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1500000014

第14章 财产损害财产纠纷等——财产权不受侵犯 (3)

第六章 财产损害、财产纠纷等——财产权不受侵犯 (3)

2008,范某因病去世,留下了一辆汽车。而范某的妻子夏阿姨和儿子小范母子一向不和,范某去世后不久,两人便开始分割遗产,双方约定了该汽车百分之四十的产权归夏阿姨,百分之六十的份额归小范。后来,母亲夏阿姨考虑到小范没有固定的工作,于是同意该汽车归小范用来开出租谋生计。但是小范开出租却不尽心,经常酗酒、赌博,今年5月份的一天,小范酒后驾车,将行人朱女士撞伤,朱女士住院共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事后,朱女士要求夏阿姨、小范母子承担全部的医药费,但是夏阿姨却认为该事故是儿子小范一人造成的,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一时间,三方争执不下,朱女士只好将夏阿姨和小范一起起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根据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顾名思义,是指共有人按照协议所签订的份额,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拥有产权,并按照份额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则是指所有共有人对产权都拥有产权,共有人不能私自处置共有物,必须得到其他所有共有人同意。典型的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家庭财产共同共有、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合伙财产共同共有等。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划分并不是是绝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本案中,老范去世以后留给夏阿姨和小范的汽车应当是归二人共同共有的。但是,他们在范某去世后不久便将汽车的产权进行了分割,即该汽车百分之四十的产权归夏阿姨,百分之六十的产权归小范,因此自从遗产分割之后,该汽车就由共同共有变成了按份共有。那么,将“共有”划分成“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意义是什么,两者究竟有何区别?

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承担同等的义务;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比方说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进行抵押的话就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三,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按份共有人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则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应有部分对第三人承担义务,承担按份责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义务,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应有部分的比例对第三人负责。而如果义务是不可分的,则共有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共有物所产生的共同侵权赔偿义务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则不存在按份负责之说,应当一律承担连带责任。因而,本案中,小范酒后将朱女士撞伤,侵犯了李女士的身体健康权,虽然事故是由小范一人造成的,但由于该汽车是由夏阿姨和小范按份共有,而且责任并不可分,因此由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朱女士可要求夏阿姨和小范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承担责任的一方可在履行义务后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拾得金戒指,拾得者拒不归还怎么办

【案例】

洪某在单位的浴池洗澡时,不慎将结婚金戒指丢失,听一起工作的同事说,手表被同厂的虞某拾到了。于是第二天,洪某去找虞某索要戒指,虞某承认戒指是自己拾到的,但是不肯归还,还理直气壮地说:“有丢的,就有拾的,谁拾到是谁的”。作为同事的虞某说出这样的话,洪某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气愤又伤心,经过思想斗争,她把虞某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四条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案中,虞某不肯归还洪某丢失的遗失物,是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法院会判决虞某归还其物,并赔偿洪某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由此可以得知,拾得人不仅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还应当承担保管遗失物、找寻权利人的义务。在一定期间内,权利人认领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照侵权行为处理,赔偿因不返还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虞某拾到洪某丢失的金戒指之后,本应当及时通知失主并返还金戒指,但是她却没有履行返还义务,在失主索要的时候,还不肯归还,而是试图将手表据为己有。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损害了洪某对戒指的所有权,洪某强求返还手表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链接】

许多人认为拣来之物,既非偷,又非抢,应当归自己所有。于是现实生活中,面对失主心急如焚,拾得者有的否认自己拾到过钱包,也有的要求巨额报酬才肯归还。私自占有遗失物不是君子取财之道,而是不当得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的利益,它不属于合法财产的范围。就拾得人拒不返还拾得物的行为来说,应可以认定其构成不当得利,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购买别人遗失的山羊,应该返还吗

【案例】

今年年初,水洼村村民老李家走失了一只山羊,恰巧被临村的老陈遇到并牵回了家中。老陈在拣到山羊以后见无人寻找,便将该牛以200元的低价转卖给了本村的史大伯,事实上,史大伯对老陈所卖之山羊是捡来的情况是有所耳闻的。今年夏天,史大伯所买的山羊产下了一只小羊羔。而老李在山羊丢失以后却一直都没有停止寻找,一次偶然的机会,老李意外地发现自己家的山羊在史大伯家里,于是要求史大伯返还山羊及其羊羔,而史大伯却认为该山羊是自己合法买来的,因此拒绝归还,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山羊属于拾得物,因此老陈的拾得行为构成无权占有。虽然老陈的占有是无权的,但是根据占有的推定效力,在没有老李出现的情况下还是应该推定老陈可以处分该牛的。但是,老李的重新出现却打破了这种推定,而且此情景中我们不难看出,史大伯明知山羊是老陈捡来的却仍旧购买,可见他的占有是恶意占有,因而,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但要返还山羊和羊羔,而且相关的支出也不能得到弥补,以示对他的惩戒。

【律师链接】

占有利益无疑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只有有权的善意的占有才会得到法律的垂青,而那些无权的恶意的占有只能处于法律保护的盲区。

在学校完成的发明,专利权归本人还是学校

【案例】

郑老师是某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的硕士,毕业以后留校做了本科学生的辅导员。一日,郑老师应市环保局的邀请,帮助研究有关“造纸水污染控制技术”的课题。暑假里,郑老师在学校实验室里利用废旧的原料以及工具等,对有关造纸厂提供的污染污水进行实验和测试,终于完成了课题研究。之后,郑老师与学校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学校认为郑老师的发明是在学校完成的,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该归学校所有;郑老师则认为这项发明是自己受环保局的委托在兼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专利申请权应该的属于自己。那么,职务发明和兼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发明到底归谁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专利申请权争议的案例,我国《专利法》对于职务发明的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本案的关键在于,郑老师的发明到底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首先,郑老师虽然是学校工作人员,但是其担任的职位是辅导员,和造纸水污染没有任何关联。其次,郑老师是受市环保局的委托进行课题研究,而非学校布置的课题任务。再次,郑老师虽然利用了学校的实验室,但是她只是利用了其中的一些废旧原料以及工具,没有达到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的程度。因此,郑老师的发明不属于职务发明,该项专利申请权应该归郑老师所有。

【律师链接】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指发明创造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1)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3)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者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4)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还应该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遗迹权利要求书等等。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以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的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以及新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同类推荐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经理人必备经济合同与法律知识

    企业经营管理的每一项成就都是经理人员的成就,每一项失败也都是经理人员的失败。中外企业的无数案例都证明了一个结论:经理人员的学习能力、知识视野、理想、献身精神和人格决定着企业的经营管理是否成功。本系列丛书将为广大经理人搭建出走向成功的知识阶梯。本书为该系列丛书中的一本。本书分必备法律知识和合同写作范本与合同管理两篇,主要介绍了法律基本知识、合同法、金融法律知识、会计法、税法基本知识、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交易秩序法、价格法律制度、企业破产法、刑事法律知识、诉讼法、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常用经济合同的概念与写作范本、合同管理等二十章内容。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法律文书写作大全

    法律文书的含义法律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包括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公证机关、仲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处理各种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过程中,依据事实。本书详细介绍了法律文书的种类及写作方法。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热门推荐
  • 许愿花的秘密(魔力校园)

    许愿花的秘密(魔力校园)

    徐佳佳是新来的转学生,她用高傲的性格掩饰自己的孤独。有一天,徐佳佳得到了许愿花的种子。她不断许愿,却发现种子居然融入了她的掌心!从国外回来的欧阳老师藏着一个可怕的秘密,他想占据城市里藏着的宝物,因此不惜将吞噬植物灵力的虫灵引入到学校……
  • 管理有道 领导无形大全集(超值金版)

    管理有道 领导无形大全集(超值金版)

    事必躬亲,而企业的发展还是缓慢?为什么下属只想被动地完成任务而不是主动地拿到成果?为什么你的激励措施有很多,为什么领导已经事无巨细,可下属就是不买账?如何避免以上问题,让企业快速拿到成果,是每个企业领导人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如何解决上述问题?绝对有效的解决之道——研读本书,您将知晓其中的一切!
  • 浪漫满日:萌妻养成记

    浪漫满日:萌妻养成记

    向郢:执子之手,她是他宠爱的妻子,被子牵走,是真情?还是假意?他爱她,所以一直对她紧抓,若不牵走,因此最后用离婚协议书离了他。夏心心:是个男人就被我牵着走,他却未曾给她一个完整的婚礼,我便牵你走!,她爱他。让我也尝尝做女王的滋味
  • “昏”前婚后

    “昏”前婚后

    【这是一个掰直弯男的故事】她说:“我不想再沉沦下去了。”他说:“不行,我已经为你沉沦下去了,又怎么能放手让你离开?”她说:“嫁你是我始料未及的。幸福来得太突然,让我觉得太虚幻。”他说:“嫁我是你一生的赌注,我怎么舍得让你输?以我之姓,冠你之名。顾太太,你是我老婆,你要的幸福,在你老公我的手里!”【本文过程不平淡,结局很完美!宠虐结合是王道!】1.温馨片段:“我刚才看你疼,下意识的想去含你舌上的烫伤处,待我反应过来时,才发现对象不对。”顾宇笑着说。“还好你及时醒悟,不然可得对我负责了。”颜悦挑眉道。“好,宝贝儿,我负责,荣幸之至,只要你同意,咱们现在就去民政局如何?”他一脸阴谋得逞。2.表白片段:“你爱我么?”“爱,要怎么才能相信?我几时不爱你呢?把心掏出来如果有用,你就掏吧!那一定是鲜红的,为你跳动的。”他无奈,这女人怎么就不信?“如果杀人不偿命,我就动手了!”她撇嘴。“那么恨我吗?”“恨过!却因为爱过!”“那么现在把曾经的恨换成爱吧!我们该是相爱的。”他搂着她说。*推荐我的旧文:《抢夫,多多益善!》《天黑“狼”出没》
  • 全盘操手

    全盘操手

    神兵利器,想要么?给钱!锦衣玉食,想要么?给钱!帅哥美女陪练,想要么?给钱!杀人报仇任务,想轻松解决么?给钱!没钱?那就付出同等价值的代价!我们的宗旨是,只要你付得起代价,在游戏里,任何问题我们帮你解决。裘洛:我要读者多多,收藏多多,看这本书的大大都生活幸福。安洋:那你付出的代价,就必须是极限更新。裘洛:……新书<百兵图》上传,大家多多支持!神兵图鉴,尽在轮回!
  • 用理智驾驭情感

    用理智驾驭情感

    用理智驾驭情感》讲述了:理智地驾驭情感是一个人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感情用事者不仅仅会远离成功,还会因为自己的不成熟给别人带去伤害、给自己招来祸端。宽容会让人感动一世,爱意会让人温暖一生。在顺境中感恩,在逆境中依旧身心愉悦,远离愤怒,把持平和,少生气,多喜乐,认真快乐地生活,豁达宽容地处世,用理智赢得快乐的人生。
  • 王妃的穿越生活

    王妃的穿越生活

    一个古代的王妃穿越到现代,成为一个陌生男人的老婆,苦守男女授受不亲的王妃,跟思想超前开放的21世纪男人,一场爱恨纠缠就此开始,这,将会让他们碰撞出怎样的火花?精彩尽在《王妃的穿越生活:调教老婆爱上我》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安迪密恩

    安迪密恩

    在霸主陨落247年后,圣神教会在当年的朝圣者“牧师”的领导下,成为了人类世界的新一代独裁者。而在海伯利安上,一个名叫安迪密恩的死刑犯则从传说中的“诗人”手中接过了一项任务——保护赛博人济慈与“侦探”的女儿,因为这个200多年前消失在光阴冢中的孩子将成为全人类的救世主。
  • 逆天娇女,傲世阴阳师

    逆天娇女,傲世阴阳师

    她,是众人口中的煞星,是不详之物,是具有阴阳眼的怪物,死于意外车祸,却不知是被一个女鬼带到了异能世界。依然摆脱不了命运,她只求简单过活,却被众叛亲离,伤的体无完肤……她发誓要逆天而行,与天为敌,血溅三界!成为三界最强阴阳师!他,天界的首席上仙,银色长发,淡紫色的眸子,挺直的鼻梁,美的绝伦绝幻。天界,他是众人尊敬,崇拜的上仙,是玉帝亲笔御赐的御圣将军,是众仙娥爱慕的对象,众仙嫉妒巴结拉拢的目标。他却甘被贬下凡,只为于她相守,只为保护她,陪伴她。他,是魔界至尊无上的魔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却唯独倾心于她,扬言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也要得到她。他,冥界一抹孤魂,渴望阳光,却被自己的亲叔施咒被压在十八层地狱永世不能翻身。不能转世投胎,每日每夜在怨恨中渡过。在疯狂的报复厮杀中,他遇到了她,并被她所感化,甘愿成为守候在她背后的一抹孤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