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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景安系列(13)

周末的时候,有阳光出来,我搬了椅子坐在大院里。这个大院已经落寞了。开始的时候,所有人争着抢着要在这里找一个栖身之所,事过境迁,只剩寥寥几人,满院的空屋、乱石、杂草。幼时的记忆,全都隐没在时间的洪流之中,辨认不出痕迹。

只有莫枫林的旧家有着我童年所有的记忆。

最不愿忆起的便是莫枫林母亲的死。故事无非就是男人的不负责,女人的不能接受。想不开,寻短见,顺便带上孩子共赴黄泉。

非常俗套的故事,却毁了莫枫林的一生。

我决定要拯救莫枫林。这是我必须做的,是我小时候欠他的。

13{尾随而来}

转眼已是高三。所有的一切都依然紧张。新学期一开始,我便被老师叫到新学期典礼上代表高三学生讲话。

我站上去,一眼就能看见莫枫林。他变胖了,好像开始健康。

我在演讲前才把口香糖吐出,依依不舍的。

慷慨了半小时看众人都要睡着之际才收了口。老校长满意地点头,从他眼中看出我这一席话定是有他的作风在里头。

第一次分班的月考,竟然有人跑出来和我并列第一。

红板上赫然标明:江庆安。这样一个庸俗的名字,竟然和我并列第一。

余姚在我旁边帮我传递消息:“这个江庆安,是新转来的。据说在F市的实验中学的重点班啊。”

又是转校生,我们学校总是喜欢收纳各种各样付得起赞助费的纨绔子弟。

分班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年级前三十名编在一班。我和余姚必定在一个班。丽丽正好考了第三十名,进了一班。还有那个转校生,叫江庆安。终于见到其人。

分完班的第一天,我照例带同学早读,帮老师记录迟到的同学。老师有规定,迟到的人要罚扫地一个星期。

他不仅迟到了,还穿夸张肥大的裤子,耳洞打了一排,不戴校徽,还留超过耳朵的头发。这绝对不能被老师饶恕。

我在本子上,郑重地记下:江庆安。迟到,罚扫地一周。

他便赖在我旁边说:“班长,别记我迟到吧。大不了我请你吃饭。”一脸痞子相。

我都不敢相信这样的人居然考年级第一。

我当然不可能没记,因此江庆安扫了一周的地。

14{转变}

莫枫林的行动作息已被我了如指掌。

他不上自习,就定会被我从游戏厅或网吧抓回来。他和老师吵架,我定会逼迫他向老师道歉。他周末要和狐朋狗友去外面厮混定会被我拉到书店或图书馆待一天。

我强迫他做回小时候的样子。

所有的流言似乎都已被证实。可老师和段长处却揪不出我的毛病,只得听之任之。

莫枫林母亲的死,成为我们俩永远不能触及的伤痛,无人提及。

我只在冬季里种水仙。平时的季节,折一种很繁杂的纸花,方形纸,翻来倒去,最后拼出个蕾,四个花瓣,用极细的笔芯卷起,再松开,妖娆美丽的姿态,恍惚是真的。

无事的时候就折纸花打发时间。例如难得的体育课,难得的自习课,有人说话,有人背书,有人做题,有人看书。只有我折了一朵又一朵花,虚耗时光。

余姚和我同桌,于是便会帮我把花全收到袋子里,老师来的时候方便藏入抽屉。

江庆安常拿着题目和余姚讨论各种做法,不容置疑,他是个聪明的人。

余姚说江庆安周末会在广场上和朋友跳街舞,要不要一起去看。

真没意思。断然拒绝。

周末我可是要照例逛我的书店。和莫枫林一起。

莫枫林几乎要被我逼疯,他说小时候见你特脆弱一小姑娘现在怎么变这么蛮横。

我说善变是女人的天性。

他哈哈笑,敢问你今年贵庚?还女人,就一小孩。

我义正词严,你给我认真点。

他仿佛无奈,眼睛却笑成了线。

15{细节}

余姚特委屈地和我哭诉发生在周末的种种。

周末他去看江庆安在广场上跳街舞。丽丽也去了。江庆生和余姚说了几句话丽丽就上来骂余姚。两方争执不下,不欢而散。

我告诫她:“丽丽不是那么好惹的,她从小蛮横惯了。”

“你那么蛮横我都能接受。”她笑。

我瞪她:“我的蛮横是小蛮横,就浮在面上,和丽丽比,连她小指都算不上。”

余姚翻出新买的习题做了起来。

我看着罪魁祸首在那边得意扬扬,正和一帮人说笑话,气都不打一处来。

我站起来喊:“安静了安静了,自习课都拿出书好好看。”

“好了好了,不说啦,班长要骂人了。”江庆安的声音传出来。

众人作鸟兽般散去。

比我这班长说话还管用。

16{突变,改变}

如果没有那该死的保送名额,我想我们都可以安心地读完这个寂寞的高三。

学校每年有一个保送重点大学的名额,因为是小城市,所以没有太多的名额。

于是这个名额就成了高三年级所有人七嘴八舌讨论的焦点。如果江庆安没有转来,那么这个名额非我莫属。可是年级大会上校长却宣布这个名额给了江庆安。

这对于我来说犹如晴天霹雳。

不知道是谁在背地里使用了什么手段使这个本应属于我的东西归到了另一个人的怀中。我的脊背发麻,头脑不听使唤。在回家的半途中就哭得乱七八糟。

谁都怨不了,只能怨自己家无权无势,根本无力与别人抗争。

莫枫林在隔天就把江庆安给打了。

莫枫林把满满一盆开了花的水仙送给我,他说:“簌簌,我把那小子狠狠揍了。”

我立刻就把水仙花摔在地上,我说:“莫枫林你傻了吧你,你打他能把我保送名额给要回来吗?不能你打干吗?你真想被学校开除是吧?你知道他爸爸是干什么的吗?你不知道你就打……”

莫枫林没有应我,他只是蹲下去捡起摔裂的水仙。

我的心里一阵酸楚。

我也蹲下去:“莫枫林,我长大了,有些事情我能承受了,也不需要你替我背黑锅为我善后了你明白吗?你也长大了,以前的事过去了就不要一再地耿耿于怀。忘记了重新开始难道不行吗?”

我哭了,这是我遇到莫枫林后哭得最严重最厉害的一次。

江庆安没有像我料想的那样去校长那儿告状,他只是请了一个星期病假,并且还把保送的这个名额给拒绝了。他说他要考更好的学校。

我的心里是动容的,还有一丝感激。

老师告诉我名额给我的时候我也拒绝了。既然江庆安都不屑于要这个名额,我又有什么好在乎的呢?要相信以自己的实力可以上一所更好的。

17{安静}

我一直想找机会和江庆安说谢谢,是他的宽容免去了也许是莫枫林的大劫。

但他的身边总有丽丽的影子。我无从谢起。

大院里长出很多不知名的植物。有老人栽了树,琵琶树、桂花树,甚至葡萄树,找事情打发时间。

母亲感慨地说,等你考上大学,这些树就会慢慢开始扎根长大,等你大学毕业,这些树就会遍布大院,遮住太阳。夏天就不会感觉炎热。

我想带莫枫林再回来看看大院,我希望他能原谅他母亲犯下的错误,不要再用父母的错误惩罚自己。他应该得到上帝的救赎。

18{悲哀地离去}

命运总是捉弄想悔过的人。

这次挑起事端的人又是丽丽。

不知丽丽从哪里知道江庆安是被莫枫林打伤的,于是出钱叫了人去打莫枫林,因为有了上次的教训,所以有备而来。

江庆安打来电话叫我赶去的时候已经春暖花开。我做了很多干的水仙花准备送给莫枫林做高考前的备战礼物。

莫枫林几乎奄奄一息。鲜血,警车,围观的人群。所有嘈杂的一切都涌了来。

我悲从中来,跪下去,托起莫枫林。

莫枫林的脸上看不出表情,血顺着脸铺散开。我的眼泪滴到他的脸上,他伸出手,抓住我的衣角,嘴里喃喃地说:“簌簌不哭……等……等我好了……我和你……一起回大院,回我家的……花圃去看……花海。我要告诉妈妈……我原谅她了……我一直都爱着她。”

我哭喊着叫着莫枫林的名字,看他在我面前咽下最后一口气。

我看到缩在角落里哭泣的丽丽,她哭着冲我喊:“周簌簌,都是你都是你,你从小到大都和我争,可是我永远都争不过你,你有温暖的家,优异的成绩,可我,什么都没有。”

这一刻,我才发现,原来自己才是罪魁祸首。丽丽只不过是被嫉妒冲昏头了。她和我一样都只是孩子,她和莫枫林一样是失去亲人的关爱而扭曲心智的孩子。

有罪的都是别人,而承担痛苦的却是我们。

上天就是这么不公。

19{结局}

故事总是没有结局。我并没有考上重点,只填报了本省的师范大学。回家方便,照顾父母方便,去看望莫枫林更方便。

我找人把莫枫林家的小花圃旁的矮墙拆了,种上各种各样的花,一如当年莫枫林母亲那样。满园都是。

我不种水仙花了,因为它太容易养了,只要浇水等待时间便可不再理会。

我喜好种需要悉心照料的花,脆弱的,易枯萎的。

院子里的老人种的树已经长得很高,它们直立着,耸入云霄。

春天到的时候,能看见小花圃的花海成片。顿时惊觉已过去好多个春秋,于是告诫自己将来要做一名好的教师,教书育人一如对花一般,悉心、细心,才能使其健康成长。

莫枫林,我的牙有点疼,可是我不会让它蛀掉,我会乖,会听话,好好地等待毕业。并且会替你留在这个鲜花成海的院子里,保佑你和你母亲的灵魂,永生安眠。

作者后记:

我是福建人,水仙花是福建人很喜欢种植的花卉。

因为父母是地质部门的员工,从小我就在家属大院成长,与我一同长大的有许多孩子,我们总被父母拿来攀比,或者被父母拿来当榜样教育。

我就是在那样的一个环境下成长的最不会读书的小孩,每次父母提及我的时候都有些灰溜溜的沮丧。

这就是这篇小说里你们看到的无奈的童年。

而故事的男主角莫枫林的原型却是我的高中同学,那个男生成绩很差,上课不听讲总爱写歌词,戴一排耳钉,还会和老师吵架。但是他长得清秀好看,引起很多女生注意,我曾唱过他写的歌,却没有迷恋过这个人。

毕业之后再也没听过他的消息,或许有些人和事,总会随年华老去。

直到再也记不起。

消失在景安城1999年前的彩虹鱼

我想,这世上最伤人的就是记忆。如果没有那些回忆,我也不会如此伤心。

1{起初·遗忘在景安1999年前的彩虹鱼}

景安的夏天总是来得很快,在抓不住缝隙的时间里,一晃而入。

其实我已经不太记得我在景安过了多少个夏天,或许很多记忆在1999年的夏天之后都随之磨灭了。我唯一记得的就是那个夏天里的两尾彩虹鱼。它们有彩色的周身,绯艳的光芒。在水中璀璨夺目。

你说它们的名字叫时光,在我长到一米七八的时候就会倒转回我们认识的那些彩色光年。

现在我终于长到一米七八了。可我不知道我要带它们倒转到哪一年,才能再看到你。

2{现在·男人婆和她的旗袍}

大一的暑假,我穿一件旗袍在烈日下对每一个宾客笑脸相迎,树梢上的鸟倦懒地扑腾。我和景安艺术学院的校花一起站在交流会场的门口保持我们“甜美”的笑容。

这是景安建城的一百周年,市里特意举办了一个文化交流会。我是来做志愿者的。可是,这样的装束绝对不是我的风格。我是多么爽气又硬朗的女生,我居然会为了陆杨希的一个嘲笑而来这里。

陆杨希在我练球的体育场对着市男篮的男生们说,我保证,宁灵穿旗袍的样子肯定要吓死一大群观众。

我隔着一个篮球场看到陆杨希张狂的脸,与他并排的是景安艺术学院的校花林嘉。她们艺术学院的啦啦队军团在景安拥有一大批男粉丝。

他们所有人都向我投来不屑的目光,那个目光让我心里很不舒服。

我知道,他一直都在嘲笑我像个男人婆,从他见到我的第一天起,他就说,你这个黑不溜秋的男人婆!

从此我视陆杨希为眼中钉,即使他是我们篮球教练的海归儿子,这都不构成我纵容他的理由。

因此在景安一百周年的交流会之时,我和林嘉一样报名当了志愿者。我将平日束起的直发垂在肩上,明黄色旗袍着身,十指抹上蜜色指甲油,唇上缀一点点清亮的色泽。

我起初的寓意是想让陆杨希这个少女杀手也见识一下我的女性魅力,让他知道终日在篮球场欢腾的女篮中锋宁灵也是有温柔一面的。

可是当我穿上旗袍盛装待发的时候,我又特别恐慌我的这种感觉。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和陆杨希赌这场气,让自己像个傻瓜一样站在烈日下,而陆杨希却悠哉地躺在家里看电视吃西瓜。

我用余光看了看林嘉,她的美丽浑然天成,肌肤胜雪。光是这点我就自叹不如。

周洛宁在我旁边拿着专业的相机照了一天的照片,他也是我们的志愿者。他在休息的间隙和我说,灵灵,你今天很漂亮。

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不出来,我靠在会客厅的椅子上看着陆杨希抱着一小缸的金鱼走进来。他弯起嘴角对着林嘉笑了,他问,今天累不累?

林嘉的脸上有一丝的羞怯,然后点点头。我靠在周洛宁的肩膀上觉得陆杨希真无聊。

陆杨希突然转过头来盯着我看了十秒钟,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可是很奇怪,他只是看了周洛宁一眼然后把鱼缸放入我的手中说,宁灵,我还你一尾鱼。

傍晚的天色一下就暗下来了,我把鱼往周洛宁怀里一塞,然后牵起他的手朝外走。

树梢上的鸟都飞走了,隔着密密叠叠的夜,像变魔术一样寂静下来。

我脱掉我的六厘米高跟鞋拿着鱼缸趴在周洛宁的肩膀上。

他背着我一路走回家。月光很凉地打在我们身上,我看到周洛宁眼角的温柔。他从我的彩虹鱼死后就一直陪在我身边,陪我高考,陪我留在景安,陪我看日落,陪我一起悲欢我曾经的时光。他真是一个完美的男朋友,毫无挑剔。我知道我应该搂着他,直到天长地久。

鱼缸里的鱼突然游了一下,我很容易地又想起了你。

3{彩虹时光·1995年}

你是我1999年以前最深的彩色记忆,虽然我已经模糊了你的名字。

1995年的景安新开了一个花鸟市场,妈妈租了一间门面卖鱼。

各种各样的热带鱼,五彩的孔雀鱼,甜蜜的接吻鱼,古怪的拐棍鱼。它们精致、昂贵,很多富太太和大老板总是买一大缸回去。它们是有钱的象征。

1995年的校庆典礼上,老师说每个人准备一个礼物在校庆结束的时候互换,我挑了两尾最易养的彩虹鱼捧在手心里。

那年我出奇的黑,剪短发,留长指甲。没人喜欢和我玩,林嘉说我身上总是充斥着鱼的味道,好像我们家的鱼是在菜市场卖的一样。

他们不懂欣赏,只懂得大惊小怪,所以我不想与他们为伍。

我将我的两尾彩色鱼放在教室的桌子上,我希望抽到这个鱼的人会有彩色的人生。它们是希望的象征。

那一天我在学校的后门遇见你,你吃着一串“关东煮”喝一大口汤,林嘉在你的身边学韩剧的女主角那样地喊你,××哥哥那个年代韩剧还没有现在流行,可是林嘉已经将韩剧的片段运用得淋漓尽致。只是我始终没想明白为什么她会选择除了外貌出众就无一优点的你。

你看你连喝汤的动作都那么丑,好像饿了几天几夜的灾民。

学校后门有一棵很大的琵琶树,那天风很大,有小片的树叶掉在你的杯子里。你停止了狼吞虎咽的动作,皱起眉头骂了一句“该死”。

那个表情像个小大人。我被你逗乐了,忍不住笑了起来。

你看到我了,你走到我面前说,你这么黑,应该留长发,这样比较好遮住你难看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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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以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的生活经历为主线,真实主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现内心都像茶花一样圣洁美丽的妓女的悲惨故事。小说开创了法国文学“落难女郎”系列的先河,关注了情爱堕落的社会问题的题材,对19世纪后半叶欧洲写实主义问题小说的产生,和写实风俗剧的兴起,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