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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忤合之术

得出的结论的确是让王诩吃了一惊,但他很快就想通了,眼里亮光一闪,轻道一声,“原来如此……”

随着原来如此这句话一说出口,这原本神奇得不得了的事就多了几分可预测性。当初王诩身中剧毒被扔进这个鬼地方,又被毒王蛇咬了一口,本来该一命呜呼的他居然在两种毒下活了过来。

这本不是什么神奇的事,两毒相抵自然可活。可是现在王诩体中这两种毒却没有相抵,非但没有相抵,反而还有点剑拔弩张的感觉。在他昏迷的这段时间,却是这两种毒最肆无忌惮的时候,在他的筋脉里到处乱窜,直接把不通的筋脉生生地冲开了。

最后这两种毒更是奇迹般的融合在一起了。

现在的王诩,不仅是百毒不侵更是天下最毒的毒药。天下间,没有一种毒比他的血还毒了。所以,这群野兽死的也算是不冤枉了。天下至毒,怎么会是俗物?

也就是知道了这点,王诩更是心头大震,以后,可以不用在意自己中不中毒了,反而要担心自己的血会不会一个不小心毒死人。这种倒过来看世界的感觉真的是有点不伦不类。不过王诩却是没有在意,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又能有什么感触?他现在急的是温饱。

这种事情更是刻不容缓,只见他立马就地取材,张开嘴巴就冲着一具野兽尸体咬了下去。烧烤?这里没火没光,而他也更没有力气,所以这种事就直接省了。

当初的狼崽根本就不知道死了多久了,吃起来自然很是现在这野兽尸体硬,且那时的他根本没有多少力气,那肉自然是很难咬动的。但刚死不久,他也没有筋疲力竭,要咬下一块肉刚是比较容易才是,但是现在无论他怎么咬就是咬不动,甚至连嘴都咬痛了那肉还是完好的。

这下,王诩更是吃惊了,这兽竟然这么皮糙肉厚?

无奈下,王诩放弃了这只,换另一只去咬。这一换才真正的觉出差距。刚才死活咬不下来,现在对象一换,想做的事却是完全不费力。居然还有这么奇特的事?

“刷……”地一声,王诩身边不远处,一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影子直接扑在了这些死去的野兽身上。而且这样的影子还越来越多,从四周不停地窜过来。看来,饿了的,不止王诩一个人啊。

对于这些分食的野兽,王诩自然是不会反对的,只要它们不追他,他当然不会反感。于是乎一人众兽就这样安安分分吃着自己的食物。

就这么安分的吃本不该出现什么事,但是王诩却发现本来在吃的野兽竟是不知不觉地倒了下去。一只一只,越来越多,到最后,这些来吃食的竟是死了个精光!吃的同是野兽,王诩没事,但是别的野兽竟是都被尸体毒死了。

这个世界怎的还有这么奇怪的事?王诩九年来一直处于凡世,阅历相当于零,所有对于外物的认知也都来自于书本。按照他的思想,自己的血可以当毒药就已经很不可思议了,但是现在被自己毒死的家伙居然可以做为二次毒药,那就更加不可思议。

所以现在他整个人都有点愣愣的。社会阅历这种东西,不自己经历,永远会觉得是件神话般的事。

这些野兽倒下一批,另一批就会从另一边赶过来,根本就是无穷无尽,所以王诩直接拖着原来那个咬不动的尸体躲了起来。要是被发现,可能又是一次千里追杀,千万不可冒险啊。

至于为什么要拖走那咬不动的死尸嘛,很简单,这兽皮够厚,到时候扒了做衣服,可以免除自己被这些野兽咬伤。就算做不了衣服,围着挡挡也是好的啊。

在王诩逃跑的时候依旧有很多的野兽不断地倒下来,可是身后的野兽还是不吸取教训,不停地凑上来,就为了分一杯羹。这些有身无脑的家伙怎么会知道就因为这一杯羹,它们会彻底死透,成为别人的杯中羹。

在黑暗中看着一切无声进行,王诩心里竟是有种悲哀的感觉,这个地界是对于他来说是地狱,对于任何一个人类来说也是地狱,对于野兽来说,又何尝不是呢?

它们无脑,只懂得拼杀,它们更无心思,只要你比我强,我死也死得甘愿,尽管心里很不希望自己死。它们生存的地方本就是弱肉强食,赢,就赢得了一切,包括对方的身心。

然而因为王诩的到来,似乎不再是弱肉强食了,他会用自己的头脑去解决危机,让自己平安的同时会让这些野兽死的莫名其妙。这样的改变,它们并没有适应。

而王诩,更不可能和这些大自己两三倍的野兽去肉搏,他还没有那个实力。从来没有练过武的人,怎么可能会傻到让自己死?更何况现在的他,下定决心要活下去,为了自己死去的父亲而活。

现在所有的一切都透露出一件事,它们之间进行的,是你死我活的厮杀,而王诩的加入,无疑让这个地狱般的地方生起了一股莫名的危机。若是王诩不死,那么死的,必然要是这群野兽。

看着黑暗中的黑影一个一个掠过来,接着在一个一个地倒下,在边上的王诩都有点冷汗直冒,自己这血还真毒啊,不管来几批只要吃了就绝对没有不死的。

眼前,野兽的身体是越来越多了,但是来吃的也是越来越多了,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群一群的黑乎乎的东西寻死一般地冲到这里,撕咬上一口然后立马趴下,一点悬念也没有。更有甚的,还没有咬上一口就被争食的对手咬死了。

这样的情况对王诩来说真的有种还不如自己猎食的感觉。这倒是事实,虽然这一切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是这一切又是出乎他意料的,他甚至都不知道自己的血是有毒的,所以对于现在这个场景,王诩心里倒是有了点悲哀地感觉。

他本就还是个,未经世事的孩子,不论之前经历了什么,他都没有办法一瞬间转变自己所熟悉的性格。

对于这样越看越心寒的场景,他自然而然的选择了回避。要接受这一切,他需要时间。而这段时间里,他要做的只是顺其自然。

退出这场夺食战争的他为了放松自己,开始做一些他从来没有碰过的事,比如缝衣修针。只见他在一片黑暗中拿着一跟白骨,使劲地刺进那头野兽的颈部,这野兽血嘛早就不流动了,十分的安静,只是慢慢地滑出来,一滴滴滴在黑暗中。

他手里的白骨是经过他磨化的,尖利无比,还非常的坚硬,是由当初的狼骨而来。从磨出来后就一直被他作为防身工具,刚才不是不想用,实在是忘了还有这么个东西存在啊……

被他拖回来的这野兽被他扒下了整张皮,顿时空气里血腥四溢,没有多久就把这个地方笼罩住了,这么重的血腥比刚才浓烈了几十倍,那些地方都会吸引野兽前来觅食,更何况这里了。

于是,整个黑暗中在狂奔的阴影都转换了方向,奔向血腥气浓烈的那个方向。在这片黑暗中,这些野兽其他的没有,就是这个感觉无比清楚。王诩也是知道这点,在扒下皮后立马飞也似的跑了,连头也不回一下。

其实他大可不必这么慌张的,因为这些野兽咬了一口之后直接就倒下了,完全没有发现他这个在逃命的人。就算发现,有个现成的可以吃,谁还费那个劲去追啊。

王诩毕竟不笨,跑了一会儿后也就想明白了,所以他也就淡定了,开始琢磨手上这皮。说也奇怪,一只野兽皮上总会长毛的吧,就算不会长也不至于光溜溜的。

可是偏偏他手上拿的皮就是这样,不仅没有一点毛,而且非常的光滑,更是比他当初所见的丝绸还要好。这个情况还真是让他想不明白了,一只野兽还不至于要去保养自己的皮肤吧?

当下,王诩就集中精神死命地盯着手上的皮看。隐约之间,他看见了皮上几个泛白的大字:纵横捭阖。这个字词他见到过,但是无论是史书还是文献,都没有详细的记录,所以他也就没有在意,但是现在它又出现了,这回,王诩却是提起了十二分的精神。

他要理清这个东西,更要明白这个词的含义,他现在需要力量,无论哪个方面,只要他是无人能及就好。就比如眼前这个,他敢保证人世还没有人会。所以他要做这个第一人!

打定主意,王诩开始凝神向下看,第一章第一项,名约“忤合之术”。一看到这个,他就皱起了眉,能看懂的只是“合”,大概指的就是联合,但是“忤”他却想不明白。

世人常说“忤逆子”,这个是指反对家长,难道这里“忤合”的意思竟是反对联合?可是又为什么要反对呢?完全想不明白的王诩陷入了深思。

告诉大家一个智理,人在不安全的环境下千万不能出神太久,不然,就像王诩现在一样,完全不知道身后多了一只野兽。黑暗中,这只野兽正虎视眈眈地看着他,嘴角的口水不停地流,但是落在地上就是没有发出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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