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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历史倒影(1)

后人缔造的先祖

1990年,一个连北京也进不去的人居然站在了中南海,而且是在怀仁堂前。这是我第三次进中南海了,第一次还有新鲜感、神圣感、敬畏感,第三次也就用平常心对待了。从敬畏感到平常心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这里却有着质的不同,不是拔高了自己,就是低看了客体。想当初,别说进中南海,就是进我们那个市政府的院落也浑身疒参疒参的,这也是敬畏感。后来自己坐进了那个院落,而且代表这个院落发号施令,敬畏感没了,平常心没了,换上的是一种驾驭感。此时,眼中景物发生了根本变化,仰视变成了俯视,高巍变成了低矮。仰望与俯视,高巍与低矮,差异当然很大,所以,要准确地认识世界还真不是一件易事。

2009年12月26日

盘古

盘古是中华民族的第一位英雄。

这位开天辟地的英雄诞生在布衣百姓的口舌中。

或许是冬日烘暖的土炕上,一伙盘膝夜话的人正在盘根问梢。

或许比这要早得早,久得久,但盘根问梢却是缔造这位英雄的起因。

有人问,有人答:

你爷爷是谁?是——

你爷爷的爷爷是谁?是——

你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是谁?是——

……

盘问的延续,使回答者几乎无言以对了。突然,一位最为遥远而古老的先祖竟脱口而出了,这就是——盘古!

盘古,盘根盘到最为古老的岁月去了。盘到天地混沌的时候了。

盘古,流传开去,成了广众百姓的老祖宗。

谁不希望自己的先祖光彩照人?何况盘古是大家的先祖!

于是,我们看到:

天地混沌如鸡子,盘古生其中。万八千岁,天地开辟,阳清为天,阴浊为地。盘古在其中,一日九变,神于天,圣于地。天日高一丈,地日厚一丈,盘古日长一丈。如此万八千岁,天数极高,地数极深,盘古极长。后乃有三皇,数起于一,立于三,成于五,盛于七,处于九,故天去地九万里。

不难看出,天地是人创造的,是我们的祖先盘古创造的。我们的祖先何其伟大!先祖的后人哪能自甘渺小呢?布衣百姓在缔造先祖时,便融进了自我主宰天地的浩气!

先祖盘古继续在口舌中生长,于是我们又看到:盘古将腰一伸,天即见高,地便坠下。而天地更有相连者,左手执凿,右手持斧,或用斧劈,或以凿开,自是神力。久而天地乃分,二气升降,清者上为天,浊者下为地,自此而混茫开矣。

先祖盘古在这里已经成为众生子民的化身,其左手执凿,右手持斧,用子孙的工具去打造天地了!子孙丰满鲜活着敬爱的先祖。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地有难料迸裂,人有旦夕祸福,开天辟地岂是那么容易的么?于是我们又看到:

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力,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

先祖盘古巍然的肌体消融在开天辟地的事业中了。献身精神诞生在盘古巍峨的躯体上了!

至此我们明白了,盘古不光是人类主宰天地自然的宣言,而且,凝聚着人们奔波打造的辛劳,以至不惜将一代又一代的血肉之躯融化在奋斗不渝的事业中。

女娲

在黄皮肤人的心目中,女娲是自己的老老祖母,也是造人之神。有个故事就是讲女娲造人的:

传说天地刚开的时候,空旷的大地上没有人。女娲就在河边用黄土捏人。太阳一晒,黄泥人干了,就欢快地跑开了。女娲看着撒欢的小人也很开心,越干越欢,越捏越多。忙不过了,就找一根绳子,蘸上泥浆,甩鞭造人。鞭上掉下来的小泥点也都成了人。

这故事最早走进的书是《风俗通》,书载: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做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

女娲造人的故事为世界造人宝库又添了一笔财富。世界造人宝库的财富很多。古希腊人说,普罗米修斯用有生命的小泥团捏虫、捏鱼、捏飞禽、捏走兽,后来又照神的样子捏成了人;古希伯来人说,耶和华上帝用地上的尘土造人,造成了,吹口气,泥人变活了;印第安有人说,开创大地的神用暗红色的土和成泥,捏成男人和女人的模样,再用脂木燃火烧烤,将他们烤成人……

造人的方法大同小异,只是出场的神或者上帝不同。中国亮相的为什么会是女娲呢?我问晚了,屈原早在《楚辞》中就叩问长天:女娲有体,孰制匠之?

先人的疑问更为增添了我们的迷茫。在我山重水复疑无路时,忽然看到郭璞将《山海经》中的女娲读作女瓜。顿时,《诗经》之语唱响耳边:

绵绵瓜瓞,民之初生。

瓜瓞是何物?为啥会是民之初生?原来,瓜瓞就是葫芦。怀孕的女人挺着个大肚子,不就像个大葫芦么?先民们认为自己就是从葫芦里钻出来的,葫芦就是自己的母亲呀!

葫芦即瓜,瓜即娲。哦,女娲不就这么生成了嘛!

黄皮肤的老老祖母就这样诞生了。这是一位慈祥的老老祖母,又是一位仁爱的老老祖母。于是又有了女娲补天的故事。故事说,女娲造人后不久,天忽然塌了个大窟窿,洪水滔滔流下,淹没了大地和大地上的子民。女娲见子孙遭殃着急了,找来五彩石烧化,堵住了天上的窟窿,子民又安居乐业了。

关于女娲补天,《淮南子》中有最简练的叙述: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于是女娲炼五彩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多么激动人心的场景,子民危难之际,仁爱的老老祖母挺身而出,炼石补天,断鳌足立四极,何等壮观!

只是如此劳作,显然不是补天,而是重新造天了。立四极,让人想到建房时的立木,不就是以木柱竖立四角吗?补苍天,让人想到搭房顶,盖木涂灰,不是另顶一爿天,免遭风雨淋吗?何况,炼五色石不正是烧石灰的情景吗?青石入窑,燃火烧黄,继而泛红,泛褐,泛紫,大火焚后石色各异,而一经水浸,都爆开亮眼的雪光。涂白抹顶不正是用这五色石吗?

妙!原来慈善的老老祖母,不仅生育了子孙,而且,亲手示范,教会子孙盖房屋,遮风雨,避寒暑。子孙们在她的训导下有了安乐窝。安乐的子孙不断恩念着自己的老老祖母,因而,老老祖母成了女娲,还有了造人和补天的故事。

伏羲

人类思想之树的第一颗硕果即是伏羲。

伏羲的出现标志着人们拔步在两难境地已经很久了。伏羲二字便传递着远去的古意。

伏羲二字便传递着远去的古意。

“伏”字,从人从犬。有诗云:人带猎犬,伏守在田。伏守在田干什么,当然是打猎,要么带着猎犬不是吃饱撑的?这说明伏羲那个时代还是狩猎为食,不过已不是早期的狩猎,有了工具不说,还有了驯养好的助手猎犬。带着猎犬伏守在田恰恰不是吃饱撑的,而是饥饿的难熬,只好打猎填肚子。

“羲”是个羊字头,诗云:羊善我举,内秀静虚。这和前面狩猎的彪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瞧,这是一个多么绵善的人呀,把温祥和善的羊顶戴在自己的头上,内心深处秀实纯净,毫无杂念,简直像是数千年后从东土大唐西行取经的玄奘大师。

如果伏是一人,羲是另人,也还罢了。问题偏偏在于把这么矛盾的两种性情,两种人格集成在一个躯体上。这是先祖的无奈,是因为生存需要自我凶猛彪悍,用武力征服百兽,以饱其腹。但吃饱以后的人们时时负疚,像羊这样的生灵何罪之有?吃了它的肉不说,还把剥下的皮披在身上。兔子急了也咬人,可怜的羊却从来不向人下口,只是瞪大眼睛看着人们在自己身上行凶,顶多也就哀叫几声,涌出几滴泪水。人为什么不能像羊那样相安为善呢?于是,人要羊善我举,内秀静虚。可是,善化了的人不狩不猎,何以饱腹?饥肠辘辘时,人吃人,犬吃犬,姥姥家煮得外孙子喊,又怎么羊善我举呢?人在两难境地中步履维艰。

伏羲就是这步履维艰的写照。写照的故事有两方面:

写照的故事有两方面:

一方面是太昊师蜘蛛而结网,见《抱朴子》。据说,太昊也就是伏羲。伏羲不光带着狗打猎了,而且,模仿蜘蛛结网捕鱼了。人类从此比以前吃得开了,而遭殃的不仅是地上的禽兽,河里的鱼虾也难以安生了。

另方面是伏羲坐于方坛之上,听八风之气,乃画八卦。八卦是一部天地变易之书,当代人仍顶礼膜拜,外国人也翘指称奇。伏羲当时是吃饱了,所以能安详于方坛上,静听八方音韵,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

故事的两方面说明了一个道理,吃饱了的人们开始思考天、地、人和谐相处的办法了,也就将伏和羲集于一身了。这是先祖的进步,生活的进步导致了思考的进步。然而,这一步迈得太大了,大到了一口想把整个宇宙吞进肚子里的地步。所以,后来又有什么连山易、周易以及孔老夫子的卦辞,仍然没能把伏羲开启的研究课题作出标准答案,留给自己子孙的是疑团,留给人类的也是疑团。而地球另一方的人群,他们吃饱饭的日子太靠后了,饥饿的肚子不允许他们有太大的胆子,他们就从小处入手,搞什么分子、质子、粒子,居然用最小最小的东西回答了伏羲未做完的课题,弄得伏羲的子孙老接人家的憨水当油的喝!

伏羲让后人遗憾了!

其实,该是后人让伏羲遗憾了。

遗憾的不是思考,而是伏羲不该思考那么大的,大得漫无边际的命题。

更为遗憾的是,伏羲那漫天边际的命题成了后世子孙的迷宫,至今也没理出个头绪。

燧人氏

燧人氏是中国的普罗米修斯。

普罗米修斯将火种传给人间,是光明和温暖的化身。

燧人氏也一样,也是给人间传递火种的。所不同的是,普罗米修斯的火种是从上帝那里偷来的,而燧人氏的火种是自己创造的。

《博物志》载:燧人钻木而造火。

这个说法简明扼要,已经说清楚是燧人氏发明了火种。似乎,祖先们尚嫌先祖的形象单薄,故事简单,因而又有了新的说法。

《古史考》说:古者茹毛饮血,燧人初作燧火,人始燔炙。

《礼含文嘉》说:燧人始钻木取火,炮生为熟,令人无腹疾,有异于禽兽,遂天之意,故为燧人。

《韩非子·五蠹》说:上古之世,民食果瓜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曰燧人氏。

燧人氏茁壮成长,日渐丰满高大。

到了《拾遗记》,燧人氏发现火种有了过程,有了趣味:

有燧明国,不是四时昼夜。其人不死,厌世则生天。有火树名燧木,屈盘万顷,云雾出于中间,折枝相钻则火出矣。后世有圣人变腥臊之味,游日月之外,以食救万物,乃至南垂,至于其国,息此树下。目此树表有鸟若号鸟,以喙啄树,粲然火出。圣人感焉,因用小枝以钻火,号燧人氏,在庖羲氏之前,则火食起于兹矣。

如此,一个活生生的燧人氏跃现眼前。虽然称之圣人,但是,中国这圣人不是以胆称圣,靠偷盗上帝的宝物取悦子民,而是以智称圣,从啄木鸟啄木迸溅的火花,看到了光芒,随即仿效以柴枝钻木,为人类创造了火种。

一个新的时代在燧人氏的导引下到来了。人们不再食生肉,闹腹疾,而且,有了温暖和光明!

燧人氏曾使中华民族冠领人类进步的风骚。

燧人氏的身上鲜活着先民的头脑,崇尚自然,师承自然,从广袤的天地间发现和创造自身生存的空间和物体,于是有了火药,有了指南针,有了造纸和印刷术。

当祖先的文明光亮于世时,普罗米修斯的后代仍然眼巴巴痴望着上帝,等待着上帝的怜悯,赐予自己衣食和存身的场所。而只有当文艺复兴到来,新的光芒穿透黑暗,那半边球体才会焕发生机。

同时我们的遗憾也到来了。应该说我们的遗憾,同智慧光照那面的愚暗没有关系,而是,皇帝的权威和尊严渐渐消散了子民对自然的崇敬和师承,跪拜“万岁”的声音超过了礼拜上帝的祈祷,等待皇帝的施舍超过了乞求上帝的痴望,燧人氏的生命活力几乎在后世子孙那里难以看到了。

无可挽回,令人无可挽回的痛心:民族滑坡了!

如今仰望上古,实在愧对光照千秋的——燧人氏。

夸父

夸父的双腿搏动着中华儿女的心律,足下则印着《诗经》一般的诗行。从那心律我们听到了先民的奢望。

从那心律我们听到了先民的奢望。

从那诗行我们看到了先民的豪志。

关于夸父,《山海经》早有记载,而且,《大荒北经》和《海外北经》均有遗墨。

《大荒北经》中的夸父一出场就是一位巨人。这位巨人举止不凡,竟然用两条黄蛇当作耳环,这还不够,手里还要把玩另外两条黄蛇。有一天,巨人突发奇想,要么是嫌太阳昼出夜降,要么是嫌天气夏热冬寒,突然提起木杖大步奔跑,去追赶太阳了!

或许是要太阳昼夜永照,或许是要天气四时恒温,反正,夸父穷追不舍。“欲追日景,逮于禺谷。将饮河而不足也,将走大泽,未至,死于此。”

多么遗憾,夸父不仅没有追上太阳,还把自己也渴死了,真让人为之垂泪。

好在,我们的先祖不是惯于让人垂泪的懦者,《北海外经》又写:

夸父与日逐走,入日。渴欲得饮,饮于河、渭,河、渭不足,北饮大泽,未至,道渴而死。弃其杖,化为邓林。

好壮观的画面!

夸父是倒下了,却是在宏志如愿后倒下的。夸父与日逐走,入日。这响遏长天的声音,穿越岁月的云翳一直轰鸣至今,令人为之鼓掌叫好。鼓掌过后,静下心来,回味夸父追日的往事,似乎在领悟一个寓言。

童年的人类,时刻在憧憬着自我长大,长大成参天巨人,不仅不再受风雨雷电的侵扰,不再受虎豹豺狼的吞食,而且,要征服风雨雷电,要驯顺虎豹豺狼。所以,便有了与太阳竞走的夸父。

夸父,是人类追逐自然的心声。

弹指一挥间,人类童年的奢望如愿了,似乎不仅追逐到了自然,而且,驾驭了自然,甚而,可以对自然盛气凌人,不可一世了!

此时不明原由的灾难却时刻危机着人的生命,沙尘暴频繁光临,江河汛肆意漫流,艾滋病悄悄蔓延,非典疫情和禽流感病毒此消彼长……

人类会像夸父那样倒下吗?

倒下后再让手杖化为风光灿然的桃树林吗?再让那桃树林的灿然风光还原为地球先前的美景吗?

人类应该走出寓言的樊篱,应该早早就弃杖于地,让大地永远茵绿,永远森茂,庇荫夸父,也庇荫夸父的子孙。

刑天

一位身比黄花瘦的女诗人,曾经喷涌过腹中豪情:

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历史上歌颂英雄豪杰的丽章华词比比皆是,但多是为胜利者,或胜利的捐躯者讴歌。其中虽不乏动人的诗篇,却往往难逃马屁之嫌。因为,历史的主编均是成功的主宰者,成功的主宰者未必是正义的,不过,在史书中出场的主宰者却比正义还要正义。顺理成章,在为主宰者掉了脑袋的人群中,总得有一、两位成为英雄,以示主宰者成就霸业的悲壮。

我所以敬慕李清照这位瘦弱的女子原因恰在这里,她没有为成功的刘邦献媚,而是为身败的项羽放歌,这才是她的不凡。我想,她的不凡之才或许来自于刑天,因为,刑天是中华民族第一位失败的英雄。

小时候,在一个夏夜,往母子河边铺一卷蒲席,躺了歇凉。头上是闪闪的星光,脸上是柔柔的清风,身边是潺潺的水声,耳边便响起奶奶讲述的故事。故事里是一位好汉,好汉和仇敌拼杀,一不小心被砍掉了脑袋。好汉挺立不倒,仍然挥动着利斧往敌阵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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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漫物语:顾行楚衣冠楚楚,却是一只实实在在的衣冠禽兽。顾行楚说: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顾BOSS精神恋爱了空白了将近三十年,终于迎来了他的春天。只是,这是别人家的兔子?顾boss近来无聊闲暇最喜爱的事就是铁血灭情敌,香草诱兔子。顾boss忙着灭情敌,转身一看,眼眸顿眯。竟然还有不怕死来的小强来勾搭他狼窝里小兔子?顾boss恍然大悟,小兔子生龙活虎的蹦蹦跳跳,是挺引人注意。他应该毫不手软的在她身上盖印,宣布所有权,再有小强不怕死的一脚踩死,永不翻身!某日,余漫对着镜子尖叫,“顾行楚,你混蛋!”顾行楚倚在门边,瞥了眼她脖子上的一圈吻痕,“我送的项链,喜欢么?”余漫龇牙咧嘴扑到他身上狂啃他脸,留下一脸牙印,咬下一个“余”字,“送你的签名,喜欢么?”顾行楚拦住某只依旧骂骂咧咧郁闷没法上班的兔子,扑倒。“漫漫,礼尚往来,买一赠二,我送你‘顾行楚’三个字。”——本文原名《大人不可以》,素甜文,嘻嘻,老板抓兔子的甜文。++++++++++++++++++++++++++++系列文章:《师傅不可以》《师兄不可以》+++++++++++++++++++++++++++++好友好文:《爱,末路相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