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其然,男子垂首思虑起来,洛欣倒也不傻,赶紧补充道:“小女子在的部族很小,且路途遥远。你不知亦是常理,不过,真的很感谢你送我回去。不知你们要去往哪处?”
“我要送这几车的布匹去往朝歌,之后得回商部。只是不知你部族是否相近?”
商部?商部是什么地方?怎么不是商朝?莫不是在商朝还有个商部?朝歌?好似很熟的模样,听得他们要去那儿,该也是大城市吧。既如此,倒也无妨。
“对了,哥哥与我也道过朝歌,不如,你就将我送到朝歌,我到了那儿,再寻人打听。”
古人说话的格调,她洛欣是在穿越前学得很苦,才有了些模样的。当时只是怨道累人,没想到这真要用,还挺是有板有眼。
“如此也好。”
男子看了眼洛欣,面前的女子清美隽秀,举止大方,看应也是出身不错。既然有哥哥在朝歌,那也算是顺路吧。带稍上个人,也不会有什麻烦。只是,她的衣装过于华丽,若一起随行,怕亦有些招摇。思了思,从车侧一包袱内都出块粗布:“来,把这蒙上,朝歌一路车往人杂。”
洛欣接过布,极不情愿地蒙在了自己脸上,虽无镜子,可这模样怕是和中东女人有的一比。思及此,洛欣又狠狠地腹诽起廖晖来/这辈子就好似欠了他般,时不时地就为自己造些麻烦出来。如今,还要装作***女人,在这群男人中“苟活”。
一路上,洛欣偶尔会问些问题,只是答她的却唯有那个被他们称作主人的男子。男子不变的表情显得尤为肃然冷漠,哪怕是对她这般姿色的女子不曾有过半点留恋垂涎。
“朝歌到了。”
“到了?”
“是。”
连着几日的赶路,一行人终于到了朝歌,行路途中,洛欣使尽解数终是了解了些状况。原来他们是为大王的妺妃送绢布的,大王的这位宠姬是有施族的女子,自有施族被灭后,就被送给了大王。这些年来,这为叫做妺喜的宠姬博宠后宫,只要是她喜欢的,大王都会一一满足。送去的绢布其实并非是为了给她做衣,而是因为她好听撕衣服的声音。洛欣暗想这宠姬莫不是有些心理疾病,否则又如何会有这般的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