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1500000028

第28章 合同——契约必须遵守 (2)

第十二章 合同——契约必须遵守 (2)

2006年10月2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合同规定,乙公日于同年11月1日至5日派轮船为甲公司从大连运袋装花生1万吨至厦门,运费每吨人民币80元;甲公司应付给乙公司定金人民币16万元、船舶滞期费预付金人民币16万元。合同未订违约金条款。签订合同当日,甲公司即向乙公司支付定金和船舶滞期费预付金各16万元。但乙公司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间派船到装货港受载。11月5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将收取的定金及船舶滞期费预付金退还给甲公司。甲公司不同意解除合同,多次催乙公司继续履行合同。但乙公司仍不派船运输。2007年1月10日,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甲公司诉称:乙公司单方解除合同系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除已退给甲公司的15万元定金外,还应返还给甲公司定金15万元;支付违约金1万元和赔偿货物在港超期堆存费等57605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案例分析】

定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在签订合同时或合同履行之前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定金是担保合同履行的一种形式。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定金便成为惩罚违约方的制裁形式,因而称为定金罚则。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根据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赔偿金的作用在于补偿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定金虽然具有罚则作用,但同时也具有预付赔偿的作用和“折抵价款”的作用。因此,对定金与赔偿金能否同时并用,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不同处理。当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小于或等于定金罚则下的定金数额时,损失已被定金所弥补,定金与赔偿金就不能同时并用。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定金罚则下的定金数额时,违约方还应就超过部分的损失进行赔偿,在这种情况下,定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并用。

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书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订有支付定金条款,而且已经实际支付。乙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虽给甲公司造成损失,但损失额明显小于乙公司双倍返还定金的数额。因此,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乙公司只需要双倍返还定金而不用再向甲公司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公司未及时收回公章,导致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案例】

2008年,某建筑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委托个体工商户老板钱某到某建材厂联系购买建材的相关事宜。建筑公司总经理李某亲自填写了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为“以本公司名义代为购买建筑材料2000吨”,李某并把盖有某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若干份交给了钱某。钱某分几次购买了建筑材料共计2000吨,建筑公司在验货后也及时支付了全部货款。时隔3个月后,某建材厂再次到建筑公司索要建筑材料货款,建筑公司表示已经支付了所购买的2000吨建筑材料的全部货款,自己与该厂已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但该建材厂却说建筑公司只支付了2000吨建筑材料的货款,还有500吨的货款没有支付。而建筑公司表示自己只购买了2000吨建筑材料,建材厂提到的500吨建材一事与本公司无关。经解释,建筑公司才发现原来钱某利用自己未及时收回的授权委托书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建筑公司的名义从建材厂购买了500吨建材。现在钱某已不知去向,对于这500吨建材建筑公司根本就没有收到,因此拒绝支付相应价款。建材厂在多次索要货款未果的情况下,将建筑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支付这500吨建材的货款及相应利息。

【法律依据】

第四十九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案例分析】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表见代理具有如下构成要件:①无权代理人没有得到被代理人真正授权,即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②行为人给人以假相,使相对人不知道其实际上没有代理杈;③相对人完全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即一个普通的人处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认为其有代理权,与之订立合同。

在本案中,建筑公司授权个体工商户老板钱某为该公司购买建筑材料2000吨,并把授权委托书及盖有本公司公章和合同专用章的空白合同书一并交与了钱某,可以说这一委托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在钱某以代理人的身份为某公司签订了购买建筑材料的合同,买卖双方也已履行完毕后,钱某与某公司之间的委托关系实际上已经终止了。钱某再次以某公司名义签订建材买卖合同,购买500吨建筑材料的行为属于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但由于建筑公司在委托关系终止后未及时将交与钱某的授权委托书和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收回,以至于给交易对方——某建材厂造成了假象,使建材厂认为钱某仍然具有代理权,这实际上已经构成了表见代理其购买500吨建材的行为仍然应该由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建筑公司应该支付这500吨建材的货款及相关利息。

合同对交易价格不明确,应当如何确定

【案例】

2008年5月,内地某海鲜批发市场打算在8月份从沿海某市购进一批优质海产品。当时,该地水产品的批发价格为每公斤60元,而据海鲜批发市场的了解,此时沿海某市水产品的批发价格为50元每公斤。于是海鲜批发市场便与沿海某市某水产品公司在本地签订了一份水产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水产品公司于8月向海鲜批发市场供应水产品20吨,采取买方自提的方式由海鲜批发市场到水产品公司提货,经验收合格后即时付款。合同中约定,水产品的价格按市价计算。

由于种种原因,从2008年6月开始,市场上水产品的价格开始整体下滑,内地水产品市场的水产品降为45元每公斤,而沿海某市水产品市场的价格则降为35元每公斤。8月份,海鲜批发市场到水产品公司提货时表示,因为双方已经在合同中约定了按市价购买水产品,但现在水产品市场的价格出现了普遍下滑的趋势,因此希望按照两市的平均价格来计箅这批水产品的交易价格。而水产品公司本想按照提货时的本地水产品市场的价格来计算交易价格,现在随着价格的下降自己的经济效益也会随之减少,因此不同意海鲜批发市场的请求,坚持按照2008年5月签订合同时本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双方在价格问题上争论不休,始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

【案例分析】

本案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按照市价来计算这批水产品的价格,但对何地,何时的市价未做明确约定,这属于价格约定不明确的情形。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也就是说,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价格、履行时间等条款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在协商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再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按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如果有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情形,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可见,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时,根据该产品或服务是否应由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分为两种情形:如该产品或服务应由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的,则应按照相应规定履行;如果该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则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此时价格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①应为订立合同时的价格,并非履行合同时的价格。②应为履行时的价格,并非订立时的价格。③应为市场平均价格,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报价。

同类推荐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法伴人生

    法伴人生

    本书结合相应的法律条令,用案例分析作具体的讲解分析,并展示相应的法律知识要点。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热门推荐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余生,请多多指教

    余生,请多多指教

    他是权势倾天的高冷贵。她是婚前被抛弃的苦逼女。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她走到他面前。“娶我可好?”他微怔,随即薄唇轻启,“好。”她傻住。“走吧。”“去那?”“民政局。”原本她以为自己也就是嫁了个总裁,却在前男友的婚礼上,发现他不止是总裁,还是……新文《染指帝国首席:老公,别闹》已开
  • 农家悍媳

    农家悍媳

    一朝穿越成新嫁女,让身为恶人的顾盼儿凌乱了。小相公是个病猫,婆婆是个哭包,吃了上顿没下顿。隔壁虽然是娘家,可也是一群极品,爹娘弟妹凑成一笼包子,指望不上不说,还三头两天过来打秋风。好在顾盼儿是个有本事的,上山打猎下水摸鱼,日子倒也过得不错。可这隔壁的也忒不是东西,见天地跑到她家里祸祸,闹得小相公见了她就翻白眼,婆婆天天以泪洗脸,还捞不着好处就往死里磋磨原主亲爹娘弟妹。顾盼儿想了又想,认为自个又不是原主,管他们去死!可还是忍不住提着柴刀上了门,见了东西就砍!——叫你们欺负我爹娘弟妹,分家,分家,...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现代乖女古代疯

    现代乖女古代疯

    穿越不是她自愿的,一切只是意外。在妓院混吃混喝也不是她愿意的,一切只是无奈。(总不能饿死在古代吧!)回到现代的家是她的愿望,没想到如此容易的回去了,可是……为什么她又回古代了!真是剪不断理还乱啊~情节虚构,切勿模仿。
  • 勤奋好学(开启青少年智慧故事)

    勤奋好学(开启青少年智慧故事)

    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生命在不断汲取新的养料,从而更加精彩,生命在于不停拼搏向上,从而彰显它的力量。那些为人类历史的前进作出贡献的人们的故事被后世传说时,总少不了勤奋好学这个关键词。本书选取了各界的勤奋好学的故事,引人深思,能给奋斗中的你以正能量。
  • 25岁后变成有钱人

    25岁后变成有钱人

    25岁是立志成为有钱人并且积极实施的开始。很多年轻人似乎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和有钱人会联系在一起,这说明他们没有形成那种欲望,那种野心,这是很危险的。作为年轻人一定要有高远的目标!其实成为有钱人并不难,李嘉诚说过,假如一个人从21岁开始,每年存1.4万元钱,而且把每年所存的钱都投资在股票和房地产上,每年平均就能有20%的投资回报率,这样,40年后他的财富就会达到一亿零二百八十一万元。这就是他成为富翁的三大秘诀之一。
  • 网游之邪魅痞神

    网游之邪魅痞神

    进入武魂游戏世界,机缘巧合下进入隐藏地图生死界,破解生死棋局失败得到一本技能书,从此踏上成神之路。不一样的设定一样的精彩,告别传统网游,给你不一样的感觉,2013,最热血,最暧昧,最风骚网游爽文。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落天神禁

    落天神禁

    言川寒,一个普通的学员,梦想成为神禁者,却被一次次无情的打击!父亲的离去,神秘的封印,让他重拾信心,找回自我!虐纨绔,杀仇敌,争得一时霸名。儿时兄弟,知心爱人,又会带来怎样的惊喜?神秘的传说,上古的预言,又在预示着什么?且让我们随着主角,进入这个神奇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