蹴鞠是中国古代一种类似足球的运动,用以练武。公元前3世纪末的古籍《蹴鞠新书》记载了一个古老的传说:足球是黄帝发明的。蹴鞠亦作“蹙鞠”。关于蹴鞠,除《蹴鞠新书》的记载外,刘向《别录》也有很相似的记载:“蹴鞠者,传富黄帝所作,或日起于战国时。”足球是否是黄帝发明已经没法考证。不过近代发掘所得,也似乎可以解释中国古代就有类似足球的运动。但它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创的呢?现在只能推断出它的始创时代可能比战国要早。
1926年,中央研究院的李济教授在山西夏县西阴村灰土岭,发掘到大小不一的纹饰陶球和一个陶制小陀螺。考古专家卫聚贤看过这些实物后,认为这些陶丸大的是玩具,小的则为弹丸。根据考古学家研究的结果,认为这些器物与半坡遗址同期,属于距今约四五千年的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遗物。
考古研究的发现并不止于此。1934年,李济和梁思永等又在山东历城县城子崖发现龙山文化遗址。在这里,他们发掘到直径2.2厘米的红色陶球,而且在同一遗址第五区黄土凸起处东灰土堆内,发现一堆大泥球,但都已被打坏。这些大泥球以碳十四法加以测定,约在公元前2800年至公元前2300年之间,属于龙山期文化,在新石器时代晚期。
1954年,在西安半坡仰韶期文化遗址,考古专家们又发掘到一些大小不一的石球。他们认为:这些石球不但数量多,而且磨得光滑、规则,直径自1.5至1.6厘米,很可能是弹丸一类的东西。这就产生了疑问:这些到底是弹丸还是玩具呢?如果是弹丸,它们一旦被打出去,就很难得找回来。以新石器时代的打磨技术,要制成一个弹丸必须费很长的时间,大概要数日。那么新石器时代的古人,会不会把这些费劲做的“弹丸”用来打出去呢?这一点看来是不大合理的。又有人认为这些石球是装饰品,可是它们上面并没有穿孔,也着实难以令人相信。
《汉书·枚乘传》有“蹴鞠刻锐”的说法。颜师古注云:“蹴,足蹴之也,鞠,以韦为之,中实以物;蹴鞠为戏乐也。”由此可见,金元时寒贱之子琢石为球,恐怕是古代的游戏方法,以其作为某些皮球的代用品。在殷墟发掘工作中没有发现当时可能存有的皮球,而在西安的发掘工作中却发现了石球,也许因为皮制品不好保存,而石球、陶球却可以很好地保存下来。
这些虽然仅仅是主观的推断,没有形成定论。但根据考古发现的种种器物,中国新石器时代即使不一定有足球,也似乎已经有了球类运动。可是公元前2世纪蔼马迁作的《史记》和公元前1世纪刘向校的《战国策》,都明确地记载了战国时代齐都临淄人爱好足球运动。史称汉高祖刘邦的父亲丸公,他本人就常常与乡中丰邑“屠贩少年”踢球。刘邦生于公元前247年,据此推论,丸公应生于战国之时。当时连小城边邑也流行踢足球了,可见足球运动在当时已经很广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