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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波斯科姆伯谷迷案(9)

“哪里,咱们找不到一个更合乎逻辑的假设罢了,就先把这个假设定为最有价值的吧。我刚才说过了,休·卜恩已经抓进了警察局,但是警官却拿不出任何有利的证据来证实他以前犯过什么罪,甚至连这方面的嫌疑也找不到。多年以来,他是没人不知道的依靠乞讨为生的人。他的生活看上去很平静,对别人毫无伤害。事实就摆在面前,那些值得解决的疑问像过去一样远远没有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纳维尔·圣克莱尔到那家烟馆去干什么?他在那儿碰到了什么事?现在,他在哪儿?休·卜恩在这桩案件中到底扮演了一个什么角色?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没有哪一个案件,乍一看似乎很简单,可是却出现了这么多的困难。”

当歇洛克·福尔摩斯细说这一连串怪事情的时候,我们的马车飞快地将我们带出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最后把那些零零散散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旁有篱笆的乡间道路辚辚地前行。当他刚讲完时,我们正从那个疏疏落落的村庄穿过,有几家窗户里闪烁着微弱的灯光。

“现在快到李镇了,”我的同伴说,“我们这算不上长途旅行,一路上竟穿过了英格兰的三个郡县,从米特尔塞克斯出发,经过萨里郡的一隅,最后到达凯特郡。你看见那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那儿坐着一位忧心忡忡的妇女,在静听外面的风吹草动,她听到得得的马蹄声了吧。”

“可是你为什么不在贝克街办这案子呢?”

“因为有许多事情要在这里进行侦察。圣克莱尔太太已经盛情地安排了两间房子供我们居住。你完全可以放心,她肯定对我的朋友光临感到高兴。华生,说实在的,在没有落实他丈夫的情况之前,我真怕见到她。看,咱们到她家了。”我们的马车停在一座大别墅前,这座别墅坐落在庭园之中。这时一个马僮跑了过来,拉住马头。我跳下车来跟着福尔摩斯一起走上了一条通往楼前的,小小弯曲的碎石道。我们走近楼前时,楼门洞开,穿着一身浅色沙布衣服的白肤金发的小妇人站在门口,她的衣服很合体,在衣服的领口和腕口处镶着少许蓬松透明的丝织薄纱边。她在灯光辉映下,亭亭玉立,一手扶门,一手半举,对我们很热情,显然已等待很久了。她微微弯着腰,探首向前,渴望的目光凝视着我们,两唇微张欲语,好像是在提出询问的样子。

“啊?”她喊道,“怎么样?”随后,她看出是我们两个人,起初还满怀希望的叫喊,当看到福尔摩斯摇头耸肩的样子,便禁不住痛苦的哭泣了。

“没有好消息吗?”

“没有。”

“那么,是坏消息啦?”

“也不是。”

“谢天谢地!快进来吧,你们一定很辛苦了,跑了这么远的路。”

“这是我的朋友,华生医生。在过去的几个案件中,他对我的帮助很大,我很幸运能把他请来和我一块进行侦查。”

“我很高兴见到您,”她说着和我热情地握手,“请原谅我照顾不周的地方,我们近来所受的打击那么突然,望您多多谅解。”

“亲爱的太太,”我说,“我是经历过多次战争的战士了,请您不必对我这么客气。如果我能够有所帮助的话,我将会感到很高兴。”

我们走进一间灯光明亮的餐室,这时桌上早已摆好了冷餐,圣克莱尔太太说:“我很想问你们两个直截了当的问题,望你们能坦率地告诉我,行吗?”

“怎么不行呢?太太。”

“您别担心我的情绪,我会控制住自己的,也不会说晕倒就晕倒。我仅仅想听听您的实实在在的意思。”

“哪一方面的?”

“您别蒙我,您觉得纳维尔还在人间吗?”

歇洛克·福尔摩斯一时找不到词来回答了。

“说实话吧!”她站在地毯上着急地重复着,目光向下紧盯着福尔摩斯,这时他仰着身坐在一张柳条椅里。

“亲爱的太太,说真话,我并没有那么去想。”

“你觉得他已经死了。”

“是这样。”

“被暗害了?”

“我不觉得这样。不过,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他在哪一天被谋杀的?”

“礼拜一。”

“福尔摩斯先生,我今天收到他的来信,也许您对此事感兴趣,这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听到这话,惊讶地从椅子上一跃而起。

“是吗?”他大声喊道。

“是的,就在今天。”她微笑地站在那儿,手里擎着一张小纸条。

“我可以看看吗?”

“怎么不可以呢?”

福尔摩斯快速地抓住那纸条,把灯移到跟前,在桌子上铺开那纸条,专心致志地看着。我离开椅子,从他的身后盯着那张纸。信封的纸很粗糙,盖有格莱夫森特地方的邮戳,发信日期就是当天,或者说是前一天,因为现在是已过了午夜。

“字迹潦草,”福尔摩斯喃喃自语后提高了声音,“这不会是您先生的笔迹,您先生的字会这么潦草吗?”

“可是,信却是他写的。”

“我这样想,不管写信的人是谁,他都得先搞清地址。”

“您怎么能这样认为?”

“您想,这人名是用黑墨水写的,写出后自行阴干。别的字写后用吸墨纸吸过的,所以看上去呈灰黑色。如果一气呵成,再用吸墨水吸干,那么,它的颜色就不会是深黑色的了。这个人是先写人名,过了一会儿,才写地址。这就只能说明他不熟悉收信人的地址,这自然是小事,但往往小事却值得重视。现在,让咱们来看看他的信,不错!随信还附件东西呢!”

“是,那东西是他的图章戒指。”

“您能认定这是您丈夫的笔迹么?”

“这是他的一种笔迹。”

“一种?”

“这是他在急匆匆时使用的一种笔迹,和他平时写的不一样,可是我完全认得出来。”

亲爱的:

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已经铸成了一个大错误,就需要花费一段时间来加以纠正。

请耐心地等待。

内维尔

“这信是用铅笔写在一张八开本书的扉页上的,纸上没有水纹。嗯!它是一个大拇指很脏的人。从格莱夫森特把信寄出来的。哈,信封口是用胶水粘的,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人在封信口时,一直在嚼着烟草。太太,你敢肯定这笔迹是您丈夫的吗?”

“我敢肯定。这一定是纳维尔的字。”

“信物还是今天从格莱夫森特寄出的。哦,太太,乌云已散去了,但我还不敢下结论说危险已过去了。”

“可是他一定活在世上,福尔摩斯先生。”

“除非这笔迹是一种巧妙的伪造,来引诱我们转移视线。那枚戒指,到底说明什么了呢,它可以从您丈夫手上取下来的嘛!”

“不,不,这一定是他的亲笔写的啊!”

“不错。不过还有一种可能,它也许是在礼拜一写的,到今天才发出来。”

“这有可能。”

“若是这样的话,这段时间,可能会发生一些事情。”

“哎,您别总是给我泼冷水,福尔摩斯先生。我知道他准没事。我们两口子之间,有一种敏锐的同感力。假如他遇到不幸,我一定会感觉出。就在我最后见到他的那一天,他在卧室里不小心将手割破了,我当时在餐厅里,心里就知道准是出了什么事,于是我就立即跑上楼。您想,这么一件小事都能引起我的反应,对于他的生命大事,我不会连一点感应都没有吧?”

“我经历的事情多了,据我所知一位妇女的感应似乎有时比一位分析推理家的论断更准确。从这封信来看,你确实得到一个有力的证据来证实您的看法。不过,如果您丈夫还在世,并且还可以自由写信,那为什么不回家,何必在外边呢?”

“我想不出这是为什么。”

“礼拜一那天,他在离家之前对你说了什么吗?”

“没有。”

“您在天鹅闸巷瞧见他时,是不是挺惊奇。”

“可吃惊了。”

“那窗户是敞开的吗?”

“是的。”

“他是在呼唤您吗?”

“是这样。”

“据我了解,他仅是发出不清楚的呼叫声。”

“我不这样认为,他挥动了双手。”

“但是,那也可能是一声吃惊的叫喊。他是由于惊奇地看到您而发生的,以至于他举起了双手,你不觉得是这样?”

“也有可能。”

“您觉得他是被别人从窗口硬拽回去的吗?”

“他一眨眼就不见了,真是太快。”

“他可能是一下子就跳了回去,您没有看见房间还有别人吗?”

“没有,但是那个可怕的人承认他曾在那里,还有那印度阿三。”

“正是这样。当时您所见到的,您丈夫穿的是平时那件衣服吗?”

“是的,不过没有了硬领和领带,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光着脖子。

“你查觉他抽过鸦片吗?”

“从来没有。”

“圣克莱尔太太,谢谢您。这些正是我要弄清楚的。让我们先来吃点东西,然后去就寝,明天我们还要忙碌一天呢。”

圣克莱尔太太为我们准备的房间很舒适,里面放着两张床铺供我们使用。我很快就钻进被窝,准备睡觉。因为这一夜的奔波之后太疲倦了。可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却精力十足,他是这样一个人,当有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困扰他心头时,他就会废寝忘食一连几天,甚至反复思考一星期。他在头脑里重新梳理自己已经掌握的各种信息,并从不同的角度探索,直到水落石出,才肯罢休。我对我的朋友这种务实的性格已十分熟悉了。我想,今晚他又要熬一个通宵了。他把上衣和背心脱下来,换上一件宽大的蓝色睡衣,接着他找遍屋子里的每一个角落,将那些床上的枕头和沙发上的靠垫全都收拢起来。然后,他用这些东西做了一个简单的东方式的沙发。他在沙发上盘着腿,在面前放着一盎斯强味的板烟丝和一盒火柴。在幽暗的灯光下,只见他端坐着,两眼茫然地凝视着天花板的一角,蓝色的烟雾从他的嘴边盘旋缭绕,冉冉上升。他沉静无声,纹丝不动。灯火闪耀着,正照着他那山鹰般的坚定面容。我早已进入了梦乡,我的朋友却一直那样坐着。陶醉在他的世界里。有时,我大叫一声从恶梦中惊醒,他还是保持原来的姿态,静静地坐着。最后,我睁开眼睛,夏日的煦阳正照进房内。那烟斗依然在他的嘴里叼着。轻烟仍然缭绕盘旋,冉冉上升。浓重的烟雾弥漫满屋,前夜所看到的一堆烟丝,已找不到了。

“华生,你睡醒了吗?”他问道。

“醒了。”

“你愿意早上出去赶车玩玩吗?”

“怎么不愿意。”

“那好,快些准备。现在还没起床。不过,我知道小马僮睡觉的地方,我去把他叫醒。”他的神色同昨晚那个紧锁着眉头思考的样子大不相同,他边说边开心地笑着,两眼炯炯有神。

我穿衣时看了一下表,现在刚好四点二十五分。我穿好衣服时,福尔摩斯走进来告诉我,马车已经准备好了。

“我要验证一下我的小小的推论,”他说着穿上他的靴子,“华生,我认为你现在正站在一个全欧洲最大的笨蛋面前!应当找个人把我踹到查里兖洛斯去!不过,我已找到了开启这个案子的锁的钥匙了。”

“在哪里?”我笑着问道。

“在洗手间,”他回答说,“哦,我不是在开玩笑。”他看见我有点不相信的样子,继续说,“我刚去过那里,已经把钥匙拿出来了,放进克拉特斯通制造的软提包里。走吧,朋友,让我们试一下能否打开那把锁。”

我们一块下了楼梯,怕惊醒了别人,就小心翼翼地放轻脚步,一出房门,浑身便洒满明媚的晨曦。他衣服还未穿好,马僮已把马套好了。站在马头的一边静静地等着他。我们两人一跃上车,就顺着伦敦大道飞奔而去。路上有几辆农村大车在走动,它们是运载蔬菜进城的。道路两侧一排排的别墅仍然寂静无声,死气沉沉,犹如梦中的城市。

“这桩案子看上去显得复杂,”福尔摩斯说着,朝马抽了一鞭,催促它向前疾驰,“我承认我曾经傻得像鼹鼠。不过,即使聪明得晚了些,但总比在迷圈里乱转好得多。”

当我们驱车经过萨里一带的街道时,这座城里起床最早的人正睡眼惺忪地望着窗外的晨光。马车驶过滑铁卢大桥,急速地穿过威灵顿大街,然后向右急转弯,来到布街。门旁站着的两个巡捕都认识福尔摩斯。他们一个把马牵了过去,另一个便引我们进去。

“谁值班?”福尔摩斯问道。

“布莱斯特·里特警官,先生。”

“啊,布莱斯特·里特,你好!”福尔摩斯和一个警察打着招呼,“我们想和你单独谈点事。”一位身材高大魁伟的警官从石板铺的通道上走下来,他的头上戴着一顶鸭舌便帽,身上穿着一件夹克衫,那衣服上带有盘花的纽扣。

“不错,福尔摩斯先生。上我的房间来坐一坐,谈谈情况。”

我们走进一间小小的类似办公室的房间,桌上放着一本厚厚的分类登记簿,对面墙上安装着一部电话。警官在桌边坐下了。

“我能帮你什么吗,福尔摩斯先生?”他问。

“我是为休·卜恩案子来的,就是那个乞丐。这个人被指控与李镇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的失踪案有关。”

“是的,他是被押到这里来候审的。”

“这我已知道了。他现在在这里吗?”

“在单人牢房里。”

“他守规矩吗?”

“哦,一点也不捣乱。不过这坏蛋太脏了。”

“脏得很?”

“对,我们做到的只能让他洗洗手。他的脸黑得像个补锅匠一样。哼,等他的案件审判了以后,他得按照监狱的规定洗个澡。我想,您看见了他,您会同意我所说的他需要洗澡的看法。”

“我很想见见他。”

“想见见他吗?那很容易。我领您去,不过这提包得放在这里。”

“不,我想,还是放在我身边吧。”

“好吧!请跟我来吧!”他领着我们走下一条甬道,打开一道上闩的门,从一条盘旋式的楼梯走下去,我们来到一处刷着白色的走廊,两侧各有一排牢房。

“他的牢房就在右手第三个门。”警官说着往里看了看。“他正睡觉呢,”他说,“你可以看得很清楚。”

我们俩从隔栅往里瞧,那囚犯脸朝着我们,呼吸缓慢而又深沉,睡得正香。他的身材适中,穿着一件粗料子衣服,他破烂的上衣裂缝处露出了件染了色的衬衫,这身打扮和他的行当很相称。他真的像警官所说的那样,肮脏得到了没法形容的地步,那令人厌恶的面容远不能让脸上的污垢遮盖,从眼边到下巴有一道宽宽的旧伤疤,这伤疤收缩后把上唇的一边往上吊起,三颗牙齿露在外面,像是一直在嗥叫,一头蓬松光亮的红发挡住了他的两眼和前额。

“是个漂亮人吧。”警官调笑着说。

“他真的该洗一洗,”福尔摩斯说,“为了让他干净一点,我有了个主意,并自作主张把这些东西拿来了。”他边说边打开随身带来的软皮包,从里面掏出一块很大的洗澡海绵。

“嘻,嘻!您在开什么玩笑!”警官笑着说。

“喏,请你悄悄打开牢门,我会很快让他现出一副更体面的样子,那您就做了件大好事了。”

“我愿意给你帮助,”警官说,“他这模样不会给看守所增添什么光彩。”他把钥匙插进门锁里面,我们轻轻地走进牢房,那家伙正侧着身子酣睡。福尔摩斯用海绵蘸着水罐里的水,往囚犯的脸颊上上下下擦了几下。

“让我来给你们介绍介绍,”他喊道,“这位就是凯特郡李镇的纳维尔·圣克莱尔先生。”

我一生中从没见过这种场景。这人的脸就像剥树皮一样被海绵剥了一层皮。那粗糙的棕色不见了!他脸上横着的那道吓人的伤疤没有了!那显出一副令人生厌的歪唇也不见了!那一堆乱蓬蓬的红色头发也全掉了。这时在床上坐起来的是另一个人,他面色苍白、眉头紧锁、容貌俊秀、头发油黑、皮肤光滑。他揉搓着双眼,凝神看着周围,不知怎么回事。等他忽然明白事已败露时,他不禁尖叫一声扑在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天啊!”警官叫,“那个失踪的人怎么在这儿,我从相片上能认出来。”

那囚犯转过身,摆出一副听天由命、不在乎的样子。“我这样怎么了,”他说,“请问,你们能控告我犯了什么罪?”

“控告你犯了杀人罪,杀了纳维尔·圣……哦,除非他们把这案件定为自杀未遂案,你不会因为这犯罪的。”

警官咧嘴笑着说:“哼,我当警察足足二十七年了,还从没得到一个立功机会,这一次,可真该受到奖励了。”

“若我是纳维尔·圣克莱尔,那么你们拘禁我是非法的,因为我什么罪也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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