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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唯美食与爱情不可辜负

肚子美满了,一切都美满了

每天晚上,当人们饥肠辘辘的时候,“深夜谈吃”开门谈吃

全宇宙吃货联合起来,深夜谈吃,增胖报国

对于游子来说,吃,是个不大不小的难题。它像身上的一块疥癣,仿佛若无其事地待着,却在不经意间撩拨你的痒,诱你回忆旧地时的味道,体会出门在外的孤独。

无处安放的情绪,都能在细细品尝中找到它应得的归宿。如果心情找不到倾诉的耳朵,那么请为舌头寻得一份柔情似水的安慰吧!

就像那时一样,握紧她的手掌。

骑单车去流浪,

累了有碗热汤。

幸福的模样,不在乎几栋房。

你不必慌张,

她只愿你陪她看夕阳。

他们的故事,说起来很平常。

布满城市街坊,

岁月不痛不痒。

那个和你一起吃路边摊的姑娘

文 赛马

山城有风,小而温情。一条河从山谷蜿蜒而下贯穿南北,这便是奈河,祖辈流传下来的这个名字,常让初来的游客听罢虎躯一震。我们则早已习惯,每天走过“奈河”桥,过着时而天堂时而地狱的日子。河东一道窄路,两旁交冠的法国梧桐,白天舒缓宁静,夜晚便是锣鼓喧天的夜市,充斥着粗制滥造的旅游纪念品、十块钱一件的地摊衣服、不甘寂寞的男男女女,当然最主要的还是各类小吃。

没和小黑在一起之前,我从未在夜市吃过地摊。习惯了吃干净明亮的食物,对地摊环境“接受无能”:满眼油腻肮脏的小马扎,赤膊的北方男人一边撸串一边和身边的姑娘聊得风生水起,摆放食物的摊子上方苍蝇乱飞,油锅滚烫……但后来认识了小黑和他的一帮好基友,没办法,年轻的小黑同学眼神明亮,把一盘刚出地沟油锅的麻辣烫推到我面前,满含期待地看着我吃,现在回想那种情景,有点像是某种帮会仪式。

麻辣烫下料生猛,孜然、辣椒面、麻油,一嘴下去齁得我差点没哭出来。小黑忙把一大杯冰扎啤“咣当”拍在我面前,我一口灌下去,满嘴的味觉细胞仿佛重生了一样爽得冒泡。食物粗糙,啤酒凛冽,却有一股说不上来的生动和亲切感,地摊小吃就这样征服了我的胃。

年轻人的夜晚仿佛格外漫长,那时,我、小黑、大鹏、梅子还有邦邦,每天打着“地摊公社”的旗号胡吃海喝。地摊嘛,反正便宜,麻辣烫五毛七毛一串,可以炸可以烫;新鲜花蛤十块钱一大盘,一定要多放辣椒和姜片吃着才过瘾;胖子大姐的鱿鱼一块钱一串,便宜又新鲜,小黑和大姐混得熟了,每次都会送几串;五块一只的疯狂烤翅摊前总是排好长的队,不过排队也不闲着,刚好旁边一个冰激凌店,一边“吧嗒吧嗒”舔甜筒一边看着烤架上“吱吱”冒油的鸡翅,一个不小心差点把手指头咬了……最讲究的当属最北头的老奶奶自制酸奶,夜市老字号,有去晚了都买不到的节奏,老奶奶年事已高、满头华发,每天就做两箱,踏着三轮车载来,卖完就走。泡塑箱子里齐整整码放着几十个玻璃瓶,瓶子里浓稠的酸奶爽滑可口,不泻不黏,十分正点,不过喝到最后一点时比较难吸,又不舍得放弃,须得大力嘬吸管才行,又因为奶瓶是回收的,所以大家都围在奶奶摊前,吸管声“呼噜呼噜”此起彼伏,煞是好玩。

那时的快乐就是这样,纯粹而不昂贵。男孩子没节操地评论姑娘们晃来晃去的大腿,拿着手机跟在姑娘屁股后面玩摇一摇,我和梅子挨个摊子淘小玩意儿,还有每天骑着改装摩托车招摇过市的青年,后座低音炮里“凤凰传奇”的神曲震天响,一溜儿的跑马灯简直闪瞎眼睛,所过之处骂声一片……无数个山风徐徐的夜晚,奈河水倒映着岸边灯火辉煌,一波一波的水纹卷走孩子们放肆的青春。

那时的我们年少轻狂,爱情友情辛辣浓烈一如麻辣烫,味足才能诠释到位。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认为待我再长大一点,就会嫁给眼神明亮的小黑同学,届时梅子做伴娘,邦邦他们做伴郎,不知哪里来的自信,就这么笃定地口出狂言。年轻真是天真到不知羞耻,以为整个世界不过盈盈一握,你不放手,别人便不会走,你肯低下身子吃地摊,他便会爱你到白头。

后来和小黑分手,日子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再也没去过夜市吃地摊,因为我有一颗玻璃心,怕看到别人投来怜悯的目光,也怕看到摊子上坐着的男孩女孩撩动到我那发达的泪腺。每每大鹏他们叫我时,便回:珍爱生命,远离地摊。

我是拿得起放得下的好孩子,悲伤片刻很快原地满血复活,到现在,成长为基友圈里铁骨铮铮的女汉子。地摊、麻辣烫与啤酒,小黑同学,都已风化为一段活色生香的回忆。

是否你心底也封存着一位眼波流转的地摊姑娘,她陪你一段时光,你们相爱于微时。因为种种,最后却没在一起。时间改变初衷,你们相约一起去的地方,一起吃的美食,许久以后都换了另一个人陪你达成。而那个温暖你单薄岁月的姑娘,你或许已记不起她的脸,却已融为永远也忘不了的年少情怀。

干了这碗绿豆粥,我们就分手

文 残小雪

“下次一起去吃××吧!”很容易酝酿一段约会到另一段约会的期待。绿豆粥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主角,可常常就出现在点餐环节最后的“喝点什么吧”之后。明明没有胃口,却又不忍糟蹋了难得相聚的时刻,就来一碗吧!

绿豆粥百搭得像是感冒时朋友手里不冷不热的一杯白开水。它出现在青春时光里的学校食堂,和那时的生活一样淡而无味;出现在朋友家庭聚会的末尾,要让肚子再饱足一点才能不辜负这份浓情;也出现在周末时分的自家厨房,毫无胃口又不忍挨饿,电饭锅里的暖意融融让人感知家的痕迹。

奶油蘑菇浓汤,它值得一个化了精致眼线和睫毛的晚间约会。

罗宋汤,常常客串老友聚会的八卦叙旧加点浓稠的火热。

八宝粥,它只是年末里盛装出席的放纵借口。

而绿豆粥,它更匹配蓬头垢面身着印有幼稚图案睡衣的自己,也可能是伤心时的一支滚烫的黏合剂。

曾经住过一间空荡荡的老房子,和一只泰迪狗共同生活,冬天里冷风从阳台袭击进来,深夜裹着棉被在房间里加班,时不时也把泰迪抱在怀中放松片刻。睡前一小把大米和一小把绿豆,放在碗里浸泡冲洗干净,做着惯例般的动作,直到将它们放入锅中按下“定时”键,一天当中最后一项任务才算完成,方可安心睡去。

清晨醒来的呼吸都是一团白雾,泰迪毛绒绒的脸贴在床沿,无辜的眼神期待例行的散步玩耍。

起床化个妆的时间,刚刚从压力锅里盛出的绿豆粥温度已渐趋消失,速度比变心还要快些吧!

过去两个人一起边聊天边等待锅中的粥从冰冷变成浓稠,那份期待胜过一切调料般,让原本带着些许涩味的绿豆也变成极致好味道。只因结束了单吃白粥的凄凉苦楚,如今新添的色彩也绚烂如雨后彩虹。

李宗盛唱到“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好吧,你终于厌倦了这味道,在日复一日的平淡里。往日的好味变成了多吃一口便丧失一天食欲的毒药。

从此,再也无缘相约共进早餐,也没有一同迎接一日全新希望的力气。如果他喜欢街边肮脏肉末做成的油腻包子,还是随他去吧!

多年以后,已熟练掌握一人份粥的精确水量和米量,再也无人共享一餐淡淡绿豆苦涩与大米浓香。自制早餐的菜单的形式与品类渐次丰富,一句“早安”再也无从说起。

若是婚礼上,一句“无论富贵与贫穷,疾病或衰老,我愿意和你喝一辈子相同味道的绿豆粥”,那也许是一种比地老天荒更真实的誓言。

直到厌倦那一天,干了这碗绿豆粥,我们就分手。

人生苦短,好吃好散。

你有没有分手的那道菜

文 Jacqueline Yeung

最近接连收到闺密分手的消息,一个七年,一个四年。

在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这事其实并不是特别着急,我指男生。摊上女生,摊上这个动辄讲“剩女”的年代,一段这么长的感情瞬间没了,冲击好像来得尤其迅猛,于是少不了一顿大哭,或者关上房门封闭自己。

她们在分手后找我倾诉,我们成了抱团取暖的企鹅。我曾经是失恋同盟军的首领,为一段感情傻过、伤过、哭过、闹过,最后从前任那里毕业。现在想起来,伤痛倒是记不清,记住的反而是分手的那一道菜。

作为被甩的那一个,总有各种理由约对方出来,企图谈谈复合的事情。当年我选择了一家西餐厅,一家在当时算是挺贵的餐厅。他如约而至,面无表情,一开始就注定这次的饭局我是输家。我们都点了黑椒牛扒。他从中学开始就喜欢吃黑椒牛扒。我们吃过很廉价的:一块牛扒煎熟,淋上稀稀的黑椒汁,佯装高级货趾高气扬地在食堂最闪亮的窗口待售。稍稍有业界良心的,会烧浓一点汁,配上一点小菜,校外的快餐店就能做到。再来就是西餐厅里,手持研磨器的服务生亲自为你撒上一些新鲜黑椒粒,仿佛是就餐前的仪式,瞬间提升档次。

上菜了。很讽刺的是,这家颇负盛名的西餐厅,竟用日式便当盒呈上牛扒,那种滑稽的感觉至今还在我脑海里打转。餐厅贴心地把牛扒切开,你稍稍用力就能扯下送入口中。黑椒下得还算得宜,多一分只会尝到辛辣,掩盖芳香;少一分则糟蹋了牛肉,倒不如随便蘸蘸什么酱将就着吃。心里暗想这些有的没的,只因是对着一位“陌生人”吃饭,不知道要说些什么,而他曾经是你说什么都爱听的人。

该吃的吃完了,该说的也说完了,我唯独保留一句“不如我们重新来过”没有说。我承认我没有《春光乍泄》里的何宝荣勇敢,我放弃了我的黎耀辉,我只有祝福他“前程似锦”这些泛泛的话。而黑椒牛扒,是我从那之后很久也没有点的一道菜,直到我遇到现在的他。

面前的一块黑椒牛扒,我大口大口地吃,吃到嘴里,辣是辣,香是香,再也不是掺杂着爱恨情仇却又寡然无味的一块红肉。因为时间是最佳的调味剂。

滋味儿

文 ArMt

认识小哥的时候我们不熟,分别在两堂可听可不听的专业课上昏昏欲睡。刚碰上的男女生聊天闲扯,无非是所属专业雌雄比例、城市交通路况和星座性格特征,实在没话讲就说到了吃。

我出生在物产丰富的江汉平原,小哥老家在寡淡无味的东南沿海,每顿饭都跟原始人要外出渔猎一样发愁,买炒饭的时候还曾被大妈劝说:“少加盐巴喔小弟!”几乎把我笑翻。同他聊天的时候正是食欲旺盛的秋冬季节,我每天除却一日三餐以外,总会拖上姐妹吃个够,于是总一边握着热乎多汁的肉夹馍,或者吸溜着重庆崽儿的口水凉面一边发消息。也不知是哪天,当我慢慢等着麻辣烫里满浸汤水的豆泡凉一些的时候,得知小哥在吃食堂,我突然就来了精神,给他发信息提议说来玩吧!

正当我认为这次提议跟无数四散于祖国各地的同学们经常会互相欺骗的提议无甚两样的时候,小哥居然真的摸了过来。

再后来,接近零度的天气里我一个人坐在宿舍里吃泡面等他,已过期末,好多小吃摊点都关门了。寒假三日游并不顺利,只记得我们去看了冻得直哆嗦的动物们,当我无数次翻出手机查路线的时候,小哥正色道,咱们不如以吃为准。

有了这句话接下来的行程变得“充实而富有内涵”,我们将计划中每日一种的食物叠在几天内全部吃完。大叔的肉夹馍特别良心,从煮的热腾腾的卤锅里捞出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在砧板上剁得稀碎以后多加青椒和香菜,再全部塞进烤馍里,还好心肠地在做好的肉夹馍上仍浇半勺卤汁,于是吃起来仿佛有种死而无憾感。我顶着口腔溃疡和小哥四处游逛,吃了多加海椒的酸辣粉和肠粉以后却居然渐渐好起来。买汤包的时候我好心让他尝一个,他就凑过来就着我的筷子和小碗吞,包子皮太薄汁水滚烫,小哥皱着眉头说不出话来,口里还衔着半个包子皮,因为精肉馅儿都不小心掉在了地上。

我就这么笑出声来。

于是同一年里我的人生发生了两个重要变化,首先是离开家来到蓉城继续求学,其次是跟好玩的小哥耍起了朋友,虽然两个人所在的城市距离更加遥远。

在一起以后,我没有过多考虑过通往男人心的道路连着食道这句话,不过心境的确发生了变化,自己似乎从此变为一个食物上的暴君,非得看他吃得精光才愉快。他来看我的时候带他去吃酸菜豆花。豆花老老实实沉在漂着酸菜的汤下面,好像我从没说过的要将他喂胖的“心”。捞出来的豆花和酸菜要放在黄黑色的,放满辣椒末、蚝油、味精、香菜和花生米碎粒的味碟里滚上几圈,和着米饭吃得酣畅淋漓。

冒菜要多放虾饺和牛肉,小哥却喜欢吃藕片和土豆,以致冒得太厉害压根找不着了。铁板炒饭要配着炖到绵软的黄豆蹄花汤,麻辣干锅要兔子肉和排骨拼,还要喝上一大罐冰豆奶。每次看他在我对面边吃边抹汗,既开心他爱吃能养胖,又担心吃太辣会对身体不好,简直一顿饭长出无数个心思来。

再后来,我所试过的食物都吃遍了,我们就坐公交又转地铁去找新的。在小巷子里用大锅烙的红糖锅盔,咬上去满口面粉的麦香和红糖的香甜。在公交站旁边的蹄花米线,在红汤浸泡的米线中央卧着个巨大的猪蹄髈,简直吃都吃不完。于是我突然发现自己并不再是个合格的吃货,每顿都会把带肉的东西全部划拉到小哥碗里,然后威逼利诱乐此不疲。

再后来我也去了小哥的东南沿海,被超市里像海洋世界一样的海鲜区彻底惊呆,东西丰富并且也都挺好吃,不禁回想起一开始我是为什么觉得他生活悲惨来着。但小哥却说是因为我主观感觉,大家都说爱情盲目,可能不仅会让人瞎了眼,还会让人丧失味觉吧!

恋人的食物密码

文 Jacqueline Yeung

和恋人逛逛他们小时候走过的路,吃过的小吃,其实是件挺好玩的事情。你看他兴致勃勃地讲起放学怎么和同学街上嬉闹,怎么迷恋某家店的糖果,怎么瞒着妈妈去游戏机室,都是那么收放自如,如同天生的故事大王,不NG(卡)地唠个三天三夜。

印象中最好吃的鱼蛋就是他带我去吃的。在此之前,我以为711的鱼蛋是最好吃的了,可他告诉我,好吃的鱼蛋何止一处!第一次见其家长,紧张异常,怕饭桌上顾着小心应答不敢起筷。或许看出了我的一丝担心,他突然停住脚步对我说:“我带你吃吃这里的鱼蛋吧,我小时候经常来。”在酒楼对面的小店,他指着一个电饭锅,对老板说:“要一份,加辣。”老板用街坊式的语气应答:“好啊。”

大约五十来岁的老板,精神爽利,掀开锅盖麻利地舀了一些放入碗中。满满一锅鱼蛋,全部都沾染了咖喱或是沙爹酱的颜色,做作的人工色素完全绝迹,香气自然是盖都盖不住。蘸辣,戳起一颗,温度刚刚好入口,嚼得不亦乐乎,一颗紧接一颗贪心地沾满残余酱汁,那份见家长的紧张早被抛到九霄云外。他当然是自豪起来:看我小时候就这么懂“吃”。

有个爱吃的女友,发发小脾气要哄一哄,拿食物塞住她的嘴巴大概是最好的办法之一。不巧,本人就是这位女友,同样被一串好吃的鱼蛋收买。前一秒电话里“噼里啪啦”地吵架,后一秒从地铁口出来,看到他拿着一串鱼蛋,还在雨雾中冒着热气,没骨气又没定力的我三下五除二吃了个干干净净——我那一刻已经忘记吵架缘由,只在追问这串鱼蛋出自何家,为何可以小巧玲珑粒粒出色,可以深入丸心入味透彻,可以甜辣并驾厚重丰富。他说,那家店的大姐每天都煮几百斤鱼蛋,这串是最后一串啦!幸运日不宜吵架!

于是,我的感情和鱼蛋莫名地连在了一起,颇有趣。

里斯本,雨;蛋挞店,晴

文 周怡冰

别人若问我,你为何一个人跑去里斯本?我或许会装腔说,为了自大航海时代就不止的海风,为了黄色的28路小电车,为了色彩斑斓的房子和黑白相间的碎砖地面……这是一座风格之城,是一定要一个人去的。

我当然不会告诉他们,一个人去,不急于跑景点,对行程无需妥协,迷路了也无所谓,而且没人会管我一天吃几份蛋挞。

整个里斯本遍布大大小小的甜品店。尝过了色泽金黄的磅蛋糕,绵密的口感让人感到店家的诚意;有一种炸过的泡芙状甜点,外皮酥脆,包裹着柔软的蛋糊,泛着微微的黄色,表面上撒满大粒的糖;另一种形如吐司面包,外层挂着焦黄的糖丝,带着熟悉的油酥香。甜品被整整齐齐码在玻璃柜里,每一个都特色鲜明,简直让人无从下手。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名扬四海的蛋挞。葡萄牙的蛋挞,不像国内的那样,嫩滑到晃悠悠。它的内馅实在,可能是加了不少糖和黄油,厚重得令人惊讶。酥皮很薄,却层层分明。最让人喜欢的是略微烤焦的外皮,撒上肉桂粉和糖粉,仿佛上了一层柔光。一口咬下,先是酥皮碎裂的声音,再是扎实的触感,最后则是一阵过分的甜腻。有人嫌它们太甜,但是我喜欢,默默地想,除去那些伟大的航海家,这亦是葡萄牙足以使世界倾倒的力量。

这里是沧桑未变的葡京,世界上曾经最好的城市,一如残妆的美人,带着未能洗尽的铅华与荣耀,用乌黑的瞳孔看着你,大方地展示着她的美与破败。无奈冬季的海滨,阴云密布且狂风大作,满地都是被吹折的伞。一人在外无法消磨时间,于是满街乱窜,只能在雨落下时,随便转进街角温暖的甜品店,百无聊赖地看着这斑驳的墙、着了锈迹的铁栏、湿滑的路面和阴郁的世界。

蛋挞盛在垫一张油纸的白瓷盘上,和店员比划着要了一杯咖啡,站在人声鼎沸的糕点店里,像个当地人一样,一口甜,一口苦,独自干掉杯碟中的食物。沉默的人,加上慢慢吞咽的动作,总让人觉得可怜又活该。谁让我倔强一人跑了出来?这便是随心所欲的代价吧!

好在胃满了一点之后,我又有力气去面对风雨和孤单,继续在这个城市里无目的地前行,去见识我未见过的风景。

我妈看新闻,说欧洲有暴风,于是打电话问我一个人还好吗。怕什么呢?这个世界是撂不倒吃货的。即使里斯本阴雨,还有放晴的蛋挞店。

魔都之巅圣诞大餐装腔指南

文 傅踢踢

魔都有三宝,轨交、自贸、三件套。

前两个好理解,所谓三件套,乃是陆家嘴的三座高峰:注射器(金茂大厦)、打蛋器(在建的上海中心)和开瓶器(环球金融中心)。打蛋器竣工之前,开瓶器仍是魔都之巅。圣诞之际,携侣登魔都之巅,享独到的创意西餐,那感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你在魔都这么跩,你爸妈知道吗?

规格高的餐厅,前提是别有洞天。想冲上云霄直入魔都之巅,先要穿越厚重而隐秘的大门,在极速电梯的眨眼之间,抵达87楼,再转乘下一部电梯。别小看这一次转乘,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在你面前,你却在玩手机,而是你在87楼看风景,心有风景的人在93楼俯视你。

下面上菜单。手法娴熟的西餐主厨,配餐讲求营养结构,虾肉兼有,生熟相伴,更绝的是上菜的间隔精准计算,一候菜品二候肠胃,讲的就是个“精”字。说来话儿长,菜品见真章。

各位花大价钱费大精力邀到女神的小伙伴,请不要轻易放过下文中任意一个装腔点。

开胃面包过后,烤蒜味明虾打头。虾的温度在25℃左右,口感微凉,再搭配牛油果的厚实口感,不致太刺激,又能提鲜,最适宜味蕾的热身运动。

次碟上嫩煎鹅肝,配黑松露意大利烩饭。千万别把鹅肝扒拉下来刀切,要轻巧地取在盘子里,闭眼默哀3秒钟,再面色凝重而不失神圣地整块放入口中。脸上的表情,就像春风吻上了你的脸。但也别太入戏,而忘记向女神解释:人和食物是平等的,我不是残忍,只是在以朝圣的心和虔诚的胃,向那只殉难的鹅致敬。如果我不吃,它一定会落入哪个暴殄天物的土豪之口。

主菜自然是西餐中最重要的部分。红酒煨红肉,按说是最难做的。酒味重了,牛香隐匿,酒味轻了,味同嚼蜡。更要紧的是掌握生熟分寸,尤其在女神面前,切不可说出三分熟或七分以上,要在野蛮和乡土之间找到神秘而微妙的平衡点。

主菜要吃得慢,多聊些天南海北的见闻,好比自己是刚云游归来的中国版比尔·布莱森,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待到甜点上来,先要夸赞这可爱盈人的模样,正如同眼前的佳人。其次,切莫装腔过度,说草莓是荷兰空运而来。要知道这种寻常食物,最好的不是进口,乃是特供。描绘一下某个青浦农场里的破败门厅和辉煌内室,比“有机”、“绿色”有用一万倍。

顺便,别忘了贯穿全场的角色——美酒。记得找服务员时,别说“一瓶”,要说“一支”。如果没有纯正的罗纳河谷口音,只要用标准普通话说一句“罗曼蒂克康帝”,同样能达到令女神玉体酥软、魂飞天外的效果。

最后的加分项是,找到服务业三巨头,《生活大爆炸》中的潘妮、《破产姐妹》中的麦克斯和卡洛琳任意搭配,作为你圣诞夜宴的专属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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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月皇后,育有一女,人前男装,名唤瑾玉。桃花美目,身在何处,皆有贵女,争她做夫。【黑东珠和头盖骨】瑾玉皇子在机缘巧合之下得一黑东珠,邻国公主听闻,扬言要得美男也要东珠。“公主如此喜欢,可敢与我打赌?”公主傲然道:“有何不敢?!”“公主好气魄!若你赢了,给你我的黑东珠,若我赢了,我要你——”在公主欣喜的含情目下,接着道,“的头盖骨。”“为何?!”“拿你的头盖骨当碗使!”【脑残篇】“脑残的意思就是你满脑子血雨腥风,思想残忍。”她道:“所以我说你脑残。”他点头,“原来如此,那么你也脑残,莫要否认。”“你说什么?!”“不止如此,你的父皇母后,三皇兄四皇兄八皇妹,思想都极为残暴,我可不可以认为,你全家都脑残?”“你才全家都脑残!”“不,我妹还是很善良的。”————————————————————云若梁王,府有一男,公子倾城,却是男宠。公主惧怕,皇子胆寒。貌比妖孽,心似蛇蝎。【美公子和俏寡妇】茶楼里,有绝色姿容的绛衣公子,对着一名年过而立的中年美妇示爱——“在下对小姐一见钟情,愿以十里红妆迎娶,不知小姐可否愿意?”茶楼一众看官皆瞠目结舌。“公子,你这是何苦?”美妇人掩面啜泣,“君生倾城色,我却将迟暮,何德何能......”公子弯眉一笑,“我不是以貌取人之人。”美妇继续啜泣:“能被公子看上当真是幸事,奈何天公不作美。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公子银牙一咬,“年龄不是问题。”美妇依然啜泣,:“公子美意,我心领了,但夫君虽离世已久,我却不想再嫁他人......”公子眼角一跳,“东方瑾玉,你再给我胡说八道试试看!什么叫我离世已久?还不把你脸上那层难看到死的人皮面具给我揭了!”【长发及腰篇】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和风正清,假山之后——“你何时才能不那么幼稚,我看你真是皮痒了欠收拾!”“本王之所以幼稚,乃是因为缺少管教,若能娶一王妃来收收我的骨,本王很乐意收敛。”男子的声音宛如温玉而又慢条斯理。“哦,可是找到合适的人选?”“两年前有个女子曾问我,待她长发及腰,我娶她为妻可好。”“然后呢?”“然后——”温和的嗓音在一瞬间倏地提高了分贝,“你他大爷的都长发及脚了!还不兑现诺言,要及腰才算是么?我替你一刀剪了可好!”黑夜之中,有利芒划过——“别,有话好说,别剪我头发!”*
  • 无敌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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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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