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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北地果然多妖《醉茶志怪》(李庆辰)(2)

城里有个姑娘,从小就许配给人家,眼看出落得亭亭玉立,就要出阁。

女儿出嫁本是喜事,为何这家人总是阴云笼罩,愁眉不展,患上了忧郁症?

因为这个女儿,是独生女,没有男丁继承家产,只剩老两口,怎么撑起一个家?

孝顺的女儿每天虔诚地向北斗星祈祷,如此经年,终于有一天夜晚,一位长相威严凶猛的红发神灵降临庭院——

“既然你诚心诚意地祈祷了,我就大发慈悲地来见你,说吧!所求何事?”

“我、我想女变男!”姑娘扑通跪倒。

“嗯?”

“我、我想要变性,这样就可以继承家业了!”

神点点头就消失了。

第二天,姑娘便觉得小腹阵阵发热,直达下体,伸手一摸,发现自己竟然长出了阳具!果真变成了男人!于是赶紧找未婚夫把婚给退了,后来肥水不流外人田,娶了未婚夫的妹妹,生了俩大胖小子,快快乐乐活到老啦!

除了未婚夫有些郁闷,姑娘的父母肯定乐坏了,可喜可贺,皆大欢喜!

类似的故事,《仁恕堂笔记》也有记载:庄浪红尘驿军庄姓者,有妇而寡,仅生一女,已许字人矣。至十二岁,忽变为男子。里中人咸云:驿卒之妻贫能立节,天盖不欲斩庄氏之嗣也。人们都说因为这位伟大又贞洁的母亲如此贤良淑德,上天不忍让庄家断后,因此赐给她一个儿子。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女性的艰难处境是难以想象的,女儿的名字是不能登入族谱的,只有一个独生女的夫妇在家族中甚至会抬不起头来,变性肯定是当时许多女性的梦想。

南朝有位女子会下棋、博戏、吟诗,她穿上男子的衣裳,束起长发,与公卿们交游,当上政府公务员,却因女儿身而被明帝炒鱿鱼,连皇帝也感叹:“这么有才,却要宅在家里当老太太,真是可惜。”

五代有位女汉子白项鸦,统领几千男强盗,她前后讨了几十个丈夫,如果不能得到她的欢心,便会成为她的刀下鬼。

唐朝,穿男装成为一种女性时尚,女性官员也崭露头角,在武则天的领导下,被压抑已久的女性开始扬眉吐气,在各个领域大放异彩,然而这样的女权时代仅仅是昙花一现,直至明清,独生女们依然不能独当一面,继承家业。

在那个年代,由女变男,还算得上是喜剧;如果是由男变女,大概就是悲剧了。

在现实中,自然转性是存在的,医学界称之为“两性畸形”,故事里的这位姑娘可能就是这样一位患者,小的时候看上去像个女孩,体内有隐睾,实际上染色体是XY(男性),当十二三岁,青春期来临的时候,第二性征才开始发育体现出来,声音变得粗声粗气,长出胡须,一般需要通过手术才能成为纯粹的男性或女性,但很难拥有正常的生育能力。

其实,还有一种解释。在早期,有很多男孩子从小会被当成女孩子养的。因为封建社会男贵女卑,当算命先生告知父母这个孩子虽然是男孩,但福薄命短,容易早夭,最好把他当女孩子养大,于是那些体弱病娇的小男孩就迷迷糊糊地被穿上了花裙子。这个陋习甚至延续到近代,带来的副作用就是造成一部分儿童心理性别认知混乱。

据科学家研究,随着化学对环境的污染,男性精子质量正在下降,染色体变弱,男性也有女性化的趋向。莫非在人们不知道的时候,女权时代正在悄悄到来?

邑萧某,提灯夜行,遇一鬼,高三四尺许,头大如瓮,面色深青,目炯双灯,齿森长戟,以两手捧颊,行步蹇缓。见人至,退避墙隅。萧固胆壮,以灯柄击其头,鬼目蹙眉攒,似甚痛恶。释之。归病,月余始瘥。

深夜,凄风,冷月。

一个胆大的萧公子,一盏幽幽的孤灯。

提灯人凝住了脚步,也凝住了目光,因为他看见,在路旁有一个三四尺高的大头鬼。

幽蓝幽蓝的脸蛋,眼睛跟俩小灯泡似的闪闪发亮,长长的牙齿泛着冷光。似乎因为脑袋太沉,它不得不用两手捧着脸颊,缓缓地行走着。

它可怕吗?不可怕,只是长得丑了些,还丑得可爱。

它好欺负吗?好欺负,因为它一看到有人来,就缩到墙根下,大概是害怕人的阳气。

萧公子的嘴角,弯起一个使坏的弧度。

欺负一个人,算不上什么好汉,但欺负一个鬼,便是常人不能做到的了。

于是萧公子走过去,拿起灯柄就去敲人家的头。

咚!咚!咚!

大头鬼捧着脸颊,闪避不及,似乎无力还击,只能皱着个眉头鄙视地瞪着他。

萧公子欺负了大头鬼,开心地自个儿回家了。谁知回去就生病了,不知是被大头鬼报复了,还是被鬼怪的阴冷煞气所犯,过了一个多月才好。

气场不够就不要欺负鬼,否则是没有好下场的。

就如温峤拿犀角去照洞里的水怪,却没顾虑到人家的感受,自以为充满了探索精神很了不起,却引起了异界住客的极端反感,形同私闯民宅,扰人清净,被托梦警告,惹祸上身。

所以夫子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对鬼、神、外星人一类,都要敬而远之,可信,可不信,但不可不敬;可远观,可研究,不可亵玩。

大头鬼贴着墙躲开人走,确是因为幽明有别,人如果碰上它可受不了,如此说来,说不定大头鬼原本是个善良的鬼呢?

己巳夏,邑城中某家不戒于火。烈焰中有群鸽飞舞,片刻,翩翩向南翔去,每鸽翼端皆有火焰,宛如炬然。

夏,对应五行,火最旺。

夏夜,最是酒宴、笙歌、吟诗、赏花、玄谈、讲鬼故事接龙的好时候。

然而夏夜有情,火灾无情。木结构房屋,明火照明,再加上超高气温,不来几场,倒不像夏天了。

城里就有这么一户人家不幸起火了,火光冲天,将半个城市映得亮红。

被众人的呼喊声惊醒的街坊慌慌张张地从黑甜乡中冲出窗外,空气中弥漫着焦味,接着人们不约而同地抬起头,被前所未见的奇妙景象震撼了。

烈焰中,亮光点点盘旋起舞,细看,竟是一群鸽子。须臾,它们纷纷从火中窜出,向南方冲天飞去,姿态是如此美丽,却又诡异。带着火焰的翅膀,远远望去如火炬一般……

于是几百年后,有人唱起一首歌:燃烧吧!火鸟。

为什么火里会飞出小鸟呢?鸟是怎么跟火扯上关系的?

古人认为,所有反常事物的出现,都应该有预兆,这样的思想是来自古老东方哲学的宇宙全息论,《易经》正体现了这样的思想,因此创出梅花易数的邵康节就能根据观察梅花上三只鸟打架,推算出明日会有少女折花跌落。同理,火灾的发生也往往会有预兆,在志怪中,经常被描写为怪鸟和红裳女子的出现。

在远古,影响人类生活起居的自然现象往往被拟人、神化,火自然也不例外。《山海经》中有一种毕文鸟,“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其鸣自叫也”,《文选·东京赋》薛综说这种鸟“常衔火在人家作怪灾也”。因此又被称为“兆火鸟”。

为什么都是鸟呢?这是因为易理中,火是五行之一,对应南方朱雀,色为红,它的表象自然就和鸟、红衫女子扯上关系了。

据说唐朝元和七年夏天,火灾实在过于频发,于是柳宗元写了篇《逐毕方文》到处贴,以祈祷不要发生火灾,这篇文被流传了下来,直至近代还被使用。

柳宗元曾在《与杨京兆凭书》中提到永州五年之内有四年遭遇“天火”,而永州在文革前还有毕方塔,据说,有人亲眼见到塔被毁后,塔下压着的毕方的原形,乃是一块乌黑的陨石。

那么,传说中的这些带来火灾的红色小鸟,会不会就是“天火”流星呢?火从天上来,天上会飞的东西,自然都长着翅膀,雷公也不例外,太阳里的金乌也不例外,金乌三足,三在八卦里对应离卦火。另外,“毕方”的名字,也很像是林木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呢。

仆人张明言:其村人自市归,适遇暴雨。道旁有古墓,乃匿身于碑楼下。见土中一骷髅,捡出,戏以湿泥抟其面,捏作五官,复以所买之枣与蒜纳诸其口,置墙窟中,雨晴遂去。越数载,邻村有怪,每夜出,红如灯球,飞进村外,呼曰:“枣甚好吃,蒜太辣。”逐人辄病,共患之。会村人闻之,惊曰:“得毋骷髅之怪乎?”寻至故处,见物仍在窟中,绕颊丛生红毛,蓬蓬如乱发。毁之,嘤嘤有声。怪绝。

夏夜,作者和一群狐朋狗友秉烛夜谈,讲起了鬼故事。

幽暗的烛光将仆人张明的脸映得格外阴森,只听他用低沉的嗓音,缓缓地说起了故事。

从前,他们村里有个人从集市买东西回来,不巧下起雨来,便在道旁一座古墓的碑楼亭子下躲雨。

大雨瓢泼,将四周笼罩在一片朦胧的雨雾中,天地间只剩下噼里啪啦的雨声,仿佛世界只剩下他,和一座古墓。

他环视着这座古墓,欣赏着碑上的书法和牌楼上的雕花,突然发现他不是一个人。

这里还有一个人,不过是一个死人。

他百无聊赖,竟心血来潮地顺手把那泥里摊着的骷髅捞了上来,一个人玩了起来。先是抓了把稀泥就糊人家一脸,还捏出了个嘴巴鼻子,捏完挺得意,还把自己刚买的枣子和大蒜往人嘴里塞了几个。

“一个人在这儿寂寞吧?饿了吧?请你吃个枣子,再请你吃个蒜,味道怎么样啊?嘻嘻嘻嘻嘻……”

雨声盖过了他猥琐的笑声,过客不再无聊,骷髅不再寂寞。

雨停了,天地一片清净,避雨客拍拍屁股走人,只留下墙洞中一个被蹂躏过的骷髅头。

几年后,怪事发生了。

每天夜里都有个红彤彤圆溜溜的鬼火在村子外头飞来飞去。

这只是普通的鬼火吗?不,因为没有鬼火会跟复读机似的一个劲地呼喊:“枣子好吃,蒜头太辣!”

没有人知道它的叫喊是什么意思,但凡是不幸遇到它的人回去都会头疼脑热,生一场病。

出场的台词实在太可爱,要不是他的阴气害得别人生病,其实也可以作为旅游一景炒作起来的。

“不会是那个骷髅在作怪吧?”当年村里那人听说了,顿时一惊。

于是他回到当年那座古墓前,只见那倒霉家伙还躺在洞里呢,嘴巴边上还生了圈茂盛的红毛,跟一把大胡子似的。大伙儿便顺手将这骷髅给捣毁了,只听它还嘤嘤地发出惨叫,果然那妖怪就再没有出现了。

记得《西游记》里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吧?文里这个妖怪就算是个入门级的白骨精了,承受了一丝人的阳气,吸取了一点日月精华,仗着点本事就开始在人间捣乱。明清志怪里就有好几篇类似情节的故事,有位往骷髅嘴里撒尿的,和抱起骷髅对饮酒的就因此倒了大霉被鬼缠身,颇像是20世纪80年代香港鬼片的桥段。

逝者已去,死者为大,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就是让其安息,不受打扰。至今港台地区和大陆老一辈的人都认为站在别人的坟堆上是十分不礼貌的,甚至可能引起灵界报复,对尸骨的亵渎更是不可取。

论语说:“慎重,追远,民德归厚矣。”且不说有没有鬼这件事,从道德和人性上出发来说,尊重逝者不但是为了体恤生者的情绪,更是对生命的一种态度。对死者的戏谑,等同于对生命的放肆,既侮辱了别人,也侮辱了自己。

申某,燕人,游幕于闽。夜与友斗叶子,局散,各归寝室。申至己斋,门扃闭,室中灯影煌煌。怪而自窗窥视,有一无首妇人,置首案上,双手理发。急返故处,见三友仍在灯前赌戏,骇述其异。邀众往视。众笑曰:“君何少见多怪,我等尽能之。”于是以手承颊,各摘其头,置几上。申惊丧魂魄,飞出衙中。天明贼至,阖署遇难,申独免。

没有人见过死神的模样,因为见过死神的人都死了。

燕人申公子却和死神擦肩而过,而他的幸运,正是死神带给他的。

闽地的夜晚燥热又潮湿,年轻人总是会聚在灯下斗叶子,这是一种相当耗费脑筋的纸牌桌游,直到有人撑不住眼皮打架,各自回房就寝。

夜更深了,园林中袭来的风带来一丝凉意,吹得申公子的胳膊上不由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接着,他在自个儿的房门前停下了脚步。房门紧锁,里头却灯影憧憧,他倒吸了一口凉气,缓缓从窗中探去,这不看不打紧,一看差点儿把魂给吓飞了——

一个无头女子把头颅放在桌上,两手正缓缓地打理那一头乌黑的长发。

他一屁股跌在地上,扭头,连滚带爬,一路滚到厅堂,却见三个朋友还在灯下玩桌游,忙结结巴巴地把刚才看到的灵异事件复述了一遍。

“真的有鬼啊,你们快去看看啊!”

“嘻嘻嘻嘻,少见多怪,我们也会啊!”朋友们异口同声地笑了起来。

厅堂里回荡着他们怪里怪气的笑声,幽幽的烛光映照着申公子惊恐的脸。

只见他们个个伸手捧住脸颊,把头拔下来放在桌子上,就像拔U盘盖子那样轻松。

桌子上一排的脑袋对着他露出了亲切而温馨的笑容。

“哎呀妈呀!”

一声惨叫划破了夜空,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出了大门。

凌晨,一群强盗来了,整个府里的人都被杀了。而这时,申公子正在很远的一个路边摊上惊魂未定,一边窸窸窣窣地吃着卤面,一边和摊主讲述他惊悚的撞鬼经历。

申公子撞了鬼,却换回了一条小命,但心脏受到了不小的冲击,说不定还有找心理医生寻求安慰的必要。

“我发誓再也不玩叶子戏了!”每当看到叶子纸牌,这个可怜的年轻人就止不住再度回放那夜的情景——把脑袋放在桌子上梳头的女鬼,和好友们放在桌上的笑容……是的,昔日好友!

古人常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就是说有时好事会变成坏事,有时坏事会变成好事。

所以,不要让一时的好事坏事左右你的情绪,宠辱不惊,是最酷的中华美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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