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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金边夹鼻眼镜(1)

这里存有三本厚厚的笔记,故事都是一八九四年发生的。如果要我从这些故事里面选出一些最有趣的、最能表明我朋友特殊才华的故事,说起来真有些不容易。我从头到尾翻了一下,这里面有可怕的红水蛭案件,有银行家克罗斯倍被害案件,有阿得尔顿惨案,有英国古墓奇异葬品的失踪案,还有非常出名的史密斯—莫梯继承权案件。在这些案件中福尔摩斯因为追捕到了布洛瓦街的杀人凶手贺芮特,受到了法国总统的感谢,也得到了法国勋章。虽然这些都是写故事的好材料,但是我认为这些都不如约克斯雷旧居的案件,这里面有许多令人心悬的故事情节,像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被害,让人一想起就不由心惊肉跳。

这个故事发生在十一月底,那天天气非常恶劣,狂风夹着暴雨。深夜,福尔摩斯和我坐在一起,他静静地用一个高倍的放大镜辨认一张纸片上的残缺字迹,我也默默地看一篇新出版的外国科学论文。屋里安静温馨,外面狂风肆虐,暴雨急骤。说起来也令人奇怪,我心里突然感觉到在这城市中心,周围数十英里之内全是高楼大厦的地方却不比那些郊外田野中的小土堆更坚固。在整个大自然面前,整个伦敦是那么弱小,我深深地意识到对于人类这是个多么可怕的威胁。

我站起来从窗上向外望去,远处出现了一缕灯光,照得有水的马路闪闪发光,这时,从牛津街的尽头驶过来一辆单骑出租马车。

福尔摩斯收拾好东西也站起来说:“华生,幸亏我们今晚留在家里。我的收获很大,虽然这都是些费心的工作。好了,这些也不过是十五世纪后半世纪的某所修道院的材料。喂,你仔细听,这是什么声音?”

在杂乱的风雨声中,传过来嗒嗒的马蹄声,还有车轮声。我从窗外看到了刚才的马车在我们的门前停了下来。

我看到一个人从马车里走了下来,“他要干什么?”我惊奇地问。

“他是来找我们的。赶快把大衣、围巾、套鞋、雨伞拿出来。赶快,不过,如果他是来找我们的,就一定会等我们。亲爱的华生,现在已是深夜了,别人早就睡了,你先去开门,我收拾一下东西。”

我下楼打开门,让那个人进来,原来是那个被福尔摩斯一直很器重的年轻侦探——斯坦莱·霍普金。

福尔摩斯看到我进来,急迫地问道:“他是谁,让他进来了吗?”

看到他跟在我后面,福尔摩斯站在楼梯上面笑着对他说:“亲爱的朋友,快上来吧,在这样的恶劣天气里,希望你心情愉快。”

他随着我来到楼上,雨衣在灯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他脱下雨衣,我随手把它挂在衣架上,福尔摩斯看他有点发冷,让他坐在火炉旁,并把炉火捅得旺旺的。

然后,福尔摩斯拿了一支雪茄递给他,对他说:“亲爱的霍普金,这样的夜晚,你先喝点饮料,暖暖身子,然后再说说你今天来的目的。”我给霍普金端了一杯开水,往里面加了点柠檬递给他说:“这可是一剂良药呀!”

霍普金喝了点水,放下杯子说:“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我有重要的事找你,我今天下午一刻也没闲着,对了,你看了晚报没有?”

“我今天看的,都是十五世纪以前的事情。”

“不过,不看也没有关系,那一小段报道一点都不符合事实。今天我去过现场,约克斯雷位于肯特郡,它距离凯瑟姆七英里,离铁路线三英里。三点十五分我接到电话就过去了,走到的时候是五点钟,我仔细地调查了现场,回来的时候恰好是最后一列火车,然后我从查林十字街雇了一辆出租马车来到你这儿。”

“你是不是没有弄清楚这个案件?”

“是的,这就是我今天来的目的。我觉得这个案子乱极了,当然,表面上看起来挺简单的。可是,我实在想不通,这个人被害的原因是什么?院子里没有一个人有理由害他。但是他的的确确是死了,而且还是他杀。”

福尔摩斯听了,燃了一支雪茄,然后陷入了沉思。

过了一刻钟,他说:“请你把事情的经过谈一谈吧。”

斯坦莱·霍普金说:“事情的经过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不过,我还是说一遍给你听:大约几年前,一位六七十岁名叫考芮姆的教授买下了这座名叫约克斯雷旧居的住宅。这位教授知识丰富,学问很深,邻居都很喜欢他。但他身体有病,一天中只有一半的时间拄着手杖出来走走,或让园丁用轮椅推着他到处看看,另一半的时间只能躺在床上。他的家里有四个佣人,一个是管家马太太,她是一位年龄较大的妇女,一个是年轻的女佣人苏珊·塔尔顿,第三位就是死了的教授的秘书威洛比·史密斯先生,他是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年轻人,他的工作是把教授的口述记录下来,帮教授查查资料和有关的书籍。他对工作认真负责,教授也很满意。他行为很端正,性格也很温和,没有仇人。还有一个是推轮椅的园丁,莫提迈尔,是个军人,曾参加过克里木战争,现在从军队里领取抚恤金。那两个女佣品行也很端正,和他也没有什么过节。但他还是被别人谋害了。”

狂风怒吼,雨点啪啪地打着窗户。我和福尔摩斯两人同时向火炉靠了靠。这位年轻的侦探看了看我们俩,又接着说了下去。

“考芮姆教授只顾他的工作,对于工作以外的事一概不理。他过着简直与外界隔绝的生活。那几位仆人也都和他一样,几个星期都没走出大门一步。史密斯来了没多长时间,他甚至连一个邻居都不认识。每天,他除了工作外没有别的事可干,过着和教授差不多的生活。那两位妇女也好几个星期没走出这个园子了。园丁莫提迈尔也是一个好人,他住在花园一侧的三间简陋的农房里,花园的大门上有个门闩,任何人任何时候都能进来。而且它距离从凯瑟姆到伦敦的大路只有一百码远。

“事情发生在上午的十一点多,当时,考芮姆教授还没起来,因为他有一个习惯,每当天气不好的时候,他总是在床上多呆一会,所以那天他午后才起床。女管家起来后一直在干活。女佣人苏珊·塔尔顿在楼上的卧室里收拾窗帘。那天,她听见威洛比·史密斯从他的卧室兼起居室出来,从过道里走到楼下的书房里,书房正好位于苏珊脚下的那一间,所以,她能够清楚地听到一切。她只听见一声开门声,没有听见关门声。她依旧干着她的活,突然从书房里发出了极其可怕的叫喊声。那声音沙哑、绝望,使人心惊胆颤。由于声音过于凄凉,她没有听出是男是女。后来,她又听见有脚步声传出来,之后又恢复了安静。她惊讶极了,也害怕极了,过了好一会,她才镇定下来,悄悄地走下了楼。她把书房的门推开,看见有一个人直挺挺地躺在地板上,这人正是威洛比。开始她并没有发现伤口,她蹲在地上正想把他拉起来,却发现鲜血从他的脖子上流下来,脖子上有一个很小但很深的洞。我调查时发现他的颈动脉已被切断了,行凶工具是一把象牙小刀,这是教授书桌上用来封文件的,当时就放在不远的写字台上。

“开始苏珊以为史密斯已经死了,所以她用冷水瓶朝他的前额上倒水。刚倒了一点,威洛比却睁开了眼睛,然后,他艰难地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教授,是她。’苏珊向我说了几遍这句绝对是威洛比的原话。苏珊说当时威洛比还想说些什么,但只举了举右手,什么话都没说出来,然后放下手就死了。

“这个时候,管家马太太也到了现场,不过,她再也没有机会听威洛比的遗言了。看到这些,她就留下苏珊看着现场。自己急忙跑到楼上教授的床前。她发现教授此时还穿着睡衣躺在床上,吓得脸色发白。因为他也听到了可怕的声音,我跟他说了威洛比的遗言,但他也解释不出来‘教授,是她。’究竟是什么意思。他认为这可能是威洛比说的胡话。教授在案发后立即报了案,是当地的警察打电话给我的,在我去之前,案发现场一点没动。福尔摩斯先生,我实在是琢磨不透,所以想请你发挥你的头脑,运用逻辑推理一下,只有你才能破解此案,条件和人物就是这些。”我亲爱的福尔摩斯先生故意戏谑地说道:“不,这里面还缺少一个人物,就是歇洛克·福尔摩斯先生。不过,霍普金先生,你先说说你对这件案子的意见。”

“对了,福尔摩斯先生,我画了一张简略图,从上面可以大致看出各房间的位置及各处设置。这样,你会更加明白我的叙述。”

他拿出那张简图,递给福尔摩斯。我也站起来,去看那张简图。

霍普金又往下说道:“这张图非常简略,我只是画了一些我认为重要的地方,不过,其他的地方能根据我的叙述想象出来。我们先来设想凶手沿着花园的小道,从后门走进书房。当然也可以从别的地方,不过这是通往书房的最短的一条路。凶手作案以后,他一定是按原路逃走的。因为书房的另两个出口,一个被苏珊在下楼的时候锁上了。另外一个是和教授的卧室相连。所以,我一开始调查,就留意了花园的小道,小路下面非常湿润。但是,我在观察的时候,却看不出足迹。看来这个凶手一定很狡猾。因为他只沿着小道旁边的草地走过,草被踩倒了。而且这肯定是凶手踩的,因为在下雨之后,园丁和仆人都没有去过那里。”

这时,福尔摩斯打断谈话,问道:“喂,请停一下,这条小道向外通往何处?”

“通往从凯瑟姆到伦敦的大路。”

“这条小路有多长?”

“大概有一百码的样子。”

“那出了大门,有没有足迹呢?”

“没有足迹,因为大门附近都是砖铺的路。”

“那么,大路上呢?”

“从凯瑟姆到伦敦的大路,都被人踩成了烂泥。”

“唉,这就没办法了。那么花园小道旁边的足迹是进去时还是出来的时候踩的?”

“我仔细看了,但是没有分辨出来。”

此刻,福尔摩斯先生有点急了。

他说:“是的,我承认雨也大,风也猛,把线索全都给冲掉了。这是连我都没办法的事。霍普金,我想问你一下,在你无可奈何的时候,你最想干的事是什么?”

霍普金没有回答福尔摩斯,他又继续说道:“福尔摩斯先生,我还要告诉你一些情况。我敢肯定,威洛比一定是被杀死的。我仔细看过,刀口是在他脖子的左边,而且这刀是从后面向前刺过去的。这足以能排开自杀的可能性。”

“是不是他自己摔倒在刀子上?”

“不可能,刀子放在离尸体几英尺之外的写字台上。”

“我敢保证一定有人走进了这间书房,所以,我仔细检查了通往书房的过道。这过道是用椰子毛编的垫子铺的,但垫子上一点痕迹也没有。我也调查了书房,书房里没有多少家具。有一个写字台,下面是一个柜子。柜子中间有个小柜,用锁锁着。两边是抽屉,上面没有锁。抽屉里放的都是平常用的东西,小柜子里放了些特殊文件,但一点动过的样子都没有。教授看了一下说没有丢任何东西。

“不过,我在检查尸体的时候,从死者的手里发现了一件东西,不知是不是一个重要的证据?”

说着,霍普金站起来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纸包,小心翼翼地打开,从里面拿出一副金边夹鼻眼镜,而且眼镜的一端垂着一条已断成两截的黑丝带。

他一边向福尔摩斯递去一边说:“这副眼镜一定是凶手的,因为威洛比·史密斯的视力很好,而这是一副度数很高的近视镜。”

福尔摩斯接过眼镜反复看了几遍。然后,他把这副眼镜戴在了自己的鼻梁上,拿起一本书,试着看了几行字,然后站起来,走到窗前,向外望了一会。这才摘下来,把它拿到了灯光下,仔细观察起来。看了一会,他莫名其妙地哈哈大笑起来,笑完,他在桌子旁坐了下来,拿起笔和纸,写了几行字,写完,把纸片扔到了坐在一旁的霍普金面前。

福尔摩斯说:“我想我写的这些对你有点用处。”

霍普金拿起纸,大声念道:

“如果这副眼镜的主人是凶手,那她一定是一位有身份的贵族妇女。而且她是一个宽鼻子,眼睛距离鼻子很近,额头上有皱纹,面容没有表情的冷酷女人。也许她的肩膀不太宽。从眼镜上看这个人可能最近几个月至少两次去过同一个眼镜店,伦敦的眼镜店很少,如果想找她是很容易的。”

霍普金念完后惊奇极了。其实,我也一样。但福尔摩斯只是轻轻地笑了一下,说:“从这副眼镜得出上面的结论并不难。这么精致的一副眼镜再加上威洛比临死时说的话,可以推断出这一定是个女人。说她高贵,也有一定的理由,你们想想,一个带金边眼睛的人穿着一定不会很差。这副眼镜中间的夹子很宽,这说明了这个妇女的鼻子短而粗。不过,这一点我不能太肯定。至于她的眼睛距离鼻子很近,这一点是跟我对照的,我戴上这副眼镜,我的眼睛却不在镜片的中心,我的脸是长的,所以,我得出了那个结论。你们想想,一个近视得这么厉害的人,看东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这样时间一长,额头上肯定会有皱纹。”

“是的,你的推论很有逻辑,但是你怎么知道她在最近几个月内至少两次去过同一家眼镜店?”我问。

“这个嘛,”福尔摩斯边看眼镜边说,“你们看,眼镜的夹子衬是个软木,以防压痛鼻子。这副眼镜上,一块软木已经褪色了,也有点磨损,另外一块是新的,显然这是块新换的。但这块旧的,装上也不会超过两个月。况且两块软木是相同的,所以我想这肯定是在同一家眼镜店换的。”

这时,霍普金激动地握住福尔摩斯的手说:“上帝啊!你说得好极了,这些证据全都摆在我的面前,但是我却不知如何运用。我是不是需要到伦敦的各家眼镜店去一趟?”

“我想你还是去一趟最好。你还有话对我说吗?”

“没有了,我把我知道的全告诉你了,现在,你知道的也许比我知道的要多了。在门口的大路上,在火车站附近,我都调查过,连半点线索都没得到。这件案子里面凶手行凶的目的,的确令我头痛。”

“关于这个问题,只有弄明白这个案子才有结果。要不然,明天我们去看一下。”

“啊,那太好了,福尔摩斯先生,明天早晨六点钟有从查林十字街开到凯瑟姆去的火车。大约八九点钟就会到达约克斯雷旧居。”

“好,我们就乘这趟火车过去。我对这个案件也有些兴趣,调查一下也无妨,好了,朋友们,我们现在需要的是睡觉。霍普金先生,壁炉前面的那个软绵绵的沙发,睡在那儿肯定很舒适。到此为止,明天的事明天再说。”

第二天,天亮了,风不刮了,雨也不下了,但天气依然很寒冷,那苍白的太阳光吝啬地照射在泰晤士河及两边污浊的沼泽地上。终于走完了那段令人不舒服的路程,我们在离约克斯雷旧居三英里的地方下了火车。在等马车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慌慌张张地吃了几口饭。赶到约克斯雷旧居的时候,早已有当地的一位警察在大门里等我们了。

“威尔逊,发现了线索没有?”霍普金问。

“没有,先生。”那人回答。

“有没有人报告说看见了什么可疑的人?”

“也没有,在火车站调查的警察也说没看见生人。”

“那么附近的旅店有没有和本案有关的人或情况?”

“都问过了,也没有。”

“这儿距离凯瑟姆很近,即使有人待在凯瑟姆或者是到火车站也不会被人注意的。福尔摩斯先生,这就是我对你说的那条小道,昨天,这上面一点痕迹都没有。”

“你说的草地上的足迹是在这条道的哪一边?”

“噢,在这边。”霍普金边说边指,“是在这小道和花坛之间的空隙中。现在已经不明显了,我昨天看的时候还挺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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