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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大脚怪兽(2)

1967年,这次事件的当事人之一弗雷德·贝克,与儿子罗纳德一起出版了一本回忆这次遭遇的小册子,书名是《我曾与圣海伦斯山的猿人生死相搏》。1982年,在接受温哥华一家报纸采访时,86岁的兰特·马伦斯承认他与他的叔叔就是引起很久以前那次事件的那两名矿工。他开玩笑说,在叔侄俩捕鱼后回驻地的途中,“惹了点小小的麻烦”。罗纳德·贝克拒绝了关于这整个故事只不过是“一个合谋骗局”的说法。

加拿大的报纸开始不间断地报道有关大脚怪目击案。“大脚怪”这个名称开始被使用,是在20世纪20年代,当时西北部的居民们对于在远郊地区发现的那些脚印之巨大感到十分震惊。1958年,神秘的大脚怪引起了美国人的注意,当时工作在加利福尼亚州西北部柳树溪附近的重型机械司机们发现了大量的由巨大的两足动物留下的脚印。在推土机刚刚推平的地面上,一夜之间就出现了这些脚印。这些脚印多次出现后,就被铸成了石膏模并在报纸上刊登出来。

20世纪60年代,大脚怪已在公众中引起了巨大反响。尽管科学家们拒绝承认目击者们所看到的真是他们所声称看到的东西,认为那些报告只不过是一些骗局或只是看到了熊而已,但还是有一些调查者如约翰·格林、勒内·达亨丹以及吉姆·麦克拉伦去访问目击者,前往丛林期望有所获并研究目击资料,就自己的发现撰文或著书。

伊凡·桑德森在其1961年出版的《雪人从传说中走进现实》——第一部详细论述大脚怪现象的专著——书中将北美的有关报告与世界范围的“野人”报告联系了起来,其中包括蒙古的“阿尔玛斯”(ALMA)与喜马拉雅雪人“耶太”。

在那些前往野外寻找大脚怪的人当中,有一个叫罗杰·帕特森的人,他曾是骑牛赛手、发明家与投资者。1959年,他看了《真实》杂志的一篇有关大脚怪的文章引起了他的好奇,从此,只要时间允许,他就前往沿太平洋的西北部森林中游荡,希望一睹这种动物的“尊容”。后来,他决定制作一部有关这种神秘动物的记录影片,就在探险时随身携带了一架摄影机,以便为以后的电影拍摄一些脚本。

1967年10月20日下午1点15分过后,帕特森与同伴鲍勃·吉姆林正骑着马在加利福尼亚州北部“六条河”国家公园,沿着布拉夫溪的100码宽的半干河床前行。这一地区因为发现了太多的大脚怪活动——既有目击又有足迹——以至于已变成一个旅游胜地了。在一个地方,河床中间放着的一堆圆木头挡住了他们的去路,他们不得不绕道而行。在绕过木头回到原路时,他俩看到了多年来已成为公众睹目焦点的“那个东西”。

他俩看到一只雌性大脚怪蹲伏在水中,然后站起身来敏捷地走向旁边的树林中去,一边走还一边不停地摆着手臂。这一场景使帕特森、吉姆林的坐骑都受惊了。帕特森的坐骑一跃而起,跌下来压在帕特森的右腿上。待那匹马刚站起身来,帕特森就把手伸进鞍袋中摸出那架16毫米摄影机,跃起身来沿着那只动物的足迹追去。摄影机里只剩下28英尺长的胶片了,帕特森就利用这仅剩的一点胶片成功地从不同位置拍到了这只大脚怪的身形。

帕特森死于1972年,至死他都发誓说这次目击与所拍到的胶片都是真实的。仍然健在的吉姆林也坚持这一说法。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调查者鲍勃·蒂特马斯发现了一些脚印,这些脚印的位置与电影胶片上所显示的大脚怪逃跑的路线是一致的,他制作了一些石膏模。这些脚印还显示出,这只大脚怪爬上了一个山坡,在一个地方停下来坐了一会儿,回过头来注视着帕特森与吉姆林,这时他俩已停止了追踪以找回受惊而去的两匹马。

当然,要真正揭开北美神秘的“雪人”仅凭帕得森的电影是不够的,但是,我们也不能就此抹杀帕特森对这一问题所做的努力与贡献,帕得森的电影还是值得人们加以研究讨论的。

1982年,神秘的大脚怪再一次掀起轩然大波。6月10日上午,美国森林管理员的前雇员保罗·弗里曼正驱车在乌马提拉国家森林公园里的蓝色山脉中穿行,这个森林公园从华盛顿州东南部一直延伸到俄勒冈州的东北部。他看到了一群麋鹿,于是停下车,跳下来沿着脚印追踪这些动物,以期在其中能找到一些小牛。

在绕过一个河流转弯处时,他闻到了一股臭味,同时他看到对岸有什么东西正穿过浓密的灌木丛下到岸边。当这只动物来到开阔地时,弗里曼有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他呆立在那里,愣愣地看着这只“巨大的动物”,一只足有8.5英尺高的大脚怪,而它也回头盯着他看。数秒钟之内,弗里曼与这只动物就隔着约150英尺至200英尺的距离互相凝视着,然后大脚怪就向相反的方向逃走了。

惊慌失措的弗里曼立即将此事告诉了华盛顿州沃拉沃拉的几个上司。几个小时后,一队森林工人就赶到了位于与华盛顿州交界处的俄勒冈州的出事地点。他们发现了21个脚印,长约14英尺,宽约7英尺。他们制作了3个石膏模并拍了一些照片。

1982年6月14日,沃拉沃拉森林局发出公告,陈述了弗里曼的目击案并指出,有关弗里曼所声称看到的那种动物的“身份”方面“尚无任何结论”。森林局还说没有再打算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然而4天后,它却透露说在16日,弗里曼与一名叫比尔·埃布克的巡警,在华盛顿州与俄勒冈州边界位于华盛顿州境内的米尔河的分水岭上,发现了40个新的脚印。

17日,一个名叫乔尔·哈丁的美国边境巡警,他同时也是一个跟踪专家与大脚怪怀疑论者,对这些足迹进行了检查并断定它们都是骗局。他说其中最可疑的是这些脚印显露出有皮肤纹络,而动物不可能具有这些纹络。然而事实证明他在这一点恰恰是错的,因为高级灵长类动物,诸如猴子、猿与人类,确实存在脚趾与手指上的这种纹络,这就是指纹的来由。

1982年6月11日,俄勒冈州阿马提拉县治安局派遣了一只由5名志愿者组成的小组前往弗里曼目击案发生的同一地点——虎溪地区。这些人并不是去寻找大脚怪,而是去寻找前不久失踪的一名男孩的尸体。他们之所以来到这个地区,是因为弗里曼所提到的那种恶臭,他们认为这可能是尸体腐烂时所发出的。虽然这只队伍既没有找到尸体也没找到那股臭味,却另有所发现。

据这只搜寻队的队长、当地商人阿特·斯诺说,搜寻队发现的脚印远远比森林局所发现的那21个脚印要多。他说,脚印延伸长达3/4英里,他们将其中最好的一个复制成石膏模。斯诺还说,所有发现的证据都支持弗里曼的故事。

不久,华盛顿州立大学的人类学家、科学界大脚怪现象的支持者之一格罗弗·克兰茨,对上述所有这些脚印进行了研究。一个星期后,克兰茨得出结论,认为这些脚印是由两个“独立的个体”留下的。其中一个的脚趾要比一般大脚怪的大,另一个则明显有一个分开的第二趾。

除了这两点,这些脚印与以往典型的大脚怪的脚印是十分近似的。脚印约有5英寸长,各脚趾的大小比人类的要均匀得多。几乎没有足拱,大脚趾上有两个“肉球”。

使这些大脚怪的脚印更为可信的是,其周围没有发现任何人类留下的足迹。从脚印间的距离看,留下它们的那大脚怪的步幅很大。另外,克兰茨提到,这些脚印踏入地面很深,绝大多数调查人员都认为这至少需要有600磅的力才行,而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是由某种机械力造成的。

还是有另外一些调查者对这些脚印产生了质疑。比如说,这些脚印实在是太完美了,其步幅也是如此一致。一般调查人员都估计说这只动物的体重约在800磅至1000磅之间,然而从泥中发现的脚印的深度却绝不像是这样体重的动物所应达到的深度。事实上,这些脚印的深度比调查人员所留下的脚印还要浅!另外,野生动物学家罗德尼·约翰逊认为,“情况似乎是,这只动物为留下这些脚印而把两只脚摆来摆去”。他还指出,在发现脚印的一个地方,“似乎一些森林垃圾(如松针等)被扫到了一边,这绝不是一种自然情形”。

有人对弗里曼的诚实也提出怀疑。曾长时间跟踪大脚怪事件的鲍勃·蒂特马斯认为弗里曼是在人为地制造证据。而且在一次电视访问中,弗里曼曾一度承认假造了这些大脚怪的脚印!尽管弗里曼所“发现”的脚印有可能不是真的,但仍然有大量的大脚怪脚印有待解释。约翰·内皮尔撰文认为,如果要说所有这些脚印都是有人伪造的话,那我们就不得不相信这样一个几乎不可能的事实,即从旧金山到温哥华一线所有地区的发现都是一个大阴谋。但是,另外一种说法也被很快提出来,认为如果这种动物确实在西北部地区存在的话,那它又为什么能永远保持住这种隐身状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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