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78900000005

第5章 安全生产法(1)

教学目的、要求:掌握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重点: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难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教学内容:

2.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

生产过程组织是指为提高生产效率、缩短生产周期,对生产过程的各个组成部分从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合理安排,使它们能够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设计与组织工作。

2.1.1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

1)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2)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3)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促进经济发展。

2.1.2安全生产法的适用范围

时间效力: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97条);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

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2安全生产法的基本规定

2.2.1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

《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法》关于预防为主的规定,主要体现为"六先",即:安全意识、安全投入、安全责任、建章立制、隐患预防、监督有限在先。

2.2.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2.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必须是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决策人;实际领导、指挥生产经营单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决策人;能够承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地位和职责

地位: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职责:依法负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等6项基本职责。

3.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果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构成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有责必究、有罪必罚的原则,依照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2.2.4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权利

1.工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

《安全生产法》第七条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2.工会对"三同时"的监督

为了发挥工会在"三同时"中的作用,《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3.工会参加安全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章等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及建议的权利;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场所;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2.5各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2.2.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与专项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2.7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职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1.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性质及特征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属于第三产业中的服务业。特征:独立性、服务性、客观性、有偿性、专业性。

2.安全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和业务范围

法律地位:《安全生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下的……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业务范围: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业务范围比较广泛,涵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开办、建设、生产、经营和政府监管的全过程。

3.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和安全专业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2.8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按照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分为:自然灾害事故、人为责任事故。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违法责任的追究3项内容。

2.事故责任主体

定义:事故责任主体是指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或者人员。分类:按照安全生产的生产主体和监管主体,事故责任主体划分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人员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监管职责的有关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责任人员。

3.法律责任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者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主要形式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刑事责任是指责任主体实施刑事法律禁止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2.2.9安全生产标准

安全标准是一种安全技术规范,依其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不仅需要加强管理,而且需要制定大批安全标准,以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管理水平。安全标准是法律规范的重要补充。

2.2.10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2.11安全生产科技进步

《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2.12安全生产奖励

《安全生产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2.3.1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是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元

包括:各类生产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公民、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2.法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3.2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确定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的6项职责: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3.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规定《安全生产法》对安全投入列为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之一,从3个方面做出严格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的标准;安全投入的决策和保障;安全投入不足的法律责任。

2.3.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和人员保障问题,从两个方面做出了规定:

1.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管理人员。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管理人员。"

2.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管理人员。

2.3.5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从3个方面做了规定:一是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三是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3.6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从3方面作了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安全培训的要求,包括:1)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3)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3.从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2.3.7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和资格《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2.3.8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3.9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分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2.3.10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和安全条件论证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施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2.3.1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验收部门及其验收人员对验收结果负责。"

2.3.12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3.13安全设备达标和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2.3.14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2.3.15生产安全工艺、设备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3.16危险物品管理的规定

加强危险物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和重点监控,是落实预防为主的重要措施。

1.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2.危险物品的审批监管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审批并实施监督管理。"

2.3.17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2.3.18生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2.3.19爆破、吊装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规定

同类推荐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夏商司法制度;周朝司法制度;秦汉司法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隋唐司法制度;宋、辽、西夏、金司法制度;元、明、清司法制度。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热门推荐
  • 逆天修罗魔医

    逆天修罗魔医

    契生死,逆乾坤,覆手翻青天;踏苍穹,变阴阳,傲然立世间!从死亡营中爬出来的女将军没有死在敌人手下,却防不住背后来的伤害,惨遭亲友迫害的她一朝换魂,重活于异世。此后我命由我不由天!重获新生!——她谈笑间逆天改命,重掌自己的命运。注定不凡!——她挥手中风云变幻,掀开惊天的篇章。★★★○○○●●●将军府嫡女,看似身份高贵,却被人践踏,既然换成了她,这一切必然转变。谁设计毁我清白——我就让你们永蒙众口铄金之苦,清白尽失,声誉尽丧!谁敢下毒残害我——我就让你们永受残心蚀骨之毒,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谁要无理耍威风——我就让你们永为下贱卑劣之身,万人之下,人人可踩!谁在给脸不要脸——我就让你们永获世间最丑之脸,人见人厌,鬼见鬼憎!★★★○○○●●●神仙般师兄,看似谪仙一枚,却让她苦不堪言,神秘身世揭露,引得惊天动地,二人联手,神挡杀神,佛挡灭佛!强大型师父,看似有了依靠,却没有想到变成了负担,魔人现、尸人出,一桩桩血案,一件件神秘之事,接踵而至,她一一破之!染毒之体,毒医之尊,魔女之称,她,便是异世之魂的紫夜,炼神丹修神器,驭百兽统万人,绝世之姿傲然于世!凡人之身,魔神之尊,妖孽之称,他,便是她命定之人,滚滚红尘之中,与子携手,登顶之峰,俯瞰天下!PS:一生一世一双人,男强女强,强强联手!
  • 矿业权交易操作实务

    矿业权交易操作实务

    本书从矿业权出让、转让的现场交易和网上交易两方面叙述了整个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交易过程。详细列出了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操作方法和文本式样。可使初始接触矿业权的人士尽快了解矿业权交易操作,也可供经常接触矿业权的人士参考。
  • 30年文学典藏小说卷(二)

    30年文学典藏小说卷(二)

    为了纪念《百花洲》创刊三十周年,隆重推出《30年文学典藏》四卷本,众多名家倾力打造,三十年的沉淀,三十年的精粹,凸显出《百花洲》的流变轨迹,也折射出三十年社会生活和文化的变迁。这些让人熟知和亲近的文字在当下与历史间建立了一种恒久的联系,对于今天的文学阅读与写作而言,无疑是心灵不可复制的参照。
  • 谜龙

    谜龙

    万年江湖,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对于江湖,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看法,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认识,这一点我不反对,但若有人说他已很了解江湖了,我想大概还不到我来反对,大家就已经开骂了。
  • 逆天五小姐

    逆天五小姐

    一朝穿越,从娃娃做起。既然老天给了个机会从新来过,就要过的风生水起,红红火火。一岁时,经常玩失踪,弄得府里鸡飞狗跳,殊不知当事人串门去了,姐姐家,姑姑家,外公家都留下了凤沐邪的小脚印。两岁时,跟着大哥哥参加宴会,美名其曰“社交礼仪,从娃娃抓起”。三岁时,和四哥逛青楼,调戏美女。凤沐邪一时之间名动京城。五岁时,随父出征,献计谋,击退敌军,大展风采。六岁时,开始创建自己的生意王国。九岁时,凤氏集团名满天下,国库四分之一的收入皆来自凤氏集团,皇帝都宠着凤沐邪。十三岁时,离家出走,狂遍天下,吃尽天下美食,看遍天下美男,逍遥人生。十六岁,无奈出嫁。厉王爷,全国皆知,无情冷血,黑道上都对他闻风丧胆,独独对自己的小妻子宠溺无边。“爷,听王妃的丫鬟说,府里的厨子做的菜不好吃”“扔出去”“爷,四公主说王妃怀孕了,比以前难看了,王妃哭了”一眨眼,人已经没影了,默默的替四公主哀悼”爷,王妃带着小少爷们翻墙出去了,似乎是去文王。。。“还没说完,人已经没影了,爷太不淡定了。新人一枚,请多关照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1

    阿瑟·柯南道尔作品经典的探案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其中包括《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 国家公诉

    国家公诉

    长山市大富豪娱乐城一场大火烧死一百五十六人,是纵火案还是失火案?如果是失火将危及四十余位官员的乌纱帽。检察长叶子菁依法办案,激起一场轩然大波。从长山上去的主管副省长王长恭一心要把案子办为纵火,想牺牲掉两个下岗工人的生命,以保护手下的一批腐败干部。叶子菁拍案而起,在市人大主任陈汉杰的支持下,与腐败势力和犯罪分子进行殊死较量,最终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 盘古与透明女孩

    盘古与透明女孩

    不见踪影的女孩苹果告诉小当一个秘密:盘古一直躲在蛋壳里工作,她说再有五天,天地分开的一刻。就是她和小蛮骑上木马复活的时候。可是老蜘蛛有了一个阴险的打算。,小当的同桌小顽经常讲他表哥班上的女生在一家游乐园里消失不见了。一天,他们进了那外游乐园,接着他们变了:小当老是自言自语,小顽的意识则被老蜘蛛控制
  • 痞妃惊华:惹上凉薄王爷

    痞妃惊华:惹上凉薄王爷

    本领高强的她,一觉醒来居然成了一个5岁拖油瓶的娘亲?她的名字居然成了“如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