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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向天涯·为了学业远赴英法(1)

英伦印象

想要成为夫妻,结婚前的一次旅行是很有必要的。这是钱钟书在《围城》中的人物得出的结论,旅行不能短,至少一个月,这样能看破彼此,两个人经过舟车劳顿,难免心烦意乱,所以原形毕露,这种情况下如果还不分开,那么就可以结婚了,所以蜜月跟结婚应该反过来。不过他自己本身却是后来才有的这等觉悟。

离开的钟声已经响起,两个人相互陪伴登上了去往英国的轮船,因为路途遥远,路上的时间要花费一个月还要多。好在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聊不完的诗,一同向往着接下来的生活,还有新婚燕尔的甜蜜,这让飘荡的时间显得不是那样难熬。

这是他们第一次长时间地生活在一起,虽然分在两个船舱,但是杨绛也发现这个鼎鼎大名的"书生"的好多问题,之前他总是说自己"拙手笨脚",现在看来不是自谦的。比如,他不会系鞋带的蝴蝶扣,甚至穿鞋子分不清左右脚,筷子也用不太明白,全然没有"做学问"时候的潇洒倜傥,像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她心里明白,这辈子她都要照顾他了,所谓的"相依为命"就是这个意思吧,她也庆幸自己跟着一起留学了,至少可以照顾他。虽然之前的杨绛自己都是一个娇小姐,什么都不会做。

在出国的行李中,钱钟书箱子中装的大多数都是书,他对书的热爱是狂热的,看到喜欢的书就想买下来。从国内带到英国的书数量不少,他们甚至还随身带着约翰逊博士的字典,没事的时候两个人就一起翻翻看。

到了英国第一站便是伦敦,在来到这里之前两个人都对伦敦充满了向往,书中那些景色和故事,让他们对这座城市未曾蒙面却好像相识许久,所以到了伦敦之后两个人决定住几天,好在距离牛津大学开学还有一段时间,两个人出门得比较早,这样还有空闲的时间。

钱钟书的堂弟钱钟韩、钱钟纬先于他之前来到伦敦留学,在异国他乡几个兄弟重逢相聚,钱钟书还不忘作了一首题为《伦敦晤文武二弟》的诗,以纪念这次难得的团聚。

见我自乡至,欣如汝返乡。

看频疑梦寐,语杂问家常。

既及尊亲辈,不遗婢仆行。

青春堪结伴,归计未须忙。

在亲人的陪同下,两个人还被安排参观了大英博物馆,也去了当地著名的几个画廊,一番游玩之后,两个人决定前往牛津大学办理入学手续。

钱钟书的所有事情已然被安排妥当,因为他是通过考试来到这里的,而且享受公费的学习待遇,根据之前考取的专业安排,他入埃克塞特学院,攻读文学学士学位。

杨绛是自费上学的,所以她需要办理的事情不少,本来也想读心爱的文学方向,但是学生名额已满,只能退而求其次地选择了历史,当时那里不提供住宿,所以只能自寻地方落脚了。

杨绛曾说:"假如我上清华大学外文系本科,假如我选修了戏剧课,说不定我也能写出一个小剧本来,说不定系主任会把我做培养对象呢。但是我的兴趣不在戏剧而在小说。那时候我年纪小,不懂得造化弄人,只觉得很不服气。既然我无缘公费出国,我就和钟书一同出国,借他的光,可省些生活费。"

刚到牛津,钱钟书就上演了一出"好戏",杨绛回忆:"他初到牛津,就吻了牛津的地,磕掉大半个门牙。他是一人出门的,下公共汽车未及站稳,车就开了。他脸朝地摔一大跤。那时我们在老金家做房客。同寓除了我们夫妇,还有住单身房的两位房客,一姓林,一姓曾,都是到牛津访问的医学专家。钟书摔了跤,自己又走回来,用大手绢捂着嘴。手绢上全是鲜血,抖开手绢,落下半枚断牙,满口鲜血。我急得不知怎样能把断牙续上。幸同寓都是医生。他们教我陪钟书赶快找牙医,拔去断牙,然后再镶假牙。"

钱钟书和杨绛有一个共同的爱好,便是读书,对于图书馆的热爱也是一样的炙热。而他们所在的大学,拥有着世界一流的图书馆──博德利图书馆,他们还给它起了个外号:"饱蠹楼"。跟之前杨绛钟爱的清华大学图书馆相比,这里藏书更上一层楼,除了大量的外国经典书籍,还收藏了很多中文的文献资料,英国书业公司自一六一一年起印刷制作的每一本新书都会赠送给这家图书馆作为存书。

在牛津大学,自费生会有一件黑色的背心,背后会有两条黑色的飘带,钱钟书在牛津大学也算是自费生,所以他也得到了一个,经常穿着去上课。在牛津大学附近的地方,穿黑色背心的学生处处可见,算是牛津一道特殊的风景,杨绛十分羡慕,当时父亲在国内,身体不太好,还有一大家人需要养活,杨绛不忍心向父亲要钱来缴纳牛津大学昂贵的学费。所以她只能作为一个旁听生,并没有这件黑色背心。她很宝贝钱钟书的黑背心,在她心中它象征着牛津大学,背心被保存得很好。

二〇〇三年年初,国家博物馆要筹备百年留学历史的文物展,杨绛先生提供了当时与南洋公学留学生的合影,还提供了这件黑色的背心,虽然经历了连年的战火,辗转多地,家也是搬了又搬,它却依然被保存得很好,最后这件背心留在了国家博物馆。

牛津大学还有一样"特色"规定,这里上学的学生,每周都需要在学校的食堂里吃饭四五次,以此证明确实有在学校住校,没有长时间离开这里,有时候,同学都说吃饭比上课还来得重要。当时学校的伙食费对他们来说比较贵,还好因为钱钟书带家眷来的,照顾杨绛,所以他每周在食堂吃饭的数量相对少一些,一周两顿即可。

在牛津大学的这两年,除了完成课程,两个人大多数时间都泡在图书馆里,像是如饥似渴的海绵,不知疲倦地吸收着海洋中的水分,他们阅读不限于文学作品,哲学、心理学、历史等都在他们的吸收范围中。而在阅读中,杨绛很大程度地扎实了自己的外文阅读能力和文学知识功底,这为她接下来的写作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留学生活是美好的,尤其对于杨绛来说。在这里有大把的时间可供自己调配,因为他们住的地方每天提供四餐,不需要杨绛去做什么,房间也由这家人来打扫收拾。她并不是正式的学生,所以也没有固定的课程安排,从小到大,还从未有过如此的特权,自由且安逸。

在文学方面,杨绛一直认为自己是欠缺的,所以她给自己安排了阅读表,按照表上罗列的书一本一本地读下来,还认真地做了笔记,而且在图书馆中她占据了一个固定的位置,一有时间就去,那时图书馆读书的人不是很多,十分清净,想看的书就在手旁,对她来说像天堂一样。

牛津大学每年三个学期,每上八周的学,就有六周的假期。两人留学期间,学校有很多是从贵族中学毕业的纨绔子弟,很少用功读书,大多数时间都四处懒散,考试的时候才会用功读一下,而且经常会惹一些麻烦,比如喝酒打架这些触犯校规的事。钱钟书和杨绛上学期间从来没有触犯过类似的校规,连品行导师都称赞两人学习用功,还会偶尔请他们去家中喝茶。

两人居住的金家为他们安排了一个风景不错的房间,窗外就是花园,两个人没事的时候就会出去走走,呼吸下新鲜的空气,给大脑休息一下。他们把每天的这种安排称为"探险",在这个陌生的国度有太多前所未见的东西等待他们去发现,相比熟悉的地方,他们更喜欢走陌生的道路,每次都会有新发现,这让两个人都欣喜不已。

对于那段日子的回忆,总是安静又美丽。他们爱着那里的大街小巷,也喜欢当地人亲和的待人方式。

在英国,下午茶是重要的生活部分。很多社交生活和人情往来都是在下午茶中进行的,当时他们刚来英国,对于这种英式的茶不甚了解。好心的同学教他们如何去做:"先把茶壶温过,每人用满满一茶匙茶叶,四人喝茶用五匙茶叶,三人用四匙。开水可一次次加,茶总够浓。"

后来,钱钟书有了每天早晨从一杯牛奶红茶开始的生活习惯,可惜回国之后那种印度红茶就很难买到了,杨绛就自己尝试着用几种茶叶调出相似的味道,后来几经试验,她用三种红茶混在一起:滇红取其香,湖红取其苦,祁红取其色。

钱钟书很喜欢杨绛研制的红茶味道,所以直到现在,当时剩下的一些茶还被完好地保留在家中,杨绛说这些东西能让她想起英国那段美好的时光,只是物是人非,回不去了。

金家准备的伙食还算不错,只是钱钟书吃不惯英国本地的味道,所以就吃得相对少了许多,杨绛心疼他,怕他吃不饱消瘦了。而且过了一段时间,他们觉得金家的味道不如刚开始来的时候,加之住在一起总会有不方便的时候,所以杨绛想租一间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房子。

刚开始钱钟书并不支持杨绛的想法,因为他知道杨绛并不会做饭,住在金家至少可以有现成的饭菜吃吃。但杨绛已经打定了主意,也开始留心起报纸上的出租信息。

一连看了几个,都不是很满意,位置离学校都太远,上学不方便,路上还浪费时间,便继续找,好在并不着急,时间是很充裕的。

一天傍晚,她和丈夫照例出去"探险",路过一个高级社区的时候,看到了一个招租的广告贴在那里,两个人并没有直接去,等到回头再想看看那个广告的时候,它已经不在那里了。杨绛有些失望,但是不甘心,便壮着胆子敲开了那家的大门。

开门的是一位女士,杨绛以为对方会生气,但这位女士并没有,而是反反复复地打量着面前的这个东方姑娘,看得出杨绛有些紧张。随后她便带着杨绛去楼上看房子了,这个女士就是她后来的房东达蕾女士。

这个位于二楼的房子就是他们后来租下来的"家",共有两个房间,一个是卧室,一个是起居室,还有一个很大的阳台,下面可以看得见大片的草地和花园,风景不逊于金家。

其他的条件略显简陋,取暖需要用电炉,做饭也是电灶,而且厨房很小,这里的浴盆也引起了杨绛的注意,加热洗澡水的是一个盘旋的水管,看得出来年代久远,水需要经过盘旋的管道加热,流出来的才有温度。

杨绛大概地扫了一眼基本的情况,便回去了,她想叫丈夫一起来看一下这里的条件。钱钟书看过之后十分中意,这里离学校很近,过街就是,而且也免除了之前住在金家的种种问题。

杨绛很珍惜读书的时间,钱钟书的朋友或者同学来拜访的时候,之前只有一个房间,她也没有别处可去,便得跟着应酬着,不但时间浪费了,还得受着他们抽烟的味,现在不用了,房间宽裕得很,而且也不需要跟其他人共用厕所和浴室了。

不过新房子也有它带来的烦恼,租金是肯定要比住在金家的高,而且杨绛之前几乎没有下过厨房,但是她很自信,至少像之前金家的饭菜水平她还是可以达到的。

根据杨绛之前的预算范围,这个房子是他们俩可以承受的,所以很快就签下了租房的协议,准备搬家。

女儿做母亲,便知报娘恩

生活在摸索中前进,没有人生来就是高手,困扰是路上的雨花石,也许有时不那么平坦,但是可以防止你在路上滑倒。而幸福就像路边的花朵,只要方向对了,沿途的风景醉人心扉。

在那年的新年前后,两个人搬到了后来的这个房子,心情兴奋极了。搬家那天两个人忙活了将近一天,东西也不少,好在新房子里的储物空间充足,抽屉可以充分利用。因为之前并不做饭,自然是没有餐具的,所以借了房东的,简单地吃了口晚饭,两个人都很累,钱钟书早早地睡下了,杨绛却久久不能入眠。

新居的第一个黎明到来了,钱钟书起得很早,他想为还没起床的杨绛准备早餐,做好之后摆放整齐端到了杨绛的面前,她惊讶地看着这个男人,想起他说自己"拙手笨脚",竟有这番细腻的心思。到现在杨绛还记得那顿早餐特别的丰盛,黄油、果酱、蜂蜜应有尽有,还有最好的阳光。

又一段新的生活开始了,这更像是真正的家庭,只有两个人决定着所有的事情,没有别人参与。像其他的家庭一样,他们熟悉了周围的环境,并且在附近的商店预订了鲜奶和面包,每天都有专人给送到家门口,而且都是最新鲜的。

钱钟书喜欢吃红烧肉,有了自己的厨房之后,他就开始酝酿自己的"巨作",杨绛肯定是不会的,他便请教其他中国的留学生,大家都是半懂不懂,便都献计献策,一起研究。

第一次做的时候,两个人守着锅,大火一直煮着肉,汤煮干了就往里添水,英国还没有生姜和做红烧肉的酱油,最后出来的红烧肉不但又咸又苦,甚至嚼不烂。杨绛回想起家中母亲做菜时是用"文火"加工,加上之前的经验总结,没有找到黄酒就换成了雪莉酒,第二次居然味道不错,钱钟书吃得有滋有味,杨绛也有了家庭主妇独有的自豪感。

慢慢地,她也悟出了很多做菜的学问,而且红烧肉的做法可以延伸到各种食材,她研究出了很多特有的菜,这些试验品钱钟书很买账,总是吃得意犹未尽。在异国他乡,两个相依为命的年轻人,虽然没有父母的引导带领,却也把日子过得"津津有味"。

生活少不了柴米油盐,经验也是在陆续地积累,杨绛把每一次尝试都看成是一次新的"探险",把每一段经历都整理好沉淀下来,无论成功还是失败。

不过有一样是杨绛一直不能驾驭的,便是收拾"活虾"。第一次弄的时候,杨绛之前看家里人弄过,便很在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可是她刚剪了一下,手中的虾猛地抽搐下,她一下子把剪子和虾都扔了,逃了出去。钱钟书看到狼狈的她,问她发生了什么,杨绛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钱钟书便跟她解释说,虾不会像人这样痛,反正他还是要吃的,那以后便由他来剪,杨绛来做。

到牛津的第一年,日子过得很有新鲜感,而且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杨绛说那是她一生最轻松快乐的一年了,只是思乡之情有些苦,还好有爱人陪伴。

到了假期的时候,两个人受邀做一九三六年"世界青年大会"的代表,到瑞士日内瓦开会。之后又去了巴黎,一番咨询后,他们注册了巴黎大学,因为巴黎大学不强制住校,而且有学习经历的要求,所以一九三六年的他们在牛津大学读书的时候,也已经在巴黎大学注册了。

放假之前,杨绛跟房东沟通,想让房东给留一个条件更好一些的房子,回到伦敦之后发现,达蕾女士真的留了一个新的房子给他们,条件好了很多,两个人就搬了过去。

接下来,做饭成了杨绛每天的项目,钱钟书倒也不做甩手掌柜,也会打打下手,虽然两个人经济条件有限,日子过得稍显紧张,处处需要精打细算,但两个人一直相互扶持、互相陪伴。

杨绛不喜欢每天做饭,她觉得很浪费时间,还很麻烦,还痴人说梦般地说要是可以不用吃饭就好了。钱钟书曾试图寻一服"辟谷"的方子来用,像神仙一样不吃饭也可以"仙风傲骨",因为他也着实心疼自己的夫人。

日子平静而祥和,更大的幸福已经悄然而至。不久,杨绛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个人既兴奋又紧张,也在猜测这个宝贝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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