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篇第二章3 没有品尝过痛苦的滋味,怎能体味快乐的真谛
享乐主义者是快乐的,但是他们的快乐不是因为其本身很快乐而是因为其喜欢快乐,喜欢玩,喜欢找乐子,永远有一颗长不大的童心。他们害怕现实生活中的痛苦与磨难,他们和浪漫主义者喜欢寻找痛苦的感觉相反,他们总是追逐快乐。他们在快乐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不愿意承担的心,包括不想承担责任和不想接受苦痛,他们也会习惯性地选择消沉或逃避。其实,接受痛苦也是一种承担。对于喜欢找乐子的享乐主义者来说,他们必须明白所有彩虹都是在风雨过后出现的,只有承担了眼下的困境,才能在明天看见新一轮红日。
生命中有痛苦是正常的,有快乐也是正常的。但如果你紧紧抓住痛苦不放,快乐就永远不会到来。放弃痛苦,抓住快乐,让生命重放光彩。而这一切,需要你给自己找一个远离痛苦的理由。
一只兀鹰猛烈地啄着村夫的双脚,将他的靴子和袜子撕成碎片后,便狠狠地啄起村夫双脚来了。正好这时有一位绅士经过,看见村夫如此忍受痛苦,不禁驻足问他,为什么要忍受兀鹰啄食呢?村夫答道:“我没有办法啊。这只兀鹰刚开始袭击我的时候,我试图赶走它,但是它太顽强了,几乎抓伤我脸颊,因此我宁愿牺牲双脚。呵,我的脚差不多被撕成碎屑了,真可怕!”绅士说:“你只要一枪就可以结束它的生命呀。”村夫听了,尖声叫嚷着:“真的吗?那么你助我一臂之力好吗?”
绅士回答:“我很乐意,可是我得去拿枪,你还能支撑一会儿吗?”
在剧痛中呻吟的村夫,强忍着撕扯的痛苦说:“无论如何,我会忍下去的。”于是绅士飞快地跑去拿枪。但就在绅士转身的瞬间,兀鹰突然冲起,在空中把身子向后拉得远远的,以获得更大的冲力,如同一根标枪般,把它的利喙刺向村夫的喉头,深深插入。村夫终于等不及扑地而死了。死前稍感安慰的是,兀鹰因太过费力,淹溺在村夫的血泊里。
你会问:村夫为什么不自己去拿枪结束兀鹰的生命,而宁愿像傻瓜一样忍受兀鹰的袭击?兀鹰只是一个比喻,它可以象征着萦绕人生的内在与外在的痛苦。其实,任何一个人,都可能像村夫一样,沉溺于自己臆造的幻想中,痛苦得不能自拔,甚至“爱”上自己的痛苦,不愿亲手除掉它,即便只是举手之劳而已。所以,村夫与他臆想的痛苦(兀鹰)同归于尽了。
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不要等待别人解决你的痛苦,只要你愿意,你可以超越它,枪毙你的痛苦。一位丧子的母亲说:“刚开始,我完全没办法平静,对于死去的儿子,不论我做什么,想什么,那种沉痛的感觉就是在,渐渐的,我让自己很忙,那时,我便没有多余心思去思考儿子的死亡,但只要一静下来,甚至只是走路停下来一会儿,那种哀痛就完全袭上来,令我无法招架。虽然现在想到仍会难过,但情况已不一样了,我不再没事找事,故意逃避。当丧子之痛又来时,我让它涌上心头,我看着悲痛将我灭顶,然后渐渐地消退,平静也就跟着来了。最痛苦的那一刻已经过去,我已经可以不必再抗拒那种情绪。如今,我可以再次体会人生的快乐,那些痛苦过去了,它只是我人生的一部分,而我还可以继续走其他的路。”
面对痛苦的经历时,我们会震惊,难以接受,接着便是不知所措和难以忍受,而且无法想象以后要怎么办,这时,我们便会想要逃避。
夏日游泳是一大享受,但在穿好泳装,要跳下水时,通常需要很大的勇气,水的温度会令我们产生抗拒。一旦跳下水后,适应了温差,我们反而会爱上水中的温度,并且不想离开泳池。这种抗拒和对痛苦的抗拒一样,刚开始是痛苦的,后来,面对它之后,痛苦过去了,快乐便会出现。
也许苦难中的人会问快乐是什么?快乐是血、泪、汗浸泡的人生土壤里怒放的生命之花。正如惠特曼所说:“只有受过寒冷的人才感觉得到阳光的温暖,也唯有在人生战场上受过挫败、痛苦的人才知道生命的珍贵,才可以感受到生活中的真正快乐。”而这正是人生的真谛:痛并快乐着!
托尔斯泰在他的散文名篇《我的忏悔》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男人被一只老虎追赶而掉下悬崖,庆幸的是,在跌落的过程中他抓住了一棵生长在悬崖边的小灌木。此时,他发现,头顶上,那只老虎正虎视眈眈,低头一看,悬崖底下还有一只老虎。更糟的是,有两只老鼠正忙着啃咬悬着他生命的小灌木的根须。绝望中,他突然发现附近生长着一簇野草莓,伸手可及。于是,他摘下草莓,塞进嘴里,自语道:“多甜啊!”
在生命的进程中,当痛苦、绝望、不幸和危难向你逼近的时候,你是否还能顾得上享受一下野草莓的滋味?
著名主持人白岩松在其自传《痛并快乐着》中提及了一首无名诗人的诗:
把手伸给我
留下吻和每一声叹息
让我那肩头挡住的世界
不再打扰你
假如爱不是遗忘的话
苦难也不是记忆
让我们的眼睛
挽留住每一个欢乐的瞬息
记住我的话吧:一切都会过去
痛并快乐着,人们只能这样。罗曼?罗兰说:“痛苦像一把犁,它一面犁破了你的心,一面掘开了生命的新起源”。古人讲:“不知生,焉知死?”不知苦痛,怎能体会到快乐?痛苦就像一枚青青的橄榄,品尝后才知其甘甜,但这品尝需要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