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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奇怪,加币的一块钱在很多地方可以通用,只有洗衣服和做爱不行!”老莫忿忿地嘀咕着,一边急切地往饭店飞驰。

等到了饭店,两个人进了房间就直接上床,老莫在床头桌的抽屉里找到酒店赠送的保险套,立刻赞叹起来,边急匆匆地脱衣服,还不忘把美国的自由民主跟人性化又夸奖了一番。

等做爱完毕,老莫才又在吴菲耳边用正常语速说了个完整的句子:“如果不是遇见你,我这辈子真是白过了。”

吴菲侧着身体,把床单往身上掀了掀,不知为什么,眼泪流下来。

虽然吴菲一直觉得,在想念和性爱之间,总还需要些别的来润泽,那或许是她和老莫之间最缺憾的部分。但她仍旧为老莫突然来看她而感动,她为此也在心里说服自己,未尝不可尝试着像很多成年人一样,接受食与色即是一切的生活。

等盹了一下醒过来,又不想起床,吴菲就翻过身用手肘捅了捅莫喜伦小声说:“你陪我看A片好不好,我还从来都没看过呢。”

老莫喜出望外,赶忙打电话缴了费,又叫了room service,一切准备停当,两个人就绻在被子里看A片吃东西,尽享鱼水之欢。电视里一煽呼,他们也跟着尝试了各种新动作,时停时续,哼哼啊啊大呼小叫,跟着电视里的奸夫淫妇沸腾了一整天。

“答应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等吴菲筋疲力尽,听见莫喜伦在她耳边又表白了一句。

她听得又有些想流泪,也许太累了,没等到眼泪,就昏昏沉沉地睡过去,做了很多梦,很多人和很多事交织在一起。

梦里,她那位叫杨小宁的初恋又梦靥般的袭来。在他其实已经决定要娶女干部为妻的时候,某一天,在北京的三元桥下面,他还以吴菲不了解真相为假设,他对她说:“答应我,不要离开我,好不好。”说这句话的确切心情,恐怕连当事人自己也不能准确地了解。

那声音很遥远,恍若隔世。

吴菲第二天醒来,窗帘的隔光布质地很好,因此,屋子里还是黑洞洞的,莫喜伦不知去向。她挣扎着趴起来,拉开窗帘,外面灿烂的阳光立刻刺进来,有万箭穿心的劲头。吴菲看到小茶桌上有老莫留给她的纸条说出去一下就回来。她站在窗口伸了个懒腰,在房间里四处转了转,捏了两颗隔夜的葡萄放在嘴里,一边慢慢地嚼,一边对着镜子看自己。

镜子里是一个全裸的美丽女人,吴菲忽然觉得,她对她自己的这副身体其实是陌生的,好像从来也没有真正地注视过它,只知道用它的功能,而忽略了它的成长,想不到,它在逆境中挣扎着,也出落出一个自己的如花似玉风华正茂。吴菲一时间觉得很有些对不住她自己的身体。于是她独自对着镜子中的自己谄媚起来,摆出各种姿势,从头到脚地讨好自己。

正讨着,听到门响,吴菲赶紧闪进浴室,等她磨磨蹭蹭地洗完澡出来,房间里已经焕然一新。

莫喜伦坐在沙发上看着她微笑,床上摆着一个礼物盒。

“给你的。”莫喜伦边说边走过来,从后面抱着吴菲,帮她一起打开那个盒子,里面是一件桃红色丝质的“victoria‘s secret”性感睡衣,还有一张卡,上面写着:

“seven times one day! love for love。”

“不如你嫁给我好吗?”莫喜伦在吴菲耳边说。

“用睡衣求婚啊!也太便宜你了!”吴菲笑道,一边拎着那睡衣端详。

“用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心里有没有,如果我心里有你,我的还不都是你的!”莫喜伦贴着吴菲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他的眼镜冰冰的,吴菲忍不住闪了闪说:“好啊!我穿好衣服我们就去结婚,听说在Vegas结婚很方便。”

老莫干笑了两声,没再说什么,松开吴菲坐回沙发,顺手抄起桌上的报纸佯装读报。

吴菲把那件睡衣比在胸前对自己笑了笑,一扭一扭地扭进浴室化妆,一边化妆一边对着镜子唱歌,唱《let it be》,唱的很大声,试图掩埋不小心提到结婚的事而生出的心结。

接下来的几天,两个人无非是照旧嬉闹,声声色色,玩儿得天昏地暗。

等从赌城回去的路上,在某个夜行的巴士里,吴菲正靠在莫喜伦肩膀上昏昏欲睡,莫喜伦忽然对她说,在他来美国之前,已经和文青竹办完了离婚手续。

没等吴菲接话,莫喜伦又兀自描述:吴菲走后,他也努力过企图跟文青竹修复婚姻的裂痕,只是,文青竹在经历了各种不料的变故后,难以调试心情重新面对她跟老莫的婚姻,最终她的个性战胜了她的信仰,最终决定选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这宗个案,浩浩汤汤,终于有了个中场的了局。

莫喜伦叙述的时候语气平淡,始终还是像在说别家的事情,唯一不同的,是只有在说到文青竹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特别的钦佩与亲切。

“毕竟是我对不起她。”

这句话在他短短十几分钟的描述中,出现了若干次。

吴菲听着,不觉就完全清醒,但不语,说不出什么感觉,心底里咻地冒出一丝寒意,这是她意料之外的结局,这结局的出现让她蕴藏了很久的悲情显得有些尴尬。吴菲忽然发现,她原来是多么需要悲情的人,尤其是在她和老莫之间,没有了悲情的庇护,好像忽然有失去平衡的感觉,在短时间里摇摇欲坠。

等老莫讲完,吴菲坐正,帮自己裹了裹外套,问:“So?”

莫喜伦不语,隔了半天,才又说“美美说你不会真的爱上我的,因为我老。”

“傻瓜。”吴菲回头看他,心底的凉意化成一缕心酸,她转过去抚慰地抱了抱他,说:“你是老,不过,老到刚刚好,老到我都忍不住要爱你。”

莫喜伦听闻此言,往吴菲的这一侧探了探身体,专注地跟她对视,路灯的倒影在他眼镜中星星点点地向后飘走,半晌,他才说:“小菲,这是你第一次说爱我。”

“胡说!”吴菲坐回去,笑道“我怎么觉得我常常说。”

“叫床时说的话是不算数的。”老莫保持着原来的姿势,隔着眼镜的反光注视着吴菲认真地说。

吴菲红了脸,抬起手用指甲刮了一下老莫的脸,眯着眼娇嗔道:“fuck you!”

老莫即刻涎着脸回道:“please!”

前排坐着的一个美国老太太闻声回头,从两个座位的缝隙里看他们,挤了挤眼逗笑说:“I‘m watching!”。

吴菲被逗的不好意思,伸出手臂挽着老莫,拢了拢另一边的头发,把脸埋莫喜伦的肩膀上,像是对老莫说,又像是自语般道:“唉,就好好过日子吧。”

老莫也重新从抱了抱吴菲的腰,别过脸看着窗外,接道:“说的是哦,日子总是要过的。”

吴菲又重新伏回老莫肩上,跟着巴士的晃动迷糊起来。

“我是真的爱你。”莫喜伦这时候不知为什么怅然起来,他把吴菲的手放进自己的手中紧紧地握着。

“我也爱你,小爸。”吴菲被他的“爱”字叫回来,心里有点说不出名堂的凄楚,她因此回握着莫喜伦,头皮有点麻,窗外是陌生国家的夜景,他们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表情,也揣测不出对方真实的心情,然而,却在这一刻被一个叫“爱”的字叫出来。“爱”在此刻是被背叛的忠诚,也让他们有足够的理由在这时候把自己的手交在对方的手中,是没有任何杂质的交托,吴菲因此更用力地和莫喜伦十指相扣,在他们紧握着的手与手之间,首次地没有任何间隙。

吴菲在莫喜伦走后的第三个月动身回国,在离开Ann Arbor的最后一个周末,教会的朋友和蜜之根大学的一些同学还给她开了欢送会。会上大家又唱了《赞美诗》,到结束前,吴菲对大家说,中国也有一个民间的赞美诗,大家一听,说你不如唱给我们听听吧。

吴菲站起来,清唱了《月亮代表我的心》,刚一开口还有几个台湾同学想哄笑,但,也许因为她唱得十分动情,大家听她唱着,也就安静下来。后来回到公寓,吴菲的台湾roommate一边帮吴菲打包,一边流着泪说:“以前我都没觉得,今天被你一唱,才觉得,没有错,《月亮代表我的心》就真的很像一首赞美诗!”

吴菲笑笑,不语。等收拾到内衣抽屉,翻出一双GAP的袜子和一条banana republic的男式平角裤。吴菲举着端详了一阵,又放在膝头想了一阵,才拿过去递给她的roommate,说:“没什么好送给你的,这是你们的D穿过的底裤和袜子,如果你不嫌弃,就拿去吧。”

吴菲没有说谎,那是他们前次旅行途中典范临时应急买的,又错装进她行李里的。

那roommate颤抖着接过典范穿过的内裤和袜子,抱在脸上又闻又亲,又捶胸顿足了一通。

吴菲回到北京之后就和莫喜伦正式实行同居,吴家另外两口人对此都没有表示特别的意见,吴宪发话道:“姐你想怎么着都行,只要那老丫挺的对你好就成!”

吴妈的意见是敦促女儿快点跟老莫结婚,不知道怎么表达焦虑,只好举了个不太恰当的例子:“你看你爸当初,是吧?”

吴菲笑道:“什么跟什么呀,呵呵,您是不是觉得,反正我这也丢人丢大发了,总不能自己把自己窝手里吧!”

吴菲嘴上跟自己家里人说的轻松,她自己这头也有点七上八下。那感觉和她以往对婚姻的憧憬全然不一样,在以往的憧憬中,想跟一个人结婚的冲动,是爱那个人爱到只想寸步不离相守到溃烂的感觉。而她跟莫喜伦的相处,充其量叫做不好不坏,甚而还总是在爱的边缘徘徊。可是,对比背叛和颠沛,“不好不坏”已经是吴菲能跟老莫过上的最好的日子,她不安,她忐忑,然而她别无选择,她只好挥手摇头,故意淡忘以往有过的青春的憧憬。

莫喜伦则是好像要故意忽略世界上还有“婚姻”这件事的存在,每天下班之后就是和吴菲吃饭做爱,对其他的事一概不闻不问,倒遵循着他一直不变的生活原则。

“以前都不懂,什么叫‘夜夜笙歌’,想不到我莫喜伦这辈子还有机会体验体验,这下全明白了!”老莫是快乐的,用他的方式享受和不吝惜地表达快乐。

吴菲偶尔也想探探老莫的虚实,有次还故意穿了老莫在赌城送她的那件性感睡衣问:“你还记得吗,那天你送我这件睡衣的时候说什么了?”

“嗯?”老莫的手爬上来,哼道:“我说什么了?哦,想起来了,我说的一定是,你的屁股真漂亮!”

又过了几个月,那天两个人去国贸星巴克,一人抱着一杯拿铁欣喜地叹息,莫喜伦说,北京现在什么都有了,哪都不用再去了!

吴菲说她怀念她在蜜之根读书时学校公寓楼下burger king的早餐,老莫笑叹道:“小可怜,一听就知道你在美国的日子过的就没什么quality!吃了半天早餐还是borger king。”

“不然你觉得我应该吃什么?tiffany早餐吗?”吴菲冷笑着反问。

“总之,你没我照顾就不行吧,呵呵。”

“那你愿意照顾我多久呢?”吴菲歪着头问,认真起来。

“你要不要加糖?”老莫没回答,站起来到调味台拿了两袋糖包回来。

“你打算什么时候再结婚?”吴菲保持着她原来的歪着头的姿势继续问,在没有任何设计和铺垫下,单刀直入。

老莫拿搅棒在他自己的咖啡里和咙了几十下,然后把搅棒拿出来,很认真地送进嘴里舔了舔,才对着杯子里牛奶的泡沫说:“Actually,I want to stay single……”说着还用眼角瞟了吴菲一下,才又加上补语“for a while。”

吴菲没接话,又连喝了两杯double espresso。超浓的咖啡因苦到她心跳加速。

到了那天夜里,许是咖啡的作用,两个人都睡不着。黑灯瞎火的,老莫忽然说:“我和青竹,以前有很多共同的投资,所以,you know,离婚,里面伤害最大的是财产——主要伤害的是我的财产。我跟她,我们还有一些财务的问题没有理完。”

吴菲在黑暗中叹息道:“难道你会认为,我跟你结婚,是为了钱吗?”

“你即使为了钱也没关系,呵呵,小菲,真的,为了钱又有什么错呢?我记得我小时候,被我爸爸逼着看《唐诗》,什么李白杜甫,我统统看不出什么名堂。只有一个叫王梵志的,写过一首诗,叫做《吾富有钱时》,给我很深的印象。他诗里说的意思是,女人对男人的好与坏,都是取决于这个男人会不会给他的女人用钱。anyway,no money no honey,自古以来都是这样的。我们又有什么不同?只是,现在的时机不对,我一直都认为,timing is everything。到了一个right timing,要结,也就结了,没什么大不了。美美说,只要你别不打招呼就忽然给她生个弟弟妹妹就好。”

吴菲翻了个身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忽然觉得冷了,就自己缩了缩,莫喜伦一条腿搭上来盘着她的腿,他的带着体温的腿毛令到她心里也有些毛躁。等他胳膊也伸过来,就被吴菲推开了,老莫也没有坚持。那是他们难得的没有做爱的夜,两个人背对背假寐了一晚,中间隔了将近半米的距离,似乎总是有风灌进来,搅得谁也睡不着。

经过这一次正面交流,之后,两个人都很避讳再谈起结婚这件事,但显然都因此有些挫败感,到底是哪里来的挫败,谁也说不上来。

吴菲渐渐把自己常用的东西也搬了些回家,两头住着。一边也开始积极找工作。吴菲原本是学英语专业,又在美国镀了一层虚金,忽然之间成了很被市场需要的人,所以没费什么力气就找了个还不错的工作。那是一家以生产民用电子产品为主的国际公司,吴菲在市场部,负责新品上市推广。一有了工作的忙碌,生活立刻丰富起来,也因而交了若干新朋友,暂时就没有再继续钻跟老莫结婚的牛角尖。

莫喜伦对这些没表示疑义,他也乐得吴菲独立,不管是经济独立或精神独立,对他自然都是有益无害。

两个人之间的日子,渐渐趋于宁静。

没想到,这宁静才延续了没几个月,就被文青竹再婚的消息给打破了。老莫对此都很是讶异,吴菲对文青竹更是刮目相看。

文青竹嫁给了个跟她有过业务往来的北欧商人,那人也是离异,但膝下并无子女,美美对这北欧人自然跟对吴菲的态度不同,所以几方都积极,事情进行的于是相当顺利,从认识到结婚总共只有几个回合,既有北欧的情调,又有亚洲的效率。

“文青竹工作的时候确实是很有风度!女人认真起来就真有一种美。但工作和生活是两码事啊!”老莫显然受了前妻再婚消息的刺激,评价的颠三倒四,听不出话里的褒贬:“以前就觉得她心怀不轨,老跟我说白种人这么好那么好,如果没什么亲密接触,她何从知道白种人的好?什么时候搭上了这么个北欧人?说不定我们离婚之前就认识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态,文青竹婚礼那天,老莫跟在美美后面死命想溜进去,结果,还是被他的其中一个前任小姨子毫不客气地拒之门外,甚而当着外人给了老莫难看。老莫回来之后忿忿不平,一边低着头换鞋,一边嘟囔:“这么大年纪还要举行婚礼?还在教堂举行!她从小就信教,可是我们结婚的时候她都没说要去教堂,真是的!难道是为了故意做给我看吗?哼,要不是跟我离婚,她哪来那么多钱?没那些钱,那白人怎么会看上她?她怎么可能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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