灭楚,难道是聪明人的做法吗?

韩信的答复很实在:

我在项王手下时,官不过郎中,干的事不过是执戟(身边的警卫),言不听,计不用,所以才叛楚归汉。汉王授予我上将军印,给我带数万兵,将自己的衣服给我穿,将自己的饭给我吃,言听计从,我才能有今天的地位。人家对我如此信用,我要背叛他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我死也不会改变。谢谢项王的好意。

齐人蒯通深知韩信的重要性,想方设法要说动他。蒯通先替韩信看相,说:“相你的面,不过封侯,而且又有风险;相你的背,却贵不可言。”韩信问是怎么回事,蒯通把他的策划和盘托出:

现在楚汉纷争,使天下无罪之人肝胆涂地,父子的尸骨同时抛在荒野的不计其数。三年下来,楚汉双方都智勇俱困,无法取胜,战斗的锐气受挫,粮食消耗殆尽,百姓疲于奔命,怨声载道。在这样的形势下,不是天下的圣贤肯定无法消除天下的大祸。当今二主的命运就取决于足下,你为汉则汉胜,助楚则楚胜。我愿披腹心,输肝胆,效愚计,只恐怕足下不能用。如真能听我的计策,不如让楚汉并存,三分天下,鼎足而居,这样谁都不敢先发动战争。以足下的圣贤,有这么多军队,占据着强大的齐国,联合燕、赵,控制后方,根据百姓的愿望,请汉王停止战争,为百姓请命,天下都会迅速响应,汉王怎么敢不听!到时再调整诸侯国的疆界,诸侯建立,天下就都会感谢齐国,服从齐国。齐国本来就有充足的土地,再善待诸侯,谦虚谨慎,天下的君王就都会来齐国朝拜。上天给予而不接受,会受到指责;时机成熟了不行动,必定会遭殃。愿足下深思熟虑。

韩信还是这几句话:

汉王待我那么好,让我乘他的车,与他穿一样的衣,与他吃同样的饭。我听说,乘了人家的车就该分担他的患难,穿了人家的衣就得与他共享忧乐,吃了人家的饭就得为他而死,我岂能为了个人的利益就违背道义!

蒯通不以为然,举了张耳、陈余从布衣时结下刎颈之交,最后相争相杀的例子,还以文种、范蠡帮助越王勾践复国称霸而不得善终为例,说明“立功成名而身死亡,野兽已尽而猎狗烹”。

吕后像

我听说一个人的勇略能使主子震惊,自己就危险了。功盖天下,君王就无法行赏了。足下渡黄河西进,俘虏魏王,活捉夏说;引兵下井陉口,杀成安君(陈余);夺取赵国,威胁燕国,平定齐国,向南击败楚军二十万,东征杀了龙且。这就是所谓天下独一无二的功绩、世上不再有的伟略。现在足下拥有震主之威,立了无法行赏的大功,要归楚,楚人不会信任;要归汉,汉人感到震恐。足下该怎么办?处在臣子的位置上而拥有震主的威望,名高天下,我真为足下担心呀!

这一番话真使韩信受到了震动,他表示要考虑一下。几天后,蒯通又力劝韩信当机立断,但韩信犹豫不决,不忍心背叛汉王,又认为自己功劳大,汉王肯定不会夺走他齐王的位置,最后回绝了蒯通。

此后,刘邦果然在消灭项羽后就剥夺了韩信的兵权,登上帝位后就改变了他的封地,但韩信都服从了。以韩信的智谋,不是不知道刘邦“南游云梦”的骗局,但他还是以老朋友钟离昧的人头为代价,委曲求全。被降为淮阴侯后,至多也只是称病不朝,发发牢骚而已。史书上说他与陈稀策划里应外合,显然是吕后一伙捏造的。陈稀其人来历不明,直到刘邦从平城归来才以郎中的身份被封为列侯,担任赵相国,与韩并无深交。韩信真要造反,以往不知有多少机会;要寻求同谋者,忠诚得力的部下肯定不少。何至于在落到闲居长安的地步时再与陈稀合作谋反呢?从刘邦得知韩信的死讯后“且喜且怜”的记载看,刘邦心里也是一清二楚的。

就是最终发动叛乱,并与刘邦对阵的英布,也是到最后一刻才下决心的。他被封为淮南王后,连续三年朝见,没有任何想谋反的迹象,就是在见到彭越的肉酱后,也只是采取防御措施。即使有了贲赫的揭发,连萧何也不相信英布会造反。要是刘邦稍作一些抚慰,或者不是故意激化矛盾,英布绝不会铤而走险。

毫无疑问,刘邦、吕后早就下了彻底消灭异姓王的决心,所以要千方百计制造借口,激化矛盾,必欲除之而后快。明知彭越、韩信并非蓄意谋反,却要斩草除根,满门杀尽。根据当时的法律,对彭越、韩信这样犯“谋反大逆”罪的人要用“五刑”,即先在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掉两脚的脚趾,用板子活活打死,然后割下头颅,再将尸体剁成肉酱。而对他们还加上了一条:将肉酱遍赐诸侯群臣,作为警戒他们的反面教材。异姓王已如惊弓之鸟,就连刘邦最亲密的伙伴卢绾,也只能违心地投降匈奴,魂断异域。

后世人当然可以指责刘邦的残酷无情,但却无法回避一个事实:从刘邦灭英布以后,整个西汉再也没有受到异姓诸侯的威胁,新建的汉朝走向统一的道路没有出现反复,秦亡以后的分裂割据终告结束。这就提醒我们,这一段血腥的历史也有其合理的一面。

首先,大部分异姓王的存在既无必要,也非刘邦所愿。韩信之封齐王,彭越之封梁王,都是拥兵要挟的结果。韩王信是刘邦有言在先,不得不履约,但将天下之中的冲要之地给他当封地实在不合适。英布封王也是刘邦不得不做的交换。臧荼本来就没有什么功劳可封,只是鞭长莫及,暂时维持原状。既然这些王位是靠武力、靠刘邦一时之需换来的,一旦武力被解除或刘邦不再有需要,它们就不会再有存在的理由。可惜韩信等一味贪恋王位,迷信“丹书铁券”,没有人谦让,更没有人主动辞位,这就为自己留下了祸根。

其次,作为君主的刘邦不得不考虑汉朝的长远利益。刘邦死时已有五六十岁,在当时已不算寿短。他深知太子刘盈懦弱无能,但与吕后是患难夫妻,太子又没有什么过错,加上吕后通过张良等的帮助,一次次巩固了太子的地位,使刘邦一度想立戚夫人之子的打算无法实现。在继承人远不如自己的情况下,要保证他能够驾驭群臣,唯一的办法就是铲除其中的强者、不顺从者,首选的目标当然是那几位拥有大片封地和人口的异姓王了。彭越、英布不响应紧急征召既给了刘邦口实,也给刘邦敲起了警钟——若是现在不消灭他们,自己死后还有谁能对付他们?

再者,事物的发展变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的欲望也会变得越来越大。尽管异姓王当时不想谋反,但不能保证他们今后不会谋反,更不能杜绝有人利用他们达到自己的目的。像蒯通、武涉、扈辄这样的说客、辩士,劝主子反叛的大有人在,荣华富贵和绝对权力的巨大诱惑随时都会驱使一些人不惜冒身败名裂的风险。即使是异姓王只考虑个人的利益,也足以构成对国家的威胁。如卢绾听了张胜的劝告后,实际上已与匈奴和叛臣陈稀结盟,尽管他本人并不想反叛,但发展下去,局势就不是他所能左右的了。

可以设想,如果韩信听从了蒯通的劝告,与刘邦、项羽三分天下,鹿死谁手的确难以预料。但不管谁是胜利者,统一的进程必定会延长,人民生命财产所遭受的损失会更大。同样,如果彭越采纳了扈辄的意见,起兵反叛。虽然他不可能推翻汉朝,但一场恶战不可避免。要是彭越迁至蜀地,或许会不安分地制造事端,或许会被其他反对派所利用,吕后的手段虽然毒辣,却消除了这些风险。如果从这一角度考虑,尽管刘邦、吕后对异姓王的手段是过度的、不道德的,但却没有更好的、更可靠的选择。一些异姓王的死是无辜的,尤其是他们数以百计的家属纯粹是政治斗争的牺牲品,但避免了更多生命的牺牲和财产的损失,避免了社会的动乱和经济文化的破坏。

汉朝以后,几乎每一个朝代的开国皇帝都会杀功臣,像宋太祖赵匡胤这样不开杀戒的几乎绝无仅有,但前提是他的“杯酒释兵权”等政策没有受到抵制,其他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得以顺利执行。所以,杀功臣一类事不能完全归咎于皇帝的个人品质,而应该看成为专制集权制度的必然产物。

刘邦在消灭异姓诸侯的同时,却在“众建诸侯”,大封自己的子弟为诸侯王,同姓王国不断增加。

高祖六年(前201年),刘邦就封了第一批同姓诸侯国。韩信由齐王改封为楚王后,齐国旧地未设诸侯国,当年正月刘邦立子肥为齐王,辖7郡73县,规定凡是百姓说齐方言的地区都划归齐国。韩信的楚国被废后,刘邦将其一分为二,以淮河东南的52县立同宗兄刘贾为荆王,以淮河西北的36县立弟刘交为楚王。又以云中、雁门、代郡53县立兄刘喜(仲)为代王,但这些地方大多为匈奴所占,只是名义上拥有。九年,刘邦废了赵王张敖,立子如意为赵王。十一年,立子恒(以后的文帝)为代王。梁王彭越被杀后,立子恢为梁王,将东郡划给梁国。又立子友为淮阳王,辖陈郡和颍川郡。同年七月,淮南王英布反叛,刘邦立子长为淮南王。十二年二月,燕王卢绾反,立子建为燕王。当年十月,因荆王刘贾被英布军杀死,无人继承,改荆国为吴国,立兄刘仲之子濞为吴王。到刘邦死时,已有9个同姓诸侯国,加上吴氏长沙国,所占面积仍超过全国疆域的一半,直属朝廷的郡仍然只有15个,甚至比刘邦初年还小。

刘邦大封同姓王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

一方面是因为当时人错误地总结了秦朝二世灭亡的经验,认为是由于没有实行分封制,特别是没有封自己的子弟亲属为诸侯王,所以一旦出现反叛就没有人出来拱卫皇室,形成土崩瓦解的局面。出身“细微”的刘邦自然希望自己的政权能像黄河、泰山那样长久,传之千秋,自己的家属又人数有限,所以凡是能封王的兄弟、子侄几乎都封了,以为这样一来,国内要有什么风吹草动的话,众多的同姓王必定会竭尽全力拱卫皇室。而这也是保卫他们自己的王位,一致的利害关系会使他们尽心尽力。异姓王的离心和反叛,更使他增加了对同姓王的依赖,所以立同姓王的速度比废异姓王更快。

另一方面,郡县制实行的时间毕竟太短,它的优越性还没有能被多数政治家所认识。秦始皇利用中央集权制度所进行的残暴统治也使郡县制代受其过,不少人认为实行郡县制导致了“暴秦”的出现。还有些人并不否定郡县制的优越性,但觉得分封制也有存在的必要,两者可以并行不悖。这些看法对刘邦的决策有很大的影响,所以他废异姓国只是为了不让异姓拥有土地和权力,并不是废除分封制,他封的同姓诸侯国是一种分封制和郡县制的混合体。在这些国中,郡县制依然存在,但诸侯王可以任命郡太守(郡的行政长官)以下的官员,可以征收赋税徭役,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属于王国的郡称为支郡,支郡名义上还是属于朝廷,实际上已置于王国的直接统治之下。

刘邦大概没有料到,自己的这些子弟竟也会像异姓王一样谋反叛乱。或许他已经想到了,但为时已晚,或者没有更好的选择。刘邦的大哥已死,二哥刘喜(仲)封了代王,奉命为刘氏镇守北边。可是这位被他父亲称赞为会治产业的老兄实在胆小,匈奴人进攻代国时非但不能坚守,而且吓得偷偷地逃到了洛阳。按法律应该杀,但看在兄弟份上,刘邦把他降为列侯。刘邦的异母弟刘交被封为楚王,他喜欢读书,找了一帮著名学者研读《诗经》。刘邦做了一年多皇帝,大哥的儿子刘信还没有获得封赏,太上皇替孙子说话,刘邦说倒不是忘记了这位侄子,而是因为他妈的行为太不厚道了。刘邦始终没有忘记大嫂故意括锅底,不让他朋友吃羹的往事,所以封刘信为羹颉侯。刘贾是刘邦的同宗,因有战功也封了荆王,可惜无后,战死后王位就无人继承了。当时刘邦自己的儿子年纪太小,子侄中找不出一位年轻力壮的人来统治吴、会稽(今江苏大部、浙江北部、安徽东南部)一带。而刘喜之子濞,年方20岁,有勇力,参加过平定英布之战,所以才选择了他为吴王。封王仪式一结束,刘邦就预感到自己的子孙将来可能控制不了这位“壮王”,于是告诫他侄子:“天下同姓为一家也,慎无反(千万不要造反)!”

以开国皇帝的绝对权威,加上年龄、辈分、能力、经验各方面的压倒性优势,刘邦对付这些子弟王绰绰有余。但到了他的儿子文帝、孙子景帝时,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最突出的是吴王刘濞,刘邦和楚元王死后,他就成了最年长的同姓王,是文帝的堂兄、景帝的堂叔。文帝时,吴国的太子进京,侍候皇太子下棋。吴太子平时骄横惯了,师傅们又没有教好他规矩。刘邦率师见项羽对皇太子就像小兄弟一样,下棋时居然与太子吵了起来。皇太子一生气,抓起棋盘就往他头上砸去,不料把他砸死了。吴太子的棺木运回吴国后,吴王极其怨恨,说:“既然天下是一家人,死在长安就葬在长安吧,何必还葬回来呢。”下令将棺木运回长安,并从此称病不朝。拖了几年,文帝难以对付,只得赐吴王“几杖”(茶几、手杖,对老年人尊敬和优待的象征),准许他因年老而不必朝见。

诸侯国与代表中央集权的朝廷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西汉初最大的诸侯国有七个郡,小的也有三四郡。由于王国的赋税收入归国王所有,又不必负担中央政府的开支,与直属朝廷的郡相比,财政负担较轻。国民在本国就近服役,不像其他郡那样,得千里迢迢去长安或边疆服役,也得到百姓的拥护。王国还垄断了国内的资源,如果盐、铜、铁等资源丰富,还能减免百姓的赋税。所以王国对郡县的百姓有很大的吸引力,诸侯也利用这一点与朝廷争夺民户,诸侯王公然接受其他郡的逃亡者,甚至庇护朝廷通缉的逃犯。他们还利用手中的财富供养大批宾客,集中了一批文武人才,其中不乏失意文人、辩士说客、流氓恶棍。他们翻云覆雨,拨弄是非,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给主子出各种坏主意,唯恐天下不乱。

吕后执政时,为了用吕氏取代刘氏,曾对刘氏诸侯王予以打击,废梁、赵,割齐、楚,分封了吕氏8个王国。吕后死后,同姓王联合朝廷大臣诛灭诸吕,恢复刘氏政权,立了大功,似乎更证明了汉高祖“众建诸侯”的正确性。汉文帝是以外藩即位的,原来在朝廷毫无基础,被拥立的条件只是年长和母亲薄氏家是“君子长者”,登基后只能先恢复齐、楚、赵诸国故地,并分封有功宗室作为酬答,对同姓王也优礼有加。同姓王国的势力更为膨胀,居功自傲,目无朝廷,以致谋反作乱的事也随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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