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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唐代(1)

唐代是我国政治、经济高度发展,文化艺术繁荣的时代,其文化以恢宏雄浑的气派和魅力辉映着中国文坛。

王勃的传说

王勃像王勃(650—676),初唐诗人,字子龙,绛州龙门(今山西)人。祖父王通是著名学者,王勃年少时聪慧过人,据传六岁能作文章,有“神童”之誉,十四岁应举及第。其文章《瞎王阁序》影响深远,流传天下。

王勃即席作名篇

位居“初唐四杰”之首的王勃,自幼聪明过人,七八岁时,文章就写得又快又好,十几岁时,就很有名气了。由于秉性直率,不巴结权贵,他因此受到压制,郁郁不得志。

一年秋天,王勃单身一人,千里迢迢地去看望被贬为交趾县令的父亲。他在九月重阳这天,来到江西南昌(当时称为洪都)。恰好这一天是洪都大都督阎伯屿女婿吴子章的生日。值此秋高气爽,佳节良辰,阎伯屿在临江傍水的滕王阁里大摆筵席,款待全城的达官显贵、文人才子。他在一个多月前,就叫吴子章认真写好了一篇《腾王序阁,以便在宴会上显出风采。

王勃碰巧经过这里,只见车马盈门,宾客云集,热闹非凡,便想进去看看,又觉得自己有些寒酸;无奈饥肠辘辘、精疲力尽,犹豫再三,决定还是壮着胆子进去吃喝一顿再说。于是稍整衣裳,尾随源源而来的宾客走了进去,在一个空位子上坐下,不料正坐在首席。大家看王勃少年老成、凛然正气,倒也有几分敬服。主人以为他是哪个王公贵族的子弟,客人则估计他是阎家的什么贵戚,虽说对他坐首席不甚乐意,但也不便说什么。

酒过,阎都督令人捧出文房四宝,当场命题,请来宾当场作《腾王阁月序》。客人们得知他的女婿也算个才子,早在一个月前就已将文章写好背熟了,因而深知他此举的目的。那些有才气的人认为在席上“抛砖引玉”有些丢人现眼;几个和吴子章文才不相上下的人,又觉得在此时此地和他比高低也不适宜,于是都真真假假地推让吴子章来写。吴子章把纸笔推给了王勃,一是对首席贵宾表示尊敬,二是想戏弄一下王勃。没想到,王勃竟毫不推辞,略一沉思就写了起来。这一下,可惊呆了吴子章,气煞了阎伯屿。阎伯屿退坐一边,命人执笔在旁看着王勃写一句就抄录一句,并大声朗读,他准备随时挑毛病,羞辱王勃。开始,王勃写得也并不算很好,渐渐地得心应手,旁征博引,随心所欲。看的人都面现惊讶赞赏的神色,唯有阎伯屿冷若冰霜,默不作声。可是,当他见王勃运笔如神、佳言妙语滚滚而来时,逐渐有些沉不住气了。当他听到吟诵出“……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时,禁不住长叹一口气说:“妙句,天才!”吴子章在一旁也自愧不如。王勃这时发挥得淋漓尽致、不可遏止,一直写了下去,最后还附写了一首长律作为结束。一时间,宾主都对王勃心悦诚服,推崇备致、争相敬酒,并请他在此地多逗留几天,但王勃思父心切,匆匆告辞而去。

一言心语

从这个传说中,展现出了一个杰出少年的非凡才华。《腾王阁序》以其优美的构思和语言在中国古代文学宝库里闪现出了灿烂的光芒。

骆宾王的传说

骆宾王像骆宾王(约638—?),字观光,婺州义鸟(今渐江义鸟)人。幼年即资质颖悟,聪慧过人。七岁时即席赋《鹅》诗,一时传通乡阁,誉为神童。他写的《为徐敬业讨武璺树一文,一直被人们传诵。与王勃、杨炯、卢照邻“以文章齐名天下”,号称“初唐四杰”。有《骆宾王文集》。

骆宾王与花生的故事

说起花生,没有人不知道的,可是,古时候的花生是什么样子,却很少有人知道。那时的花生大小和现在的差不多。但是它既没有包着花生仁儿的薄红皮儿,又不在土里生长而像四季豆角那样吊在花生秧子上。它是怎么才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呢?说起来,这里边还有一段关于骆宾王的故事。

很多年以前,有个村子叫李家庄。庄上居住着三十多户人家,只有一户姓骆的,其余的都姓李。姓骆的夫妻两个都五六十岁了,可儿子才十来岁。父亲体弱多病,母亲勤劳贤慧。一家三口人,只有半亩地,一年到头起早贪黑,才勉强能维持生活。骆家的孩子虽然聪明伶俐,但是因为家里穷,请不起先生,往往在拾柴、剜菜之后,到学堂门外旁听。先生发现骆家的孩子虚心好学,而且过目不忘,心里非常高兴,就让他坐在学堂里读书,不仅不收学费,还常用自己的钱给他买书。

有一天,孩子跑来对先生说:“我不能来上学啦,得到地里去看花生。”先生就送给他几本书,嘱咐他抓紧时间念书,千万别荒废了学业。

骆家的花生地在离村一里多的山脚下,地形狭长。这地方虽然没有野兽,但是乌鸦特别多。每当花生开花结果的时候,它们就成群结队地飞来啄食。骆家地少,一家全靠种花生换粮糊口。他父亲不能干活,母亲既要伺候父亲,又要操劳家务,只有让孩子来看花生了。孩子也真够命苦,每天天一亮就去撵乌鸦,中午吃点干粮,喝点凉开水,一直到太阳落山才能回家。三天过去了,孩子发愁起来。愁啥呢?他撵走了地北头的乌鸦,地南头又飞来一群。这样跑来跑去,就没一点看书时间了,夜里腰酸腿疼,看不上几眼就困乏得顶不住了。这孩子心想:照这样下去,岂不荒废了学业?

有一天中午,天气非常热,乌鸦都飞到树林深处去乘凉。孩子见是机会,就不顾满头大汗,坐在阴凉处看起书来。当他看了一阵,拿起手巾擦汗的时候,忽听得不远的地方有人呼救。他放下书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个瘦骨嶙峋的老头跌倒在地上,他的头发、眉毛、胡子都是白的,脸上沾满了汗水和尘土,样子很难看。他趴在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挣扎着,可就是站不起来。孩子看他那么大年纪怪可怜的,就慢慢地把老头扶起来,然后轻轻地问:“老大爷,你怎么啦?”老头有气无力地说:“我去……闺女家……走到这……又热……又渴,又饿,就……摔倒了。”孩子赶紧拿出手巾让他擦汗,又把水递给他喝,把篮子里的干粮送给他吃。

吃饱喝足了,老头说:“我要走了,你到前边树林里给我砍一根不粗不细、不长不短的木棍,我好当拐杖。”骆家的孩子就拿起一把柴刀跑进树林。他挑了又挑,拣了又拣,砍了一根不长不短、不粗不细的木棍,又把它刮得光溜溜的,双手递给老头。老头接过木棍,说了一声:“好孩子!”忽然,平地起了一阵清风,那老头不见了。孩子大吃一惊,只见地上放着一张纸,上面压了一块会发光的石头,纸上写着:“好孩子,我是本地的山神。你在太阳落山以前,把这块宝石埋在花生地中间,就会得到好处的。要记住:一是必须埋三尺深。二要用手来挖。”孩子很高兴,他拿起宝石走进花生地。奇怪!满地的花生都朝宝石点头,像磁石吸引铁末一样。他挖呀挖,不一会儿就挖了一尺深,因为上面是沙土,容易挖。再往下就难挖了,那是黏土和碎石块。他挖呀挖呀十指头都磨破了,往外渗着血,每挖一下,指头就像针一样从手上一直疼到心里。当他挖好坑,埋上宝石,填上最后一捧土时,太阳正好落山。

晚上,孩子坐在灯下看书,由于手指疼痛难忍,怎么也翻不开书,他就把右手的食指放在嘴里吮一会儿,等疼得轻一点,再用它打开书页……就这样,一直看到很晚很晚。

第三天,孩子来到花生地一看,奇怪的事情发生了:花生都钻进土里藏起来了。就连那些刚开花的花朵、花冠,一掉下来也马上钻进沙土里了。乌鸦看不见花生,就一群一群地飞走了。从那以后,孩子不用看花生了,可以专心读书了。

花生成熟的季节到了。各家各户的花生都因为乌鸦偷吃而减产,只有骆家的花生获得了好收成,而且籽粒饱满,花生仁上还包了两层红色的薄皮,传说那是孩子埋宝石时手指出血染成的。从那以后,全村人都买骆家的花生做种子。原来的花生品种慢慢地绝迹了,骆家的花生种一直流传到现在,所以人们称它为“落(骆)花生”。

骆家的孩子由于刻苦读书,虚心好学,后来成了著名的文学家,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他就是有名的“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

一言心语

神奇的传说具有神奇的色彩。即使它是虚拟的,也充满着多姿与趣味。

陈子昂的传说

陈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4四川射洪县)人。自幼具有豪侠浪漫的性格。是唐代诗歌革新运动的扛旗人,他那首脍炙人口的“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登幽州台歌》,由于有着深邃的内涵,铿锵的韵律,使人百读不厌。

一举成名

据说,陈子昂出身于富豪之家,慷慨任侠、机警过人,但在京城这陌生之地,一时还施展不开。开始,陈子昂也像其他人一样,把自己的得意之作不停地进献给文坛的名宿大老。但总是石沉大海,没有回音,显然没有人愿意赏识他。为此,陈子昂常有英雄扼腕之叹。

一天,长安东市这个热闹的商业区里,来了一位外地人,手里拿着一把光亮照人、精美绝伦的胡琴,标价出售,卖主对每个讨价还价的人,说的都是一句话:“一百万就是一百万,少一个子儿不卖”。一百万,在当时可是一大笔巨款啊!谁能够出这么大的价来买一把胡琴?这个消息几天便沸沸扬扬地传遍了长安城。好奇之心,人皆有之。每天从四面八方赶到东市来观看这把胡琴的人,络绎不绝。胡琴一时成了整个长安城各阶层人士关注的焦点。

善于思考的陈子昂决心借这把胡琴为自己引路,邀约了几个朋友一起来到东市。陈子昂拿起这把琴,上上下下打量一番,大声说:“好琴,绝对是货真价实的好琴。”然后对卖主说:“就依你这个价,这把琴我买了!”说得非常干脆。

围观者无不向陈子昂投以惊异、羡慕的目光,口中发出一片“啧啧”之声。同来的朋友对陈子昂说:“你疯了不成。你也不想想这一百万是多少钱!花这么高昂的代价购买一把胡琴,值得吗?你要干什么呢?”

陈子昂对朋友说:“我喜爱音乐,精通琴艺,买回去,当然用它来演奏。我还没见到过这么好的琴,既然是好琴,多花点钱,也是值得的呀。”

这时人群中有人高声说:“买琴的这位先生,既然你有高超的演奏技艺,买的又是一把天下无双的好琴,何不当众演奏一曲,让我们一饱耳福呢?”

陈子昂笑笑说:“当然可以。不过弹琴要有一定的气氛,要有条件,比如,要焚上一炷香,要有琴童侍立,这样弹起琴来才会富于情趣。随随便便地奏一曲,岂不辜负了这把价值连城的好琴吗?”说着,他用手指指向不远处那一片鳞次栉比房屋说:“那里是宣阳里,我就住在那里。你们有雅兴听琴的,欢迎明天上午到寒舍去。我恭候你们大驾光临,也期待着一切才高名重的朋友一起莅临指教。”

于是,这样一个精通琴艺、慷慨好客的人立即成了长安城中街头巷尾议论的话题。

第二天上午,宣阳里的陈子昂家中热闹异常,一二百个嘉宾把家里挤得满满的,不少人只得站在院子里。这些人中三教九流等各色人物都有,其中以文士居多。陈子昂兴奋得脸上焕发出光采,跑进跑出,指挥家人端茶递水,忙得不亦乐乎。

一个来客有些焦急了,对陈子昂说:“我们慕名而来,是想听听先生演奏美妙琴声的。请快弹奏一曲吧!”

神采飞扬的陈子昂站在人群中间,大声说:“感谢各位朋友的光临。”说着他抱拳向众人施礼致谢,继续说:“我来自巴蜀之地,胸怀大志,腹有文才。我写的诗文,不敢说字字珠玉,但绝不是平庸之作。我曾把诗文投献给一些知名学者。然而,太遗憾了,他们却连看一看的时间都没有,这是因为他们还没来得及了解我。”陈子昂看到人们都在聚精会神地听着他的话,十分高兴,便伸手从书僮手里接过琴,慷慨激昂地转了话题,“我会操琴演奏,而且技艺不凡,但我不想把时间耗费在弹琴上面,因为那是梨园弟子做的事。”话未落音,举起手中的琴,“嘭”的一声摔在地上,耗费百万的一把琴竞被他摔碎了。众宾客一时哗然,不知陈子昂的葫芦里到底装着什么药。

陈子昂以十分自信的口气说:“我要做的事就是写文章。你们看,我已写好了上百篇文章,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的。今天,我请诸位来,就是想请诸位帮我鉴定一下文章的质量。如果不好,我马上放把火把它们烧了;如果还有一点价值的话就请诸位多美言几句吧。”

这时只见小书僮捧出一卷卷誉抄工整的文章,陈子昂依次送给每位来宾一卷。客人们恍然大悟:陈子昂是在借此机会宣传自己的文才。

陈子昂的文才的确属于上乘,他的文章刚劲质朴,有西汉文学家司马相如、扬雄的风格;他写的诗歌格调清新、明朗刚劲,有汉末“三曹”和“七子”的风骨。人们透过陈子昂的非常之举,进而真正认识了他。就在一天之内,陈子昂的名声传遍了帝京长安,他从一个无名之辈,一跃成为大众宣扬的新闻人物。从此,陈子昂的身价倍增,大街小巷到处都可以听到有人吟诵陈子昂诗篇和朗读陈子昂文章之声。

一言心语

成功的路有很多条,关键在于你去思考,也许简单地一次变换就能使你如愿以偿。

贺知章的传说

贺知章像贺知章(659—744),唐朝人,字季章,越州永兴(今浙江萧山)人。少以文词知名。自号四明狂客。公元695年中进士。诗文以绝句见长,风格独特,清新潇洒。其中《回乡偶书》脍炙人口,千古流传。

金龟换美酒

唐玄宗天宝元年,伟大的诗人李白到各地漫游之后,来到京城长安。尽管李白的诗写得好,名气大,但因性格孤傲,不愿寄身权贵,便孤身一人住在小客店里。

一天,他去著名的道观紫极宫游览,碰见了著名的诗人贺知章。

贺知章自号“四明狂客”,是个三品大官。他任过皇家图书和出版机构秘书监,此时担任“太子宾客”的官职。他虽然与李白素昧平生,但早就读过李白的诗,极为敬慕。这次邂逅,一见如故,便亲切地攀谈起来。

李白仪表堂堂,很得贺知章的赏识。他向李白索读新作。当他读完《蜀道难》时,惊讶地对李白说:“听说天上的文星被谪贬到人间了,看来这谪仙就是你呀!”

天色将晚了,贺知章邀李白去饮酒,在酒店刚坐下,才想起没有带钱来,就毫不犹豫地把悬在腰间的金饰龟袋解下来,作为酒资。李白阻止说:“这是皇家表示品级的服饰,怎好拿来换酒呢?”贺知章仰面大笑说:“这算什么?我记得你的诗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两人皆能豪饮,尽兴而别。接着贺知章在皇帝面前推荐李白,唐玄宗也久闻李白的大名,于是就任命李白为翰林学士。

李白重游长安时,贺知章已经逝世,他触景生情,写了一首《对酒忆贺监》的诗,悲悼亡友。诗中写道:

四明有狂客,

风流贺季真。

长安忆相见,

呼我谪仙人。

昔日杯中物,

今为松下尘。

金龟换酒处,

却忆泪沾巾。

一言心语

贺知章举荐李白以及金龟换美酒,表现出了他赏识人才、珍惜人才,以及珍视友情的美好情感。

吴道子的传说

吴道子像昊道子(685—758)又名道玄,阳翟人(今河南禹县)。他擅长佛教和道教人物画,曾经在长安、洛阳的寺观留下大量宗教壁画,而且还擅长山水,在我国绘画发展史上贡献很大,被后人称为“画圣”。其代表作有《天王送子图》等。

吴道子与卧虎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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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