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卷七六一
尹翁归(?-前62),字子兄,西汉河东平阳(今山西临汾西南)人,后迁至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习文法,先后任缑氏令、都内令、弘农都尉、东海大守,后以高第守右扶风。任郡守时,以惩治黠吏豪滑为己任,所到豪民不敢犯禁,皆大治;尹翁归为政任刑,从不以能力骄人,为官公正廉洁,清正自守,在公卿之间语不及私。死后家无余财。
尹翁归,字子兄,是河东平阳人,后迁居至杜陵。尹翁归少年时使成为孤儿,与叔父一起生活。早年在牢狱中任小吏,熟悉法令文书。喜欢击剑,无人是他的对手。当时大将军霍光执掌朝政,霍家子弟都在平阳,他们的奴仆、家客手执兵器在街市横行霸道,官吏不敢管。及至尹翁归担任管理街市的官吏,没有人敢在街上横行不法;他公正廉明,不受贿赂,商人们都很敬畏他。
后来,他辞去官职,在家闲居。正巧田延年为河东太守,巡视各县,抵达平阳。把过去的吏员五六十人召集起来,田延年亲自接见,令习文的人站在东面,习武的人站在西面。几十人都按照命令站好,到尹翁归时,却伏地不起,他对田延年说;”翁归文武兼备,任凭您吩咐。”功曹认为这个官吏倨傲不逊。田延年说:“这有何妨。”于是把尹翁归召上前来问话,对他的见解非常惊奇,因此补任他为卒史,并带回自己的官府。他处理案件,揭发奸邪,都能够一查到底,弄清原委。田延年极看重他,自认为才能不及尹翁归。迁升他为督邮。河东郡共管辖二十八个县。分为两部、闳儒负责汾河以北,尹翁归负责汾河以南。他揭发检举官员,都依法行事,被检举的人也是罪有应得,属县的长官虽然受到惩处,却没有人怨恨。因为清廉被举荐为缑氏县尉;后又在郡中任官,所到之处,都得到治理。迁升补任为都内令,通过举廉升任弘农都尉。
受征召拜为东海太守,赴任时向廷尉于定国辞行。于定国家在东海郡。欲托他照顾两个同乡的孩子,便让这两个孩子呆在后堂等待引见。于定国与尹翁归谈了一天,也未敢把这两个人引见给尹翁归。尹翁归离开之后。于定国对这两个人说。“他是个贤良的官员,你们没有什么本事,我又不能靠私交求他照顾。”
尹翁归治理东海郡,明于观察,郡中的官吏百姓,是贤良还是不肖,以及奸邪犯法者的名字,他都知道得一清二楚。每个县都登记名籍,他自己亲自处理,案子太急时则稍缓一些;官吏小民稍有松懈,便把他们的罪行披露出来。每个县都要收捕狡猾的官吏和土豪劣绅,审讯他们的罪行。有的人甚至被处以死罪。收捕人一定要在秋冬季节考核官吏政绩大会的时候。他出巡各县,也不在没有事情之时,出去便要有所收捕惩处,以一儆百,官员百姓都愿服从,恐惧他的威严而改过自新、东海大土豪郯县的许仲孙奸邪狡猾。破坏吏治,郡中深受其害。每次二千石官员要逮捕他,他都依靠势力,使用奸诈伎俩自我解脱,始终没有受到制裁。尹翁归到后,将许仲孙在街市上斩首,全郡的人都震惊慑服,没有人再敢触犯法令,东海郡大治。
因政绩优异升任为守右扶风,满一年后正式任命。他选拔廉洁公正、疾恶如仇的官吏担任高官,以礼相待,并与他们同好恶。背叛尹翁归的人,一定会受到惩罚。他治理右扶风,仍采用东海郡的办法,奸邪者的名字,每个县都有记录。在伍保中发现盗贼,尹翁归便召见县里的长官,告诉他奸恶之徒的主犯名字,教他们根据踪迹类推的办法,寻找这些盗贼的藏身之处,事情常同尹翁归谁说的一样,从无遗漏。追查贫弱百姓的时候都较宽松,对豪强,则查得很严。豪强被治罪,送到掌畜官那里,让犯人铡草抵罪,要按时到达,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合要求的,都要受到鞭笞惩处,有的人痛得无法忍受,甚至以铡刀自杀而死。京城的人畏惧他的威严,右扶风大治,惩治盗贼的政绩常常在京师三辅中数第一。
尹翁归施政虽然以刑罚为主,然而他在公卿中清廉自守,言谈不涉及私事,并且温雅谦虚,不因为自己有能力而看不起别人,在朝廷的名声非常好。任官数年之后,于元康四年病逝。死后家中没有剩余的财产,天子称道他的贤良,给御史发布诏书:“我早起晚睡,志在求贤,不分亲疏远近,关键在于能够安民。右扶风尹翁归清廉公正,治理百姓的政绩突出,不幸英年早逝,未得长寿,无法完成其功业,我非常怜悯惋惜。现赐给尹翁归之子黄金一百斤,以便祭祀其父。”
尹翁归的三个儿子皆曾任郡守。小儿子尹岑曾历九卿之位,官至后将军。与尹翁归同任河东督邮的闳懦曾任广陵国相,也因政绩而闻名。因此,世人都称道田延年会识别人才。
【原文】
尹翁归字子兄,河东平阳人也,徙杜陵。翁归少孤,与季父居。为狱小吏,晓习文法。喜击剑,人莫能当。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及翁归为市吏,莫敢犯者。公廉不受馈,百贾畏之。
后去吏居家。会田延年为河东太守,行县至平阳,悉召故吏五六十人,延年亲临见,令有文者东,有武者西。阅数十人,次到翁归,独伏不肯起,对曰:“翁归文武兼备,唯所施设。”功曹以为此吏倨敖不逊,延年曰“何伤?”遂召上辞问,甚奇其对,除补卒史,便从归府。案事发奸,穷竟事情,延年大重之,自以能不及翁归,徙署督邮。河东二十八县,分为两部,闳孺部汾北,翁归部汾南。所举应法,得其罪辜,属县长吏虽中伤,莫有怨者。举廉为缑氏尉,历守郡中,所居治理,迁补都内令,举廉为弘农都尉。
征拜东海太守,过辞廷尉于定国。定国家在东海,欲属托邑子两人,令坐后堂待见。定国与翁归语终日,不敢见其邑子。既去,定国乃谓邑子曰:“此贤将,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
翁归治东海明察,郡中吏民贤不肖,及奸邪罪名尽知之,县县各有记籍。自听其政,有急名则少缓之,吏民小解,辄披籍。县县收取黠吏豪民,案致其罪,高至于死。收取人必于秋冬课吏大会中,及出行县,不以无事时。其有所取也,以一警百,吏民皆服,恐惧改行自新。东海大豪郯许仲孙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二千石欲捕者,辄以力势变诈自解,终莫能制。翁归至,论弃仲孙市,一郡怖栗,莫敢犯禁。东海大治。
以高第入守右扶风,满岁为真。选用廉平疾奸吏以为右职,接待以礼,好恶与同之;其负翁归,罚亦必行。治如在东海故迹,奸邪罪名亦县县有名籍。盗贼发其比伍中,翁归辄召其县长吏,晓告以奸黠主名,教使用类推迹盗贼所过抵,类常如翁归言,无有遗脱。缓于小弱,急于豪强。豪强有论罪,输掌畜官,使斫莝,责以员程,不得取代。不中程,辄笞督,极者至以鈇自刭而死。京师畏其威严,扶风大治,盗贼课常为三辅最。
翁归为政虽任刑,其在公卿之间清洁自守,语不及私,然温良谦退,不以行能骄人,甚得名誉于朝廷。视事数岁,元康四年病卒。家无余财,天子贤之,制诏御史:“朕夙兴夜寐,以求贤为右,不异亲疏近远,务在安民而已。扶风翁归廉平乡正,治民异等,早夭不遂,不得终其功业,朕甚怜之。其赐翁归子黄金百斤,以奉其祭祠。”
翁归三子皆为郡守。少子岑历位九卿,至后将军。而闳孺应至广陵相,有治名。由是世称田延年为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