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雨淅沥,绵绵密密的细雨在天空中纷纷扬扬,夜幕又悄然地降临。整个陈田镇静静的,在这阴雨连绵的日子,就算是一向找乐子的佣兵们也不愿意出来走动。
“队长,整整七天了,这雨怎么没丝毫停的迹像,再这样下去我们可要吃西北风了。”张小风有些丧气地说着。
“就算明天放晴还是进不了森林。”李青山喝了一口浊酒,这种浊酒是风云大陆上在低下层风行的一种酒,有点像我们民间酿造的米酒。李青山看向远处的黑暗,他的眼睛显得空洞,也不道他在想些什么。
张小风没有再张声,他在山林里呆了四年,知道山林里处处危机。特别是在下雨的时候。林子里很多地方的枯枝败叶,年年的累积,枝叶腐化,一层盖一层,下面全是的软泥,若是下雨了,地下全是稀泥,比沼泽还恐怖,若是陷进去,就算你有天大的本事也休想出来。
就在这时候,有几个佣兵走了进来,六个佣兵,全是青色的服色,左边的胸前绣着一只白狼。张小风知道这个是佣兵团的标志,不知是战狼佣兵团呢?还是野狼佣兵团?不过他听说战狼佣兵团的徽章标志除了狼还有一把剑,看来他们应该是野狼佣兵团的居多。
这几个人神色傲慢,大摇大摆地走进酒店。这小酒店本来人就不多,只有几桌的冒险者在喝酒。见有佣兵团的人来,他们连说话的声音都放轻了许多。并不是这些冒险者怕他们,而是因为他们不想生事。一般来说,冒险者也是佣兵,只是他们没有固定的合伙人,有时是做同样一个任务就临时地组建成一个冒险队。而佣兵团即是一个大型的团队,有组织有纪律,通常做某事就整体行动。也正因为如此,这些佣兵团的人都会在冒险者面前通常会洒点威风。冒险者也不想得罪他们,免得给整个佣兵团追杀。但话也得说回来,佣兵团虽然在冒险者面前嚣张,可也不会做出大出格的事来,因为很多时候,佣兵团在做大的和困难的任务时,也请些冒险者来帮忙。更主要的就是,如果佣兵团在没有很大的理由时也不敢轻易伤害冒险者,如果他们无故伤害冒险者,到时候绝对没有一个冒险者会帮这个佣兵团做事的。所以,一直以来,佣兵团与冒险者之间都会保持着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这几个佣兵点了酒菜,便吃喝起来,席间嘈闹吆喝,鼓吹着往昔的荣耀。他们全然不顾酒楼的客人的感受,已经有客人结账走了。张小风眼里露也厌恶的神色,用力地将手中的铁叉子扔在桌上。“伙计,结账!”
酒店的伙计不敢过来,因为以他的经验看去就要有事性发生。那六个佣兵全都瞪着张小风,脸上不快的神色表露无遗,对方明显地对自己的行径不满。但他们看出张小风只有剑士的实力,而且那五个人最强也只有二级大剑师,这么弱小的冒险队,他们相信就几个来回就可以把他们打残,因为他们有一位六级大剑师和一名四级的大魔法师,其他都是五级以上的剑师。
李青山早已发现情况不对,拉了拉张小风的衣角,叫他别冲动。可是你不冲着人家,人家可有火气。那边一个高大的佣兵拍桌而起,指着张小风骂起来:“小崽子,看爷们不顺眼是不?有本事儿就与项爷我比比。”
张小风本来就给这连绵的春雨搞的心烦,若是平时,他对这种情况只会一笑置之。那想有人指着自己,那有不生气的道理?他正想站起来回敬几句。李青山一手将张小风按住,站起来拱手说:“各位兄弟,我们并非冲撞各位。我们正要结账,只是我弟弟小孩心性,乱了各位的雅兴,如有得罪,请多包容体谅,别与小孩子一般见识。”
李青山的话说得很漂亮,就连火爆的佣兵火气大消。他正想坐下继续吃喝,不料这时走进一个人来,这人二十三四岁,长得英伟,一双剑眉大眼,身实体壮,一看就是个好汉子。他身穿的衣服与那六个佣兵一样,只是左胸前的徽章颜色不同,是红色的。他一进来就说:“项虎,还不向人家道歉?”
“是,团长。”项虎站起来走到张小风向前说:“对不起小兄弟,刚才得罪了。”
张小风本来心里有气,但是他为人豁达,见人家向自己道歉,连忙地还礼,说是自己不对在先。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那个青年问。
“张小风,你呢?”张小风问。
“胡一。”胡一说:“刚才我的下属得罪张兄弟,是我管教不严,你这席酒菜入我的账,大家交个朋友。”
张小风很喜欢豪迈性格的人,所以他也没有推迟,与胡一说了几句之后就告辞加客店。路上,李青山说了张小风几句,可张小风一笑置之。
“此人不简单。”刘洪突然地说:“我看他的实力应该已经到达九级大剑师,而且还是野狼佣兵团的副团长,里面很值得深思。”
“阿洪,你别多疑,这胡一我听说过,他是野狼佣兵团长胡昆的儿子,而且还在圣武学院学习武技,这次来这里不知是为何事。”李青山说,“其实这不关我们事,我们又何必多想呢?最要紧的就是大家别惹出事来。”
“嗯,队长,雨停了,回去睡个好觉,明儿去准备东西,过几天就进山去。”马明宇笑着说,“小风你明日就别去了。”
雨果真停了,张小风望着无尽的黑暗,他能明白马明宇的意思,所谓明枪易挡暗箭难防,不怕野狼佣兵来明的,怕就怕野狼佣兵团来阴的。野狼佣兵团是一个二级佣兵团,听说其后面有一个隐世家族支持,因此,尽量不去招惹他们为好。
第二天,阳光下的陈田镇回复原来的热闹,大街小巷里人头涌动,佣兵们和冒险者们正在商铺里打点着进森林的应用物品,这使得商人又大攒一笔。
“队长,小风怎么叫我们买这些没用的东西?你看绳子,肉干,酒,防水风衣,就连盐巴也要一大袋子,真不知他想什么。”马明宇身上压着一大袋东西,口里说个不停。
“阿明,你得要听小风说的,小风从小在山林长大,林子里的生活比我们强多了,他要这些东西自然有他的道理。”李青山从来就没有怀疑过张小风的能力,他对每个队员都信任,这也是为什么这支冒险队在这几年来一直者没有换过人的原因。
“队长,你看野狼佣兵团的人。”
李青山顺眼看去,果然见几十个野狼佣兵团的佣兵在大批地购买入森林的用品,看来野狼佣兵团这次也是在打塔斯克森林的主意。其实一点也不出奇,许多佣兵团因为有大量的佣兵加入,为了历练出更多的精英与更好的团队精神,佣兵团都会以老带新,让他们到各个凶险的地方去历练团员,只有这样佣兵团才能更有凝聚力与更有战斗力!
李青山与马明宇在镇子上走了一圈,基本上把所需要的装备都备齐,在回客店的时候,又遇到了杨兰与刘洪回来,他们给每人买了一件皮护甲。杨兰还在冒险者的摆推里买了一把一级的附魔法杖,是一阶火系晶核的法杖,竟然只要八十个金币。看来,这个冒险者急钱用,而且这法杖是他在森林里捡来的,所以卖的便宜。一般一阶的附魔法杖能卖一百五十到二百金币,杨兰终于有了附魔法杖了,一般地法师阶段都是用一阶附魔法杖,不过有钱的贵族和有家势的,大都会用二阶的附魔武器,有的甚至使用三阶的附魔武器。杨兰一直都想买一支附魔法杖,今日她终于如愿了,她很高兴地在马明宇面前显耀着。马明宇也为杨兰高兴,大家见东西购买的七七八八,于是便一齐回客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